
一 秦代的卿职
“九卿”一词在汉代文献中频繁出现,从班固《汉书·百官公卿表》记载开始,通常被认定为设置在中央分管各种工作的最高行政官员,并认为这是继承秦制,在秦代就已经存在着九卿。自此以后的史家在谈到这一问题时,亦沿用此说。如唐杜佑《通典》卷一一《职官一》在讨论诸卿设置时,皆认为奉常等官是秦时制度,与《汉书·百官公卿表》说法相同,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现代学者在讨论秦汉官制时亦多从此说。如林剑鸣先生在《秦汉史》一书中,就认可九卿在秦代已经存在了。[1]
不过,在《汉书·百官公卿表上》中,班固只是笼统地将汉代列卿称为秦官,而在秦代相关文献中并没有一一出现。所以近年来,一些学者开始对这一问题提出质疑。如李福泉先生系统地梳理了秦代列卿,并进行了分析,认为“秦代官制尚未定型,所谓‘三公九卿制’,实为汉制而非秦制”。对于造成这一问题的原因,李先生认为这是由于“班固根据司马迁所称‘汉承秦制’的原则,将汉代的三公九卿推定为秦代三公九卿的结果”,[2]这个结论是有道理的。但李先生又进一步申说其中的一个理由:“九卿的地位不明确。在秦代的历史上,所谓九卿者的地位也并非等同一列,如李斯在秦代初期身为廷尉,其职权也远在一般‘九卿’之上,达到了与御史大夫、丞相平起平坐的地位。”事实上,九卿地位不明确的特点不仅仅发生在秦代,在两汉历史上也呈现同样的特色。阎步克先生依据两汉职官流变过程中的几个关节点进行排列,也证明了汉代依然存在着同样的特色。[3]本书前面也曾参互史籍记载中的矛盾,进行分析后认为,如果从纯粹数字“九”来认识九卿,其实终两汉之世他们也仅是个泛称,不能明确地指明究竟是指哪九位中央官员。
否定秦代九卿存在观点的重要根据是,在有关秦代的史料中不仅没有提到过九卿,而且九卿中的各个职官也没有逐个出现。这种以史实为依据的判断无疑是正确的。但没有“九卿”并不能否定秦代中央没有行政长官群体的存在。实际上见于记载的“九卿”在秦代尚有郎中令、卫尉、廷尉和少府诸官,并且他们都各负责一部分行政事务(尽管这种分野有时显得有些模糊)。这种情况说明,经过战国时期的政治变动,“九卿”在秦代作为一个官僚阶层已经初露端倪,只是在官僚制度形成的初始时期,尚不完备。另外,汉代人对通常称为“九卿”的官僚群体还有另外一个词汇,即列卿,如《汉书·杨敞传》称杨恽“方隆盛时,乘朱轮者十人,位在列卿,爵为通侯”。这也就是说,在去此不远的汉代对他们的认识虽并不十分明确,但并不否认其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