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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中国文字的起源

汉字作为华夏民族普遍使用的文字,这一事实显然是伴随着华夏文明的发展逐渐形成的。因此,有关中国文字起源的研究,绝不能简单地理解为仅仅是指汉字起源的研究。换句话说,探讨中国文字的起源不仅要关注汉字的起源问题,而且也同样应该关注生活在黄河和长江流域的古代先民所使用的非汉字系统的文字的起源问题。随着考古资料的积累,中国文字起源的多源特点已愈来愈清楚。

文字如果仅仅以是否具有书面语的形式作为判别的标准,显然并不能准确地反映早期文字的特点。因此,对于早期文字的定义,至少应该包括三项主要的内容。其一,文字必须具有固定的字形、字义和读音;其二,文字应该以书面语的形式出现;其三,文字必须体现超时空和超方言的特点。但是必须强调的是,由于词性的局限,早期文字的书面语形式与我们习惯接受的传统书面语形式并不相同,它其实并不以不同文字的有序排列构成对于语言的记录为特征,而只通过少数甚至单个名词的非固定的组合所传达的字义或字义之间的联系而完成语意的表达。这种现象在商代的金文中仍然留有孑遗。正像“史父丁”(《集成》 4941)三字并不简单地反映这三个字的字面意义,如“史族的父丁”“史氏的父丁”或“史官父丁”,而是要通过这三个特定的文字表达“史氏作器用于对其庙号为丁的先父的祭祀”这样一个完整的概念,至于这三个文字所构成的书面语形式却相当自由,“史”字既可以写于庙号之上,也可以写于庙号的左右甚至之下(《集成》 7106),其所传达的语意却并不会因为这种文字位置的颠倒而有丝毫改变。就像“亚某”的称谓可以允许将氏名写于“亚”字的上下,当然也同样允许将氏名甚至其他相关的文字写于“亚”字之中一样;而“光”作为氏名与庙号连称,既可以写为“光父乙”(《集成》 4927;图1, 1),也可以写作“父辛光”(《集成》 8600;图1, 2);“倗”作为氏名与庙号连称,既可以写为“倗父丁”(《集成》 1592;图1, 5),也可以写为“父癸倗”(《集成》 3214;图1, 3),甚至庙号的位置也可以出现变化而作“丁父倗”(《集成》 1838;图1, 4)。这种朴素的书面语形式有时是以图案化的形式出现,有时又以合文的形式存在,其实正体现了早期文字的书面语特点。

图1 金文款识

1.《集成》 4927 2.《集成》 8600 3.《集成》 3214 4.《集成》 1838 5.《集成》 1592

先民创制文字的目的首先是为实现人神之间的沟通,其后发展为人与人之间的交流工具,才逐渐成为记录语言的符号。从人类早期文字的普遍特点分析,文字的创造源于象形,这其实是人们建立起人与神对于文字字义具有共同理解标准和认知内涵的基本条件。因此在我们有能力确凿无误地证认一种文字体系之前,任何不具有象形意义而独立存在的符号,都无助于自我判明其是否具有表意或记录语言的功能。换句话说,那些在结构上不能完整地体现依类象形特点的符号,其实也将无法证明它们是为表达某些相对复杂的概念而有意识地创制的作品。很明显,这些书契资料并不足以表明它们的性质一定属于文字。从这一意义上讲,以殷商甲骨文为代表的汉字体系无疑已是一种相当成熟的文字,这种文字体系不仅单字的数量已非常可观[1],而且普遍采用形声字的造字方法,从而表明其必然经历了漫长的形成和发展过程。所以,追溯甲骨文之前的古老汉字的起源,一直都是学术界所关注的热点问题。

