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我分析与自我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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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神经症性受苦的意义(受虐狂的问题)

我们已经看到,神经症患者在同自己内在冲突斗争的过程中遭受了大量的痛苦,而且,他经常将遭受痛苦作为一种手段,来达到由于实际存在的困境,而难以使用其他方式达到的目的。虽然,在每一个个体情境中,我们都能够发现受苦被作为一种手段方式的原因,以及它想要达到的目的,但还是对为什么个体会愿意付出如此大的代价而感到困惑。就好像是滥用苦难,并随时准备撤回对人生的有效掌控,系来源于一种潜在的动机。这种动机可以被大致描述为,使自己更软弱而不是更坚强,更痛苦而不是更快乐的倾向。

由于这种倾向与人们关于人性的一般看法相矛盾,因此它成了一个巨大的谜团,在事实上成为心理学和精神分析学的障碍,这确实是受虐倾向的一个基本问题。受虐这一术语,产生于性变态和性幻想。在这种性变态或性幻想中,通过受苦、挨打、受折磨、被强奸、被奴役、受凌辱等方式来获得性满足。弗洛伊德认识到,这些性变态和性幻想同一般的受苦倾向非常类似,也就是类似那些没有表现出明显性基础的受苦倾向,他将后面的这种倾向归结为“道德性受虐倾向”范畴。由于在性变态和性幻想中,受苦的目的在于获得一种积极的满足,自然就能得出这样的结论:所有的神经症性受苦都是由获得满足感的愿望所决定,或者说得更简单一些:神经症患者想要遭受苦难。性变态与所谓的道德性受虐之间的差别在于,意识程度的不同。在前者中,对满足的需求和满足本身都是能意识得到;而对后者而言,这两者都是意识不到的。

通过受苦获得满足,即使在性变态行为中都是一个大问题;但是在遭受苦难的总体倾向中,它变得更令人感到困惑。

为解释受虐现象很多人都曾做了许多尝试,其中最引人瞩目的就是弗洛伊德关于死亡本能的假设。简单地说,就是假设在人内心中,有两种主要的生物性力量在操纵着人的行为:生本能和死本能。后一种本能的目的在于自我毁灭,当它与力比多相结合的时候,就会导致受虐现象。

在这里,我要提出一个很有趣的问题:受苦倾向是否能够从心理学角度来理解,而不必借助于生物学假说。

一开始,我就要澄清一种误解,即将真实苦难和受苦倾向相混淆。在没有根据的情况下,我们得出这样一个结论:既然苦难存在,就会存在招致苦难或是享受苦难的倾向。我们不能像H.多伊奇那样,将我们文化中,女性有痛苦分娩的过程,解释为女性有暗中享受这些痛苦的受虐倾向的证据,即使在特殊情况下,这种情形确有发生。神经症患者所遭受的大部分痛苦,与遭受苦难的愿望没有任何关系,仅仅是现存冲突不可避免的结果。它的发生就好像一个人摔断了腿后,会感到痛苦一样。在这两种情况下,无论个体是否愿意,痛苦都会出现,并且他从遭受的痛苦中无法获得任何好处。实际存在的冲突导致显性焦虑的产生,是神经症患者遭受这种痛苦的一个明显却并不唯一的例子。其他类型的神经症性痛苦也可以以这种方式来理解,如:由于认识到潜在能力和现实成就之间逐步增大的差距而产生的痛苦,由于身处某种困境中而产生的绝望感,由于对轻微冒犯的高度敏感而产生的痛苦,以及由于患有神经症而轻贱自己所产生的痛苦。这些神经症性痛苦,由于极不显眼,当用神经症患者希望受苦这一假设来处理问题的时候,它们往往就会被忽略。这种现象一旦发生,人们就不禁想知道,外行人甚至一些精神分析医生,究竟在多大程度上,也无意识地持有这样一种类似神经症患者对自己疾病所抱有的轻蔑态度。

