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华文学中的美国形象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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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埃及的古墓

在白先勇的很多小说中,美国的形象是负面的,是一个物质富足却精神贫瘠的地方。美国社会金钱至上,道德失范,美国人对外来移民充满种族歧视,这让华人移民在美国举步维艰。白先勇小说中的一些华人从中国自我放逐到美国,无法融入美国、忘怀故国,他们定居纽约,总感觉寄人篱下,充满失国失家的精神痛苦,被称为“纽约客”。“有意味的是,美国在白先勇‘纽约客’系列作品中大多具有物欲的、冷酷的、异己的流放地与地狱色彩,这与当时一般崇美的台湾人想象中的美国判然有别。”[5]白先勇的小说《芝加哥之死》中的吴汉魂,博士毕业后,自沉密歇根湖。芝加哥对他来说就像埃及的古墓,令他窒息,他以自杀来摆脱苦闷的生活。流放美国,自杀或堕落的还有《谪仙记》、《谪仙怨》中的女主人公李彤、黄凤仪,还有些华人即使生活在安乐乡中,内心也并不安乐,充满孤独感,美国人对她们礼貌、客套,视她为外人,家人也不能认同她们坚守中国人身份的做法。

一 芝加哥是埃及的古墓

美国是繁荣富强的,芝加哥作为美国的大都市也是灯红酒绿,繁华富庶,如人间天堂。然而在白先勇《芝加哥之死》(1964)中的留美博士吴汉魂看来却像是埃及的古墓,而台北只有母亲的棺材。芝加哥、台北的形象在他这里都发生了裂变,这一切是如何发生的呢?

他从台北来美留学,获得芝加哥大学博士学位,开始找工作,写自传,他首先写的就是中国人,由此可见他的中国身份认同。然而只开了个头就写不下去了,怎么写不下去了呢?因为写自传让他重新审视他的生活,发现他已经生无可恋。在他生命中最重要的两个女人——母亲、恋人都离他而去。

母亲要求他在她还活着时回台北看她,他没有,甚至母亲去世了,他也没有回去祭奠,只以艾略特的《荒原》来悼念亡母。“四月是最残酷的季节,使死寂的土原爆放出丁香……”这是《荒原》的第一节《死者的葬礼》的头两句,将西方社会描绘为万物萧瑟,生机寂灭的荒原,流露出诗人深深的痛苦和无尽的失望和悲哀。《荒原》表达了西方一代人精神上的幻灭,用在这里很好地体现了吴汉魂此时的心态。只不过是,作为荒原意象的原型伦敦被置换成了芝加哥。得知母亲病逝的消息,他发高烧,做噩梦,梦到母亲赤裸的、雪白的尸体躺在棺材盖上,睁开眼睛想跟他说什么又说不出话来,他用力把尸体推落到棺材里。他没有回乡祭奠母亲,还梦中手推母亲的尸体入棺,让母亲死不瞑目,这在中国传统里是不孝,暗喻了他对母国、母体文化的背弃。“母亲的意义是双重的,它既是指血缘关系上的母亲,同时也隐喻着与吴汉魂在精神上有着不可分割的联系的母体文化。吴汉魂离开母亲(母体文化)来到异域,至少在外在形态上标明着他对母体文化的远离。”[6]

他在台北曾有一个深爱他的恋人,他来美国后女友常来信问候,他却很少回信,等到恋人结婚时就寄了张贺卡,把信与请帖都烧掉。烧掉了书信,却烧不掉记忆和愧疚,烧不掉寂寞和虚无。他抛弃了亲情、爱情、友情,抛弃了人世间一切欢乐,辛苦打工挣钱、苦读,终于学业有成,但他只感到迷惘,他的人生是一片虚空。他注意到地下室半露在人行道上的窗口外众多女人的腿,下班的女店员的浪笑让他一阵耳热。学业压力逝去,他长久被压抑的性欲开始复活,他再也坐不住了,禁不住到街上漫游,“他突然觉得芝加哥对他竟陌生得变成了一个纯粹的地理名词”[7],他茫然不知何去何从,梦游般到了酒吧。

