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史研究论丛(第三十七辑)
上QQ阅读APP看书,第一时间看更新

宋代政治制度史研究

宋代宰辅与士人的交流互动:以衙署谒见为例

基金项目:本文是教育部重点研究基地重大项目“10—13世纪政治社会再探研”(编号:22JJD770005)的研究成果。

王化雨[1]

(四川师范大学历史文化与旅游学院,四川 成都 610068)

摘要:两宋时期,宰辅可以在两府衙署接受士人的谒见,听取建议,获得信息。有资格前往衙署谒见宰辅的士人范围广,所言之事无所不包,非常有利于宰辅周详地了解各方面情况,更为合理地制定决策。在交流互动中,宰辅与士人都会根据自身需要,有意识地采用一些策略,他们的举措,对相关制度的演进亦有影响。宰辅、士人之间的面对面交流,往往与士人、君主之间的奏对存在微妙关系,两者相辅相成,共同影响着最终的决策结果。透过宰辅与士人在衙署中的交流,我们能对宋代中枢政务运行形成更细致的了解。

关键词:宋代;宰辅;士人;交流互动

引言

两宋时期,由中书门下(元丰改制后的三省)、枢密院长贰构成的宰辅群体,上佐天子,下统百僚,在政务运行中扮演着极为重要的角色。宰辅履行职责,离不开对各类信息的掌控。在宰辅获取信息的诸多途径中,士人前往两府衙署谒见言事,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对于这一问题,既有研究有所涉及,但语焉不详[2],值得进一步讨论。以下,笔者拟对此问题进行论述,以求推进对宋代中枢政务运行的认识。

一 宰辅的分厅受谒与聚厅受谒

如论者述,宋代宰辅衙署是一工字厅式建筑,正中有举行会议的大厅,两侧则分布着不同宰辅各自的单独隔间,即所谓“视事閤”[3]。宰辅在两府衙署中的日常办公活动,可分为在大厅中聚厅商议,以及在各自视事閤中分厅治事两类[4]。宰辅是在聚厅抑或分厅时接受士人的谒见?不同时期情况有所差异。

“国初时,不喜人附会,故大臣不于私第见宾客,百官亦罕造门,只诣中书请谒,日不下百辈,宰相至午时不得食……其私请者盖十八九。”[5]按上引史料,士人前往中书,多有私请行径。私相请托,自然不可能当着多位宰辅的面公然进行,而必定是单独陈述于某个和自己相熟的宰辅。故可以推断,宋初宰辅主要是在分厅治事时接见士人的。这一状况,自太祖朝一直延续到太宗朝中期。

宰辅分厅接受谒见,存在一定弊端。其一,如前述,容易造成私相请托。其二,谒见者络绎不绝,会干扰宰辅日常的工作,使得宰辅无法集中精力处理政务。太宗淳化二年(991)四月,右司谏、知制诰王禹偁“请自今群官候见宰相,须朝罢,于政事堂同时接见。其枢密院亦候都堂坐请见,并不得于本厅接见宾客,以防请托。诏从之”[6]。王禹偁的奏请得到太宗首肯,说明宰辅分厅接受谒见的弊端确实引起了不少人的重视。令士人改在聚厅时谒见宰辅,一则可以杜绝私请,二则聚厅的时间有限,不至于对宰辅的日常工作造成冲击,有其益处。

但另一方面,令士人只能在宰辅聚厅时前往谒见,也存在弊端。其一,宰辅聚厅议政的时间较短,改分厅受谒为聚厅受谒,会压缩士人与宰辅进行交流的时间,进而影响宰辅所得信息、建议的数量和质量。其二,士人与不同宰辅的关系有差别。面对熟识之宰辅,自然敢于言无不尽,但若与自己关系疏远,甚或关系不协之宰辅在场,就未必敢于尽情陈述了。因此,这一规定颁布后,也遭到了另一些士大夫的驳斥。如左正言、直史馆谢泌言:“然则疑大臣以私也,夫以万机之务,属任辅臣,非接见群官,何以尽知外事?”[7]面对批评,太宗又废除了刚颁布的命令,仍然允许士人在宰辅分厅治事时前往谒见。

太宗朝这次谒见制度的反复,背后还潜藏着宰辅彼此间,以及君主与宰辅之间的勾心斗角。当时“吕蒙正以宽简自任,王沔怙权,政事多专决。素与张齐贤、陈恕忤,至是二人并知政事,沔不自安,常虑有以中书旧事告之。及禹偁奏入,遂下其事,复以(谢)必(泌)言,帝寤,遂寝”[8]。王禹偁素来刚直,当不至于附会王沔,但其言确实在客观上对王沔有利。而从“帝寤,遂寝”一语来看,太宗之所以接受谢泌建议,撤销刚颁行的命令,主要意图也不仅仅在于让宰辅更好地”知外事“,而是希望能对已有专权之势的王沔有所制约。

宰辅只能于聚厅时见宾客之制,真宗景德四年(1007)又被颁行。这一次是出于宰辅自己的奏请。是年六月,二府称:“盖枢机之任,诚务谨严,而政事之间,亦资询访。若早暮接纳,虑机务因兹滞留,如或延见艰难,亦利害无由启露。又分厅言事,或有异同,将狥至公……”,要求改为在聚厅会议时才能见宾客。最终,朝廷下令“今后中书、枢密院每有在外得替到阙及在京主执臣僚如有公事,并逐日于巳时已前聚厅见客,已分厅即俟次日,急速者不在此限,非公事不得到中书、密院”[9]。二府自请只能于聚厅时见宾客,说明之前士人于分厅时请谒,确实令其不胜其烦。另一方面,景德四年时真宗最信任的宰相毕士安已经去世,在澶渊之役中立了首功的寇准,又因为君主的猜忌而被罢出外。中书宰相王旦,则素以谨慎持重著称。故两府奏请聚厅受谒,应该也是当时宰辅群体,尤其是王旦显示自己大公无私的韬晦之道。事实上,王旦为相期间,中书门下便以“罕接宾客”著称,甚至一度引来士大夫的批评[10]

