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三 “法治毕节”创建的成效[3]
2015年11月,毕节市委召开“法治毕节”创建工作推进会,提出通过三年左右的努力,实现社会治理体系全面建立、依法行政能力全面增强、公正司法水平全面提升、公民道德素养全面提升、全民法治意识全面增强、民生保障事业全面进步、基层基础建设全面夯实、全面促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八个全面”目标。随后,在省委、省政府的直接领导支持下,毕节市委、市政府紧扣深化拓展毕节试验区“开发扶贫、生态建设、人口控制”三大主题,针对法治建设中的薄弱环节,确定法治政府建设工程、公正司法天平工程、全民守法宣教工程、法治惠民服务工程、生态文明法治工程、法治监督检查工程等六大工程,实施或落实了互联网+政务公开、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制度、决策合法性审查和程序制度、单位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制度、创新普法宣传教育机制、创新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完善监督考核体系等一系列有力举措,在各类案件发案率降低、基层预防和处置事件能力提升、法治理念逐步深入人心、生态环境更加宜居美丽、行政司法效能优化等方面取得了重要的成效。
(一)基层基础建设全面夯实,基层治理体系全面建立健全
1.基层民主法治工作扎实,基层更加稳定和谐
以信息采集为突破,破解基层治理难题。毕节市研发“互联网+社会综合治理管理云平台”,围绕“人、地、物、事、网、组织”等基础要素,通过App面向全市所有单位和自然村对标准地址、实有房屋、实有单位、实有人口、贫困人员、就业创业、家庭收入、特殊人群、人口健康及基本卫生服务等涵盖各方面的380项基础信息进行采集,推动基础信息资源高共享,做到基层数据底数清、社情民意及时掌握上报,实现社会治理由事后处置向事前预防转变。
深入推进多元化解机制,提高基层组织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毕节市以建立完善矛盾纠纷多元调处中心为重点,以建立完善专业化调解组织平台、公共法律服务平台、综治工作信息管理平台为载体,以建立完善司法确认制度为核心的诉调对接平台为补充,在市、县、乡三级分别建立中心(平台),及时化解基层矛盾纠纷,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矛盾不上交”。截至2019年6月,全市建成280个矛盾纠纷多元调处中心、426个专业性行业性矛盾纠纷化解平台、360个公共法律服务平台、44个以司法确认为核心的诉调对接平台、285个综治工作信息管理平台,排查矛盾纠纷1.3万余起,调处成功率97.27%。
探索完善基层工作方式,让法治能力成为基层工作的看家本领。毕节市建立健全基层党组织领导的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和村务监督委员会制度,规范民主监督内容、程序,建立决策让群众参与、成效交群众评议的城乡基层群众自治机制,调动群众参事议事积极性,增强基层组织凝聚力,增加基层工作透明度,减少群众误会和上访。毕节市完善村规民约、市民公约,强化村(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引导群众依法立约、以约治理。对不赡养老人、不抚养小孩、不履行义务、不遵守社会公德和公序良俗的行为,实行道德红黑榜公示制度、互助行为限制制度,建立自治、德治、法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让群众感受到良好的法治环境,自觉形成学法用法、遇事找法的习惯和思维。以金海湖新区常丰村为例,该村自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工作以来,村“两委”通过开展政策法规宣传、思想教育等工作,邻里矛盾纠纷减少了,群众对村干部的抵触情绪消除了,常丰村的人民群众都有了较强的法治意识,形成了办事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纠纷靠法的浓厚氛围,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得到了提升,群众的幸福指数较高,社会和谐稳定发展。
2.聚焦黑恶势力犯罪,全力攻坚“破网打伞”,各类案件发案率明显下降
2017年至2019年6月,毕节市公安机关以扫黑除恶为龙头,加大各类违法犯罪的打击力度,破获“九类恶势力犯罪”案件520件、刑拘2230人;立案侦查涉黑案件8件157人,在办恶势力犯罪集团35个,有力地保障了人民安居乐业。
毕节市检察机关积极聚焦黑恶势力犯罪新动向、新形态、新手段,统筹调配检察力量,建立内外衔接机制,开通举报热线,强化提前介入侦查、引导取证,坚决深挖彻查,依法快捕快诉,全力攻坚“破网打伞”。2017年至2019年6月,毕节市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涉黑涉恶案件30件95人,提起公诉21件110人,追加逮捕29人,追加起诉21人,纠正遗漏犯罪事实16起;坚持打击与监督并重,不捕12人,发出并督促落实“强化背景审查、严防涉黑涉恶人员进入村支‘两委’班子”等检察建议90余件。
毕节市政法机关破获办理的纳雍县“村霸”龙德江等龙氏家族把持基层政权、操纵基层换届选举恶势力犯罪案件,被中央政法委作为典型案例进行宣传,并被列为全国检察机关扫黑除恶典型案例。
