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一章 士人办报的缘起
第一节 甲午之前的士林交往
一 清代士人的三副面孔:国士、乡士与文士
(一)士人的第一副面孔:科名体制下的“国士”[1]
春秋以降,士人阶层的地位和作用就在不断加强,皇权与士大夫“共天下”的格局渐次牢不可破。[2]身为士人,就意味着将在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尤其是在话语权上拥有明显的优先地位。随着社会环境的发展演化,士人的认定标准在不同的历史时期也在逐渐变化,士林的组织形态和交往方式也随之在不同的历史时期呈现出不同的面目。总的演变趋势是由国家举行的考察所占的分量越来越重,从北宋初年开始,由科举制度衍生的科名体系一直是构建士林组织形态的主干,通过国家考试获得的“国士”身份也向来是被认可为士人的最有力依据。甲午至戊戌间亦复如是。直到清末新政时期废科举、兴学堂以后,这一机制才逐渐退出历史舞台。
就官方的制度设计而言,明清的科名机制可归纳为以下四个方面。第一,理论上,任何男子只要不属于“贱籍”,都可以报名参加科举考试,而且有可能通过层层选拔进入科名格局的顶端。在制度上,并不对年龄大小、家世背景、财产贫富等因素做出明确规定。第二,每一级的科举考试都在国家的直接组织下进行,考试时间、考试内容、录取标准、录取名额都在中央政府的限定之下。中央政府对各级科考的控制主要是通过直接指派主考人员来加以实现。雍正以降,各省学政(全名是“提督某省学政”)是由皇帝在内阁拟定的候选名单内任意指定。学政不属于地方官员的序列,直接向皇帝负责。学政通常一任三年,在此期间,他得按照预定的次序巡游省属各府,以钦差的身份组织和主持院试,按照每个县预先被分配的名额录取生员。每三年一度的乡试,也是由皇帝钦点,向各省派出正副主考。各省的试题虽然不尽相同,考试时间却都统一定在农历八月中旬。各省举人的录取数量也由中央政府统一分配。[3]乡试次年三月进行的会试和殿试在京师集中进行。作为最后一关的殿试虽然几乎已经没有什么淘汰率,但在保和殿举行以示郑重,皇帝通常会亲临主持。谁能名列鼎甲甚至大魁天下,皇帝也有最终的决定权。第三,每个人自身的社会地位和入仕资格跟他在科举考试中取得的成绩密切相关。在生员—举人—进士的差序格局中所处的位置越高,所能合法获得的收益也就越大。这样的差序格局不仅在朝堂官署的公务往来中有充分的体现,而且还深度地渗透进了民间的社会交往中。例如,在明清的宗族中,族人的排列次序也多以官职和功名的高下为主要依据。这种现象与礼学中强调的“庶子虽贵,亦不跻宗”完全不符,却正说明社会对科名的重视程度。[4]第四,从理论上来说,在经常性的科举考试以外,只要皇帝自己认为必要,他可以赋予任何人在统一的规定以外参加任何一级考试的机会,甚至直接授予他任何一级的功名。同样,皇帝也可以在自己认为必要的情况下剥夺任何人的考试资格或者已经取得的功名。最典型的例子是雍正帝曾在雍正五年下令,停止浙江乡试两科,并禁止浙江举子应同科会试。
从上述程序设计,可以看到科名体制的初衷,就是要将全国范围内通过科举、具有一定文化水准的成年男子的命运荣辱都笼罩在国家、中央和皇权的直接控制之下,要将他们规训整合形成一个唯君命是从的群体,唯君上可以贵之,也唯君上可以贱之。这种规训化的延伸产物,自然就是被纳入体系内的每个个体都被孤立化、原子化,乃至于丧失主体意识和群体形态。然而,任何宏大的设计都不可能既毫无疏漏又与并存的其他社会因素之间全无间隙。在实际运作中,往往产生意图之外的后果,而能够意外到什么程度,就要看个中的间隙到底有多大。就科名体制本身而言,最大的疏漏就在于没有考虑到无论是主试官员还是与试士子都既有自身利益的偏好倾向,又处在错综复杂的人际关系网络中。