景德禁令在“急速事”方面,还是留了一个口子,并未彻底禁绝宰辅分厅时见宾客。不仅如此,随着时间推移,这一禁令也慢慢无法得到严格遵行。真宗后期,即又有士人于宰辅分厅治事时前往衙署谒见的事例。王素记,王旦为宰相时,陈彭年为翰林学士:

求对,归诣政府,纳所言事。公方议事,乃延见之。顾陈曰:“何所启?”陈起,次以其状呈之,曰:“条贯科场。”公投之于地曰:“内翰做官几日?待隔截天下寒士。”陈惶恐而退。时向文简同在中书,归令堂吏取之。一日,陈再来,公不见。堂吏言陈有以事启白,公曰:“令到集贤厅。”晚见向公曰:“陈内翰所留文字。”公瞑目取纸封之[11]

这条史料记载了陈彭年两次赴中书见宰相的事迹。第一次见时,王旦“方议事”,指的应该就是中书宰辅每日的聚厅议事。向敏中令堂吏取陈所带来之状,也说明王、陈交流时,还有其余宰辅在场,知晓相关情况。第二次陈赴中书,王旦拒不接见,令其“到集贤厅”。即是让陈在宰辅分厅治事时,单独去见集贤相向敏中。陈彭年所言之事,并不属于“急速事”,王旦令其单独见向敏中,固然事出有因,但事实上确实有违之前朝廷的规定。

此后“王沂公曾在中书,翰林李承旨维视沂公为侄婿,凡两日诣中堂求免某子挽铎之执。沂公曰:‘此末事,请叔丈少候,首台聚厅当白之。’丁晋公(谓)出厅,沂公白之。丁遂诺,谓李曰:‘何必承旨亲来?’李遂拜谢”[12]。由“首台聚厅当白之”一语,可知李维前往中书见王曾,是在宰辅分厅治事之时。丁谓为首相,是在天禧(1017—1021)年间,此时距离景德四年(1007)不过十余年,景德禁令就已经遭到破坏了。

宋敏求《春明退朝录》称,宰辅只能于聚厅时见宾客的制度出台后,有人表示反对,“复分厅见客”[13]。究竟是哪些人提出反对?恢复分厅见客的具体时间节点为何?今日皆难以详考。结合上文所述,很可能是真宗后期以降“违制”现象越来越多,最终导致了景德禁令名存实亡。禁令被突破后,分厅谒见的弊端又显露了出来。仁宗皇祐元年(1049)“殿前副都指挥使郭承祐屡谒宰相陈执中于本厅,坐久不退”,仁宗下令“中书、枢密非聚议,毋得通宾客”[14]。再度申明了景德禁令。从相关史料来看,如前面太宗、真宗一样,仁宗之所以重申旧制,既有防范宰辅弄权的意图,也有防止请谒者“坐久不退”,影响两府政务运行的考量。仁宗这次重申旧制,从制度规定层面最终明确了宰辅只能于聚厅时接受谒见,此后制度规定未再出现变化。元丰(1078—1085)改制后,士大夫也须于三省宰辅聚于都堂时谒见白事“元丰中,(曾巩)为中书舍人,因白事都堂,时章子厚为门下侍郎,谓之曰:‘向见舍人《贺明堂礼成表》,真天下奇作也。’曾一无辞让,但复问曰:‘比班固《典引》如何?’章不语,语同列曰:‘我道休撩拨。'”[15]“同列”即指三省其余宰辅。

宰辅在聚厅时接受谒见与分厅时接受谒见,各有利弊,不同政治人物,往往会根据自己的现实需要,在其中加以取舍。最终聚厅时接受谒见成为定制,说明这一受谒方式在时人看来更符合宋廷的长远利益。当然,仁宗皇祐元年(1049)以后,制度规定是否始终得到了严格执行,依然要打个问号。嘉祐(1056—1063)年间,孙抃为枢密副使“多病,志昏。医官自陈劳绩求迁。吏以文书白抃,抃见吏衣紫,误以为医官,因引手案上,谓曰:‘抃数日来体中不佳,君试为诊之。’闻者传以为笑[16]”。“吏以文书白抃”,显然是指胥吏持文书前往孙抃视事阁子禀事。又,以情理而论,若有其他同僚在旁,孙抃也不可能要“医官”为自己诊脉。由此事可知,仁宗重申景德禁令后不久,分厅时谒见这一“违制”现象就又出现了。北宋晚期以及南宋,陆续出现了若干只手遮天的权相,这些人当政期间,宰辅只能于聚厅时见宾客的禁令无疑更难得到认真执行。分厅谒见的便利,始终促使着不少士人与宰辅采用种种手段去突破制度限制。

二 士人谒见言事的基本情况

哪些士人能前往衙署谒见宰辅言事?他们能否顺利见到宰辅?谒见时以何种方式与宰辅交流?须遵循怎样的制度规范?须结合史料记载细加推敲。

大体而言,前往衙署谒见宰辅者可分为四类:其一,按照惯例,在赴任前前往两府“参辞”的地方官。其二,受君主之命,谒见宰辅言事之人;其三,宰辅主动召其前往衙署言事者;其四,自行前往衙署谒见宰辅言事者。第一类人,主要包括路、州两级官员。如绍兴十七年(1147),高宗曾问秦桧“凡除郡守,莫须到堂否?”后者答曰:“例须参辞”[17]。即证明知州是必须在赴任前前往衙署“参辞”的。又,由后文述王旦告诫张士逊事,亦可知路级官员赴任前也须面见宰辅“参辞”。第二、三两类人,只要得到君相的首肯即可前往两府谒见,在身份上自然不会受限制。那么,对于第四类自行前往衙署谒见宰辅者,在制度上有无资格要求?笔者在现存史料中,尚未发现十分明确的规定条文。而从一些具体事例看,士人自行前往衙署请求谒见,似不会遇到太高的身份“门槛”。

