麦克尤恩的小说创作及其伦理价值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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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两个世界”的局外人:伦理身份的困惑

细读之下,不难发现《最初的爱情,最后的仪式》有一个非常醒目的特点:收录这部小说集中的八个短篇有五个都是围绕“青少年” ( adolescent)展开的,而在这五个短篇小说之中,又有四个都采用了“第一人称叙述” ( first-per-son narration)的笔法。 《夏季的最后一天》中的“我”是一名十二岁的男孩,小说讲述了男孩“我”和女孩珍妮相处的那个夏天,以及珍妮最后从“我”的小船上落水而亡的故事;《蝴蝶》中的“我”是一名十几岁、身体畸形的男孩,小说讲述了“我”是如何诱骗九岁的女童简跟随自己去运河边看蝴蝶,在性侵犯女孩之后将她投入运河溺死的故事;《与橱中人的对话》中的“我”是一名十八岁的男孩,小说讲述了男孩母亲是如何一直将“我”作为一名幼童来喂养,并最后将“我”抛弃,使“我”很难适应社会生活的故事;《最初的爱情,最后的仪式》中的“我”是一名十七八岁的男孩,小说讲述了“我”和女友西瑟尔以及她的弟弟一起打死了一只怀孕的老鼠,从而对生活和生命有了更多感悟的故事;《化装》中的亨利是一个十岁的男孩,小说讲述了亨利在母亲去世后,被告别戏剧舞台的女演员敏娜姨妈所收养,而敏娜又不断地逼着他穿各种衣服开始家庭表演,最后在化装舞会上,亨利戴上了化装面具以为别人就再也认不出他了,结果所有人都知道他是亨利,因为在所有参加化装舞会的人中,他是唯一的孩子。

在本章所讨论的短篇小说《家庭制造》中,主人公“我”是一名十四岁的男孩。在十五岁男孩雷蒙德的引导下,“我”开始向往和迷恋成人生活,逐一学会了抽烟、看恐怖电影、喝酒、偷窃,以及手淫。为了进入成人世界,充分体验成人生活的奥妙,“我”所要做的最后一件重要事情就是摆脱自己的“童贞” ( virginity) ,拥有性经验。 “我”趁父母出门之际,诱骗十岁的妹妹康妮和自己玩“爸爸妈妈过家家”的游戏,最后成功地同妹妹康妮发生了性关系,让“我”引以为豪地进入了成人世界。

为什么初试文笔、乍登文坛的麦克尤恩首选青少年题材? 为什么他又选择第一人称叙述技巧来描绘这类特殊的人群? 我们不妨一听这位文学大师自己的辩解:“我写青少年或者我写过青少年,因为这类题材给了我一个非常独特的修辞立场。也就是说,青少年是与众不同的、特殊的一类人;他们几乎还是儿童,但是他们又不断地受到要跨入另一边——阴暗界限的想法的困惑和烦恼。他们是完美的局外人。在某种意义上,小说——尤其是短篇小说,特别是第一人称叙事——可以依赖这个多少有些错位的视角,有所作为。”8确实,青少年是一个非常特殊的人生阶段,一般是指处在十岁到十九岁这一年龄段的群体,他们在生理上、心智上都逐渐向成年人迈进。正是因为处于这个特殊的年龄段,导致他们对自己的身份产生了困惑。一方面,他们稚气未脱,但同时又急于否认和拒绝自己的儿童身份,认为自己已经长大成人,希望得到同龄人和成年人的认可,并为此不断寻找佐证;另一方面,他们在生理上日渐成熟,但是其言行又表现出孩子般的无知,始终无法深刻理解和真正地进入成人世界。换言之,他们既不属于儿童世界,又不属于成人世界,而是流离于两个世界之外、难以找到归宿、处于夹心状态的局外人。