排除那些并不是由受苦倾向导致的神经症性苦难,我们现在来看看那些确实由这一倾向所导致并且可以归类为受虐驱力倾向的神经症性痛苦。在这些痛苦中,表面现象是神经症患者遭受的痛苦比有现实依据的痛苦更多,更详细地说,他给人的印象是,似乎他内在的某些东西贪婪地想要抓住每一个可以受苦的机会;仿佛他可以将每一个偶然情景,哪怕是幸运的情景都转变为一种痛苦环境,他非常不愿意放弃痛苦。然而,神经症性痛苦对神经症患者的功能,在很大程度上可以解释导致产生这种印象的行为。

说到神经症性苦难的这些功能,我要对前面章节所发现的内容再次进行总结。受苦可能对神经症而言,具有一种直接的防御价值;且事实上,受苦经常是他可以保护自己免受即将到来的危险的唯一方式。通过自责,他可以免于受到指责和指责他人;通过表现为生病或是无知,他可以免受责备;通过贬低自己,他可以避免参与竞争的危险——不仅如此,他加诸自己身上的苦难,同时也是一种防御手段。

受苦也是他获得他想要的东西,有效满足自身需求以及将自身的需求建立在合理基础上的一种方式。在关于自己的人生愿望方面,神经症患者实际上陷入了两难的境地。他的愿望是(或者已经变成了):强迫性的和无条件的愿望。部分原因在于它们是由焦虑产生,部分原因在于它们不受任何对他人实际考虑的限制。但另一方面,他肯定和实现自身需求的能力却极度受损,由于他缺乏自发的自我肯定,用更通俗的话说,由于他有一种无助的基本感觉。这种困境的结果就是,他希望其他人能够照顾到他的这种愿望。他给人留下的印象是:他行为的背后隐藏着这样一种信念,即其他人要为他的生活负责,如果事情向着错误的方向发展,那就应该谴责他人。这种信念与他深信的其他人不能为他提供任何帮助的信念相抵触,抵触的结果就是,他感到自己不得不强迫其他人来实现他的愿望。在这里,受苦跑出来成了他的助手,受苦和无助成为他获得爱、帮助,以及控制他人的重要方式。与此同时,还能让他回避其他人对他提出要求的可能。

最后,受苦还具有一种作用,以一种经过伪装却又行之有效的方式来表达对他人的指责。这正是我们已经在前面的章节详细讨论过的内容。

一旦神经症性痛苦的功能被识别出来,我们就在一定程度上褪去了这一问题所具有的某些神秘特性,但问题还没有得到完全解决。尽管受苦具有一定的策略价值,但仍存在一种可以支持神经症患者想要受苦这一观点的因素:通常,神经症患者遭受的痛苦比其策略目的所应承受的痛苦更多。他们常常夸大自己的痛苦,沉溺于无助感、不快乐感以及无价值感之中。即使我们知道,他的情绪很可能是被夸大的,我们不能相信这些情绪的表面价值;我们仍会为这个事实感到震惊,即他的冲突倾向所造成的失望,将他带到了苦难的深渊,这种痛苦同他所处的情境对他的意义是极不相符的。一旦他取得了一点成就,他反而会非常富有戏剧性地将其失败夸大为一种无可挽回的耻辱。当他仅仅只是不能坚持自己的权利时,他却会使自尊心跌入谷底,像泄了气的皮球一样。在精神分析过程中,当他不得不去面对解决新问题这一不那么令人愉快的前景时,他就会陷入完全绝望的境地。我们仍然需要考察,为什么在超越了策略价值范畴之外,他仍旧心甘情愿地增加自己的痛苦。