“法治毕节”创建以来的2018年与创建前的2015年相比,刑事案件下降14.91%,命案下降25%,“两抢一盗”案件下降23.94%,新增吸毒人员下降41.43%。近年来,刑事案件发案数连续下降,打击成效明显;可防性命案发案大幅下降,现行命案连续全破,攻克了一批影响较大的陈年旧案。
3.保障基层治理队伍建设,提升基层预防和处置事件能力
政法基础设施不断完善,警力下沉,应急处突能力不断提升。毕节市完成大部分派出所民警备勤休息用房食堂及配套基础设施改造工程,基层民警配置比例不断提高。同时,注重乡村两级综治队伍规范化建设,健全和完善全市基层法治队伍建设,派出所消防辅警和公安协警力量不断加强,确保基层综治力量全覆盖,有效防止各类治安案事件的恶化升级。加强人员集中重点单位警务室建设,预防重特大治安事件。截至2019年6月,全市共建设驻校警务室2163个、“护校岗”622个、治安岗亭327个,配备学校专职安保人员3253人,配备校园防护器械装备2万套,安装视频监控设备2530套,安装“一键式紧急报警装置”599套。建立医院警务室117个,派驻民警130名,督促配备保安力量1011人,督促增设监控探头274个。
治安防控体系不断完善,科技力量弥补警力不足。毕节市加强综治大数据、司法大数据和服务大数据建设,以警用地理信息平台为依托,整合“天网工程”等警务资源,搭建平台建设标准化、巡逻防控网格化、现场警情可视化、指挥调度扁平化、情指联动一体化的全市“五化”扁平化指挥体系,从源头上预防刑事治安案件的能力不断增强。截至2019年6月,全市已经建成“天网工程”前端监控点16523个,智能报警点500余个,联网率100%。不断完善的治安防控体系,为预防处置群体性事件提供了重要支撑和坚强后盾。
(二)“依法行政”服务型政府正在全面建成,经济社会发展态势良好
1.政务公开成为各级机关的自觉行为
毕节市各级政府充分发挥政府网站政务公开第一平台的作用,进一步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按照“互联网+公众服务”理念,不断推进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2018年,在毕节市政府网群,全市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78127条,同比增长5.51%。其中市本级73507条,同比增长46.42%。在省政府办公厅2018年全省政府网站抽查整改中,四个季度合格率均达100%。各类政务新媒体坚持每日发布重大时政、民生、政策、民意征集等信息,方便干部群众及时、便捷获得相关信息,毕节市政务新媒体在相关评比中排名比较靠前。
毕节市全面推进决策信息公开。一是建立重大决策预公开制度。2018年开展民意征集205次(市本级159次),收到意见876条(市本级513条),市本级反馈民意征集情况93件。二是建立政府会议开放制度。2018年全年面向公众开放会议189次(市本级112次),参会公众918人次(市本级467人次)。
2.行政法治化约束逐步形成
法律规范成为毕节市行政工作、执法工作的依据和约束,依法行政、规范行政成为政府部门和工作人员的内化行为,行政违法或不当行为得到有效控制。毕节市人民政府制定了《毕节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试行)》,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未经合法性审查,一律不得提交政府常务会议集体讨论、一律不得制发文件。推进备案审查,注重“红头文件”监管,对所有规范性文件实行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印发的“三统一”工作方式,从源头上规范了行政决策行为,得到国务院法制办的肯定,并在毕节市召开西南六省(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工作交流会。强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市级只保留了230项行政审批事项,审批流程由原来的平均10个流程减少到3个流程,审批时限由原来的平均25个工作日减少到3.68个工作日。
毕节市市、县、乡三级行政机关全面推进权责法定化、公开化,全力消除权力设租寻租空间,筑牢行政权力“制度笼子”,完成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试点工作平台更新,完成市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试点工作信息平台更新,收录和公示执法单位632个、执法人员信息1.38万人、权责清单2.54万份、执法信息5.14万条,完成业务办件10.44万件,公示执法结果1.16万件,受理咨询投诉34件;执法人员持证清理工作全面完成,收回了违规持证、持证不在岗等人员证件;市、县、乡三级政府和市、县两级政府工作部门法律顾问覆盖率达100%;“法治乡镇长”创建工作全面落实,积极推动乡镇同步建设法治政府;抓住行政应诉和行政复议两个关键,积极开展行政复议委员会改革试点工作,行政复议委员会逐步推行统一受理、统一审理、统一决定“三统一”相对集中运行模式。上述改革的全面完成,切实建立起了依法行政的制度规范。