《画墁录》记,仁宗朝,柳开因所作小词“不雅驯”而“忤仁宗”,“吏部不敢改官,三变不能堪,诣政府。晏公曰:‘贤俊作曲子么?’三变曰:‘只如相公亦作曲子。’公曰:‘殊虽作曲子,不曾道针线慵拈伴伊坐。’柳遂退。”[18]由“吏部不敢改官”一语观之,柳开是以选人的身份,前往中书门下谒见宰相晏殊的。宋代关于柳开的逸闻甚多,上述故事未必真的发生过。然《画墁录》作者张舜民曾在朝中任职,熟知典故,选人可自行赴衙署见宰相,必不与典制相悖,否则张舜民也不会记载这一故事。《萍洲可谈》称:“宰相礼绝庶官,都堂自京官以上则坐,选人立白事。”[19]也证明选人可前往宰辅衙署谒见言事。

除在京官员外,外任官员也可以入京赴衙署谒见宰辅。南宋时,余端礼知乌程县“民间赋丁绢钱,率三氓出一缣,不输绢而折其估,一缣千钱,后增至五千,民不胜病,端礼以事告于府,事得上闻,又自诣中书陈便宜,岁蠲缗钱六万”[20]。“自诣中书陈便宜”云云,表明余端礼是以知县身份,自行前往中书衙署谒见,成功见到了宰辅言事。由此事观之,知县这类级别较低的地方官,也有资格前往两府请谒言事。

两宋时期,下级官员、士人向宰辅言事,有两种途径可供选择。一是将己见写成申状文书呈递给两府,二则是前往衙署面见宰辅言事。能直接向两府呈递申状者,中央包括尚书省下辖各部、司、寺监官员,地方则包括路、州两级机构官员,范围相对有限。不少层级较低的官员,只能将申状呈递给自己的直属上级,由后者代自己申宰辅[21]。前引余端礼事中“端礼以事告于府,事得上闻”,即是这种制度的反映。对于言事者而言,这无疑会带来不便。相比之下,有资格前往衙署谒见的官员范围更为宽广。部分无权直接给宰辅呈递申状如余端礼者,却有机会面见宰辅言事。这为部分地位较低的士大夫提供了进言便利,也显现出宋廷对衙署谒见这种信息交流途径的重视。

下级官员前往二府衙署,可以单独谒见,也可以与其他同僚一起谒见宰辅。仁宗朝,言官进谏废后事,仁宗不予接见,令其诣中书。孔道辅等多名台谏遂前往中书,集体与宰相吕夷简进行了交涉,此为治宋史者所熟知。又如建中靖国(1101)元年,右司员外郎陈瓘,“与左司员外郎朱彦周谒左仆射曾布于都堂”[22]。也是多人同前往衙署谒见宰辅的事例。从上述事例来看,一般情况下,供职于同一机构,且在某事上有相似看法的官员,可以同去衙署谒见。多人一起面见宰辅言事,可以为后者提供更多的信息和建议,另一方面,言事者有时也可借此对宰辅施加更大的压力。

有资格前往衙署谒见宰辅,不等于一定能顺利见到宰辅。正因为有资格谒见宰辅的士人范围较广,所以每日都有大量士大夫聚集于两府衙署外等候。欧阳修记,北宋初年,“(翰林)学士将至,宰相出迎”,但北宋中期以后,“近时学士,始具靴笏,至中书与常参官杂坐于客位,有移时不得见者”[23]。每日前往衙署求见宰辅的士人之多,排队等候时间之长,均可见一斑。很多士人每天很早就前往两府衙署等待,以便能及早见到宰辅。《夷坚志》记“绍兴(1131—1162)初,韩叔夏璜以监察御史宣谕湖南归,有旨令诣都堂白宰相。时朝廷草创,官府仪范尚疏略。两浙副漕徐大夫者,素以简倨称,先在客次……少焉朝退,省吏从廊下过。徐见之,拱而揖曰:‘前日指挥某事,已即奉所戒。'”[24]从这条史料可知,韩、徐二人,在当日清晨宰辅入宫参与朝会,尚未返回衙署时,就已经前往衙署等待,以求能尽早得到接见。面见宰辅言事之不易,从中可见一斑。

官员主动前往衙署谒见宰辅,成功与否,多取决于宰辅的意愿。真宗朝“(陈彭年)在翰林日,尝诣中书谒宰相,王旦辞不见,翌日复至,自言有当启白,旦谕令见向敏中。他日,敏中命吏取彭年所留文字示旦,旦瞑目索纸封之。敏中曰:‘何不一览?”旦曰:‘不过兴建符瑞,图进取耳。'”[25]翰林学士地位已经相当高,可说在群官中仅次于宰辅,然亦不能保证自己一定能得到接见。又,从这条史料来看,宰辅群体中首相的态度至关重要,见与不见,见谁,首相都可在一定程度上予以决断。

众多官员前往衙署见宰辅,孰先见、孰后见?目前在史料中,找不到非常明确的制度规定。从一些事例来看,受君主之命,前往衙署谒见宰辅的士人,大多能得到优先引见。上引韩璜、徐大夫事中,徐先到都堂而韩后至,但宰相回到都堂后“丞相下马,直省官抗声请察院”[26],反而是韩先见到宰相。至于那些并非受君主之命,而是自己主动前往衙署谒见的士人,孰先孰后似乎并不是根据官职高低来定,而很有可能是以先来后到的原则排序,否则就不会出现地位仅次于宰辅的翰林学士,还需与其他官员“杂坐”,且“有移时不得见”的情况。真宗朝已降,宰辅只能于聚厅时接见宾客渐成定制,这在一定程度上压缩了宰辅与士人的交流时间。很多士人在衙署外苦候多时,最终很可能也无缘见到宰辅。