科举的本意是为国家选拔、储备后备官员。然而前现代政府机构的官员定额,较之读书人总数,却是极为有限。[5]与明代相比,清代的实缺官位还被三类不经科举出身的人物占去相当部分。第一类是旗人。作为统治民族,他们入仕虽多不由科举,但在各级政府机构中却都有优先地位。清代的官位向来分为满蒙缺和汉缺,汉人绝对不可能任满蒙缺,在旗的满蒙汉军却可以出任汉缺。第二类是各种捐纳的所谓杂途出身。第三类是从军功出身的保举人士。清代自始至终都战事不断,所以第二、三类人士数量也都相当可观,尤其是在所谓“咸同军兴”以来,更是与日俱增、地位渐高。这两类人士基本上都是汉人,入仕所占的就是汉缺。这样一来,科举出身的汉人虽然比起杂途和军功人士有任职的优先权,任官的实际可能也被压缩了不少。实际上到了甲午之前,也就只有内阁、吏部、礼部、翰林院等几个清要部门还在原则上保持非科举出身(尤其是非进士、翰林出身)不得出任汉职主官了。
清代各级科举考试的录取名额基本上底定于康熙中叶,当时刚刚经历过全国性的大规模战乱,全部人口和读书人的数量都相对较少。此后承平日久,生齿日繁,文教也随之逐渐恢复发展,录取名额与应试人数的比例日益悬殊。科举中试的难度也就大幅上升,这种状况在经济文教发达的地区(如江南、浙江)和恢复强度明显的地区(如四川)体现得格外明显。[6]
中试难度的不断攀升,考试形式和范围的固定不变,导致了至少三项意外后果。第一,除了才学特优和淡泊功名的少数人以外,大多数士子为了中试长年累月沉溺于制艺墨卷。括帖之术大兴,经世之学反而被闲置。士林的平常人物阅读空间和知识范围相当狭窄。第二,在极低的录取率下,主考官员的权威影响不断膨胀。考生的命运很多时候只在考官的转念之间,如果被录取,通常会终生对主试的座师和房师抱有高度的感激、尊敬,乃至忠诚。而考官也乐于对因为中举而成为社会精英的门生青目有加,甚至会在考试规则默许的范围内着力成全自己夹袋中的人物。[7]双方通过科举考试结成情感与利益的结合,这种亲密的关系通常会保持终生,甚至缘此缔结世交。再加上同样也是由科举考试所形成的同门、同年关系,相互之间交织形成的网络不仅错综复杂,而且相当坚固。这样就在士林内形成了多个既有各自的相互独立性,彼此之间又有千丝万缕联系的学脉群体。如果是学脉群体中的“自己人”,能够通过人脉网络实际调动和运用的社会资源往往会远远超过他被国家体制所正式授予的限度。在此后对汪康年的分析中,我们可以很清楚地看到这一“潜规则”的实际体现。第三,也正是因为层层淘汰的比率太高,所以考生的应试之路通常会相当漫长。参与科举考试的绝大多数人,终其一生也只能止于中途,因此或者不能进入仕途,或者只能屈居下僚。
(二)士人的第二副面孔:地缘关系下的“乡士”
然而,纵使未能因科举,而由清秘致公卿,也并不等于就是平民百姓。只要取得举人或者生员功名,通常也就足以让他们在本省或者本县进入菁英行列。这些既有功名又在原籍居住的士人和解职还乡的前任官员一起构成了所谓“城绅”和“乡绅”的主体,是主持本地公共事业的当然人选。须知清代的国家正式机构不仅只设置到县一级单位,而且每一级地方政府的人手都远远低于应付日常工作的需要,各省最高长官如总督、巡抚甚至连一个属员都没有。清代的财政制度又是典型的量入为出,地方政府所拥有的机动财力极其有限,不足以用于直接雇用编制外人员。诸如救灾、治理河流乃至维持城乡治安、调节民间纠纷、开办较高级别的教育等公共事务,在现代的政治学理念中完全是政府的份内事。但在清代,却只能托付给民间自行组织、运转。当然,组织者相应地可从所经手的业务中获得好处,还经常可能获得官方的财政补助。这种名利双收的事情,就只能由不在现任官员职位上的士林中人来承担,才可能服众。加之清代在任命地方官员时严格遵循地域回避制度,官员在各地之间相互调动的频率又很高,这就使得绝大多数地方官员不可能在任职地形成盘根错节的深厚势力,为了在任内取得绩效,也就必须和当地士绅搞好关系。各地在新政时期开设咨议局以前,乡绅虽然不能既合法又直接地影响全国性的事务,但是对本地的公共事务拥有相当的发言权和影响力。同时,由于也曾在科举考试中获得了一定程度的成功,所以他们也处在师生、同门、同年的学脉网络之中,只不过从整体上而言,比考中进士的人显得外围。