殷墟发现的甲骨文的年代约当公元前十三世纪至前十一世纪的商代晚期,但这显然不是这种文字的使用年代。按照甲骨文的传统分期成果,被纳入第一期的殷王虽然包括盘庚、小辛、小乙、武丁两代四王,但真正能够确定为武丁以前的甲骨文资料却数量极少。学者虽不遗馀力地对这一问题进行探索[2],但所提出的为数不多的若干资料,对其时代的判断迄今仍难取得共识。当然,这并不意味着武丁以前没有文字,新资料的出土和研究方法的创新都可能使旧有的认识大为改变。

早于殷墟时期的商代甲骨文虽然自二十世纪五十年代以后就陆续在郑州二里冈等遗址有零星发现[3],而且属于武丁以前的铜器铭文与陶器文字也基本可以得到证实[4],但河南郑州小双桥商代中期遗址陶器上发现的朱书文字显然对于追溯汉字的来源更有意义。这些文字或一字独书,或数字并存,可辨识的有“尹”、“天”、“东”等文字(图2),时代约属公元前十五世纪[5],这些文字不仅与甲骨文明确属于同一体系,而且其时代也较殷墟甲骨文更早。

图2 郑州小双桥陶器朱书文字

1.大型陶缸朱书 2.小型陶缸朱书

小双桥的朱书文字并非最原始的汉字当然可以肯定,约属公元前二十世纪的陶寺文化陶背壶上已经发现朱书文字(图3)[6],也与甲骨文属同一体系。陶寺二字朱书释为“文邑”,“文邑”的含义似与禹名“文命”及夏邑有关[7],这意味着以商代甲骨文为代表的汉字系统事实上是在继承夏代文字的基础上发展而成的[8],这一事实可以通过殷墟到陶寺文化的相关文字资料清晰地追溯出来。

河南汝州洪山庙遗址的年代大约与夏代同时或稍早[9]。该遗址发现的用于瓮棺的陶缸上有些绘有图画,有些则书契文字。其中编号为W136∶1的陶缸上腹刻有一字,字形结构与殷商甲骨文的“帝”字极其相似(图4, 1),可以考虑其为汉字的祖先。由于遗址中同出的瓮棺上多绘男根的图像,具有明显的郊禖祈生的宗教意义,而帝是主宰万物的至上神,所以帝作为禋祀的对象以郊禖为配,与祈生的宗教内涵至为吻合。《诗·大雅·生民》毛《传》:“去无子求有子,古者必立郊禖焉。”郑玄《笺》:“姜嫄之生后稷如何乎?乃禋祀上帝于郊禖,以祓除其无子之疾而得福也。”很明显,古礼禋祀上帝于郊禖正可以视为对洪山庙“帝”与郊禖共出现象的绝好诠释。不仅如此,遗址同出的另一件瓮棺(W104∶1)上腹墨书一颇似甲骨文“屯”的文字(图4, 2),似可释为“屯”。“屯”字本取种子抽芽生长之形,甲骨文又用为表示万物生长的春季名。显然,“屯”与郊禖祈生内容的并存,恰可助证W136∶1的文字应为表现至上神的“帝”字。洪山庙遗址属仰韶文化庙底沟类型,而稍晚的陶寺文化也与由仰韶文化发展出的庙底沟二期文化有着密切关系。陶寺文化目前已发现了明确属于汉字系统的文字,而洪山庙文字显然也具有与汉字体系一脉相承的结构特征。因此,洪山庙文字的出现不仅意味着我们可以将华夏文字的起源年代追溯得更远,而且必须承认,当时的人们甚至已经形成了生养万物的至上神的宗教观念。

图3 陶寺文化陶背壶朱书文字

1.采自《中国社会科学院古代文明研究中心通讯》第1期李健民文 2.笔者自摹

图4 河南汝州洪山庙遗址出土陶器文字

1.W136∶1 2.W104∶1

诚然,目前的考古资料尚不足以为我们寻找夏代文字的渊源提供更多的依据,尽管汉字起源于象形的事实曾使学者认为仰韶文化的彩陶图像有可能体现着早期汉字的原始形态[10],但依类象形的造字方法却并不仅仅为汉字所独有[11]。当然,如果从文化地理和考古学文化面貌等因素作为一种文字形成的文化背景的角度加以分析,这种比较仍然具有积极的价值。