士人在衙署中面见宰辅,主要是以口头交谈的方式与后者进行交流。除了口头汇报己见外,有时也会辅之以文书交流。例如前引陈彭年事例,即是陈到中书后“以其状呈之”。下级官员在衙署将文书呈递给宰辅,宰辅有时会当场阅读,并阐明自己的看法。陈瓘与朱彦周见右仆射曾布,“以书责布曰:‘阁下德隆功大,四海之内所赞颂也。然谓阁下无过,则不可尊私史而压宗庙,缘边费而坏先政。此二者,阁下之过也。违神考之志,坏神考之事,在此二者,天下所共知而圣主不得闻其说,蒙蔽之患,孰大于此?’又曰:‘熙宁(1068—1077)条例司之所讲,元丰(1078—1085)右曹之所守,举朝公卿,无如阁下最知其本末。今阁下独擅权柄,首坏先烈,弥缝壅蔽,人未敢议,他日主上因此两事,以继述之事问于阁下,将何以对?当此之时,阁下虽有腹心之助,恐亦不得高枕而卧也。'”“布读瓘书大怒,已而笑谓瓘曰:‘此书,他人得之必怒,布则不然,虽十书亦不校。’瓘以《日录辩》及《国用须知》纳布而出。”[27] 从上引史料看,曾布当场阅读了陈瓘呈递的文书,并发表了自己的意见。臣僚当面呈递文书,既可以保证文书能得到宰辅的亲阅,又可能迅速获得宰辅的意见反馈,较通过生事房等两府附属机构投进文书,时效性更强。

朝廷为了提高交流效率,保证双方所言之事有据可查,有时也会径直命令官民在中书、枢密院见宰辅后,当场将自己的意见写成文书。仁宗朝“尹师鲁为渭帅,与刘沪、董士廉辈议水逻城事。既矛盾,朝旨,召尹至阙,送中书,给纸札供析。昭文吕申公因聚厅啜茶,令堂吏置一瓯投尹曰:‘传语龙图,不欲攀请,只令送茶去。’时集相幸师鲁议将屈,笑谓诸公曰:‘尹龙图莫道建茶磨去磨来,浆水亦咽不下。’师鲁之幄去政堂切近,闻之,掷笔于案,厉声曰:‘是何委巷猥语辄入庙堂,真治世之不幸也。’集相愧而衔之”[28]。从这则故事来看,官员在中书门下用笔札“供析”己见,也须在宰辅聚厅时进行。又,由上引史料可知,官员在衙署撰写己见时,还是有可能与宰辅发生语言交流。双方的意见可能会当场发生碰撞,进而影响到最终的“供析”。这较之官民自行撰写申状,再呈递给两府,更具“互动”色彩。

士人前往衙署谒见宰辅的言事内容,宋廷多次规定必须是“公事”。景德四年(1007),朝廷下诏“今后中书、枢密院每有在外得替到阙及在京主执臣僚如有公事,并逐日于巳时已前聚厅见客”[29]。强调下级官员只有“有公事”,才能赴衙署言事。《宋会要辑稿》载,徽宗朝尚书省言:“自熙宁年,官员参辞谢呈敕告并本职公事,方许赴都堂,仍禀取指挥相见外,余并依于尚书省投状。今来官员自不合入宰执幕次并下马步行处接便唱诺,并待漏院及阁子内出头呈纳文字。欲以上并依元丰旧制,如违,徒二年,因而听采漏泄,因中书漏泄法。”[30] 可知神宗朝宋廷又再次重申了官员只有“有公事”才能赴两府言事的规定。南宋建炎三年(1129)八月十三日,诏“今后除官员系堂除得替人,许到都堂见宰执陈乞差遣外,其余词状,如系军期边防急切机密公事,许诣尚书省陈乞,余更不收接”[31]。对于官员赴都堂见宰辅言事的内容作了较以往严格得多的限制,要求只有“军期边防急切机密公事”,才能赴宰辅衙署进言。这应该与当时朝廷戎马倥偬、事务繁忙,无法用更多时间来应对各种琐事有直接关系。等到时局稳定后,上述禁令必然会有所松动。不过对于士人前往两府只能言“公事”的限定,建炎以后应该也一直存在。

朝廷一而再,再而三地强调士人前往两府只能言公事,恰说明很多士人并未严格遵循这条规定,宰辅衙署中私相请托的现象一直存在。也应看到,“公事”本身,是一个内涵相当宽泛,边界较为模糊的概念。宋廷以此来限定士人面见宰辅言事的内容,事实上赋予了士人相当大的言事空间。如后文所述,举凡兵刑钱谷各类事务,都在士人谒见宰辅进言的内容之列。这既有助于士人进言,亦有助于宰辅纳言。

前往衙署见宰辅之人,还需遵守一定的礼仪规范,沈括记“百官于中书见宰相,九卿而下,即省吏高声唱一声,屈躬趋而入,宰相揖及进茶,皆高声赞唱,谓之屈揖;待制以上见则言请某官,更不屈揖,临退仍进汤,皆于席南横设百官之位,升朝则坐,京官以下皆立”[32]。魏泰则记“百官以事至中书,即宰相据案百官北向而坐,前两府白事,即宰相去案,叙宾主东西行坐”[33]。在服饰方面,士人与宰辅在衙署中交流时,必须穿着朝服,南宋孝宗朝以后,规定方有所放宽。“大臣见百官,主宾皆用朝服,时(孝宗朝后期)伏暑甚,丞相(王)淮体弱不能胜,至闷绝。上亟召医疾,有问。复有诏,许百官以衩衣见丞相,自淮始。”[34] 这些礼仪制度的功能,一是突出宰辅高于其余臣僚的尊崇地位,二是彰显衙署谒见的“公见”属性,抑制“私请”,三则是可以营造一种相对严肃的氛围。在某种程度上可以促使言事者抓紧时间认真进言。