但是从另外一方面来看,正是因为不在官位上,他们的行动也就更具有灵活性。通常而言,只要是拥有举人功名,又处在居乡状态,就足以在本省范围内被认可为社会菁英。较之在任官员,乡绅在地理上的分布也更加广泛和均匀,加之人数众多,可以说他们才是士林得以覆盖全国的基石和主体。另外,清代对中下级京官的考勤管理相当松懈,尤其是翰林院的庶吉士和各部的主事,只要向主官打个招呼,随时可以回乡休假,而且假期实际上还可以无限期延长。在这类人物中,拥有进士乃至翰林身份的比比皆是,在京师诚然是人微言轻,但在外地,尤其是家乡,却连督抚都要对其敬重几分。[8]从全国来看,清人的居住状态仍是既安土重迁,又聚族而居。士人即使因为出仕、游幕、讲学等原因长期在外,其家人、族人却基本上还是留在原籍。如果家族里出现了显赫人物,其家族在当地的地位都会随之提升。而家族地位的提升,也会使后辈子侄在接受教育和参加科举时大得方便,很可能造成显赫人物成批而连续地出现。嘉道之后,在这类科第世家中,最为显眼的当属苏州潘氏、常熟翁氏、杭州许氏、济宁孙氏、南皮张氏、高阳李氏、安徽孙氏、桂林唐氏。门第之盛可谓“父兄之衣钵,乡里之标榜,事甫而半功倍,实未至而名先归……不识大魁为天下公器,竟视巍科乃我家故物”[9]。此外,道咸以降内乱频仍,又出现了如湘乡曾氏、合肥李氏、西林岑氏、项城袁氏等主要以军功起家的高门。
通常而言,如果家族的核心成员是全国级的重臣,那么他们对地方事务的干预范围就可能达到省一级区域。如果核心成员是如道府司官一级的中级官员,就只能干预到府这一级,如果仅是下级官员或者是未曾入仕的举人,影响范围就局限在县一级,而且还仅限于不是省会(当时称为首府)和不是府会(当时称为首县)的府县。各地的高门势族既居乡聚族而居,谈婚论嫁也就多在本省范围内,以门当户对为原则,积年累月下来,逐渐形成了纵横交错的亲缘关系,再辅之以同学、朋友等人际纽带,各地的乡绅逐渐形成了错综复杂的人脉网络,在关系网络笼罩下,乡绅家庭和家族,一荣俱荣,一损却不俱损。在一定程度上,只要是关系网络中的成员,即使本身只是布衣白丁,也可以根据与核心人物的关系亲疏远近分享到对于公共事务的不同程度的话语权与收益权。[10]可以说,在清代的乡绅那里,地缘关系跟亲缘关系往往是密不可分地融合在一起。乡绅是国家权力在组织动员社会时的襄助,但其自身利益却未必与中枢政府完全一致,因此,在他们与国家权力之间存在着张力。
(三)士人的第三副面孔:学术体系中的“文士”
相对科名体系而言,儒家的意识形态和知识空间既与国家和皇权较为疏离,同时又彼此渗透交融,形成了士人所谓的道统和学统。“立德”“立言”向来被儒家看作足以和“立功”并驾齐驱的士道典范,而被士林认可和推崇,也就意味着他将因此而拥有相当可观的操控话语和调动资源的能力。官位和功名是在士林中确立地位的充分条件,却不是必要条件。即使某人在科名体系中地位低下,但如果其行为举止与道德规范高度吻合,或者学术造诣出类拔萃,也大有可能获得士林的高度评价和一致推崇,甚至还会因此获得国家的认可。[11]
虽然学术体系不能保证成批量生成菁英人物,但它的存在却在士人和平民之间构建起了更加密切的联系,也使士人间的交往路径和交往规则更加多元。相对科名体系的整齐划一而言,学术体系缺乏可以进行精密计量的尺度和明确划分层级的界限,所以显得较为模糊。但是也正因为其标准模糊,所以才能将现实中为数众多的,没有或者尚未进入科名体系的知识人纳入社会交往的范围内,士林的实际边界也就因此得到了较大的扩展。清人治学首重朴学,亦重经世,只要被公众认识到其中任何一方面的确有过人的长处,即便仅是生员甚至布衣,都有可能名动公卿,为士林共仰。当然,这也是因为清代汉籍高官大半经历过相当程度的学术训练,能够识货。