与夏代文字同时并存的另一种文字显然不属于汉字的系统,其中的一件重要物证就是发现于山东邹平丁公遗址的属于龙山时代的陶文[12]。陶文以利器刻于大平底盆上,尚存11字,时代约为公元前二十一世纪。

由于丁公陶文的字形结构明显区别于以甲骨文为代表的汉字体系,而与古彝文绝多相同,因而属于古彝文[13]。对其文字的释读,我们曾有详尽的讨论[14]。11字自上而下,自右至左汉译为:“魅卜,阿普渎祈,告。吉长,百鸡拐爪……”性质为招祖护佑,驱邪求吉的卜辞。其中“魅卜”意即卜魅[15],“魅”为占卜对象,意即为恶鬼诸邪而卜。“阿普渎祈”意即祈求阿普渎,“阿普渎”为洪水后的彝族始祖。“告”为祭名。“吉长”意即长吉,犹殷卜辞所言之“引吉”。“百鸡拐爪”意为以鸡骨卜卦,属彝人传统的占卜形式。陶文反映了彝族百解祭中禳病除邪的祭仪。

彝族自称 ni21,为古称,汉译为“夷”,字与古彝文“人”字同源,“人”为本字,“夷”为后起字。而且古彝文“人”字本又为彝族始祖之名,所以彝族的族名实际来源于始祖之名,即彝人以其始祖之名作为族称[16]。将这一事实与甲骨文所反映的殷夷争胜的史实对观,显然有助于我们梳理夷史的源流。殷人以其时位居海岱地区的方伯称为“人方”,这与夷人的族称及所居地望恰好密合。这些事实不仅印证了丁公陶文属于古彝文的文字体系,而且直接涉及到对于新石器时代乃至商周时期分布或部分地分布于海岱地区的先民族属的认识。

我们曾经通过对新石器时代先民创造的一种特殊八角图形的研究,讨论了自内蒙古东部以至山东、江苏、湖南和江西地区分布的小河沿文化、大汶口文化、马家浜文化、崧泽文化、良渚文化和大溪文化之间的文化联系[17],这个经东北而历长江中下游的广大地区确实表现出一种非常鲜明的文化共性,与西部以仰韶文化为代表的原始文化有着极大的不同,这些文化正是孕育出独立于夏文字之外的彝文字的文化母体[18]

当我们以太行山为界而将分布于东西两域的考古学文化加以对比的时候,它们之间所表现出的宏观差异相信会被每个人所认同,这种文化差异如果与不同的族属联系起来考虑显然更有意义,而不同文化的形成应该正是夷夏两种不同文字创造和产生的沃土。很明显,假如我们还没有理由将夷夏两种文化的起源年代追溯得更早的话,那么至少到新石器时代晚期,以傅斯年先生的夷夏东西史观去重建这一时期的历史应是谨慎和客观的做法[19],同时,这种观念必然关系到我们对相关考古学文化出土文字的解读方法的思考。当然,对于这样一个重要问题的阐释,新的古彝文资料的发现和文字释读成果的积累都是至关重要的。

