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美:我神父会点魔道手段怎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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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0章 献祭(求追读!!!)

诺比斯踉跄着爬起身,跌跌撞撞地走向修道院深处的那处祭坛。

祭坛上刻满了扭曲的文字,中央是一个凹陷的碗状石槽,边缘沾染着干涸的血迹。

他跪在祭坛前,颤抖的手指解开自己的衣袍,露出干瘪苍白的胸膛。

“ Shit……”

他咽了咽口水,喉咙里泛起一阵腥甜。

至于为什么不早点去找那个亚裔神父的麻烦,为什么会放任他一路杀到圣安娜?

诺比斯只得轻笑一声,指尖轻轻抚过胸口的疤痕。

“诺比斯啊,他们以为你得到祂的注视与眷顾,早就走上一条通天的道路。”

“但…………”

那位可是连自己都忍不住会吞噬的存在啊,自己区区一个蝼蚁又怎会被看重呢?

不过…………倘若能让那些混蛋付出代价,这一切也是值得的!

思考完,他闭上眼睛,从一旁地上取来一把短刀,毫不犹豫地刺入自己的胸口。

噗嗤——

“伟大的暴食之主啊……您卑微的仆人请求您的注视……”

他低声呢喃。

鲜血喷涌而出,但诺比斯却像是感受不到疼痛一般。

手指沿着刀锋狠狠一划,将自己的胸膛彻底剖开。

令人吃惊的是,诺比斯的胸腔内部早已不是正常人类的构造。

双肺已经消有一片肺叶消失无踪,肝脏干瘪如枯枝,胃袋萎缩成拳头大小。

此时也唯独那颗心脏仍在跳动,但每一次搏动都伴随着粘稠的黑血渗出。

“嗬……嗬……”

诺比斯喘息着,从祭坛旁取出一只漆黑的陶罐。

罐口用蜡封死,隐约能听到里面传来某种活物的蠕动声。

“以血肉为引……”

他撕开封蜡,将陶罐倾倒,一团黏腻的,如同腐烂肉块般的物质滑入石槽。

瞬间与他的血液混合,发出“滋滋”的响声。

“暴食之主……请聆听我的呼唤!”

诺比斯嘶吼着,双手插入自己的胸腔,狠狠攥住那颗仍在跳动的心脏。

“我愿献上我的血肉……我的灵魂……只求您降下力量。”

“助我吞噬世间一切亵渎您威严的存在!”

石槽中的血肉混合物骤然沸腾。

膨胀成一颗巨大的、布满尖牙的肉瘤,中央裂开一道缝隙,如同某种生物的口器。

“诺比斯……”

一道低沉的声音从肉瘤中传出,仿佛千万人同时低语。

“你……终于……肯献上……完整的自己了……”

诺比斯此刻已然癫狂,他痴痴地笑着。

黑血从嘴角溢出:

“是的!”

“我愿成为您的代行者!只要您赐予我力量!”

肉瘤的口器中伸出一条猩红的舌头,舔舐着诺比斯的心脏。

“不够……还不够……”

诺比斯毫不犹豫,猛地扯出自己的心脏。

鲜血喷溅在祭坛上:

“拿去!全都拿去!”

话音未落,肉瘤猛地张开巨口,一口吞下了他的心脏!

“啊啊啊啊!”

诺比斯发出凄厉的惨叫。

但下一秒,他的胸腔内开始疯狂蠕动,腐烂的血肉如同活物般增殖。

转眼间填补了空洞,甚至蔓延至全身。

他的皮肤龟裂,皮下浮现出无数张细小的嘴,每一张都在饥渴地开合着。

“很好……”

暴食之主的声音在他体内回荡。

“现在……去吞噬……一切……”

“告诉这愚昧的世间,那虚伪的圣光终将被无休止的暴食所替代!”

诺比斯缓缓站起,原本枯瘦的身躯此刻膨胀了数圈,整个人的骨架已然来到了4米左右。

肌肉扭曲蠕动,仿佛有无数活物在皮下爬行。

他咧开嘴。

“饿啊,诺顿……你最好能自己来。”

………………

一处明亮的厅堂内,水晶灯映照出长桌上精致的银器与盛满红酒的高脚杯。

三名身着长袍的主教围坐其中,刀叉切割着盘中鲜嫩的肉排。

“诺比斯那家伙,终于忍不住了。”

诺顿,一位面容儒雅,一头银发梳理得一丝不苟的大主教。

忽然停下手中的动作,嘴角微微扬起对着其他两人说道。

他啜饮一口红酒,笑意更深。

“你们觉得,我们什么时候该动手?”

桌对面的内华达州红衣大主教,芬尼。

整个人几乎塞满了椅子,层层叠叠的肥肉随着他的笑声震颤。

他正抓着一只烤乳猪腿,油脂顺着他的指缝滴落在绣金线的红袍上。

“哈!那蠢货早该死了,拖到现在才把自己喂出去,真是浪费。”

他大口撕咬着肉块,含糊不清地继续说道:

“不过,跟桑丘一起进去的那个亚裔小子……怎么处理?”

“哦?”

第三位主教,也是不远万里而来的纽约州大主教菲利斯,一个面容阴鸷、眼窝深陷的老人。

“你是说……那个杰克神父?”

菲利斯轻笑一声,指尖轻轻敲击着酒杯。

“对,就是他。”

桑切斯舔了舔油腻的手指,咧嘴一笑:

“一个震旦裔矿奴,莫名其妙成了超凡者,还是从来没见过的序列。”

“我派人查过了,那小子在黑松镇闹出的动静可不小,回溯看到的场面……很特别。”

诺顿冷哼一声:

“特别?我看是跟恶魔一样,一个连圣光都不用的人,还是个亚裔。”

“这个人就交给我,我来调查他。”

而菲利斯则是微微眯起眼睛,目光转向身旁一直沉默的玛利亚。

“亲爱的,你怎么看?”

玛利亚抬起眼眸,那双淡蓝色的瞳孔此时有些微微颤抖。

对于陈玄,她自然比一旁的这几位大主教都熟悉。

但是她不敢说出来,陈玄在她体内放的那个东西,现在她还搞不清是什么。

至于她为什么在这里,这就说来话长。

那日清晨,路易斯与威尔刚刚把镇子还存活的人集结在一起,玛利亚才匆匆赶过去。

至于陈玄具体去了哪里,她也不知道。

但当时的情况已经说明诺比斯已经不顾一切了,哪怕是白橡镇这样的边缘地也早已不安全。

于是玛利亚便带着他们匆匆带着几十个人开车向一旁的内华达州逃难。

那里的大主教芬尼·克劳利,按称呼上玛利亚还要叫他一声叔叔。

虽然关系早已淡去,但是芬尼最起码在她父亲的面子上不会难为她。

结果就在即将到达内华达州时,几架十字武装直升机降落了在他们面前。

菲利斯出现了。

他没有多说话,只是将玛利亚单独带走。

至于路易斯他们,被菲利斯的骑士团带走后,便不知去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