毕节市落实权力清单制度,全面清理权力范围,健全工作制度,划清权力边界,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规范权力运行。2017年,毕节市开始开展“减证便民”专项行动,共清理出各单位保留证明材料772项,取消证明材料172项。行政许可事项流程严格按照省要求的3个环节6个步骤(收件与受理、审查与决定、颁证与送达)进行优化,审批流程由原来的平均10个环节减少为3个环节,缩减了70%。2018年通过清单编制,实现市直部门的行政职权事项从5953项减少为3428项,减少2525项,减少幅度达42.4%。其中,行政许可事项从244项减到213项,减少31项,减少幅度达12.7%。另外,为切实优化营商环境,认真贯彻国家、省、市“放管服”会议精神,将市直行政许可事项平均办结时限从25.4个工作日降到平均7.5个工作日,缩减了70.5%。县(区)政府部门及乡(镇)政府的行政审批办结时限也缩减了50%以上。2018年底,按照中央和省相关文件精神,重新制定发布35个市直部门权力运行图(行政流程图),进一步精简各类证明材料,最大限度方便企业、方便群众。
各项制度的实施取得了非常显著的效果,行政权得到了有效规范。2016~2018年,毕节市各级行政复议机关积极依法履行行政复议职责,依法办理行政复议案件共计1579件,坚决纠正违法和不当的行政行为,直接纠正违法和不当的行政行为共计339件、直接纠正率21.5%,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努力化解了一批行政争议。2016~2018年,毕节市行政机关共参与行政诉讼案件2574件,审结2264件,未审结210件。在审结的2264件诉讼案件中,败诉290件、败诉率12.8%。三年来行政机关出庭败诉率呈下降趋势,其中2016年为14.2%、2017年为11.9%、2018年为13.6%。法院开庭审理2030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1091件,2016年、2017年,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率超过50%,高出指标数30个百分点。2016年贵州省全省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现场会选择在毕节召开,毕节市在现场会上做经验交流发言。
3.“放管服”改革强力推进,群众办事便利性大大提高
毕节市强力推进“放管服”改革,进一步精简办理材料、办理时限、办理流程,创新审批方式,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以市政务服务中心为例,树立以“100-1=0”的服务理念优化政务工作,用“无申辩”的要求提升自己、用“五个绝不”(所有办理事项绝不在我这里停留、绝不在我这里出错、绝不因为我的服务态度不好影响办事群众的心情、绝不因为我的一次性告知不到位等让人民群众感到不满意,绝不因为我的个人行为使整个政务服务系统蒙羞)约束自己,不断提升政务服务效率和服务水平。按国务院“最多跑一次”的要求,政务大厅进驻部门通过优化办事流程、减少办理环节、压缩办理时限、加强软硬件建设,提高事项网上可办率,为网上业务推行创造条件,减少服务对象来回跑的次数。市级共44项事项可实现分分钟办理,县(区)实现分分钟办理事项平均35项,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全市通过贵州政务服务网审批系统为服务对象受理行政审批及公共服务事项1402066件(其中网上受理553207件),办结1401645件(其中当场办结908721件)。市级通过贵州政务服务网审批系统为服务对象受理行政审批及公共服务事项39556件,办结39445件,其中网上受理18728件,当场办结10664件。推动群众跑腿向数据跑路转变,努力实现企业和群众办件像“网购”一样方便。目前,按照“零跑腿办理”“不见面审批”流程办理有关许可申请216件,企业满意率100%。
(三)司法公信力正在回归,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全面提升
为维护司法公正,毕节市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工作,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不断完善司法权力运行机制,切实加强案件质量管理。
1.司法体制改革深入推进,司法环境有效改善
2016年,毕节市委、市政府作出毕节政法系统“一年提升装备水平,两年完善基础设施和信息化建设”的部署。司法机关完成了工资薪酬制度改革,并率先在全省完成市级财物统管工作,司法机关公用经费保障标准大为提升,法官责任意识和尊荣感同步提升。2018年4月,市委组织召开全市决胜“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推进会,市委、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市政协分管领导出席会议,市直44家单位分管负责人和各县(区)党委政法委书记、法院院长参加会议,凝聚全市力量,进一步支持法院攻坚“执行难”,到2018年底“基本解决执行难”取得重大成效。2015年,毕节市委、市政府制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支持法院、检察院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和检察权的意见》,每月通过案件管理系统对全市法院、检察院“干预司法插手具体案件办理情况”进行实时监控,到目前未发现“领导干部和司法人员干预司法插手具体案件”的情况,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和检察权得到有效保障。
2.司法权运行机制逐步完善,办案流程更加规范
