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 文明城市测评体系的逻辑结构
《测评体系》以我国城市的文明程度为评价与对象。但是,它涉及面广、层次多,有些测评对象、内容交错重叠,因此如何合理地构建《测评体系》的逻辑结构,将关系到《测评体系》综合评价和测评功能的实现。
(一)文明城市测评的“软环境”导向
我们对文明城市“软环境”导向的认识有一个过程,正是在不断研究、修改与完善《测评体系》的过程中,我们才形成了以“软环境”为导向,研制《测评体系》、开展文明城市测评的思路。
课题组从2002年初开始研究,到2004年8月底完成研制工作,其间大致经历了四个阶段:即资料分析与调查研究阶段(草稿阶段)、征求意见与专题研讨阶段、中试与修改阶段、论证与报批阶段。
最后形成《测评体系》的框架是在2004年6月。课题组在中试后又修改了8稿,反复论证,报中央文明委审阅、批准;尤其是在中央文明委领导有明确指示后,课题组又花了2个月时间,对整个《测评体系》作了大幅度的调整和完善。
突出“软环境”的《测评体系》,由“五种类型、两大板块”构成,具体可从两个方面说明。
第一,根据城市行政设置,测评指标分为五套。
第二,《测评体系》的结构由“基本指标”(满分100分)和“特色指标”(满分20分)两大板块组成。总分120分。
(二)突出文明城市“软环境”的价值
1 文明城市的“软环境”
文明城市的“软环境”是指影响文明城市建设的体制环境、法律环境、制度环境、政策环境、人文环境、人际环境等。文明城市在重视硬件、硬环境的同时,要使硬件、硬环境与文明城市建设的软件、软环境有机地结合起来,并且使一些至关重要的硬件、硬环境的建设服务于软件、软环境,体现以人为本的思想。如在《测评体系》中,就把“GDP增长率”“人均GDP”“无障碍设施”“主干道设施”等重要的硬指标、硬环境建设,放在“安居乐业的生活环境”项目中。
2 实现“软环境”价值的关键
既然,“软环境”在文明城市建设与发展中具有极其重要的价值,那么,如何在《测评体系》中保证“软环境”价值的实现?在研制《测评体系》的实践中,我们逐渐认识到:关键是要使思想道德素质类的指标硬起来。为此,我们在《测评体系》设计中,把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类指标的比例占到整个测评指标体系的68%以上,这表明了我们研制的宗旨:突出“软环境”建设,解决文明城市创建过程中的难点、顽症。当然,思想道德建设、党政机关作风、公共场所秩序、市民文明行为等,是不可能通过一两年的时间发生根本性改变的;正因为如此,我们要以求真务实的精神,以指标设计为导向,找到难点与顽症(如公共交通、市民文明行为等),有针对性地逐渐地解决与提高。
如何使思想道德类素质指标硬起来?即通过什么方法和手段,使这类一直难以量化的指标能量化。对“测评指标”的量化,我们采取了将抽象的指标具体化、形象化为可视、可感、可知的行为的方法。首先,将抽象的概念、判断变成具体的有形的行为。如为了使公民思想道德素质类的指标能量化,我们不仅根据近年来我国各城市精神文明创建的实践经验来提炼,而且使其通过种种具体的行为来标示。如“公共场所道德”指标,我们通过以下三条市民行为标准来具体化、形象化:①公共场所无乱扔杂物、随地吐痰、损坏花草树木、吵架斗殴等不文明行为;②禁烟场所无吸烟现象;③影剧院、图书馆、会场等场所安静、文明、无大声喧哗、嬉闹现象;基本无手机、BP机的声音。其次,我们对这三条标准又通过问卷调查、材料审核、实地考察等方法获得该指标的状态评估分;要强调的是:对一个城市“公共场所道德”通过实地考察获得状态分,要避免其中的随机性(考察人、考察点随机性)较大的问题。为了保证实地考察合理性,我们将一个城市主要应考察的公共场所(如火车站、机场、公交站、影剧院、体育场、风景园林点等)、需考察的具体要求细化、规范化,使任何人都能根据这一“实地考察”的要求来操作,进而形成这一指标的状态评估分。第三,根据规范的、格式化的指标评估,进而合成分数。如A状态表示这条指标状态分值1.0分,再乘以该指标的权数,才是该指标最后得分(其间的运算都由电脑软件完成)。可以说,《测评体系》中思想道德建设、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诚信政府建设等指标,都是通过逐条逐句斟酌,逐条细化、规范化、标准化来评估的。第四,通过指标的认可度、满意率、支持率等来实现指标量化要求。
3 突出“软环境”的科学性、先进性与可操作性
一是突出“软环境”指标的科学性。
六大“环境”指标的设定,经历了一个不断学习、深入调研和在实践中逐步完善的过程,较好地体现了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体现了城市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协调发展,城市生态环境与人文环境协调发展,人、自然、社会和谐相处,统筹东西部发展(调节指标),统筹城乡发展(以城带乡指标)的新理念和新思路,具有较高的科学性和开拓性。
二是突出“软环境”指标的先进性。
在制定突出“软环境”的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的过程中,开始我们着重寻找怎样与国际接轨的有关评估指标,力求全国文明城市测评项目指标的先进性、时代性。