人类对自己身份的追问是一个古老的命题。正是出于对“我是谁?”( Who am I?)这一涉及身份问题的思考,斯芬克斯才在忒拜城设置了谜语,凡是破解不了其谜语的人都会被她杀死,而这个谜底最后为俄狄浦斯所破,即“人” 。从这种意义上说,“斯芬克斯之谜表达的核心内容是对人的本质的追问”9。 聂珍钊教授建议把斯芬克斯“看成古代人类认识自己的一个象征,看成理解人的本质的一把钥匙”10。他认为:“斯芬克斯的特点是人头和兽身结合在一起,这种特点一是说明人在形式上最重要的特点是头脑,实际上这是人类经过长期进化而出现的最初的理性的象征。二是说明人是从兽进化而来的,人的身上在当时还保留着兽的本性。”11 正是在此基础上,聂珍钊教授独创性地提出了“斯芬克斯因子” ( Sphinx factor)这一概念。在文学伦理学批评的理论体系里,所谓“斯芬克斯因子”是“由人性因子和兽性因子构成的,并通过理性意志和自由意志发挥作用。两种意志之间的力量消长,导致文学作品中人物性格的变化和故事情节的发展”12

根据文学伦理学批评的观点:“斯芬克斯因子是理解文学作品的核心。斯芬克斯因子的不同组合和变化,将导致文学作品中人物的不同行为特征和性格表现。形成不同的伦理冲突,表现出不同的道德教诲价值。”13 在《家庭制造》中,“我”是一个十四岁的男孩,渴望改变自己作为少年的这一伦理身份。一方面,“我”在身体上逐渐发育成熟,甚至有了成年人的射精功能,因此始终致力于摆脱自己的儿童身份,渴望早日进入成人世界;但另一方面,“我”在努力进入成人世界的过程中,缺乏道德善恶观念,不辨是非,人性因子对兽性因子逐渐失去了控制,自由意志与非理性意志占据上风,从而“我”又迷失了自己的伦理意识,在试图通过发生性关系来改变和确立自己新的伦理身份时,引发了伦理混乱,并最终实施了乱伦的伦理犯罪。笔者以为,“我”之所以做出了很多不可思议但是在男孩看来又非常合情合理的事情,主要是源自“我”对伦理身份的困惑,及其不顾一切地追寻新的伦理身份的结果。作为读者,我们只有理解男孩作为小说人物的困惑,才能更好地理解他在故事世界中的所作所为,进而对之做出客观公允的价值判断。

必须指出,人在建构新的伦理身份的过程中,需要依赖正确的伦理意识或理性意识的指引,否则就容易误入歧途,坠入欲望的泥淖,无法自拔。“我”在成长的过程中,没有及时得到父母长辈的帮助以解决自己在青春期的困惑。唯一帮助自己了解成人世界、进入成人世界、体验成人生活奥妙的只有雷蒙德这个比自己略长一岁的男孩。在小说中,“我”毫不掩饰对雷蒙德的感激之情,感谢他向自己揭开“成人生活的秘密” ( the secrets of adult life) 。细读之下,不难发现:雷蒙德在“我”面前所揭开的成人生活的秘密,全部属于肉体的感官刺激与享受:抽烟、吸食大麻、看恐怖电影、喝酒、偷窃、手淫。更让“我”倍感自豪的是,雷蒙德教会了自己这些东西,自己却比雷蒙德更要深谙这些成人生活的乐趣。