法院审判团队实行扁平化管理,改革文书签发机制,彻底将审判权返还给合议庭和员额法官,建立权责统一、权责明晰、权力制约的审判权运行机制,切实做到“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全市法院坚持入额院领导带头办案,两级法院院长、副院长重点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新类型案件。市检察院制定《院领导直接办理案件暂行办法》,严格落实司法办案亲历性要求,对院领导办案量作出明确要求。截至目前,入额领导干部共办理各类案件1031件,入额领导干部办案数占受案数的25.8%,检察长列席法院审判委员会向常态化迈进。刑事诉讼制度改革方面,规范完善了刑事审判庭前会议、非法证据排除和法庭调查“三项规程”,以及刑事速裁程序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等,有效形成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机制。推进公检法机关协同建立刑事诉讼大数据智能管理系统,统一司法尺度,提高司法效率。这些改革措施有力地保障了诉讼各方的权利,保障了司法公正。
3.司法公开和司法责任制有效落实,群众知情监督权得到有效保障
阳光司法是恢复、提升司法公信力的重要途径。毕节市两级法院通过建设审判流程公开、执行信息公开、裁判文书公开、庭审公开四大公开平台,司法公开更加全面、深入,阳光法院建设成效明显。全市法院全面落实在贵州法院公众服务平台公开案件流程信息和裁判文书。全市法院按照庭审同步录音录像的要求,建成科技法庭146个,保证庭审全程留痕。黔西县、织金县等法院名列全省法院庭审直播数量前列。毕节市两级检察机关以大幅度超过省检察院规定的标准落实推动法律文书、程序信息、重要案件信息上网公开。
全市法院于2016年8月正式投入运行电子卷宗系统,随案同步生成电子卷宗,大幅提升法官办案、审判监督、档案管理的信息化水平,确保审判执行活动全程留痕。市两级法院创新方法开展案件质量评查,严把案件质量关。
按照贵州省人民检察院对法律文书公开率须达到80%以上的要求,毕节市两级检察机关依托案件信息查询系统、“12309”线上线下一体化服务平台等载体,及时督促办案部门公开法律文书,督促承办人进行生效情况确认,确保法律文书及时公开。2016年至2018年底,共计公开法律文书9619份,导出案件程序信息19795条,发布重要案件信息2755条。同时,完善新闻发布会制度,加强“两微一端”平台建设,建立检察院门户网站,举行“检察开放日”活动,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开检察机关的创新举措、工作动态、工作亮点、重大活动,以及具有典型意义、社会关注度高的案件,不断提升司法工作透明度,拓宽群众参与司法渠道,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4.各项机制有效落实,司法质效大幅提升
毕节市法院系统积极推进繁简分流,实现“繁案精审、简案快审”,以七星关区法院和纳雍县法院为试点向全市法院推行“轻刑快审”机制,试点法院对轻微刑事案件平均办案周期7天,最快1天,节约了司法成本,提高了审判效率。大力抓好重大案件的审理,积极推进审判委员会制度改革,强化审委会在总结审判经验、制定审判规范、讨论审判重大事项、统一法律适用和裁判标准上的职能作用。2016年,全市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52955件,结案51029件,同比分别上升20.85%和27.5%,结案率为96.36%,审判质效在全省排名从2015年第5位跃居到第3位。2017年全市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63221件,结案60061件,同比分别上升19.39%和17.7%,结案率95.00%,比全省平均结案率94.11%高出0.89个百分点,审判质效持续保持全省第3名。2018年,全市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74729件,结案71209件,结案率95.29%。2018年,毕节市法院系统2个集体、2名个人被评为全国先进,9个集体97名个人被评为省级先进,其中织金县人民法院被评为“全国优秀法院”。2018年,毕节法院群众满意度98.32%,排名全省法院系统第一。
2017年,毕节市两级检察机关司改后员额制检察官人均月办案量同比上升1倍;审查起诉期限20.32天,同比缩短4.37天。案件质量总体保持平稳,全市捕后作存疑不诉、法院判无罪的人数比改革前同比分别下降12.73%、10.46%。案件质量评查发现的司法不规范问题逐年递减,2017年,审查逮捕和审查起诉办案准确率为100%。
5.推进人民参与、互动,社会效果良好
毕节市基层法院推行当事人协商选择为主、法院随机抽选为辅的陪审员选择模式,大幅提升了陪审率,并为人民陪审员参加审判活动提供交通、误工等补助,补助标准为每件50~100元。2018年,各县(区)法院人民陪审员参审比例为94.11%,为全省最高,实现了人民群众有效参与司法,拓展了人民群众监督司法工作的渠道。2018年,全市法院更加突出法治宣传的综合性、多样性、广泛性。全市法院推行庭审直播,拓展庭审网络点播覆盖面,满足人民群众阳光司法需求。“法治毕节”创建以来,各基层法院通过诉讼服务中心这一平台不断推出便民新举措。典型的事例有:七星关区法院设立心理咨询室,聘请心理咨询师进驻诉讼服务中心,彰显司法人文关怀;金沙县法院在诉讼服务中心引进便民服务站,方便群众阅读、休息、购物,延伸了人性化服务;织金县法院率先建成并投入使用流动诉讼服务窗口、网络庭审直播和诉调对接平台,通过向当事人提供法律咨询和远程视频调解的“E平台”,丰富拓展了司法为民的理念。2018年,为切实方便群众诉讼,毕节市中级人民法院加强调研,积极征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意见建议,制定了《关于人民法庭设置的建议方案》,拟从现有63个人民法庭增设为81个。