也应指出,较烦琐的礼仪规定,在无形中拉大了宰辅与臣僚的距离,难免会对交流造成负面影响。《涑水记闻》称“宰相,自唐以来谓之礼绝百僚,见者无长幼皆拜,宰相平立,少垂手扶之。送客未尝下阶。客坐稍久,则吏从旁唱‘相公尊重’,客踈躇起退”[35]。“踈躇”一语,非常传神地显现出礼仪对谒见宰辅之士人的束缚。不仅如此,前往衙署谒见宰辅者,言行举止稍有不慎,即可能面临“失仪”的指责。《续资治通鉴长编》载,仁宗时,殿前副都指挥使、振武军节度使杨崇勋诣中书白事。当时正值雨过天晴,杨崇勋穿着带泥之靴直登阶而上,宰相王曾大怒,认为杨崇勋失仪“不以常礼延坐,崇勋退,奏劾其失”[36]。高级将领尚且因些小失礼之过就遭到弹劾,普通臣僚若赴两府言事,自然更不免紧张。这对士人与宰辅的交流,多少也会有所妨碍。

三 衙署谒见与政务运行

在两宋政务运行中,士人与宰辅在衙署中的面对面交流,往往发挥着不可忽视的作用。通过前来衙署谒见的士人,宰辅可以获得很多详细的建议,使其制定的决策更为合理。司马光记“前都水监李立之云:‘介甫前作相,尝召立之问曰:‘有建议以决白马河堤以淤东方之田者,如何?’立之不敢直言其不可,对曰:‘此策虽善,但恐河决,所伤至多。昔天圣(1023—1032)初,河决白马河东南,泛滥十余州,与淮水相通,徐州城上垂手可掬水,且横贯韦城,断北使往还之路,无乃不可。’介甫沉吟良久,曰:‘听使一淤亦何伤,但恐妨北使路耳。’乃止”[37]。司马光在《涑水记闻》中对王安石多有攻击,上引文中所记的“听使一淤亦何伤”云云,就不无讽刺之意。但是从中还是可以看出,李立之当面给王安石细致陈述决白马河堤的危害后,王安石从善如流,立即放弃了之前的计划。衙署面谈的功效,在这一事例中得到了反映。

衙署谒见,不仅有助于宰辅从士大夫处听取建议,获得信息,更可以使宰辅通过面对面交流,对相关士人的品行才干形成更为深入的了解。舒亶名闻于朝廷,朝廷“令都省审察。舒状貌甚伟,博学有口辩,王荆公一见大喜,荐对称旨,骤擢”[38]。在面对面交流中,宰辅能直观地了解到谒见者的气质、应变能力等文书无法反映的信息,作用无可替代。绍兴三年(1133),侍御史辛炳言:“乞宣谕大臣,自今勿废都堂公见之礼,则必无乏才之叹。《传》曰:‘上臣事君以人’,况在今日,不可忽也。”诏令三省通知[39]。“勿废都堂公见之礼,则必无乏才之叹”云云,表明衙署谒见在甄别人才方面的功能,也得到了时人的重视。

相比于申状等公文,面对面交流的效果往往更好。因此,当士人有意见要向宰辅开陈,而文书交流难以充分表达其意时,他们多会选择前往衙署当面陈述。例如元符(1098—1100)时期,中枢宰辅与泾原帅臣章楶在进筑没烟峡一事上产生了分歧,双方几番公文往还都未能达成一致,反而渐生龃龉。在这样的情况下,章楶特意遣其子章綡前往京师,在枢密院谒见了知院事曾布,陈述了不可进筑的理由:

布语綡:“泾原此月八日,尚奏无雨,没烟前峡若果无草及大暑旱灾,未可进筑,但奏来不妨。朝廷不可欺罔。若可为而不为,固自不可;若不可为,亦何可强?”綡曰:“此事须赖密院主张,若丞相则不容其如此。“布曰:“苟不可为,何可强也?边事内外一体,但要稳便。此事系安危休戚,何可使性气?质夫左迁,但以奏报偶有不当,不足介意。朝廷方倚以边事,有可论列,不可蓄缩。若所陈有理,亦何敢不从?若五月未可进筑,即七八月,方西兵点集时,亦未可为。须俟十月间,贼马已散,或并兵在他路,或俟来春,亦未晚。”綡曰:“但恐丞相督责,不容如此。”布曰:“事理当然,亦不可夺也。”[40]

通过当面晤谈,章綡与曾布详细交换了意见,最终获得了曾布的支持。面对面交流的优点,在此事中得到了充分显现。

衙署“公见”,为宰辅与官民提供了交流机会,但最终的交流效果如何,还有赖于双方如何对这一机会加以利用。在衙署中,宰辅对待言事者的态度,常常因人因事有所不同。和颜悦色者有之、敷衍冷漠者有之、声色俱厉者亦有之。《宋史》载,程颢为监察御史里行时,“被旨赴中堂议事”,宰相王安石对反新法言论十分不满,故“厉色待之”。程颢曰:“天下事非一家私议,愿平色以听。”王安石为之“愧屈”。[41]《宋史》对程颢多有溢美,对王安石则多有不实之攻讦。不过揆以熙宁时期的政治背景,以及程、王两人的性格特点,上述事例未必纯属捏造。宰辅位高权重,在面对言事者时难免盛气凌人,这种态度,极可能会对交流造成不利影响。毕竟不是每个士人都能如程颢那样平心静气地面对宰辅的“厉色”。