在晚清最具代表性的此类例子当推李慈铭,光绪九年以前的皮锡瑞和光绪十年以前的张謇、杨仁山、严复也基本可以归入此类。在甲午前后,虽然作为群体,完全由学术体系衍生出来的菁英人物运作能力与科举菁英无法相提并论,实际影响却也不可小窥。值得注意的是,“科举菁英”和“学术菁英”仅指其生成机制不同。实际上两者不仅彼此认同交往频繁,而且相当多的人物本身就兼具两种身份,只不过以何为重,在不同的人那里未尽相同。[12]然而,要想被士林公推,首先就要被士林所共知。受制于交通和物流条件,在甲午以前,士人的交往大多局限于本地(这方面的原因和情形,将在本章第二节具体展开)。纵使才华满腹,倘若交往范围有限,也很难得到士林认可。因此,虽然京师米珠薪桂,不少尚未考取进士功名的士人还会在这里长期耗下去。因为只有这样,才有可能透过京师士林的在地交流网,进入巨头的视野。但在京闲居的士人多不胜数,从中胜出又谈何容易。例如,康有为就曾在光绪十四年居京经年,却一无所获。
在清代士林的三种构建准则中,科名体系完全是国家权力的衍生品,地缘关系更多的是社会的产物,学术体系则介于两者之间。在三种序列的共同作用下,士林在结构上以中枢重臣为核心、以进士出身的官员为骨干、以遍布全国的居乡士人为主体。以学脉关系为主要的关联方式,以学脉群体为基本的构成单位。同时,又以地缘关系和学术关系为辅助纽带。从与国家的关系看,士林虽然不足以直接对抗国家和皇权,而且还在相当程度上有所依附,但它的组织形态却具有相当的独立性,其存在对皇权客观上存在着实际制衡。在皇权极盛的雍乾时期,也曾经有过几次对学脉团体的有意打压,但由于它可以凭借科举考试等机制,不断进行自身的再生产,科举考试又是国家所必需,所以始终难以动摇其根基。而且,当国家和皇权的威势在政治危机中逐渐削弱时,士林自治自发的方面就会显现得更加明显。从与社会的关系来看,只要拥有“国士”“乡士”“文士”中至少一种身份,就可以算是士林中人。因此,士林又将散布在全国各个地域、社会各个层次上的士人,甚至包括信服和践行儒学规范的农工商贾联络成一个看似松散,却观念趋同、彼此认同的共同体。[13]
二 甲午之前的士人交往状态:以地理空间与群体心态为角度
既然士林在国家体制之外具有相当的独立性,那么成员之间除了公事往来以外,还要进行私人交往,必然会诉诸一定的表达方式来传递、沟通和表达。但在甲午战败以前,虽然士人总数庞大,彼此的关联又是千丝万缕,他们的信息往来却仍然只能停留在非经常、非定期、非公开的水准。就像是千万条时断时续的溪流各自平行流淌,终归也难以汇成江河湖海。私密的信息交往总量再大,如果不经过疏导整合,也难以汇集形成全国性的公共空间。甲午之前,士林交往在社会化、公开化的进程中,所以会始终徘徊不前,既是受到地理条件的现实制约,又是他们的群体心态使然。
(一)甲午至戊戌间士人的地理空间分布
此时的士人阶层,在空间分布上呈现既整体分散又局部集中的状态。所谓整体分散,是指从全国范围来看,大多数举人和绝大多数生员基本上分散居住在广袤的乡村和中小城镇,而且在总人口中的密度很小。据张仲礼先生的估算,在太平天国战争以后,全国的“绅士”总数约为145万左右。其中近20万属于“上层绅士”(官吏或者有虚衔者、进士、举人、贡生),其余属于“下层绅士”(生员、监生和例贡生)。[14]张先生所说的“绅士”既囊括了士林中人的绝大部分,范围却又广泛很多,还包括了诸如大量的武官、正八品以下的佐目杂吏、因为捐纳产生的例贡等通常并不被认为是士人的类型。因此,“士人”的数量要远少于145万,在当时全国人口中的比例也远小于3%。所谓局部集中有两层含义:第一,在各个中心城市汇集的士人数量相对较多,而且整体上的官位、科名、学识也有明显的优势。就甲午以前的全中国而言,这样的中心城市首推京师,其次是南中国的政治、文化中心江宁,再次是天津、武昌,最后是苏州、杭州。当时的上海虽然已经是第一大城市,但在甲午以前就长期居此的士人,在地位名望上还不能与这些全国性或者区域性的行政中心相比,相对而言要更次之。再下来是各省的省会和曾经盛极一时,但是已经随着漕运的衰退逐渐没落的扬州、清江浦等沿运河城市。第二,就区域而论,以江宁为中心,苏州、杭州、上海为次中心的江南地区,官位、功名较高的人物呈现出较为连续的集中分布。[15]这当然和江南地区的经济文化水平在全国居于首位有直接关系。