毕节市检察机关按照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深化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方案》的要求,逐步推进人民监督员监督范围、监督程序改革和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方式改革,建立了《毕节市检察机关办理人民监督员监督评议案件规定》《人民监督员管理体系》等有关人民监督员的制度机制10余项,配合司法局从毕节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机关团体和社会各界人士中选任了55名人民监督员。把全市检察机关涉及的“11类案件或事项”纳入人民监督员的监督视野,组织人民监督员监督评议“11类案件或事项”案件。进一步规范人民监督员监督案件的程序和范围,明确承办人民监督员监督案件的责任部门,规范人民监督员监督程序,实现人民监督员监督程序与诉讼程序的有机结合、监督程序与办案程序的有效衔接。2016年至2018年底,全市办理人民监督员案件12件,组织参加检察活动42次,其中,组织开展检察开放日活动27次,专家咨询案件1次,监督评议案件1次,听证案件2次,警示教育活动2次,职务犯罪案件庭审旁听2次,公益诉讼旁听2次,检察工作通报座谈会3次,服务企业发展2次,参加人数共计110人。通过邀请案件监督和开展相关检察活动,保障人民监督员更好地履行职权,增进了人民监督员对检察工作的了解、理解和支持,促进检察机关提高执法办案水平,提升司法公信力。
(四)学法用法全面推开,法治理念逐步深入人心
毕节市坚持把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模范守法作为树立法治意识的关键。毕节市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把宪法法律和党内法规列入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列为党校(行政学院、社会主义学院)必修课,把法治教育纳入干部教育培训计划,纳入国家工作人员入职培训、任职培训的必训内容,在其他各类培训课程中融入法治教育内容。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建立普法责任清单等相关制度,落实好各部门、各行业及社会单位的普法责任。建立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等以案释法制度,在执法司法实践中广泛开展以案释法和警示教育,使案件审判、行政执法、纠纷调解和法律服务的过程成为向群众弘扬法治精神的过程。充分利用高杆广告、灯箱广告、LED显示屏、建筑围挡、公益广告等进行普法,强化普法社会层面宣传,为“法治毕节”创建营造良好氛围。抓好媒体公益普法宣传。毕节日报社、毕节市广播电视台、毕节试验区杂志、毕节试验区网等市级主要新闻媒体充分发挥各自的优势和特点,开辟“法治毕节”专题、专栏。2018年,全市共组织开展“尊崇宪法·学习宪法”主题宣传活动3500余场次,发放宪法文本60余万册。
毕节市以“七个起来”为平台,推进农村思想政治教育。以“十星级文明户”创建为载体,深入开展大喇叭响起来、赶场天赛起来、党组织联起来、宣传队演起来、“夜校”办起来、文化墙建起来、村规民约立起来等“七个起来”活动。“法治毕节”创建以来,全市安装广播喇叭3000多个,编制广播节目160余期,开展宣传15万余次;编发《农民教育系列读本》44万册,利用赶场天组织开展惠民政策、法律法规等知识抢答赛2500余场次;组建2000多支农村文艺宣传队,以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巡演宣传9000场(次);充分发挥农民讲师、驻村工作队等作用,采取“摆龙门阵”、问题解答等方式,举办以惠民政策、产业发展、农业实用技术等为主要内容的“夜校”活动2000多场(次);以图文并茂的形式建设文化墙10万多平方米;累计建立村规民约3000个。近年来,以推进“宣传干部上讲堂”活动为契机,创新开展了4300场(次)80余万人次干部群众积极参与的“道德讲堂”活动,在倡导文明新风、激发社会正能量、有效促进农村群众文明素质明显提升方面发挥了一定的作用。毕节市充分利用新时代讲习所,开展法治文化宣传,已建讲习所3896个,覆盖所有乡(镇、街道、办事处),开展讲习1万多场(次),培训干部群众100余万人次,为广大人民群众增强法制观念搭建重要平台。
通过法治宣传教育,人民群众知法信法用法的人多了,信访的人少了。毕节市近几年的民事诉讼受案量有较大幅度提高,而刑事案件收案量则有所下降。涉法信访案件与2015年之前相比有大幅度的下降。
(五)生态保障措施得力到位,生态环境更加宜居美丽
毕节市多措并举确保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顺利推进,确保蓝天保卫战胜利完成,全面启动扬尘污染治理、柴油货车污染治理、工业企业大气污染防治、燃煤及油烟污染治理四大攻坚行动,成效显著。2018年,七星关、大方、黔西、金沙、织金、纳雍、威宁、赫章县城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分别为96.7%、98.9%、98.1%、96.2%、98.6%、94.5%、99.2%、97.2%,同比分别上升0.5%、1.9%、3.8%、1.8%、3.5%、0.1%、1.3%、2.7%,除纳雍县外,其余县(区)均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2012)二级标准,全市均无酸雨现象出现。