河南舞阳贾湖新石器时代遗存是一支距今9000—7800年的原始文化,虽然其陶器特征与裴李岗文化十分接近,但占卜用龟及獐牙随葬的风俗却与大汶口文化及薛家岗文化相似,至于其稻作农业,则更与江淮流域的新石器文化相一致,却不见于黄河流域,足见其与东方夷文化的密切联系。值得注意的是,在贾湖遗址出土的三件龟甲上分别发现契刻的三个文字,其中一件完整龟腹甲(M344∶18)上的文字作“”形(图5, 1)[20],与殷商甲骨文的“目”字相似。这个字形不仅已具有了完整的象形结构,而且在数千年后的良渚文化遗物上也曾出现,这种存在于异时异地但结构却一成不变的符号已经显示了其所具有的超时空和超方言的定型文字的特征,应该可以区别于简单的记事符号。但问题是,如果我们以甲骨文为标准判读此字就是“目”字,尽管在字形上并不存在太大的问题,但古人缘何独以“目”字契刻于占卜的龟甲,其用意却似乎难以解释。况且类似的文字还见于良渚文化的玉璧之上(图5, 2、3)[21],而玉璧作为礼天之器,契刻“目”字更于理难通。然而当我们用古彝文作为研释标准解读这个文字的时候,疑问便可迎刃而解。因为古彝文“吉”字与贾湖龟甲上的目形文字形构完全一致,字读为va55,与汉字“目”的古音极为接近,证明古彝文“吉”字的造字本义即取眼目之象形,用为吉凶之吉,而“吉”字契刻于用以占卜的龟甲和祭天的玉璧,甚合情理。故据古彝文,将贾湖龟甲和良渚文化玉璧上的契刻文字释为“吉”,意义畅达。

大汶口文化契刻于大口陶尊上的符号,据目前所见已有九种,有些经过特别的涂朱处理[22]。这些符号的性质可能并不单纯,其中一些构图复杂的图像是否属于文字显然还需要研究,但另一些构图明朗、结构稳定的符号应该已经具有了文字的性质。譬如一种文字的字形呈现有翼太阳的形象,或在有翼太阳的下方绘刻一山形(图6, 1、2)。这个文字不仅出现于山东的莒县和诸城,而且远至安徽蒙城的尉迟寺[23]、湖北天门石家河文化的肖家屋脊遗址也有发现[24],甚至晚至良渚文化的玉器上仍偶有所见[25],足见其有着固定的字形和超时空的特点,属于早期文字当无疑问。长期以来,这类文字一直被作为探讨汉字起源的直接证据。学者考释此字为“旦”,认为这个文字乃是由日、云气和五峰山三个偏旁构成的会意字[26]。或将有山与无山的两类文字分别考释为“”和“炅”,并将“炅”视为“”字的简体[27]。事实上,这个文字在大朱家村及尉迟寺遗址所见的相同字例中却存在着种种变体[28],其中不仅山形的底部横画可以由方折变成圜曲(图6, 3),这种特点在汉字“山”字的结构演变中是不曾出现的,从而意味着其与汉字并不属于同一文字体系;甚至日下的山形有时也可以被其他的图像所替换(图6, 4),说明有翼的太阳与山形并不构成一个具有固定结构的文字,而应是两个不同文字的组合。这种与汉字结构特点的重要区别显示出大汶口文化文字并不是汉字的祖先,相反,这些文字却反映着与古彝文极其相似的结构,应该属于古彝文。准确地说,这种由有翼太阳与山形共同组成的图像其实是古彝文“天”、“地”二字的组合,其所表达的含义应该与沟通天地的巫术有关。

图5 新石器时代文字

1.河南舞阳贾湖遗址出土龟甲文字 2、3.良渚文化玉璧上的雕刻图像及文字

(佛利尔博物馆藏)