在这些苦难中,表面上看起来并没有可以获得的好处,没有观众可以被感动,没有任何同情能被赢得,也不能通过将自己的意愿加诸其他人身上而获得一种隐秘的精神胜利。尽管如此,神经症患者还是有所收获,只不过是种类不同。在爱情中遭遇失败,在竞争中遇到挫折,不得不承认自身的弱点或缺点,这些对一个拥有唯我独尊自我意识的人来说,乃是不可忍受的。当他在自我评价中,将自己逐渐变小直至为零时,成功与失败、优势与劣势的区别就不存在了;通过夸大痛苦,使自己迷失在一种痛苦或是无价值的普遍感受中,这种令人恼怒的体验,在某种程度上也就失去了它的现实性,这种特定的痛苦所带来的刺激也就被麻木了。在这一过程中,发挥作用的原理是一种辩证性的原理,包含了在某一节点上,量变可以引发质变的哲理。具体地说,这意味着,虽然受苦是痛苦的,但将个体置于极度的苦难中,苦难就会对痛苦起到麻醉剂的作用。

一部丹麦小说对这一过程进行了精彩描述。故事讲的是,一位作家心爱的妻子在两年前被奸杀了,他通过模糊体验实际发生的事情这一方式,来逃避这个无法忍受的痛苦。为了逃避自己的痛苦,他全身心投入工作中,夜以继日,并完成了一部作品。故事开始于这本书完成的那天,也就是说,开始于他不得不正视自己痛苦的那一心理瞬间。我们在墓地第一次见到他,他的脚步不知不觉地将他引到那里。我们看到他沉浸在最可怕的幻觉性思绪中,想象着蠕虫在咬噬死去的人,人们被活埋于地下。他筋疲力尽地回到家中,然而,即使在家里,痛苦也还在继续折磨着他。他被迫详细地回忆所发生的一切,如果在他妻子去见朋友的那个傍晚,他能陪她一起去,如果她打电话让他去接她,如果他在朋友家留宿,如果他出去散步正好在车站遇见她,谋杀可能就不会发生。由于被迫性地对谋杀是怎样发生的进行细致的想象,他以一种忘乎所以的状态完全陷入痛苦之中,直至失去意识。到此为止,这个故事在我们的讨论中显得特别有趣。接下来发生的就是,他从巨大的痛苦中恢复过来后,仍不得不解决报复的问题。最后,他终于能够真实地面对自己的痛苦。这个故事所展示的过程同某些丧葬风俗一样,通过剧烈增强痛苦并使人完全沉浸于其中的方式,来减轻失去亲人的痛苦。

一旦我们识破被夸大痛苦的麻醉效应,就会进一步有助于我们揭示受虐倾向中可以为人们所理解的动机。但仍然存在这样的问题,即为什么这种痛苦会产生满足感,这种满足感不仅明显表现在受虐性变态和幻想中,我们相信它确实也存在于神经症患者的一般性受苦倾向中。

为了能够回答这个问题,首先,必须要识别出所有受虐倾向所共同拥有的要素,更确切地说,发现隐藏于这种倾向下的人生的基本态度。当我们从这个观点出发,就会明确发现,其共同因素就是固有的软弱感,这种感觉在对自我、对他人、对命运的总体态度中都有所呈现。简而言之,这种感觉可以被描述为一种很深刻的无意义感,或者更确切地说是一种虚无感,就好像随风摇摆的芦苇一样;一种受制于人、不得不唯命是从的感受,表现为过度顺从的倾向,或出于防卫而过分强调控制他人、绝不让步。这是一种对他人的爱和评价的信赖感,前者表现为对爱的过度需求,后者表现为对遭人反对的过度恐惧;这是一种对自己的生活不能支配,而要让其他人承担其生活责任并做出决定的感觉;是一种善恶都源于外部,个体对掌握命运完全无能为力的感觉。这种感觉消极地表现为即将遭受劫难的预感,积极地表现为期待自己不动一根手指就会有奇迹出现。这种对生活的总体感受,就像是离开他人提供的刺激、手段和目标,就无法呼吸、无法工作和无法享受任何事物一般,是一种被控制在主人手中任人摆布的感觉。我们怎样才能理解这种内在的软弱感呢?归根结底,它是一种缺乏生命活力的表现吗?在某些情形下可能是这样,但总体而言,神经症患者生命力之间的差异并不比其他正常人之间的差异更大。它只是基本焦虑的一个简单结果吗?当然,焦虑跟它有某些联系,但如果仅是焦虑,则可能导致相反的结果,即迫使个体寻求和获得越来越多的力量,以使自己获得安全感。