在局部集中和整体分散之间,前者是主要的方面。甲午前后的中国,不仅地域广袤,而且近代化的交通、物流体系相当不完备。通过碰面或是书信,在局部集中的中心城市,固然可以做到直接而频繁的交流。但如果间隔了较大的空间距离,实现经常性的往来互动,对当时的中国士人来说就绝非易事。清代虽然早已建立了覆盖全国的驿站系统,但是传递速度究竟如何,在《〈内阁官报〉章程》中大致可见端倪。《〈内阁官报〉章程》第九条如此规定:《内阁官报》递送之法,凡到各省各城之督抚及布政司或度支司衙门,暨各将军都统办事大臣驻扎地方,应暂照邮局章程及驿递章程,酌定日限如下:“奉天省城七日、直隶天津四日、保定四日、吉林省城十二日、山东省城五日、河南省城六日、山西省城五日、湖北省城七日、湖南省城十五日、江西省城十六日、安徽省城十四日、江宁十四日、苏州十五日、浙江省城十六日、福建省城十八日、广东省城二十日、广西省城二十二日、四川省城五十日、陕西省城三十日、甘肃省城五十五日、新疆省城九十日、云南省城六十日、贵州省城五十日、伊犁将军一百五十日、驻藏办事大臣一百六十五日。”[16]当然,期限中包括了审核分发的时间,而且又是以北京作为传递的起点,在京奉、京汉铁路贯通以前,北京到各地的陆路交通也并不便捷。即使如此,也可以从中体会到当时驿站系统的迟滞。而且驿站系统的服务对象仅限于公务往来,并不公开、批量地承接私人旅客和物品传递。
相对驿站传递而言,铁路和水运速度要快得多。但在甲午前后,中国内地的铁路仅贯通了开平—天津—山海关一线,还没有任何一条贯穿南北的主干线。[17]当时的水运相对较为发达,但是能够进行跨区域通行的航道也仅有四川叙府(今宜宾)以下的长江、京杭运河,以及以上海为中心的沿海地区。运河北段和天津、唐山、旅顺等北方港口在冬季的三四个月期间还会因为水面封冻无法通行(术语叫作“封河”)。要在远离铁路和水运干线的情况下,进行远距离的跋涉,通常需要耗费以今日眼光来看相当长的时间和成本。以恽毓鼎为例,他在光绪三十年(1904),从京师出发经驿站来到开封,途中花费了14天。[18]又据胡钧撰《张文襄公年谱》,张之洞同治十三年奉派充任四川乡试副主考,从京师到成都走了将近两个月。光绪八年出任山西巡抚,从京师到太原也走了14天。[19]
交通的不便,自然导致了物流的不畅。直到光绪二十二年(1896),清廷才设立国家邮政。在此以前,海关虽然从1878年开始接受民间信函,但是业务范围仅限于有海关分支机构的沿江沿海城市。在国家邮政开办以后的初期,业务范围也相当有限。根据黄祥辉先生对《申报》所载邮政消息的辑录,除上海外的各个城市开办邮政的时期大致是(以下日期为公历)汉阳1897年2月15日,杭州、芜湖1897年2月17日,福州1897年2月19日,扬州1897年2月20日,天津1897年3月以前,《申报》在1899年7月17日有报道称上海至长江各埠邮路已增至14处,这足以说明国家邮政网络的覆盖面之低。[20]而且邮资费率的水平也较今日为高。[21]除了公营的邮政机构,民营的民信局也在承揽民间函件,但是传递速度也并不快,而且常有遗失。当时最快捷的通信方式当然首推电报。实际上时至19世纪90年代,清廷疆域内沿海边疆、内地城市间都已建立了电报连接。依据后来成立的邮传部统计,自1877年台湾电报建成至20世纪初,中国全境架设电线长短大小共计80余条,总长达9万余里,基本构成了一个连接主要商业城市和战略要地的新的通信网络。但电报的资费标准较高,实在是难以用作日常的通信方式。[22]
