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现代生存伦理:“小说伦理学”视野下的海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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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

在面对海勒小说的伦理问题时,我们意图展开一种“完整性”,或者说,是从完整性的角度来对其伦理意识进行把握。因为,无论是作家海勒,还是作为研究者的我,都在意图探索一种具有完整性的朝向生命的伦理姿态。这一意图是建立在对生命自身的完整性的确认之上。这种完整性既是逻各斯,又超越于逻各斯。在“生命哲学”看来,生命天然地拥有完整性,它有开端,也有结局,它有肉体的统一性和生命过程的延续性等等。虽然某些解构思维,会更强调生命的“碎片”状态[1],但它所否定的不是生命的完整性,而是生命结构的固化。碎片化不是在显示对于生命整体的撕裂,而是指每一个碎片都具有生成的可能,从而每一个碎片都有着朝向完整性的生命潜能。这正是在“完整”的意义上,所获得敞开的生命的完整性价值。

伦理正是在与生命的交织中形成了自身的完整性。伦理所要面对的是人的整体性生存目标。伦理对“良好生活”的强调就在于生命幸福感的整体性实现。从这一意义而言,对于人的生存现实来说,伦理具有一定的本体意味。一方面,伦理是人必然的在世处境,它遍布在生活的每一个角落;另一方面,伦理也是人在生命中必须要伸出的姿势,这姿势延续在全部的生命过程中,渗透在每一个生活细节里。正是如此,所有的伦理处境与伦理行为一起组成了人的完整的生存伦理现实。生命的整体性也要求我们,在面对伦理问题时应该要以这种完整性意识作为探索的基础。

进而,一个优秀的作家往往也是从生命的整体性角度来创造自己的作品。当然,这种整体性视野也是建立在一定基础之上。比如,作家的创作越是能够蔓延在他的整个生命历程中,其作品也越具有完整性。另一方面,这种完整性是由其不同作品共同实现的。也就是,作家的所有作品与他的整个生命构成了一种镜像关系。同时,作家也经常想要在重要的作品中,对生命本身给予一种具有完整可能性的表现与根本性的答复。这是创作者的生命与创作之间的一种相互阐发与彼此激励的内在要求。由此,生命、伦理以及作品之间就构成了一套完整性的对话。也就是说,只有站在完整性的目光之下,才能在作品中找到一种符合生命本性的伦理答案。正是在这一目标的要求下,我在三个方面做出了努力。

第一,研究对象的完整性。作品越完整,越接近作家的整体性生命表达。所以在研究范围上,我选择了海勒的全部长篇小说。虽然海勒的创作不仅只有长篇,还包括部分短篇小说及个别剧本,但海勒最重要、影响最大、成果最多的仍然是长篇小说。海勒主要是一位小说家,其戏剧的影响较为有限。而在小说创作中,其短篇多是年轻时的习作,是屈从于当时的刊物要求所创作的套路化作品,他自己并不满意。海勒是因为长篇小说获得声誉,长篇的开阔篇幅也可以让他展示更完整的世界。并且,他的长篇创作几乎延续了一生,从30多岁的成名作《第二十二条军规》到去世时留下的遗作,其间每隔几年就有一部长篇小说出版。可以说,所有这些长篇作品共同构成了海勒创作的一种完整性表现。

第二,视野层次的完整性。针对小说的伦理研究,我们选择了系统的“小说伦理学”视野。与传统小说伦理批评最大的不同即在于,“小说伦理学”采用了更清晰完整的理论视角:一方面,将小说当作一种具有统一性的整体,另一方面又以尽量全面的视角层次让文本获得展开。即,从文本的内在构成上,将小说分为故事、叙述、修辞三个不同层面,然后分别去探索其各个层面在伦理表达上的可能性。这一理论视角既重视作品内容,又关注作品形式,既显示出一定的宏观视野,又注意每一个细节的微妙表现,既要呈现作品的显在伦理指向,又不放过隐藏在暗处的伦理意味,从而能够在最大可能上获得对于作品伦理观念完整性的发现与理解。[2]

第三,问题指向的完整性。伦理本身具有一定的系统性与完整性,它触及生活的各个领域。我们在这里也是将问题同时伸进了伦理的各个关键领域,以追索出其中更为完整的伦理姿势。所以,在第一章对故事伦理的探讨中,就是将作品主要关注的伦理问题分成了社会伦理、个体伦理、宗教伦理、审美伦理四个重要方面。伦理问题本身就分为社会伦理及个体伦理两大领域,它们几乎可以涵盖所有的伦理现象。这也构成了其他具体伦理问题所要展开的基础。在这一基础之上,我们又专门关注了宗教伦理与审美伦理问题,这两者是伦理学中非常重要的领域,对海勒来说也同样如此。而之后的形式伦理分析都是在这些基本问题之上获得进一步展开。可以说,我们在这里对海勒小说所触及的最重要的伦理问题都有涉猎,并尽量以完整的伦理学视野去进行把握。

从而,在研究对象、视野层次和问题指向三个方面共同所面对的完整性基础之上,再在各个章节中,对问题进行细化分析,这即是我想要实现的一种目标。或者说,这一完整性目标是海勒的创作与我的研究共同所想要获得的一种可能性。当然,我们也清楚地认识到,这其中,每一种向“完整”的靠近定然都是相对的:仍然忽略了海勒的一些短篇小说和个别剧本;即使“小说伦理学”的框架可以覆盖到文本的不同层次,但在每一个层次内部,能够触及的细节仍然有限;而文本所展开的伦理姿势是无限的,不可能铺陈出一切。作家的写作本身就已经是对生命进行了提炼。文字也只能以相对的形式,构成作为文本镜像的完整性。在这写作之上的写作,也就是我们的研究作为进一步的提炼,也成为相对之中的相对。

而我的意愿是想要更靠近作家本身的完整性,即使以相对的方式,也可以选择更具有整体性的镜子。正因如此,我在结构上没有按照常规以观点自身的逻辑去循序论述的模式,而是选择以更为完整的小说伦理学的目光去“穿越”作品,让它们彼此交往,并以这种方式,让关键问题尽量都得以展开。所以,最终的结论也并非就是一种结论,研究本身就是一种阅读的伦理姿态,是研究者的写作与作家的写作之间的一场伦理性的对话。


[1]比如德勒兹的“块茎”(rhizome,又译为根茎)观念。

[2]这一理论视野的具体展开方式会在后面专门论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