毕节市划定饮用水源保护区284个(其中2018年新增划定6个),定期开展饮用水源评估和水质监测工作,水质达标率100%。对倒天河水库饮用水源地开展全流域环境综合整治,建成投运倒天河水库水质自动监测站,确保水源水质达标率持续稳定在100%。2018年,32条主要河流55个监测断面(国控断面4个、省控断面17个)达功能区划断面54个,占比98.2%,未达功能区划断面1个,占比1.8%,河流水质总体为优。55个断面中,符合地表水Ⅰ类水质断面7个(占比12.7%,同比上升12.7%),Ⅱ类水质断面41个(占比74.5%,同比下降4.4%),符合地表水Ⅲ类水质断面6个(占比10.9%,同比下降8.3%),符合地表水Ⅴ类水质断面1个(占比1.8%)。
毕节市环保部门完成土壤环境质量国控例行监测土壤点位数324个、植株点位数276个,完成土壤样品采样234个、完成植株样品采集246个;排查出疑似污染地块14块;完成837家固体废物产生单位、5家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和10家固体废物处置利用单位排查工作,建立问题台账清单473个,已全部完成整改。积极开展测土配方施肥工作,降低化肥污染,推广测土配方施肥面积707.5万亩,施用配方肥技术推广面积333.6万亩,减少化肥支出5178.9万元。市环保部门大力开展绿色防控,降低农药污染,绿色防控面积近10万亩,全市示范带动实施专业化统防统治面积70.12万亩。2018年,全市完成石漠化治理160.22平方公里,完成造林128.79万亩,完成治理水土流失面积92.23平方公里。
毕节市建成10个自然保护区,总面积为53932.4公顷,占全市总面积的2.01%。其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1个,即草海自然保护区,保护区面积为12000公顷,占全市总面积的0.45%,保护着高原湿地生态系统及黑颈鹤、白头鹤等7种国家一级鸟类。省级自然保护区2个,总面积21067.3公顷,占全市总面积的0.8%。县级自然保护区7个,总面积20865.12公顷,占全市总面积的0.78%,保护着国家野生动物315种,国家珍稀或濒危植物42种。
近年来,毕节市高度聚焦“花海毕节”形象品牌,畅享“洞天福地·花海毕节”。毕节市全市森林面积2261万亩,覆盖率达56.13%,同比增长3.32%,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高,空气质量好。市内共有国家级森林公园4个,省级森林公园3个,被誉为“空气维他命”的负氧离子含量每立方米超过6.9万个,空气质量常年达到国家一级标准。毕节市区域内的精品景区中的百里杜鹃景区、织金洞旅游景区等旅游景区不断提质升级,完成项目总投资16.9亿元;新兴景区建设力度不断加大,黔西中果河旅游景区通过国家4A级旅游景区景观质量评审、大方奢香古镇景区成功创建国家4A级旅游景区、创建金海湖湿地公园等3A级景区17家。2018年全市接待游客量达1亿人次,实现旅游收入833亿元,两项指标同比增长均超30%以上。大方县核桃乡木寨村2018年成功入选第一批全国旅游重点村名单。该村依托得天独厚的气候优势、便利快捷的交通条件和山清水秀的生态环境,以“大党建”为统领,实施了“发展旅游业、拓展服务业、提升种养业”的产业发展思路,走出了一条从传统农业村到农旅融合村的转变路子,实现了乡村美丽和农民增收双赢局面。
(六)社会基层治理成效凸显,民生保障事业全面进步
毕节市以特殊人群民生保障为重点,充分运用高科技手段和大数据中心完善基层治安防控体系,加强基层治安风险防范能力,全面完善特殊人群管理机制,全力推进法治惠民服务工程,推动基层平安建设、保障基层民生。
1.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基本建成,基层治安风险防范能力显著增强
“天网工程”建设成效显著,截至2019年6月,毕节市全市投资超过10亿元,建成“天网工程”前端监控点16000余个,智能报警点500余个,联网率100%。
毕节市扁平化指挥体系建设框架初步建成。扁平化指挥体系集成了“平台建设标准化、巡逻防控网格化、现场警情可视化、指挥调度扁平化、情指联动一体化”等,部分县区运行效果显著。
毕节市建成全国一级互联网监控中心等一批一流的业务支撑系统,案事件系统、派基系统、特行管控系统、网吧管理系统、指纹自动识别系统、情报研判等重要业务系统的基础数据得到了极大的充实,在侦查破案、人口管控和社会治安防控等实战工作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为社会治理提供了重要的支撑。
毕节市建成的“乌蒙云”大数据中心汇聚全市天网附属工程数据230亿余条,以巨量数据为基础,通过智能分析应用,有效提升社会治安动态管控能力。2016年以来,全市共抓获网上逃犯3600余名,抓获网上命案逃犯137名。近几年毕节市追逃工作考核成绩排名全省第一。“乌蒙云大数据人员管控平台”实时管控各类对象3400余名。近年来通过大数据应用,毕节公安部门主动发现并报送跨区域情报线索600余条,向企事业单位发送防范预警提示意见函2800余份,通过媒体向公众发布预警防范提示2300余次。
2.特殊人群管理成效显著
毕节市在政府投入24.6亿元基础上,引导民营企业和社会力量投入4亿多元,全市建成育新学校10所,建立阳光工程企业62个,建成刑释解戒过渡安置基地11个,10个县区全部实现特殊人群服务管理六项工程建设全覆盖。“法治毕节”创建以来,全市依法收治精神病患者3000多人,教育违法青少年500多人,安置帮教吸毒戒毒人员1万余人,刑释解戒人员再犯罪率低于0.03%。