而在远距离的两点或多点之间,如无通畅稳定的航线可通,交流起来就甚为不便。以《汪康年师友书札》所辑该时期函件的发出与送达日差为例,同样是寄信到上海,同处江南的江宁或杭州需3—4日;借助海路,福州约需5日,如未封河,天津约需7—8日;沿长江行下水,武昌、汉口需4—5日,长沙需7—8日,南昌需8—9日,但隔了三峡,同在长江干流的重庆便需20日左右;必须走大段陆路的西安和兰州,更需要50天和90天上下。[23]较之寄往上海的信函,批量发出的报册分量远重,按当时规定还被视同货物,必须经过常关、厘关的盘查。[24]大体而论,运到江宁约需5日,武昌约需10日,长沙约需15日。京、津视封河与否,在20—50日间波动。[25]至于重庆、兰州,三五个月才送到几近常态。[26]
所需时间越长,所耗成本自然越大,若纯以盈利为考量,势必会影响到售卖者与承运方的销售范围。例如,从光绪二十二年七月到光绪二十四年六月,也就是与《时务报》并存于上海的两年多里,《申报》在外埠的销售网点全然未变,据其报眉所载照录:“北京前门外廊坊四条胡同同申昌、天津紫竹林沈竹君、直报分处梁子君、营口老福兴、烟台韩德森医院隔壁刘心平、南京信府同申昌、汉口黄陂街太平巷口江左汉记、宜昌江左汉记分局、九江全泰盛、庐州府全泰盛、芜湖长街全泰盛、安庆江友馥三牌楼森昌、扬州刘承愿报房、江西乾昌全泰盛朱礼记森昌、福兴润萃雅轩、江西抚州全泰洽信局、苏州阊门东大街西首恒兴锡箔庄、无锡北门外泰源银楼、常州翰墨斋裱画店、杭州鼓楼前十五奎巷口申昌、福州南台怡兴洋行、嘉兴胡恒大、厦门卅六崎顶徐公馆、汕头全泰盛、宁波和泰黄端林将被岸虞广记、温州中正和、香港文武庙直街文裕堂书坊、陕西务本新报馆、四川重庆湖南长沙清江胡万昌申昌、山东济南府布政使司老福兴信府、广西湖南申昌、山西省鼓楼大街老福兴信局,其余外埠信局与京报房代售。”[27]乍看上去分布甚广,但这只是可以买到《申报》的所在。到底在多少地方能实际卖得出去,价格因素也至关重要。申报在19世纪90年代的售价是“上海零售每张取十文,外埠则照远近酌加寄费”,虽说没说明要加多少,但据它的发售渠道也可间接推测。
在这份名单里,除“天津沈竹君”“烟台刘心平”“厦门徐公馆”以外,观其名即知是专门的商业机构。而且在苏南、浙北、沿海以及宜昌以下的长江干流段之外,几乎悉数被民信局包揽。在1892年(光绪十八年)至1901年(光绪二十七年),在沪营业的71家运营了397条以此为起点的邮路,其中能送达牛庄到广州的沿海、宜昌以下的长江干流段、苏北运河沿线、苏南、浙北的为数甚多,每函资费多在50文以内。但出此区域,便邮路锐减、价格激增。能送达湖南湘江沿线的仅2家,直达安徽淮河沿线的仅兴裕康1家,每函收费均为100文;能送达四川的川江—岷江沿线的也仅胡万昌号1家,每函收费200文。若是必须走陆路,仅能直达浙南的金华、衢州、龙游、严州一带,且报价均为160文左右。[28]当然,如果一定要送到沪上信局不能直达的地点,也可通过数量亦不少的天津、汉口、重庆、福州等城市的民信局转递,但费用势必又有上涨。[29]虽说报刊的单件计价和信函未必一样,但读报是持续性的日常消费,对实际价格的弹性只有比偶尔递送的信函、耐用物品和大宗货物更强。
其实至晚到光绪十二年年初,《申报》的可售范围已大致相当。[30]在甲午以前,阅读该报的记录也所在多有,但发生地点却多不出在沪民信局能以相对低价送到的区域。例如,生于光绪二年的包天笑自叙在七八岁时就能读到《申报》,但他家就在苏州城内。[31]再如恽毓鼎曾至少在光绪八年、光绪十五年四次阅读《申报》,各有两次在武昌和常州。[32]曾纪泽也至少曾阅该报167次,但都发生在往返和驻节欧洲期间。它们是当时由总理衙门(以下简称“总署”)官办的文报局,连同公文、家书从上海一并寄来。[33]光绪十二年十一月十六日,曾氏回京就任兵部侍郎,此后转任或兼署户部、刑部、吏部侍郎,但直至他生前撰写日记的最后一日,也就是光绪十六年闰二月十六日,在3年又4个月的日记中,仅见2次阅报记录,读的也非《申报》,甚至不是沪报。