宰辅时有“厉色”,谒见言事者有时亦不遑多让。张戬的事例,可谓十分典型:“(张戬)一日至政事堂言新法不便,介甫不答,以扇障面而笑。天祺怒曰:‘参政笑某,不知天下人笑参政也。’赵清献公同参大政,从旁解之,天祺曰:‘公亦不可谓无罪。’清献有愧色。”[42] 面对两名宰辅,张戬不仅没有丝毫畏惧,反而显得咄咄逼人,实属有气性之人。张戬等士大夫敢于如此刚直地与宰辅进行交流,也与宋代政治氛围比较宽松,士大夫因言获罪的事例相对较少,以及儒学复兴导致不少士大夫崇尚气节有关。衙署中宰辅与谒见者的激烈碰撞,在一定程度上也折射出宋代政治文化、政治氛围的整体特色。

当然,宰辅毕竟是百僚之首,所以不少士大夫谒见其言事时,也不会一味刚直,而多会精心设计进言策略。例如元祐(1086—1094)初年,苏辙前往都堂谒见宰相吕公著,进言自己反对回河东流的看法,即先发问曰:“公自视勇智孰与先帝?势力隆重能鼓舞天下,孰与先帝?”得到吕“何敢拟”的回答后,进一步称“河决而北,自先帝不能回,而诸公欲回之,是自谓勇智势力过先帝也。且河决自元丰,导之北流亦自元丰,是非得失,今日无所预。诸公不因其旧,而条其未备,乃欲取而回之,其为力也难,而为责也重矣”。既强调了回河的难度,又点出了此事可能给吕带来的风险。最终吕对苏辙之言亦不能不予以认可[43]

还应看到,宰辅聚厅见宾客的制度确定以后,衙署之中往往有多位宰辅同时接见一名士大夫。不同宰辅在面对同一问题时,常会持不同立场。正因为如此,士大夫很多时候无法预判自己对宰辅所言之事,最终会在政治上造成何种影响,言事时也不免会有所保留。元祐元年(1086),范纯仁自庆州回京,在都堂接受了三省、枢密院关于“边事”的询问。事后,他立即向皇帝、太皇太后上章奏,称:“臣乍从外任远来,不暇深思熟虑,即随所问略具胸臆陈对。问欲降诏,则以解仇释怨罢兵息民为对。问欲审察敌情,措置事机,则以专委帅臣为对。问弃地可否,则以不可徒然便与,可换易陷蕃军民生口为对。缘臣不见先朝举兵征讨因依,及夏人后来乞和请地,并答诏阻绝本末,加以臣志虑短浅,讫无果决定论以副所问。以臣思之,此是国家大事,安危所系,兼二三执政所见未同,伏计陛下深居九重不易裁决。臣今则有愚见须密具启陈,难以形于文字,伏望圣慈只作中旨特诏臣上殿,赐以闲燕,俾得敷陈一二,庶几少裨圣明。”[44] 从这份章奏来看,范纯仁在接受二府垂询时,并未将自己的真实看法和盘托出。之所以如此,“乍从外任远来,不暇深思熟虑”,未必是主要原因。“弃地”一事得敏感性,以及“二三执政所见未同”的背景,才是使范纯仁心有顾虑、不敢直言的主要原因。

宰辅有时也会利用衙署面谈的机会,将自己的想法传达给谒见者。比较典型的事例,是王旦为相时:“张文懿士逊出为江西转运使,辞公于政事堂。文懿言:‘士逊止历县道,而未亲郡事,今则领使职,愿闻善教。’公从容曰:‘朝廷榷利至矣。’文懿起谢。后迭更是职,思公之言,未尝求锥刀之利。既去职,识者语曰:‘此运使识大体。'”[45]“未尝求锥刀之利”云云,或许失之夸张,但王旦在“公见”时对张士逊的告诫,应该确实对张的履职方式产生了不小影响。

除了自己的想法外,宰辅时常还会在面谈中将其他种种信息告知谒见者。元丰(1078—1085)时期“蔡确初未知(邢)恕,文彦博之归洛阳也,恕有诗送行,神宗尝对确称焉,且谓恕久在馆下,当迁。确曰:‘熙宁变法之初,恕有异议,不可用。’神宗不答。确退朝,即招恕告之。恕寻迁著作佐郎”[46]。蔡确在知晓神宗有意拔擢邢恕后,特意招邢恕,告知其相关情况,无疑有市恩的意愿。在面谈中,蔡确等宰辅定然不会将自己御前所说之语全部告知邢恕,而是会有所取舍,以达成自己的目的。然无论如何,二府衙署中的面对面交流,始终是士大夫获知高层信息的一条重要途径。

士大夫与宰辅在二府衙署中的交流,与君臣之间的奏对,往往存在直接关联。不少臣僚在面君奏事后,会径直前往两府,将自己对君主所奏之事告知宰辅。仁宗庆历元年(1041)“冬郊,公(张方平)乃请因赦书招怀夏寇”,“仁宗喜曰:‘此朕心也。'”张方平奏对后,“至中书”,“白执政”,被执政赞誉为“嘉奏也,非君孰发此者”。此后“赦文所载皆如公请”,“因是西贼通问遣使”[47]。又如仁宗时“嘉祐六年(1061),司马公以修起居注同知谏院,上章乞立宗室为继嗣。对毕,诣中书,略为宰相韩公言其旨”[48]。再如绍兴和议缔结后,洪皓归国,“既对,退见秦桧,语连日不止,曰:‘张和公金人所惮,乃不得用。钱塘暂居,而景灵宫、太庙皆极土木之华,岂非示无中原意乎?’桧不怿”[49]。这种情况之所以出现,与两宋中央政府的决策机制有关:君主虽为最高统治者,但在大多数事务上,不能万机独断,而必须要征求宰辅的意见。只有君相达成共识后,决策方可真正完成。因此,士大夫即便在殿上得到君主的首肯,也并不意味着其意见一定能得到采纳,因为很可能宰辅会在随后的决策讨论中,否定其看法。对于奏事者而言,能否得到宰辅的支持,是十分重要的。如果能在宰辅“进呈取旨”之前,先与之沟通,则臣僚可以增大自己意见得到实行的可能。当然,奏对中君主的动向,也会经言事臣僚之口,被宰辅获知,进而影响宰辅对臣僚所言的态度。张方平之言,能得到宰辅的赞赏,与仁宗在奏对中对其的首肯,应有直接关系。