答案是:这种内在的软弱感本身根本不是一个事实。软弱的感受和表现仅仅是软弱的一个倾向,这一事实可以从我们已经讨论过的特性中被清醒地认识到:在神经症患者自己的感受中,他们意识不到自己的软弱被夸大了,并且固执地坚信软弱的存在。这种软弱倾向不仅可以从逻辑推理中发现,我们在工作中也能发现。患者会想象性地抓住每一个机会,相信自己患上了一种器质性疾病。一个病人,只要一遇到任何困难,就会希望自己患有肺结核,并且能住进疗养院得到他人全面的照顾。如果别人提出任何需求,这种人的第一个冲动就是屈服;然后,他就会走向另一个极端,无论付出任何代价都拒绝屈服。在精神分析中,患者的自责通常是他将预测到的批评作为自己的观点,因此,他时刻准备屈服于任何判断。盲目接受权威的观点,依赖他人,总是抱着“我不能”的无助感来回避困难,而不是将困难作为一种挑战,这种倾向进一步证明了软弱倾向的存在。

通常而言,在软弱倾向中所必须遭受到的苦难,并没有使神经症患者产生有意识的满足感;相反,不论其目的是什么,它们都是神经症患者对痛苦总体认识的一个部分。尽管如此,这些倾向旨在获得满足,即使它们不能,或者至少看起来不能达到这种目的。偶尔,我们能够观察到这个目的,有时,可以明显地看到,获得满足的目的已经实现。一个患者去看望住在乡下的朋友,可能先是因为没有人去车站接她;然后当她到时,朋友又不在家等候,因此,她感到非常失望。她说,到此为止,这个经历让她感到非常痛苦。但是,随后她感到自己陷入了另外一种完全孤独和绝望的感受之中。她很快意识到,这种感受与诱导事件所引发的刺激完全不相称。沉溺在悲惨中的感觉不仅减轻了她的痛苦,而且还成了一种积极且令人舒适的感受。

在具有受虐性质的性幻想和性变态中,例如:在被强奸、被殴打、被侮辱、被奴役的幻想或是其实际实施的过程中,这种满足感的获得更加频繁、更加明显,事实上,它们只是这种普遍的软弱倾向的另一种表现。

通过沉浸在痛苦中而获得满足感,体现了这样一种普遍性原则,这就是通过将自己迷失在更大的痛苦中,抹灭自己的个性,放弃自我及其所拥有的一切怀疑、冲突、痛苦、局限和孤独,来获得满足。[28]这就是尼采所说的从“个体性原则”(Principium Individuations)中解放出来,这也就是他所说的“酒神”倾向的含义,他把这种倾向看成是人类的基本追求之一,与他所说的“阿波罗”(日神)倾向——致力于积极的掌握和塑造人生,恰恰相反。鲁斯·本尼迪克特在谈到为了获得狂欢体验而做出的尝试时,说起了酒神倾向,并指出在各类文化中,这种倾向都是非常普遍的,其表现形式也非常多样化。