一个叫罗娜的美国妓女主动搭讪,觉得他的中国名字别扭,要叫他Tokyo,以日本的首都东京来代替他的名字。吴汉魂说他是中国人,她的回答是无所谓,东方人看来都差不多,“难得分”。吴汉魂一再表明他是第一次到这种地方来,她不相信地说,东方人总爱装老实。她叫他“我的中国人”,为东方人干杯。听他说头不舒服,把他带到家里,要给他医治。扯下裙子,揪下假发后的她“变得像个四十岁的老女人”,让吴汉魂作呕。她以为吴汉魂害羞,坦言她还没有和中国人来过,据说东方人温柔得紧。从她的话中不难看出她和美国社会对东方人的刻板印象,把东方人类型化,似乎全都一个样儿,毫无个性。在两性关系中,这个白人妓女始终占据着主动地位,感觉像她嫖了吴汉魂,而不是吴汉魂嫖了她。她象征了美国繁华背后丑陋的一面,是引诱他堕落的魔鬼,是他死亡的催化剂、导火索。她要以性爱为吴汉魂医治苦闷,吴汉魂的苦闷却不只是性,有更深广的社会文化经济因素。她的东方主义让吴汉魂更感觉到与美国人的隔膜,没法在美国立足。自己的嫖妓行为在一直禁欲的他看来是堕落、罪恶的表现,这让他短暂的放纵后更加愧疚、痛苦,所有这一切都加速了他的死亡。袁良骏也认为:“对罗娜的性发泄,带给吴汉魂的不是(也不可能是)什么解脱和愉快,而是使他充满了耻辱和罪恶感。正是在这种耻辱感和罪恶感的驱迫下,他的精神濒临分裂。”[8]

吴汉魂凌晨来到密歇根湖边,在他眼中,芝加哥像个酩酊大醉的无赖汉,街道纵横如迷宫,碧荧的灯花如鬼火,幽黑的高楼如同古墓中逃脱的巨灵。阴森的冷气让他直打寒噤。黑夜包围着他,让他无路可走。

他不要回台北,台北没有廿层楼的大厦,可是他更不要回到他克拉克街廿层公寓的地下室去。他不能忍受那股潮湿的霉气。他不能再回去与他那四个书架上那些腐尸幽灵为伍。六年来的求知狂热,像漏壶中的水,涓涓汩汩,到毕业这一天,流尽最后一滴。……芝加哥,芝加哥是个埃及的古墓,把几百万活人与死人都关闭在内,一同消蚀,一同腐烂。[9]

从芝加哥的古墓形象可以看出主人公或作者对美国的贬抑、憎恶态度,对本土也不看好。台北没有高度发达的物质文明,也没有亲人朋友,了无牵挂的他不想回台北,也厌倦了在美国的行尸走肉般的生活。在东西文化间无所适从,只有一死以求解脱。巴柔在《形象》的“基本态度或象征模式”中,指出还可能有第四种态度,“异国文化整个被视为负面的,但注视者文化同样也被视作负面的”[10]

台北老家他不愿回,那里要远远落后于美国,没有恋人也没有母亲,只有母亲的棺材;但在美国他只能住在阴暗潮湿的地下室里,那里像埃及的古墓,他只能与书架上的腐尸幽灵为伴,也不是他的家园,他也不愿回去。他从自身在美国的境遇出发来认识美国,芝加哥就成了埃及的古墓,活死人墓。

这个古墓意象反映了他蜗居地下室六年的窘况,他对美国都市生活的失望及厌恶。他离开熟悉的家乡,亲爱的母亲和恋人,到美国留学,学习西方的文学文化,只有艰辛、没有欢乐的留学生涯反映了他在美国社会的弱势地位和他内心的焦虑,茫然,生活在美国却无法认同美国文化,在美国找不到安身立命的所在,遭遇文化认同危机,只有一死以求解脱。书本只是求学的工具,并不能给予他灵魂的慰藉。他的灵魂是空虚的,没有慰藉。吴汉魂的谐音为“无汉魂”,即没有了汉民族的灵魂。到美国留学六年让吴汉魂丢了中国古老汉民族的灵魂,而在美国又没有建立起新的信念。既无法认同美国,也不想回到中国,他成了中美之间的夹缝人,边缘人。美国和台北都成了“他者”,他夹在中间,进退两难,无所适从,万念倶灰中只能投湖自尽。

朱立立认为:“他的死是失去情感依托和文化母体土壤的生命个体的必然枯萎,也是异乡人对于荒谬人生的绝望反抗。”[11]夏志清从象征的层面上来解读吴汉魂的命运,把个人命运与祖国相连:“最主要的,吴汉魂虽然努力探索自己的一生,他忘不了祖国,他的命运正和中国的命运戚戚相关,分不开来。”[12]