毕节市已经形成了较为系统地解决农村留守儿童问题的“3444”工作模式,实现了关爱帮扶责任和监护责任全覆盖。市、县两级未成年人保护机构和儿童福利机构实现全覆盖。采取“四个一批”措施和发挥《村规民约》约束作用,有效落实留守儿童监护责任,共劝返父母、减少留守儿童22.7万名,动员父母携带外出、减少4.2万余名儿童留守,引导4万余名返家儿童父母在本地创业就业,使全市留守儿童总量从30.7万人减少到现在的14.9万人。建立“六助一体”困境儿童保障制度,将17.1万名家庭困难儿童纳入最低生活保障(其中留守儿童9140名),对1.4万名无人抚养困境儿童每人每月发放100~400元生活补助。毕节市每年投入资金约1700万元,为小学阶段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发放安全电话手表,搭建与家人及帮扶责任人情感交流平台,依托公安机关网络平台加强安全保护。
3.多元纠纷解决机制有效化解基层矛盾
毕节市各县区在多元纠纷解决机制方面开展了有益的探索,为基层矛盾纠纷解决提供了重要的路径。有的县设立了“人民调解中心”指导全县人民调解工作,组建教育、市场监管、民政等15个行业性和医疗、交通、疑难复杂纠纷等9个专业性调解委员会,为不同类型的纠纷提供专业化的调解;建立了具有较高业务能力和调解水平的调解人员信息平台,调解人员主要由律师、司法行政干部、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退休政法干部、行业业务骨干等组成,有些地方还吸纳宗教界、医药界等社会各界德高望重的代表。为了使调解更加具有权威性,还注重人民调解与行政、司法机关的协调联动,尽量将矛盾化解在基层,有效防范纠纷演变成集体性事件。近年来,毕节市多元纠纷解决机制落实扎实、成效显著,涌现出了一批人民调解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其中,黔西县司法局、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联合人民调解委员会荣获2018年“全国人民调解工作先进集体”,调解员刘勇等4人荣获“全国人民调解工作先进个人”。
(七)法治监督全面落实,政风行风根本转好
1.纪检监察和行政机关内部监督力度逐步加强
毕节市纪检监察机关研究部署法治、依法执法等工作,听取各单位、审查调查组依法行政、依法执法工作情况汇报,开展常态化巡察监督、督促整改、党纪政纪处分、审查调查等,聚焦“关键少数”,盯住关键事、关键人和关键环节,加大明察暗访力度,确保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持续保持纠正“四风”高压态势。政风行风得到明显改善,人民群众满意度持续保持在较高水平。2016年至2019年6月,纪检监察机关查处失责问题946个,问责91个党组织、1178名领导干部,党纪处分235人;发现扶贫民生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24000余个,立案7200余件,处分7336人,移送司法机关104人,问责1590人,涉及金额逾3亿元;受理各类信访举报11000余件,立案7900余件,结案7400余件,党纪政务处分8400余人。
同时,行政机关内部加强作风建设和督察,2015年至2019年6月,共查处各类作风问题115起,处理135人,党纪政纪处分114人(县处级5人)。依托“网、刊、微”同步通报曝光典型案例95起。“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等“四风”问题在根本上得到扭转,服务型政府正在逐步形成。政府内部通过审计部门持续对公共资金的使用开展监督检查,重点对扶贫资金、对口帮扶资金、领导干部经济责任、易地扶贫搬迁资金、保障性安居工程、预算执行情况、公共投资项目等进行了审计。对资金使用情况、资金使用绩效、干部廉政履职等方面,始终绷紧经济责任的弦,对发现资金使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对干部违法违规使用资金的线索,及时反馈、移交相关部门机关。
2.权力机关监督加强,凸显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优越性
毕节市权力机关加大法治监督力度,强化对政府组成部门的工作评议或专题询问。根据《毕节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毕节市人大常委会对政府部门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开展全面备案审查工作,备案审查率达100%。2016~2018年,共听取和审议了“一府一委两院”专项工作报告41个,代表对专项工作报告满意度达96%以上。2016~2018年,毕节市人大常委会通过专项评议,对通村油路建设、“一气三表”专项整治、食品安全、脱贫攻坚等民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的工作推进情况及成效听取报告,由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对相关工作进行满意度测评。有关部门则在人大监督、协调下,更扎实地推动相关工作的有效落实,解决人民群众的民生难题。2016年和2018年,毕节市人大常委会分别对重点区域环境保护和污染治理工作、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工作进行专题询问,政府对有关问题认真作答。通过专题询问共同推进中央、省委、市委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体现了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做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在重点区域环境保护和污染治理工作专题询问中,市人大常委会重点突出了连续询问机制,对专题询问方式进行了创新。