[34]由此可见,这个不算经济账的官方通道即便总署以外的高官也未能分润,何况在野士民?根据上述分析,当可推定,此时以上海为中心,运费相对低廉的报刊递送系统其实也就仅及上述地带。为便表述,下文将其简称为“口岸地带”,实际上,截至光绪二十三年年底,在所有的条约和自开的通商口岸中,除西南边陲和西北地区那些原本就是到邻国远比到本国的经济中心区域方便的地方以外,就只有重庆不在这一范围内。而且正如前文所论,此时在渝、沪之间,尤其是逆水而上亦需相当时日。相应地,此外区域则称为内陆地带。[35]若要依靠诸家民信局(这已是当时覆盖最广、最为专业化的商业物流系统)将报刊送到此外的区域,就势必会因加价甚多,难以有可观的销量。但如将出报地点放在其他口岸城市,所必需的物资和信息条件却又颇不及上海。这对甲午前的民营报刊的确两难。
在这种情况下,在这个领土广袤的国家,尤其在起始地点处口岸之外的情况下,最可靠也最经济的传播手段,仍然是将书函或口信托付给恰好要往彼处去的亲友转交。但反过来又加深了信息传递的非经常性和非定期性。因此,虽然从单个城市来看,当地士绅乃至社会各界在甲午以前,在如京师的松筠庵、陶然亭、苏州的虎丘、扬州的平山堂等固定地点举行不定期集会的现象多有,却始终未能整合形成经常而固定,面对全国和全社会的交往平台。
(二)甲午之前士人的群体心态
地理分布的分散自然会阻碍交往范围的扩展。然而,士人阶层在甲午以前,并未努力地加以克服与改变,却又是源于交往意识的淡漠。按说士人阶层向来不缺乏道济天下的入世情怀,通过评议等方式,干预国家、社会的能力也并不虚弱。为何在甲午前,又会出现这样的状况?对此有必要做出进一步剖析。公共空间的建构不仅需要交往渠道,更需要公共的话题。要将分布散落又为数众多的各类士人汇集到同一个交往空间之中,就必须做到让他们对同一类话题既有共同的认知,又对它在当下的重要性形成共识。话题所描述的事态越是宏大,越是有可能影响士林的整体生存状态,就越有可能引起他们的共同关注和共同参与。在通行的近代史编撰学中,从鸦片战争到庚子国变,近代中国的民族危机的加剧乃是一条迅速上扬的曲线,而且每次对外战争都使得曲线的斜率大增。与之线性相关,“先进的中国人”危机意识也在不断增强,救亡设计更是不断深化。这种进化论式的认识范式诚然不错,但在历史研究中却无异于忽略了当时当局者,尤其是先知谱系之外的芸芸众生,对自己所处的历史情境究竟抱有怎样的认识和理解。
如何认识当下的事态,赋予它什么意义,决定于依托怎样的解释框架。虽然在后世看来,在1894年之前,中国国事日非、国势日衰。但在当时的士林菁英中,占主流地位的看法却是经过30多年的励精图治,大清的国运已经逐渐剥极而复,所以“中兴”之说才会如此流行。[36]甲午之前清廷固然屡战屡败,但在漫长的中国历史中诸如此类的事件却屡见不鲜,中央王朝在对外战争中先处下风,却获得最终全胜的例子比比皆是。清代的前期和后期在后人看来是两个不同的历史阶段,在时人看来却是连续一贯。本朝列圣曾经在文治武功、国富民生等方面都曾经取得不凡的业绩,对待士人阶层总体上也还算深仁厚泽。同治以来在戡平内乱、开办洋务上也确有建树,在甲午以前,士林也的确没有什么充分的理由,来认定朝廷已经丧失了保全和振兴国家的意愿和能力。魏源、郑观应和李鸿章常被后世论者看作深具忧患意识的代表人物,但是都未免太过忽视了他们观点提出的各自语境。其实,魏源在《海国图志》中,是将所谓英夷类比为清代初期割据于西北,与朝廷抗衡百年之久的蒙古准噶尔部。“昔准噶尔跳踉于康熙、雍正两朝,而电埽于乾隆中叶。夷烟流毒,罪方准夷,吾皇仁勤,上符列祖,天时人事,倚伏相乘,何患攘剔之无期?何患奋武之无会。”[37]李鸿章提出当下正处于“数千年未有之变局”,不仅是为了保全初具雏形的轮船事业不至于被裁撤,而且论述的前提是“我皇上如天之度,概与立约通商,以牢笼之”[38]。