笔者认为他的死除了以上方面,还有其他原因。异质文化冲突造成的文化认同危机,长期的经济贫困,打工,住地下室,苦学,造成的心理抑郁、性压抑,与美国妓女的短暂的放纵加重了内疚和对美国的幻灭感,又因前途渺茫引发焦虑,这一切都损害了他的心理健康,最终导致自杀。

在白先勇的小说中,美国形象既有如古墓般的芝加哥意象,还有堕落之城、死亡之地——纽约。

二 堕落之城——纽约

《纽约客》是白先勇的短篇小说集,小说的背景都设在纽约,小说的主人公华人客居纽约,都是纽约客。在纽约客的眼里,纽约不属于他们,他们念念不忘的是已经失去了的中国大陆,那里是他们昔日的天堂。

《谪仙记》中的李彤,《谪仙怨》中的黄凤仪,都生于台湾,家世显耀,属于社会的统治阶层,从小过着无忧无虑的仙女般的生活。随着国民党黯然退出大陆,蜗居台湾,她们失去了昔日的天堂,客居美国,亲人离世,情场失意,整个人生都不如意,遂自暴自弃,自甘堕落,甚至自杀。通过身体和精神的死亡表达了对纽约客居生活的弃绝,对昔日中国的无限眷恋。

《谪仙记》中的李彤来自中国的显贵之家,美丽迷人,父母捧为掌上明珠,无忧无虑地长大,与其他三个家世相仿的女孩一起来到美国麻省威士礼女子大学留学。她一身绫罗绸缎走在校园里,美国人问她是不是中国的皇帝公主,不多久就成了学校的名人,被选为“五月皇后”。谁知好景不长,国共内战爆发,李彤一家人乘船到台湾的途中出事,父母罹难,家当也全淹没了。李彤在医院里躺了一个多月,不肯吃东西,医生把她绑起来,打葡萄糖和盐水针。出院后,她沉默了好一阵,才恢复了往日的谈笑,可却变得不讨人喜欢了。出国时还是十七八岁,毫不懂得离情别意,面对父母的伤离别还是笑嘻嘻的。政治风云突变,让她家破人亡,从此再也回不去中国了。她在纽约做服装设计,薪水很高,也不乏追求者,但她谁都看不上,中国男人在她面前一个个败走了,美国男人也离她而去。她似乎风光无限,生活奢侈,却又闷闷不乐,自杀在欧洲的旅途中。她死前寄给朋友一幅照片,照片背面称呼三位好友为英、美、苏,而自称中国。这个自称“中国”的纽约客为什么不快乐?为什么要自杀呢?小说以李彤一个好朋友的丈夫为叙述人,更让李彤的死显得扑朔迷离。

李彤的悲剧表面上看是性格原因。她骄傲任性,找不到归宿。叙述者初次见她,发现她美得惊人,像从海里跳出来的太阳一样,光芒四射。单身的男人们都注意她。周大庆很喜欢她,几次打听她,托人约她出来玩,她出来后却大喝烈酒,大谈赌马,就是不大理睬周大庆。狂饮又狂舞,把周大庆刚送给她的头饰踩得稀烂,毫不珍惜别人送的礼物。她打牌专喜和大牌,后来嫌麻将太温吞,对麻将也失去了兴趣,就去赌马。又不听跑马专家——她的男伴,一个有钱的中年男人——的劝告,偏走冷门,结果输得很惨。她因常与上司不和,又不愿为薪水迁就,常常换工作,搬家。男伴也换了一个又一个,爱她的男人得不到她的爱,就先后结婚了。朋友们的孩子都好几岁了,她还是孤身一人。朋友们不明白她为什么死:“她赚的钱比谁都多,好好的活得不耐烦了?”[13]有人说是因为她被那个美国人抛弃,有人说她精神失常,有人说她不该到欧洲乱跑,如果有朋友陪在身边就没工夫去死了。

但她究竟因何而死,无人清楚明白地知道。李彤和老朋友们的生活不同,她的工作、住址、男伴都换来换去,一直也没结婚,整个人漂浮不定。她的喜和乐朋友们都不是很清楚,叙述者又是朋友的丈夫,两人交往不多,更是难以深入了解。而这篇小说的魅力也就在这种不确定性,留下无穷的想象,谜一样的“中国”在漫游欧洲中永远消失了。由小说改编的电影剧本取名为《最后的贵族》就写得清晰得多,详细展示了她生活的奢华和沦落,她从小立志做一个外交官的梦想破灭了,她在出生的地方——威尼斯跳水自杀了。