毕节市人大常委会先后制定了《毕节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法律实施情况监督检查办法》《毕节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执法检查工作方案》等文件,同时将执法检查纳入各年度工作要点报市委同意,不断完善执法检查制度建设。市人大常委会共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贵州省生态文明建设促进条例》《贵州省大扶贫条例》《毕节市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依法推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开创百姓富生态美多彩贵州新未来的决议》等法律法规开展执法检查6次。针对执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改进执法工作的建议,结合常委会委员和部分人大代表的审议意见印发法律实施单位整改落实,保障了法律法规在毕节市能够得到严格遵守和贯彻执行。毕节市人大强化议案、建议的督办力度,依法及时处理来信来访。2016~2018年,共收到代表所提议案2件,建议610条,所有议案、建议均按程序交有关部门办理。办复率100%,满意率达98%以上。2019年共收到代表建议276条,其中建议、批评和意见217条、代表审议发言建议59条。2016年至2019年6月,市人大共接待来信来访967件次,其中处理来信294件次,接待来访群众673人次,来信来访及时登记、转交相关部门按时办理,答复率为100%。
3.检察监督不断强化,切实维护法律权威
毕节市两级检察机关以强化法律监督为重点,积极主动适应司法体制、监察体制改革,聚焦监督主责主业履职尽责,推动法律监督全面平衡充分发展,深入推进“法治毕节”创建,成效显著。
毕节市两级检察机关严格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对司法活动全流程开展监督,确保侦查、审判、执行等机关的涉案工作依法公正实施。自“法治毕节”创建工作启动以来,毕节市两级检察机关对侦查活动开展监督检察4000余件次,有效规范了侦查工作的开展。毕节市两级检察机关对审判活动开展检察监督2000余件,涉及民事行政和刑事案件,通过检察建议和抗诉等形式纠正审判活动中的不公正情形。毕节市两级检察机关通过专项监督活动等形式,对刑事执行案件开展监督7400余件,提出监督意见或纠正违法情形1000余件次。
毕节市两级检察机关着眼民生保护,集中开展“民生资金保护”专项工作,充分发挥各项检察职能,突出查办危害民生资金安全、破坏惠民政策落实的各类犯罪,有效助推了试验区“科学治贫、精准扶贫、有效脱贫”。相关部门关注民生热点,深入开展“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加强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有案不立、有罪不究等违法不立案行为的监督。2018年,毕节市人民检察院深入开展“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监督立案销售假冒食用盐等案件75件,提起公诉43人;检察院心系“三农”,批准逮捕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诈骗贫困户、以推销保健品为“幌子”坑骗中老年人钱财团伙犯罪案件25件31人,开展协助农民工讨薪问题专项监督,支持20余名农民工提起民事诉讼,帮助追回劳动报酬15万余元,向因案致贫、因案返贫的190名困难群众发放救助金139万余元。
4.社会监督渠道畅通,人民主体性大幅凸显
毕节市人大机关、纪检监察机关和检察机关等都公开公布了监督渠道,确保群众举报渠道畅通。毕节市委政法委下发了《毕节市政法机关执法办案“五严禁”》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群众监督举报。毕节市纪委公布了群众举报电话、举报邮箱和举报网站及微信举报平台;毕节市两级检察机关开通了12309一体化平台。这些举措为人民群众监督机关干部提供了畅通的渠道,也起到了很好的效果。
毕节市政协自2015年以来,共组织主席会议视察5次,常委会议视察5次,分别对毕节市职业教育发展情况、城市综合执法工作情况、生态建设和保护情况、易地扶贫搬迁脱贫攻坚工作情况、教育扶贫工作情况等开展视察调研,形成视察报告和调研报告报市委、市政府参阅。
毕节市窗口单位全面进驻贵州政务服务网。在政务服务网中,办事人员可以通过刷脸评价、码上评价、App评价模式对窗口、前台人员、后台人员进行评价,组织人事部门将评价纳入单位、个人考评参考体系,为人民群众办事提供了便捷、有效的评价体系,从根本上遏制了窗口单位和个人“三难”问题,督促窗口单位和个人依法、及时、热情提供相关政务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