“酒神”这个词语来源于希腊的狄俄尼索斯(酒神)祭拜仪式,同之前的色雷斯人祭拜仪式一样,两者都旨在产生强烈的情感刺激,直至产生幻觉。助力达到这种销魂状态的方式包括音乐、长笛统一的韵律和节奏、午夜疯狂的舞蹈、狂欢滥醉、性放纵,所有这些都是为了达到疯狂的兴奋和销魂的状态(“销魂”一词顾名思义,就有达到忘我或无我的状态)。在世界各地,都存在遵循以下原则的风俗和祭仪:在集体中,是节日里的放纵和宗教的狂欢,于个人则是沉迷于毒品和药物狂欢之中。在引发“酒神”状态方面,痛苦也发挥着自己的作用。在一些平原印第安部落中,通过禁食、割掉身上的一块肉、以一种痛苦的姿势把人绑起来的方式来激发幻觉。在太阳舞中——平原印第安人最重要的庆祝仪式之一,肉体折磨是刺激产生这种销魂状态的普遍方式。中世纪的鞭笞教徒就使用鞭打来产生销魂的快感,新墨西哥州的赎罪教徒则使用荆刺、鞭打以及搬重物的方式激发这种状态的出现。

尽管这些文化中“酒神”倾向的表达方式并不是我们文化中已经模式化的经验,但对我们来说它们也并不完全陌生。在某种程度上,我们都体验过源自于“自我丧失”中的满足感。在经历肉体或精神上的紧张感后,进入睡眠或一种麻醉状态中,我们就能感受到这种满足感。酒精也能产生同样的效果,在使用酒精的过程中,消除压抑作用是其中一个原因,减轻悲伤和焦虑是另一个原因;但在这里,最终目的旨在获得狂欢与放纵。有些人并不了解在巨大的感觉中迷失自我——无论这种感觉是出于爱、自然、音乐、对事业的热情,还是性放纵,都能使自己获得这种满足。那么,我们怎样解释这些追求所明显具有的普遍性呢?

尽管,生活能够提供各式各样的快乐,但同时也充满着无法逃避的悲剧。即使没有特别的苦难,仍然存在着会变老、生病和死亡这些事;更通俗地说,个体是有限而孤独的,这是人的生命所固有的客观事实。人的认识、成就或快乐也是有限的,因为人是一个独一无二的实体,他脱离了其他人,脱离了周围的事物,所以他又是孤独的。事实上,这种个体的有限性和孤独性就是大部分寻欢和放纵文化倾向所要克服的。《奥义书》以及河流汇入大海而失去自己这一自然画卷,都对这种追求做出了最打动人心和美好表述。通过将自我消融在更巨大的东西中,成为更大实体的组成部分,个体也就在某种程度上克服了自身的局限性。正如《奥义书》中所描绘的:“凭借消失为虚无,我们成了宇宙创造本体的一部分。”这似乎是宗教必须带给人们的最大安慰和满足;通过丧失自己,人们可以成为上帝或是自然的一部分。献身于一项伟大的事业,也能获得这种满足感;将自己交付给一项更大的事业,我们就能感到自己仿佛与一个更伟大的整体融为一体。

在我们的文化中,我们更熟知的是一种相反的自我态度,这种态度高度强调并评价个体的独特性价值。身处在我们文化中的人,会强烈地感受到他的自我是一个独立实体,区别于或者说对立于外部世界。他不仅坚持这种独特性,还从这种独特性中获得了大量的满足感;在形成其独特潜能的过程中,在通过积极主动地征服来主宰世界和自己的过程中,在成为建设性的人,以及从事创造性的工作中,找到了自己的快乐。对于这种个性发展的理想,歌德曾说过:“人最大的幸福就在于发展个性。”

但是,我们之前讨论过的与之相对的倾向,突破个性的桎梏,摆脱其局限性和孤独性的倾向,同样是一种人类固有的态度,且也同样蕴含着潜在的满足。这两种倾向本身都不是病态的,保护和发展个性,还是牺牲个性,都是解决人类问题的合理目标。