李彤自杀的最根本原因是她的精神危机,随着旧中国和父母亲人的消亡,她成了弃儿,精神支柱坍塌。作为旧中国没落的贵族,她爱旧中国,那是她的天堂。旧中国消亡了,她没有了安身立命的所在。李彤自称是中国,她说她的旗袍红得最艳。她对中国有着强烈的民族认同,当她永远失去心中的中国,孤身一人漂泊无依时,她精神上的痛苦无人能够理解,她的任性只是自暴自弃的一种表现。她的精神已经随着逝去的家人和中国而去,肉身的死亡是迟早的事。她自说打牌专喜和大牌,不然就不和牌,她这个“中国”逢打必输,输得一塌糊涂。这是遭到列强侵略,一再割地赔款的近代中国的真实处境。她的朋友们“英美苏”纷纷结婚生子,过着平淡的生活,偶尔聚聚,打打麻将,过着美国式的中产阶级的生活。这些流落美国的中国最后的贵族选择了忘掉故国,认同美国,就少了许多精神上的痛苦。李彤因为太爱她的祖国,她的亲人而无法释怀,美国的花花世界也无法让她快乐,让她活下去。袁良骏说“李彤虽然不是一个自甘堕落的美国‘飞女’,但却是一个因理想破灭而有意毁灭自己的‘畸零者’”。[14]

白先勇的小说喜欢讲述今不如昔的沧桑,繁华逝去的苍茫,异国他乡的凄凉。作为从大陆逃离台湾的国民党高级将领白崇禧之子,又从台湾旅居美国多年,他有很深的没落感。陈晓明曾就白先勇小说的“没落”美学做过专门探讨,它表达了一种历史与阶级的意识,在某种意义上勾连起中国传统的小说美学。[15]《谪仙记》发表四年以后又有了《谪仙怨》,表达了另一种“没落”——忘掉自己的身份,做个十足的纽约客。

《谪仙怨》中的黄凤仪生在中国的官宦之家,随着国民党败走台湾,他们一家从上海逃到台北,父亲死去,家道衰落,然而母亲却始终未能忘怀过去的好日子,还是与阔朋友应酬,打大牌,输了只能低声下气地向舅妈借钱。黄凤仪到美国留学,却不上学,在酒吧挣钱,寄钱给母亲还账和零用。她湮没在异国大城市的人海中,感到了真正的自由:独来独往,无人理会的自由。有时被美国人误认为日本姑娘,她也不否认,就像个捉摸不透的东方神秘女郎。在纽约最大的好处就是渐渐忘却了自己的身份。她觉得已经成为一个十足的纽约客了,全世界只有纽约住得惯。从一个中国人变成纽约客,她自觉自愿地忘掉自己的身份,投入到新的生活里。她要趁年轻,在美国这年轻人的天堂里好好享乐,她很喜欢在酒馆里的工作,因为钱多。在这里,赚钱是人生的大目的。长得不丑,至少还有好几年可以打动男人的心。要妈妈不要再操心她的婚姻大事了。她不能原谅初恋男友的背叛,初恋就像出天花一样,一生仅此一次。她再也没有感情的烦恼了,不愿早早嫁人。生活过得很开心,穿着昂贵的冬大衣,得意地在街上游荡。唯一不喜欢纽约的地方就是冬天太长,满地的雪泥,把脚都玷污了。她究竟是如何挣钱的呢?全知全能的叙述人告诉我们,她在酒吧里接客,拉皮条的人称她为蒙古公主。她喝血腥玛丽,自嘲是吸血鬼。

黄凤仪到美国后,变得金钱至上,自暴自弃,甚至不惜做妓女挣钱,彻底地堕落了。她的堕落除了她自身的原因外,还有整个社会大环境的影响。美国的金钱至上主义,性开放,都影响了她的人生观、价值观,使她养成了享乐主义的人生观,趁青春年少,及时行乐,贞节意识淡漠,为挣钱不顾廉耻。

美国的物质文明使人物化,亲情淡漠。《上摩天楼去》中的纽约的摩天楼高耸威武,代表着现代都市的文明形象,但在初来乍到的玫宝眼中,它是寒冷的,没有人情味的,压抑人性,使人精神沉沦的。昔日像母亲般疼爱她的、高雅仁爱的姐姐到纽约后变得虚伪、俗气、金钱至上。姐姐从音乐学院转到图书馆学,搬家时连钢琴都扔了。择业完全以金钱为标准,外出应酬比接待远道而来的亲妹妹更重要,对人的评价尖酸刻薄,再也不是玫宝记忆中的姐姐了。姐姐的美国化、物质化让妹妹感到陌生、难过甚至愤怒。美国纽约不再迷人,摩天楼也失去了吸引力。美国形象在她眼里大打折扣。