希望面见君主奏事的臣僚人数极多,而君主的时间则比较有限。因此,君主常常会先令臣僚前往衙署面见宰辅,若宰辅认为其言确有价值,再报告君主,令其上殿奏事。宰辅通过在衙署中与士大夫交谈,可以预先将一些请求上殿却并无紧要事宜奏陈之人“屏蔽”掉,以保证君主的时间精力不被浪费。“胡大监旦,丧明岁久,忽襄阳奏入,胡某欲诣阙乞见,真宗许之。既到阙,王沂公曾在中书,谓诸公曰:‘此老利吻,若获对,必妄讦时政。’因先奏曰:‘胡某瞽废日久,廷陛蹈舞失容,恐取笑于仗卫。乞令送中书问求见之因。’真宗令中人閤门传宣,送旦于中书,或有陈叙,具封章奏上。胡知必庙堂术也。至堂方及席,沂公与诸相具诸生之礼,列拜于前,旦但长揖。方坐,沂公问丈曰:‘近日目疾增损如何?’胡曰:‘近亦稍减,见相公、参政只可三二分来人。’其凉德率此。再问所来之事,坚乞引对。中人再传圣语,略无计,但言襄阳元书乞赐一见。诸相曰:‘此必不可行。’急具札子奏,批下,奉圣旨依奏,乞见宜不允。”[50] 胡旦并无太有价值的信息或建议,宰辅与之交谈后,随即取消了其上殿奏事的资格,这是宰辅通过衙署面谈发挥审核功能的典型事例。

也应指出,王曾等人之所以沮止胡旦上殿,含有防范其“妄讦时政”,进奏对宰辅不利之事的意图。这说明君主令宰辅助其预先审核臣僚,事实上也给与了宰辅操控信息的机会。孝宗时“(陈亮)力请移都建邺,且建行宫于武昌,以用荆襄,以制中原。上韪其议,使宰臣王淮召至都省问下手处。陈与考亭先生游,王素不喜考亭,故并陈而嫉之。陈至都省,不肯尽言,度纵言亦未必尽复于上。翌日,上问以亮所往言者,王对上曰:‘秀才说话耳。’上方鄙退俗儒,遂不复召见”[51]。王淮身为首辅,明了孝宗对“俗儒”的鄙视,故刻意将陈亮所言称为“秀才说话”,果然达到了自己沮止陈亮奏事的目的。又,由此事亦可看出,陈亮等士人,即便有机会前往衙署见宰辅,也会预先对宰辅的心态加以揣测,以决定自己到底讲什么。

另有某些时候,当君主意识到自己和臣僚可能出现激烈的碰撞时,也会刻意避免与臣僚进行面对面交谈,而令其去衙署谒见宰辅,再由宰辅将其意见转述给自己。仁宗朝废郭后事件,即是最好的例子郭后被废“范仲淹率诸台谏诣閤门请对,閤门不为奏。(孔)道辅等欲自宣祐门入趣内东门,宣祐监门宦者阖扉拒之”后仁宗令宦者宣旨“令台谏欲有所言,宜诣中书附奏。道辅等悉诣中书,论辩喧哗”[52]。在这类事件中,宰辅其实充当了臣僚与君主之间的缓冲阀。不过这也难免导致臣僚与宰辅矛盾的尖锐化。

在两宋一些重要事务的决策过程中,士大夫常常会先后与君主、宰辅进行多轮次的奏对和面议。“对”与“议”之间,会产生非常微妙的关系。以仁宗皇祐四年(1052)孙沔南征侬智高一事为例。是年七月,孙沔自徐移秦,入京奏事:

上曰:“吾始意召卿,将赖以平岭贼,今其微矣。”时广东使者鲍轲奏于朝,上信其然。公对曰;“是非告陛下以实者。臣闻贼破邕至广。广,天下宝货之储,而蕃舶之家,常以亿万计。贼悉取之。日聚刘王山,纵酒大会。亡命归之者万余人,而官军未尝胜,是岂衰息耶?”上惊其语,注目谓之曰:“昔黄巢以二千人过岭,莫能制之者。”公曰:“明朝虽非唐季可比,过虑庸何伤?”

第二日,宋军在岭南败绩的消息即传入朝中。仁宗“有诏止公毋行,中日堂札留议事”[53]。通过奏对,孙沔初步赢得了君主的信任,从而获得了前往二府与宰辅就平南事进行商议的机会。但另一方面,孙沔奏事后,“上谕执政曰:‘南贼果如孙某料。’二府由此慊公”[54]。二府之所以“慊公”,主要应是双方存在策略分歧。孙沔主张“过虑庸何伤”,而陈执中等宰辅主张“镇静”,二府经仁宗之口获知孙沔所奏内容后,难免会对孙沔有所忌惮。此外,之前地方官敢于不以实情上奏,极可能其背后有宰辅的默许。孙沔所奏,揭破了宰辅的“壅蔽”,也随之触怒了后者。可以说,孙沔的首轮奏对,也为之后他与宰辅议事的不顺利,埋下了伏笔。

数日后,宋廷命孙沔为江南西路、荆湖南路安抚使。孙沔再次获得面奏机会。“上曰:‘南贼如此,欲遣富弼,弼母老,度必辞。汝为朕行,令石全斌副汝。’公曰:‘臣禄于从官之列,素虽有疾,恶敢辞?然贼势盛,须有将佐士马甲铠金谷之资,苟缺焉,亦诸将之今日也。今未敢承命,俟有奏论。’又明日陛对,愿得宣抚使可以集事,以为其贰。”[55] 这两次奏对中,孙沔与仁宗论及“将佐士马甲铠金谷之资”,以及是否授予孙沔宣抚使之职这两个具体问题。对于孙沔的请求,仁宗并未正面予以回应,而是令孙前往两府,与宰辅讨论。至二府:

执政疾其言,公曰:“苟不如请,愿朝廷应副军需,使无后顾之患。”诘难更数端,不得请。公曰:“素无具,则当盛贼势,必败事。徒受责,何益?”宰相陈执中曰:“败事岂止于责耶?”又曰:“密学无张皇”。公对曰:“是欲示镇静耶?有备固当尔,无备而示镇静,此危亡之本也。国家生灵可儿戏乎?”又明日,乞兵万人、马千骑、金帛称之,裨校八人,掌机要文籍者四人,军前备指顾者二十人。难者曰:“南方非用马之地,何以马为?”公曰:“贼去朝廷远,苟当用马,岂朝奏而暮得耶?”然终以马胜。又乞兼安抚江南东、荆湖北两路,冀以四路共赡军。盖向之两路,贫部也。复为大臣所沮。越二日,诏促行,才得人马军七百人、文臣四人,备指顾者十人,安抚池、江、饶、太平四州[56]

商议中,陈执中等宰臣对孙沔的各项请求皆不甚以为然,双方互相辩难,针锋相对,这与之前孙沔和仁宗奏对时的祥和氛围,形成了鲜明对比。孙沔的若干请求,如“愿得宣抚使”“兼安抚江南东、荆湖北两路”,皆被宰辅否决。其对“将佐士马甲铠金谷”的要求,也被宰辅打了折扣。最终孙沔所得资源之多寡,并非取决于他与君主的“对”,而是在取决于他与宰辅的“议”。宰辅在政务运作中所扮演的角色之重要,从中可见一斑。

在之前的奏对中,仁宗表面上对孙沔青睐有加,但对于孙的诸多具体要求,却未必都认可。然身为君主,若当面与臣僚就军马数量、职权范围大小等问题“讨价还价”,无疑有失体统。自己转入幕后,将具体事务的商议工作转交给宰辅,在一定程度上可视为仁宗规避矛盾的策略。从这个角度看,士大夫与宰辅的“议”,对君臣之间“对”,起到了很好的补充作用。

还应指出,虽然陈执中等宰辅对孙沔颇为不满,在商议中更是竭尽刁难之能事,但对于孙沔的各项要求,却没有完全予以否定。如其并不认为需要出动骑兵,但最后还是调拨了部分骑兵给孙;没有同意让孙“兼安抚江南东、荆湖北两路”,但还令孙安抚“池、江、饶、太平”扩大了他行使职权的范围。之所以如此,除了出于战事的考虑外,也与孙沔之前通过奏对,获得了仁宗的信赖有关系。可以说,成功的君前奏对,在一定程度上促成了商议中宰辅的让步。

结束与宰辅的商议后,孙沔又与仁宗进行了面谈“对上曰:‘臣之所乞,举不从。臣虽欲尽愚报陛下,势不能。死固不足惜,惜羞国尔。至如乞宣抚使事,盖旧例两府大臣为之,凡有需于郡国,无远近皆给之。今臣所能令者,两路及四穷州而已,非所部,谁应军需者。’上曰:‘卿第行,事且急,为君出宣抚使。’公再拜曰:‘审如德音,平南必矣。’上喜曰:‘卿先到彼,但多为备。'”[57] 与宰辅的商议不愉快,必定会令孙沔有所不满,也会令其对朝廷的态度多少产生疑虑。这些都可能影响到接下来的南征。仁宗通过奏对,当面承诺“事且急,为君出宣抚使”,则可在很大程度上安抚孙沔的情绪,使之能更好地履行职权。“对”与“议”的相辅相成,再一次得到了体现。

结语

两宋时期,宰辅可以通过前来两府衙署言事的士人获取信息,听取建议。有资格前往两府衙署谒见的士人范围广,其所能言之事亦无所不包,这既为广大士人提供了更多表达自己诉求的渠道,也令宰辅有了更多的政务信息来源,对于维系政局稳定,提高政务运行的合理化程度颇有裨益。

随着社会的演进,从唐代中期开始,需要宰辅亲自处理的“庶务”就越来越多。两宋在疆域上固然无法与汉唐比肩,但朝廷统治所能到达的深度,却甚于前代。同时,社会经济的高速发展,又使得大量既有法规难以完全应对的问题不断涌现出来,并最终汇总到中枢。在这样的情况下,宰辅要像再如以往那样坐而论道、协理阴阳,以宏观、务虚事务为自己的本职,势必无法办到。只有通过为士民请谒大开方便之门,宋廷才能保证宰辅获得足够的信息,更好完成各种具体事务决策工作。可以说,两宋时期一幕幕鲜活的谒见场景,其实反映出社会演进对政务运行的推动。

交流是双向的。宰辅在当面听取士民意见、建议的同时,也会将自己的种种想法告知后者。士人民众在向宰辅陈述自己看法时,则会根据宰辅的回应反馈、神态表情,探知其个人乃至宋廷的真实态度。从某种意义上看,宰辅与士民之间的面对面交流,也是宋廷向外界传布信息的一扇窗口。这亦有助于宋廷贯彻自身意志。

宰辅与士人的面对面交流,究竟能取得怎样的成效,不仅取决于制度规定,更取决于交流双方如何对这一途径加以利用。在宋代政治进程中,宰辅、士人往往都会根据自身的现实需要,想方设法地在制度空隙中闪展腾挪。他们的举动,有时又会对制度的演进造成影响。可以说,宰辅与士人的交流过程,也是人与制度的互动过程。又,宰辅与士人的面对面交流,与士人和君主之间的奏对,常常具有密切关联。两者往往相辅相成,共同影响着最终的决策结果。以上种种,均提示我们必须以更为立体多维的视角,去看待宋代的中枢政务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