在小说中,“我”承认“是雷蒙德给了我成人生活的启蒙,那些事情他天生就懂” ,但是他又“从未全懂” ;“那个他带我发现的世界,所有迷人的细节、经验和罪孽,那个他在其中可以说是有纪念意义的人物的世界”,但“其实从来都不适合他”。14 为了证实这一点,叙述者罗列了一长串事例。譬如,当雷蒙德弄来香烟的时候,“我”深吸一口,不仅可以吐出烟圈,而且还可以像电影明星一样用双手捧住火柴点烟,而雷蒙德非但不能做到这些,而且还会被烟呛住;当雷蒙德弄来大麻的时候,“我”很快就抽得飘飘欲仙,而雷蒙德却一点感觉也没有;当雷蒙德戴上假胡须把“我”领进恐怖片场的时候,他却闭着眼睛、用手堵住耳朵在那里从头坐到尾;当雷蒙德从超市里偷来威士忌,让“我”见识下酒精的厉害的时候,“我”喝得烂醉如泥、飘飘欲仙,雷蒙德却在一旁呕吐不止;当“我”过生日时,雷蒙德将他的长裤送给“我”做礼物,这条长裤穿在“我”身上非常合适,就像是量身定做的一样,而过去雷蒙德穿在身上的时候则极不合身;当我们去书店偷书时,“我”穿上父亲的大衣,然后往身上放精简本的诗集精选,顺利出门,而雷蒙德则在自己的长袖T恤上藏集注版七卷本《埃德蒙德·斯宾塞文集》,结果被书店经理逮个正着。

为了使自己具有成年人的行事风格,“我”在雷蒙德指点下,做了很多自认为只有成年人才做的事。例如,“我们”表现出与其他孩子相当的不同,他们在放学后,要么是做家庭作业,要么是玩游戏,但自认成熟的“我”和雷蒙德则在咖啡馆里开始商量着如何挣大钱。“在我们的同龄人还对着集邮册和作业本挖鼻孔的时候,雷蒙德和我却在这里度过了许多时光,大杯喝茶,讨论如何轻轻松松赚大钱。”15 不过,在雷蒙德教会“我”的所有事情中,“我”最欣赏和最感激的莫过于手淫。在十二岁那年,在一处轰炸遗址的地窖里,“我”仿照雷蒙德的样子开始褪下裤子,用手搓自己的私处,顿时“便被一种温暖而模糊的快感充满,这种感觉渐渐强烈,化为一股涌动的热流,好似腹内将要流泻一空之于无形”16。对于这一事件,“我”的反应是“感谢雷蒙德发现了这样既简便又省钱还快活的消遣法子,同时想知道我能否把一生所有的时间都献给这美妙的感觉”17。 随后,“我”感到一阵痉挛,“排出了两滴精液”18,而雷蒙德却毫无感觉,什么也弄不出来。在雷蒙德的引领下,“我”在十四岁的时候,“已经熟知了一系列我恰当地归之为成人世界的享乐。我一天抽十支烟,弄到威士忌就喝,对暴力和淫秽颇有鉴赏力。我吸食过烈性的毒品,意识到自己的性早熟” ,可是自己的引导者雷蒙德却无法涉足这些乐土,“他不能吸烟,因为会咳嗽,而威士忌会让他吐,那些电影则让他害怕或者觉得无聊,大麻也对他不起作用,我在轰炸遗址的地窖木板上聚出钟乳石时,他什么都弄不出来”。19