白先勇在小说《安乐乡的一日》中塑造了美国“安乐乡”形象,但这里的“安乐乡”只是表面上的,华人女主人公依萍内心并不安乐。她随收入颇丰的丈夫定居在安乐乡,生活富裕,但精神上孤独,没有归宿感。美国太太对她热情礼貌,却让她感觉不自在,因为在美国人看来她是客,是“他者”,不是自己人。她感到被当作异类、“他者”的痛苦,甚至在自己家里,她与丈夫、女儿也无法取得一致,因为丈夫、女儿都认同美国,还是小孩子的女儿坚持自己的美国身份,拒不承认自己是中国人,学校里的小朋友说她是中国人,她愤怒地动手打了小朋友。家里只有依萍一人坚守着中国人的身份,独自吞噬着被“他者”化的苦果。安乐乡对她来说是孤岛,是客栈,不是家园。

白先勇“纽约客”系列小说通过一系列在美国进退失据,郁郁寡欢的中国游子形象,反映了纽约对外来华人移民的冷漠和歧视,金钱至上的社会风气腐蚀着人们的灵魂,加速了意志不坚的人们的堕落。

白先勇本人是同性恋者,对同性恋题材的小说由于切身体验而触及了同性恋的深层,深入同性恋者的内心。性观念开放的美国是同性恋者的天堂,艾滋病爆发时期成了人间地狱。Danny Boy 和 Tea for Two都是关于纽约的同性恋和艾滋病的题材,同性恋者来自各个种族,相亲相爱地生活在一起,没有种族歧视,没有性趋向歧视,同心协力面对艾滋病问题。

三 形象的成因

之所以他笔下会有这样的美国形象,与白先勇的身世、人生经历、在美国的时间长短及艺术创作特征有密切的关系。曹顺庆说:“建构他者形象是注视者借以发现自我和认识自我的过程,注视者在建构他者形象时不可避免地要受到注视者与他者相遇时的先见、身份、时间等因素影响。这些因素构成了注视者创建他者形象的基础,决定着他者形象的生成方式和呈现形态。”[16]

白先勇是中国国民党高级将领白崇禧之子,随国民党败退台湾而迁居台北。1962年,白先勇的母亲去世。他奔丧后飞到美国。离开祖国居住海外,失去母亲对其创作小说有着极深的影响。关于这一点,刘俊在《悲悯情怀:白先勇评传》中以“母亲病逝和置身异域的双重刺激所引发的生存思考”为题做过专门研究。[17]国民党败退台湾,白先勇所属的阶级失去昔日的天堂,纷纷逃离大陆,开始漂泊无定的海外生涯。这种海外放逐经历让多愁善感的他为失去的天堂哀叹,其小说中的主人公大多是放逐者,无根漂泊者。母亲的去世让他失去精神支柱,初到美国的不适应让他无法写作。后来,他就塑造了吴汉魂这一悲剧人物形象。故国亲人的逝去,加重了吴汉魂本已存在的精神危机。在无涯的海外漂泊中,内心抑郁、焦虑,生不如死,于是他们选择自杀以卸掉肩上的历史重负,求得心灵的解脱。自杀者眼中的美国和中国,不是古墓就是棺材,都是死亡意象。

以上所提及的小说大多是在白先勇到美国后不久创作的,如《芝加哥之死》、《安乐乡的一日》、《上摩天楼去》都发表于1964年,《谪仙记》发表于1965年,《谪仙怨》发表于1969年,全刊登在台湾的《现代文学》上。初到美国的不适应,让他对美国倍感失望,在美国居住的时日尚短,让他无法深入了解美国,只看到了美国的缺陷,这一时期所塑造的美国形象多是负面的。

白先勇的很多小说表达了中国游子在美国的精神幻灭甚至自杀身亡,可以看出西方现代主义的影子。白先勇受到西方现代主义的影响,早已是不争的事实,所以他移民小说中所显现的美国形象也与西方现代主义思潮紧密相关。小说中的美国是中国移民欲望与恐惧的梦乡,是作家的艺术想象,是在想象中对现实的重构,反映了移民们的精神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