三是突出“软环境”指标的可操作性。
(三)文明城市测评体系的逻辑关联
《测评体系》的内在逻辑结构,主要是反映内部基本要素的自身定位、相互关联,从总体上体现了《测评体系》对测评文明城市的整体效应。
1 四种城市类型的定位与五套指标的构思
凡是城市都有它的共性,国家文明城市的创建要有共同的要求,也要有最基本的统一测评项目和指标。但我国既有的城市,不仅区位不同,城市规模、发展水平各个方面也存在着很大差异,因此《测评体系》在基本内容、主要指标方面应具有统一性外,在具体研制上也须按照现行的行政设置,分别制定直辖市、省会市(副省级市)、地级市、县级市四种城市类型的指标体系。由于目前直辖市还难以直接参评,故又以直辖市测评体系为样本,研制了《全国文明城区测评体系》。
2 基本指标的“七大”维度
在《测评体系》的“基本指标”中,我们设置了“六大环境”+创建活动的测评体系(见下图)。
对7个测评项目的逻辑关联,可作如下解读:
(1)立足我国各大城市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阶段,创建文明城市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
(2)有中国特色的文明城市创建,关键在于党和政府的推动,在于党和政府的自身建设,所以,我们将“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的形成,作为首要的标志与测评标准。
(3)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推进文明城市创建,需要营造“公正公平的法治环境”和“规范守信的市场环境”;市场经济本质上就是法治经济,法治又是在发展市场经济的过程中逐步确立与完善的;因此,这两大环境既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促进和谐社会建设的基本条件,也是文明城市创建的重要基础。
(4)健康向上的人文环境,则是文明城市的内涵,是文明城市的灵魂,体现了我国社会主义主流意识,体现了民族精神和爱国主义,也是市民的人文素养的根本标志,集中反映了城市的人文精神,又是改善城市投资环境、加快经济发展的重要条件。
(5)能否形成安居乐业的生活环境,是实现小康生活、进入小康社会的一个重要标志,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精神的具体表现;现在人们常说,“是不是小康关键看住房”,“是不是小康首先看安康”,这集中体现了把安居乐业的生活环境作为文明城市一项重要测评维度的重要价值。
(6)可持续发展的生态环境既是科学发展观的本质要求,又是文明城市持续发展的生态支撑;它所包含的城市绿化、废弃物处理、环境质量等内容,既表明了文明城市的外在形象,更是城市发展循环经济、促进文明城市持续发展的必要条件。
(7)扎实有效的创建活动,是党和政府对创建文明城市自觉性、主动性、创建性的具体表现,它表明文明城市的创建,必须得到党委和政府的高度重视,要在党和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有科学的规划、有效的组织协调,依靠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参与和支持,真抓实干;也是对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和成效的直接检验,它从创建的不同范围和层面(如文明城区、文明社区创建等),从创建的不同主体和对象(如创建文明行业、文明单位等),从创建的整体效应(如城市带动农村方面),较全面、客观地评估创建文明城市的成效,体现文明城市创建活动对六大环境建设的意义。
同时,为了兼顾东西部城市的差异,我们在基本指标中设置了5条“调节指标”。考核西部城市时,标准予以适当下调,即如果西部城市达到了达标值(B),可以记为优秀值(A),在达标值以下的一定范围内可以计为达标值(B)。调节指标主要都是与经济发展水平关系密切的指标,如在省会/副省级市中设置了如下调节指标:
每百人互联网用户数(户/百人)
人均GDP
恩格尔系数
建成区绿化覆盖率(%)
绿地率(%)
(四)关于特色指标
“特色指标”(满分20分)是反映文明城市(包括文明城区)创建和管理中的个性和特色的指标,也反映了城市获得重要荣誉的情况。特色指标采用加分的方法,特色均达标,则加20分。特色指标的测评内容均为3条:(1)创建工作经验在全国集中宣传过。(2)获得国际、国家有关部委的荣誉称号。这些荣誉称号主要有:国家卫生城市(爱卫会)、环保模范城市(环保总局)、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国家旅游总局)、中国综合治理先进城市(综治委)、全国环境整治先进城市(建设部)、全国科教兴市先进城市(科协)、普法先进城市(司法部、中宣部)、全国文化先进市(文化部)、国际迪拜改善居住环境良好范例奖(建设部)等等。(3)城市形象,可从城市建筑布局、市容环境、公共场所氛围、市民精神面貌四个方面考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