图6 大汶口文化陶器文字

1.陵阳河M19∶40 2.陵阳河采集 3.大朱家村H14 4.尉迟寺M177∶1

图7 江苏吴县澄湖遗址出土良渚文化陶器文字

江苏吴县澄湖良渚文化遗址出土陶罐外腹刻有四个符号[29],其中居左的特殊八角图像乃八卦与九宫的象征。彝语称述八卦即为八角,有关问题我们已有详细讨论[30]。而八角图像的右侧则有三个文字(图7),其中第一字象斧钺之形,此字最早见于大汶口文化陶尊(图8)[31],而晚可见于战国巴蜀文化铜盆[32],字形结构一脉相承。相同字形的文字于古彝文读为ndzo11,意为领袖。这当然为我们提供了讨论其造字本义的机会,因为甲骨文的“王”字来源于作为王权象征的斧钺仪仗的形象[33],而古彝文表示领袖或首领的文字竟也恰好再现了这一特点。此字见于大汶口文化陶尊,似乎又与郑州小双桥陶器上独书“尹”字的寓意相同,因为甲骨文“尹”字的意义有时正可以理解为“君”[34]。毫无疑问,夷夏两种“王”字取形的共同来源不仅反映了不同民族对于权力象征的共同认识,而且反映了两种文化的密切联系。事实上,假如古彝文的领袖或首领可以与汉字的“王”具有相同的含义的话,那么它将有助于我们思考中国早期文明中由“帝”到“王”的政治转变的历史。

图8 大汶口文化陶尊契刻文字

运用古彝文解读上述文字资料,在使文字本身得到圆满解释的同时,更可使文字与其载体之间的关系得到合理的说明。这充分证明了以丁公陶文为代表的彝文字体系是与夏文字同时共存的古老文字[35]

在东方的彝文字与西方的夏文字流行的同时,夷夏地区普遍存在着一种用于记事的简单符号。这些符号基本上都契刻于陶器之上,而且一件陶器往往也只刻有一个符号。陶符的数量比之我们有机会讨论的早期文字资料丰富得多,从而成为学者长期以来探索中国文字起源,准确地说是探索汉字起源的基本材料,并认为这些刻划符号乃是文字起源阶段所产生的简单文字,或者中国原始文字的孑遗[36],甚至由此提出汉字源于指事与象形的“二元”论点[37]。事实上,这类陶符在形构上既与夏文字大别,也与彝文字不同,而在流行的时间上,则自新石器时代开始,一直延续到汉字已经广泛使用的战国时代。陶符与汉字共存的现象足以说明,这类长期被学者怀疑为文字的陶符其实与汉字存在着严格的区别,至于其与古彝文的关系,则尚待研究。学者或将此类早期陶符与陶文加以区分,并指出其非属汉字的性质[38],乃真知灼见。

正像考古学研究必须首先区分不同的考古学文化一样,对于中国文字起源的研究也不可能将文字与其所属的文化相割裂。不同的考古学文化可能反映了古代族群的多样性,这实际决定了文字起源的多源性。考古学证据显示,三代及其以前尚未形成华夏一统的政治格局,这意味着人们长期习惯于利用殷商甲骨文作为解读早期文字的唯一手段的做法需要重新检讨,因为这无异于承认以甲骨文为代表的文字体系乃是早期社会通行的唯一文字。显然,山东丁公龙山时代陶文的发现已使我们认识到在对待文字起源的问题时不能如此简单,中国文字的起源研究能否摆脱“大一统”观念的束缚,则是我们必须慎重思考的问题。事实上,我们只有跳出汉字一统的传统窠臼,将可供研究文字起源的原始史料置于不同考古学文化的背景下加以讨论,才可能在正确区别不同文字体系的基础上研读文字,并进而获得客观的结论。理由很简单,文字起源于象形的事实并不意味着相同的字形在不同的文字体系中具有相同的字义和读音。显然,文字的释读工作必须在相应的文字体系的框架下进行,而文字系统的区隔不可能不以使用这些文字的考古学文化为基础,这一点应该显而易见。丁公陶文的出土则为中国文字的起源研究提供了重要契机,这不仅因为陶文成组出现,从而明确显示出其所具有的记录语言的功能,这当然与大量独立契刻于陶器上的符号形成了本质的区别。同时更重要的是,陶文的形构完全不同于以殷商甲骨文为代表的汉字体系,这意味着如果我们可以正确地解读这种文字,那么我们就有可能对中国早期文字的发展状况获得新的认识,进而建立起与已知的甲骨文体系或同或异的有关文字起源的分析标准,并寻找到正确的研究方法。