郑观应写作《盛世危言》,更是要为帝国“由强企霸、由霸图王、四海归仁、万物得所、于是拓车书大一统之宏规”提出周全规划。[39]既然仍然对朝廷抱有信心,那么自己也就无须越俎代庖,对国是发表太多的意见,更无须主动撇开当国君相重臣,出而担当社会动员的主角。在这样的环境认知下,士人阶层的主要精力也就集中在对各项具体事务的关注和评议上。士林间的意见声势也就基本上是事来则兴、事过则衰。而且由于各自的兴趣、偏好、利益存在着差异,彼此之间还有派系、地缘等因素的对立,所以士林的议论常被分散到各项具体事务,即使是在面临大事件时,也常是众说纷纭,甚至还经常借此进行人事倾轧。从同治后期延续到光绪初年的中枢南北之争和前清流的兴衰,就是这方面的典型例子。
既然在甲午之前,士林中人的自我定位是无须直接主导大事,因而无须社会化的表述和传播平台,私人事务或者小群体内的事务又可以通过见面、雅集、信函等方式解决,又何需办报?进入近代后,国人并不乏阅报经历,对“泰西”报业也非一无所知。然而,在甲午战败以前,国人却并未就中国亦需办报,尤其是以西方国家为典范来办报形成共识。[40]王韬和郑观应常被视为倡导国人办报的先驱。然而在当时的士林中,两人均非核心人物。而且他们的相关主张,其实相当审慎。王韬在1874年发表了《论日报渐行于中土》一文,大半篇幅是在谈外人在华办报的历史。他虽然在事实的层面,承认“如英国之泰晤士,人仰之几如泰山北斗,国家有大事,皆视其所言以为准则”,却归因于“西国之为日报主笔者,必精其选,非绝伦超群者,不得预其列”[41]。并非是基于报业作为传播媒介,本身就可能具有这样的影响能力。既然以报人的贤与不肖为标尺,他自然对中国已有报刊颇具微词:“其间(秉笔之人)或非通材,未免识小而遗大”,“至于采访失实,记载多夸,此亦近时日报之通弊,或并有之,均不得免,惟所冀者,始终持之以慎而已”[42]。由此可见,在他看来“日报渐行于中土”首先是既成事实,而非期待愿景。郑观应诚然在《日报上》篇中,转述“泰西各国”的各级政府都“悉听报馆照录照报”[43]。而且认可“欲通之达之,则莫如广设日报矣”,但落实到当下,却只建议“今宜于沿海各省,次第仿行,概用华人秉笔,而西人报馆只准用西字报章”[44]。从这些论述中,不难看出他们虽说对西方报业颇为嘉许,却对“国人”是否也该如“西人”,把报纸办得无处不在、无业不有,并未给出明确答案。[45]实际上,之所以要建议在诸如“省会”“沿海诸省”等有限的空间范围内办报,首先还是因为在这些地方已经被外报所渗透,“中国通商各口,如上海、天津、汉口、香港等处,开设报馆,主之者皆西人,每遇中外交涉,间有诋毁当轴,蛊惑民心者”[46],才不得不有所对治。
对于这种既愿通晓外情,却仍以上位自居的集体共识,黄遵宪也堪称典型。虽说对海外的亲历早就远过同辈,但此时的他对于“泰西”和发端于此的近代报业,也绝非全无保留。光绪十年(1884),他在目睹美国大选后,写下了这样的诗句:“乌知举总统,所见乃怪事。怒挥同室戈,愤争传国玺。大则酿祸乱,小亦成击刺。寻常瓜蔓抄,逮捕遍官吏。至公反成私,大利亦生弊。究竟所举贤,无愧大宝位。倘能无党争,尚想太平世。”[47]在光绪五年的《日本杂事诗(广注)》初刻本中,对正全力仿效西方的日本报业,他也颇有微词:“注云:新闻纸。山海之余无所不至,以识时务,以公是非,善矣!然西人一切事皆籍此以发达,故又有诽谤朝政、诋毁人过之律,以防其纵。轻议罚鑀,重则监禁。日本皆仿行之。新闻纸中述时政者,不曰文明,必曰开化。”[48]既然国人尚未真正以平等眼光看待周遭,原本就不在朝贡体系内的“泰西”,诚然光怪陆离,却不过还是“异域”。源自其中的种种事物,纵使已经出现在自家门口,也只是“他者”,虽可采为耳食,更或许尚有可取,但不过也是聊足参考,未必要亦步亦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