在所有的神经症患者中,消除自我的倾向都是以最直接的方式表现出来。它可能会以以下方式表现出来:幻想离家出走,成为一个弃儿,或是丧失个体的身份;或是把自己想象为书中的主人公;也可能像一个患者所说的,幻想自己被遗弃在黑暗和波涛之中,并与之成为一体。这种倾向表现在被催眠的愿望中、神秘主义倾向以及非现实感中,存在于对睡眠的过度需求中,对生病、精神障碍甚至死亡的渴望中。正如我之前提到的,在各种受虐幻想中,共同的因素是一种受他人摆布,失去所有的意志、所有的力量,对他人统治的绝对服从的感觉。当然,每种不同的表现由其特殊方式所决定,并有其自身的含义。被奴役的感觉,举例来说,可能是一种普遍被害倾向的一部分,是对奴役他人冲动的一种防御手段,同时也是对他人不受自己支配的一种指责。但是,尽管它具有表达防御和敌意的价值,但同时还暗含有自我屈服的积极价值。

神经症患者不论是屈服于其他人还是命运,且不论他自愿被何种苦难所压倒,他所寻找的满足似乎都是个性的减弱或消除自我。随后,他停止了作为积极活动实施者的行为,而成为一个没有个体意志的客体。

当受虐倾向整合进一个更普遍的放弃个体自我的倾向中,其所追求或通过软弱和痛苦获得的满足感,就丧失了其奇特性,它被放进了一个熟悉的结构中。[29]那么,神经症患者身上顽固的受虐倾向,可以用这一事实来解释:即这些追求能够作为一种保护手段对抗焦虑,并同时提供潜在的或现实的满足感。正如我们所了解到的,这种满足感,除了在性幻想或性变态中,很少真正成为现实的满足,即使对它的这种追求在软弱和被动性倾向中是一个重要因素。因而,最后一个问题产生了,那就是:为什么神经症患者很少获得解脱和放纵,以及他所需求的满足感呢?

使神经症患者无法获得这种明确的满足感的一个重要原因,是受虐倾向会受到神经症患者过度强调自身个性的对抗。绝大部分的受虐现象同神经症症状有同样的特征,即在各种相互排斥的追求间达成一种妥协。神经症患者倾向于屈从于他人意志,但与此同时,他坚信外部环境应该来适应他。他倾向于感到被奴役,但与此同时,他也极度坚信支配他人的权利是不能被质疑的。他希望成为无助并被照顾的人,但与此同时,坚持不仅要完全的自给自足,事实上还认为自己是无所不能的。他倾向于感到自己一无是处,但当他被其他人认为不是天才的时候,就会非常愤怒。显然,绝对不存在能够调和这两种极端的令人满意的解决方案,尤其是在这两种需求都如此强烈的情况下。

神经症患者自我湮没的动机与普通人相比要更为不可抗拒,因为神经症患者不仅想要摆脱那些在人类中普遍存在的恐惧、限制以及孤独,还想要摆脱自己陷入不可调节的冲突之中的感觉,以及由此而产生的痛苦。他那种与此对立的、对追求权力和自我扩张的动机同样强烈,且超过了正常人的程度。当然,他在试图做不可能的事情,试图既无所不能,又一无是处。例如,他可能生活在一种无助的依赖之中,同时又通过这种软弱的手段来对别人专横霸道,他会把这种折中的方式错误地理解为一种放弃。事实上,有时,甚至是心理学家也会混淆两者,并认为放弃本身是一种受虐态度。实际情况却截然相反,受虐倾向的人完全不会让自己沉溺于任何事或屈服于任何人。例如,他不能将自己所有的经历都投入到一项重要工作中,或是在恋爱中,将自己全身心地交于对方。他可以放弃自己并沉浸在痛苦中,但在这种放弃中,他完全是被动的。他将那些引发他痛苦的感觉、兴趣或他人,仅仅作为自己为达到丧失自我的目的的一种手段。他与其他人之间没有积极的相互作用,而只是以自我为中心并专注于自身目的。真正将自己交给他人或一项事业,是内在力量的一种表现,而受虐者的自我放弃却完全是软弱的表现。