《世本·作篇》:“沮诵、仓颉作书。”“沮诵”也即祝融[39]。这种以祝融与仓颉共同造字的记载其实已经暗示了中国文字起源的多源特点。显然,仓颉如果被视为汉字的创造者的话,那么祝融以其在古史系统中所代表的文化传统来看,应该可以被视为夷文字的创造者。这个重要记载与考古学所呈现的夷夏交胜的文化面貌不仅一致,而且也与夷夏文字并存的史实相符。

我们曾经指出,陶寺文化的朱书文字明确显示了其与商代甲骨文属于同一体系的文字,因此它无疑应是以商代甲骨文为代表的汉字的直接祖先。而山西陶寺文化文字与山东丁公龙山时代文字并存的事实,则已明确证明了中国文字的起源至少具有两个独立的系统(巴蜀文字可能属于另一新的系统),即以山东丁公龙山时代文字为代表的东方夷(彝)文字系统和以山西陶寺文化文字为代表的西方夏文字系统。其后殷承夏制,周承殷制,夏文字随着夏、商、周三代政治势力的强大,逐渐成为华夏民族的正统文字而得到强劲的发展。而彝族文化则随着商周民族对于东夷、淮夷、南淮夷、南夷的不断打击,或融合,或南徙,使其文字最终成为偏守一隅的彝民族使用的文字而得以流传。这些史实清楚地表明,早期文字作为实现人与神灵沟通的媒介,因此对于前代文字的继承显然已是统治者获得神权庇佑的重要象征和有效的方式。事实上,观象授时的悠久传统早已使人们建立起帝居中央的原始宗教思想,而朴素的时空观则孕育出居中而治方能直袭帝位并享有正统的朴素政治观,这使对于中原文字的掌握成为获取天命的唯一手段。很明显,在统治者实现其政治扩张和王权统一理想的过程中,文字充当了最主要的奠定王权与文治教化的工具。

2007年1月3日

(原载《韩国古代史探究》创刊号,2009年4月)


[1]据学者最新统计,甲骨文单字的数量近4100 个,如计异体字,则逾6000 个。见沈建华、曹锦炎《新编甲骨文字形总表》,香港中文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

[2]胡厚宣:《甲骨续存·序》,群联出版社1955 年版;刘一曼、郭振禄、温明荣:《考古发掘与卜辞断代》,《考古》 1986年第6期;彭裕商:《殷墟甲骨断代》,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4 年版;曹定云:《殷墟田野发掘与卜辞断代》,《考古学集刊》第15 集,文物出版社2004 年版;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安阳工作队:《1998年—1999年安阳洹北商城花园庄东地发掘报告》,《考古学集刊》第15集,文物出版社2004年版。

[3]河南省文物局文物工作队:《郑州二里冈》,图版拾陆,6,科学出版社1959 年版,第38 页;裴明相:《略谈郑州商代前期的骨刻文字》,《全国商史学术讨论会论文集》,殷都学刊增刊,1985 年;《郑州商城考古新发现与研究》,中州古籍出版社1993年版。

[4]曹淑琴:《商代中期有铭铜器初探》,《考古》 1988 年第3 期;刘一曼:《殷墟陶文研究》,《庆祝苏秉琦考古五十五年论文集》,文物出版社1989年版;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殷墟的发现与研究》,科学出版社1994年版。

[5]宋国定:《郑州小双桥遗址出土陶器上的朱书》,《文物》 2003年第5期。

[6]《陶寺建筑基址是否城址定论尚早》,《光明日报》 2000年6月14日第A3版;梁星彭:《陶寺遗址发现夯土遗存》,《中国文物报》 2000年7月16日第1版。

[7]冯时:《夏社考》, 21世纪中国考古学与世界考古学国际学术讨论会论文,2000 年8 月,北京,收入《21世纪中国考古学与世界考古学》,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2 年版;《“文邑”考》,《考古学报》 2008年第3期。