可见,让“我”感觉非常有趣的是,尽管雷蒙德引导“我”去寻找成人世界的乐子,但是自己在任何一个方面都要远远地反超他。这些叙述究竟在多大程度上具有可靠性,固然值得怀疑,不过它们以非常潜在的形式透射出“我”的特殊心理:虽然雷蒙德比“我”大一岁,而且也是他先教会了自己这些乐子,但是“我”到后来比他更擅长操纵这些乐子。如果这些乐子是成熟的表征,“我”对它们的擅长则无疑表示自己要比雷蒙德更为成熟,要比他早进入成人世界,或者至少比他更接近于成人世界。性早熟的“我”似乎并不明白“这有什么用,我的想象生活尚未因渴望和隐秘的幻想而丰富”20 。直到有一天,雷蒙德提到了“露露·史密斯”这个名字,“我”才恍然大悟,意识到“在成人世界那所广阔、朦胧又美妙的大宅子中,还有一间铺设毛皮的华贵内室”21自己尚未进入。这间内室就是性,或者是女人的私处。因此,“走在芬斯伯里公园里,穿行在一堆唐突的狗屎中间,忽然间我意识到自己的童贞,并开始憎恨。我知道这是大宅中的最后一间密室,我知道它肯定是最奢华的一间,陈设比任何一间都更精巧,而诱惑也更致命,而我从来没做过、没干过、没搞过的这一事实不啻一种诅咒,是信天翁一样的糗事”22。至此,男孩开始认为之前自己所找的所有乐子都算不得真正的成人世界的乐子,自己压根就没进入成人世界,因为自己还是一个处男。纵然手淫可以算作身体成熟和缓解性欲的一种方式,手淫射精可以彰示自己的性成熟,但它在严格意义上毕竟不能被视作真正的性行为,终究不能帮助男孩撕掉处男身份的标签。换言之,在男孩的眼里,只要自己还是一名处男、还保持自己的童贞,那么他就不是一个成年人,和那些放学后做家庭作业、玩游戏的小屁孩没有两样。这是成长中的他最不能接受的事情。若要真的成为一名成年人,脱离儿童身份,他就需要摆脱自己的童贞,需要用真正的性经验来证明。他愿意为此不惜付出代价,先是准备花一先令随雷蒙德去偷窥露露·史密斯,后来直接同自己的妹妹康妮发生了性关系,实施了伦理犯罪。

至此,我们可以发现,男孩对成年世界的迷恋,仅仅停留在想象中的感官层面,没有获得对成年世界的正确认知。换言之,他对成人世界中事物的判断仅仅以自己的感官快乐为唯一标准。他甚至荒唐地认为,进入成人世界,就意味着得到和体验成人生活的乐趣,如喝酒、抽烟、吸毒、性交等。对父辈生活的艰辛,他充满了鄙夷和厌恶,因为这不是他所要的那种生活,尽管观看父辈们的困苦和磨难给他提供了无尽的、变态的、另类的欢乐。对于成人生活的艰辛,以及人类不断挑战自我、战胜自我的勇气,“我”嗤之以鼻,一概做出了异常负面的判断,因为这些与他所期待的成人生活相去甚远,是他所无法接受的。

诚然,烟酒、性等是成人世界的一部分,但它们绝对不是成人世界的全部。因为对成人而言,更重要的还有工作,对家庭和社会的责任等。“我”对成人生活的迷恋和追求纯粹是有选择性的。男孩所看到的仅仅是成人生活腐化和肉体刺激的一面,而对更大层面上的社会、家庭、工作等缺乏正确的认知。殊不知,决定人类是否成熟的标志是他们的伦理意识或理性意识,而不是一味地追求感官刺激和享乐,更不是用来摆脱童贞的性行为。对于日常成人生活的格局和步调,男孩感觉索然无味,让他无比腻味和烦躁。可见,男孩所迷恋和追求的乃是其欲念中虚幻的成人生活,而非真实的有意义的成人世界。就此而言,男孩依然没有成熟,依旧没有走出青春期的儿童阶段。

8 Ryan Roberts,ed. ,Conversations with Ian McEwan,p. 20.

9 聂珍钊:《文学伦理学批评:伦理选择与斯芬克斯因子》,载《外国文学研究》,2011年第6期,第5页。

10 同上

11 聂珍钊:《文学伦理学批评:伦理选择与斯芬克斯因子》,载《外国文学研究》,2011年第6期,第5页。

12 同上篇,第12—13页。

13 同上篇,第6页。

14 Ian McEwan,First Love,Last Rites,New York:Random House,1975,p. 10.

15 Ibid. ,p. 15.

16 Ian McEwan,First Love,Last Rites,p. 12.

17 Ibid.

18 Ibid.

19 Ibid. ,p. 13.

20 Ibid.

21 Ibid.

22 Ian McEwan,First Love,Last Rites,pp. 14-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