神经症患者很难获得这些满足感的另一个原因在于,我所提到过的,神经症结构中固有的破坏性成分,在文化的“酒神”动机中没有这些破坏性因素。在后者中,没有什么能与神经症的破坏性相比,可构成对人格特征,取得成就和获得幸福的潜能的破坏。例如,我们将希腊酒神祭拜仪式同神经症患者变成疯子的幻想进行比较。在前者中,这种动机是为了增强生命的快乐,通过追求一种短暂的出神体验;后者,对于湮没和放纵的动机,既不是为了再生而暂时性的投入,也不是为了使得生命更丰富、更完整,它的目的是完全消除痛苦的自我,而不管其价值如何。因此,人格中未受损的部分会对其做出恐惧的反应。事实上,对于可能发生的灾难的恐惧,人格中的部分结构迫使整个人格对这种恐惧做出的反应,是影响意识过程的唯一因素。神经症患者所了解的是,他们害怕变成疯子。只有当这个过程被分解为其构成部分的时候,自我放弃的动机以及反应性的恐惧,才能被理解为他在追求一种明确的满足,但却受到害怕获得它的这种恐惧的阻挠。

我们文化特有的一个因素能够强化与湮没动机相关的焦虑。在西方文化中(即使不考虑其神经症性特征),很少有能够在其中获得满足的文化模式,如果有也极其稀少。宗教,曾经提供过这种可能性,但对大多数人而言也丧失了其自身权利和吸引力。既没有获得这些满足的有效的文化方式,它们的发展也常常受到挫败。因为在个体主义文化中,个体被希望能够自食其力,为自己辩护,如果需要的话,就要以自己的方式闯出一条路。在我们的文化中,实际地屈服于自我放弃的倾向,还会招来被整个社会抛弃的危险。

注意到这些恐惧经常会阻碍神经症患者获得他所追求的特定的满足感,那我们就不难理解受虐幻想和反常对他们的价值了。如果他这种自我放弃的动机存在于幻想和性行为中,那他可能就可以逃离完全自我毁灭的危险。就像酒神祭拜仪式一样,这些受虐的行为提供了一种暂时的沉沦和放纵,相对来说自我伤害的风险更小。通常来说,这些受虐动机遍及整个人格结构:有时它们集中在性行为中,而人格的其他部分相对来说能摆脱它们。有这样一些男性,在工作中积极主动、有野心并取得了一定的成就,有时也会被迫沉迷于受虐的变态行为中,例如:像女人一样打扮或是表现得像淘气的男孩一样而被痛打。另一方面,那些阻止神经症患者寻找解决自己困境的满意方法的恐惧心理,也渗透到他的受虐倾向中。如果这些动机具有性的特性,那么,尽管具有与性相关的强烈的受虐幻想,他也会远离性行为,对异性表现出厌恶,或是至少表现出严重的压抑倾向。

弗洛伊德指出,受虐的动机在本质上是一种性现象,他提出了一系列理论来解释它们。起初,他把受虐倾向看作是由生理决定的性发展阶段的一个确定的方面,称作肛门受虐阶段。随后,他加入了这一假设:受虐的动机同女性气质有着内在的亲缘关系,暗含着某种想要成为女性的愿望。他最后的假设,之前提及过,认为受虐的动机是自我毁灭和性动机的结合,其功能在于将自我毁灭动机带给个体的伤害降到最低。

另一方面,我的观点可以做如下总结:受虐动机既不是一种性现象,也不是生物性决定过程导致的结果,而是产生于人格冲突。它的目的并不是受苦,神经症患者同其他人一样也不想遭受苦难。神经症性苦难,由于它具有某些功能,并不是个体希望的而是他必须付出的代价,他想要获得的满足并不是苦难本身,而是一种自我放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