[8]冯时:《文字起源与夷夏东西》,《中国社会科学院古代文明研究中心通讯》第3期,2002年。

[9]河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汝州洪山庙》,中州古籍出版社1995年版。

[10]郭沫若:《古代文字之辩证的发展》,《考古学报》 1972年第1期;李孝定:《中国文字的原始与演变》(上、下篇),《历史语言研究所集刊》第四十五本第二分、第三分,1974 年;《再论史前陶文和汉字的起源问题》,《历史语言研究所集刊》第五〇本第三分,1979年。

[11]古彝文、纳西象形文也源于象形。

[12]山东大学历史系考古专业:《山东邹平丁公遗址第四、五次发掘简报》,《考古》 1993 年第4期。

[13]冯时:《龙山时代陶文与古彝文》,《光明日报》 1993年6月6日“文物与考古”。

[14]冯时:《山东丁公龙山时代文字解读》,《考古》 1994年第1期。

[15]彝语语法只有宾语前置于动词的一种形式,馀同。

[16]彝族传统文献始终自以“夷”为族称。新中国成立后,误以“夷”有歧视之意,遂改为“彝”,但彝族对于族称的这种改变至今仍存异议。

[17]冯时:《史前八角纹与上古天数观》,《考古求知集》,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7 年版;《中国天文考古学》第八章第二节,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1年版。

[18]冯时:《文字起源与夷夏东西》,《中国社会科学院古代文明研究中心通讯》第3期,2002年。

[19]傅斯年:《夷夏东西说》,《庆祝蔡元培先生六十五岁论文集》下册,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集刊外编第一种,1935年。

[20]河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舞阳贾湖》上册,科学出版社1999年版。

[21]邓淑苹:《中国新石器时代玉器上的神秘符号》,《故宫学术季刊》第十卷第三期,1993年。

[22]山东省文物管理处、济南市博物馆:《大汶口》,文物出版社1974 年版;王树明:《谈陵阳河与大朱村出土的陶尊“文字”》,《山东史前文化论文集》,齐鲁书社1986年版。

[23]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蒙城尉迟寺——皖北新石器时代聚落遗存的发现与研究》,科学出版社2001年版。

[24]郑中华:《论石家河文化的刻划符号》,《江汉考古》 2000年第4期。

[25]邓淑苹:《中国新石器时代玉器上的神秘符号》,《故宫学术季刊》第十卷第三期,1993年。

[26]于省吾:《关于古文字研究的若干问题》,《文物》 1973年第2期。

[27]唐兰:《从大汶口文化的陶器文字看我国最早文化的年代》,《大汶口文化讨论文集》,齐鲁书社1981年版。

[28]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蒙城尉迟寺——皖北新石器时代聚落遗存的发现与研究》,科学出版社2001年版。

[29]张明华、王惠菊:《太湖地区新石器时代的陶文》,《考古》 1990年第10期。

[30]冯时:《史前八角纹与上古天数观》,《考古求知集》,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7 年版;《中国天文考古学》第八章第二节,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1年版。

[31]高明:《古陶文汇编》,中华书局2004年版。

[32]四川省文管会、雅安地区文管所、宝兴县文管所:《四川宝兴汉塔山战国土坑积石墓发掘报告》,《考古学报》 1999年第3期。

[33]林沄:《说“王”》,《考古》 1965年第6期。

[34]李学勤:《释多君、多子》,《甲骨文与殷商史》,上海古籍出版社1983年版。

[35]有关古彝文资料的汇集研究,容另文讨论。

[36]郭沫若:《古代文字之辩证的发展》,《考古学报》 1972年第1期;于省吾:《关于古文字研究的若干问题》,《文物》 1973年第2期。

[37]杨建芳:《汉字起源二元说》,《中国语文研究》第三辑,香港中文大学,1981年。

[38]高明:《论陶符兼谈汉字的起源》,《北京大学学报》 1984年第6期。

[39]唐兰:《中国文字学》,上海古籍出版社1981年版,第5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