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一章 妇幼保健院药学部门组织架构
第一节 概述
医院药学是以临床医师和患者为服务对象,涉及医院药品供应、制剂和药品检验技术、药事管理及临床药学等方面的工作的药学分支学科,是一门涵盖了医院药品、医务人员、用药行为在内的综合实践应用型学科,囊括了医院内所有涉药的工作内容,包括药事管理、药品采购、药品养护、药品调剂、药物制剂、临床药学、药物信息、药物经济学、药物警戒、科研教学等。它以提供合格药品、提升药学服务能力为内涵,以合理用药为使命。
妇幼健康是人类持续发展的前提和基础,这一健康指标是衡量现代社会经济发展和人类发展的重要综合性指标。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我国的医疗卫生事业取得了长足发展;妇幼保健院自设立之日起就承担了与综合医院、其他专科医院不同的使命——为妇幼健康保驾护航。随着社会的发展,省/市/县(区)各级妇幼保健院提供医疗服务的范围也越来越宽;院内设置的医院药学部门也随之发生着巨大的变化。
一、妇幼保健院药学部门的变化
第一阶段:20世纪50—60年代,各级妇幼保健院设置药房或药械科,药学人员主要以配方发药以及部分避孕药具的管理为主,药学人员多以中等药学学校毕业生为主,被称为司药、调剂员。这一阶段是以单纯的采购、存储、调配为主,部门设置仅有库房、调剂药房。
第二阶段:20世纪70—80年代后期,为弥补上市药品的供应不足,部分省/市级妇幼保健院药学部门大力发展制剂品种。除开展药品调剂业务外,生产大输液、针剂等灭菌制剂及大批由医院验方研制的制剂品种,而县(区)级妇幼保健院仍停留在第一阶段。药学部门有更多的大学专科毕业生进入工作岗位。这一阶段妇幼保健院药学部门逐渐是以调剂、制剂为主。
第三阶段:20世纪90年代到2005年前后,1994年9月2日卫生部发布卫医发〔1994〕第30号“关于下发《医疗机构基本标准(试行)》的通知”,随后1996年又发布了《妇幼保健机构评审实施规范》和《三级妇幼保健机构等级评审细则》。医院等级评审与分级管理工作正式启动,开始按照医院的功能和相应的规模、技术建设、管理及服务质量等综合水平,将其划为一定级别和等次,从而进行标准化管理。医院药学部门的建设也随之得到较大的改变,大学本科毕业生逐渐进入工作岗位,制剂室逐渐退出医院,部分三甲妇幼保健院出现专(兼)职临床药师,药师开始走出药房,进入临床与医师、护师共同开展工作;药房的硬件条件得以改善,医院信息系统(hospital information system,HIS)得以普及,药品的调剂工作水平逐步提升。这一阶段妇幼医疗机构的药学部门发展明显滞后于综合医院,但得益于妇幼药师们的不断努力,这一阶段对临床药学的发展具有明显的转折作用。
第四阶段:2005年至今,随着国家推进“临床药师规范化培训”工作,《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2015年版)》《处方管理办法》《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关于妇幼健康服务机构标准化建设与规范化管理的指导意见》《三级和二级妇幼保健院评审标准及实施细则》(2016年版)、《关于加强药事管理转变药学服务模式的通知》《医疗机构处方审核规范》《关于加快药学服务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等一系列法规文件的出台;妇幼保健院药学部门迎来了日新月异的改变。
药学部门根据药事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推进药学服务从“以药品为中心”转变为“以患者为中心”,从“以保障药品供应为中心”转变为“在保障药品供应的基础上,以重点加强药学专业技术服务、参与临床用药为中心”。促进药学工作更加贴近临床,努力提供优质、安全、人性化的药学专业技术服务。
发挥管理职能,会同其他职能部门和临床科室,切实加强药品遴选、采购、处方审核、处方调剂、临床应用和评价等各环节的全过程管理。医院药学部门注重加强药学学科内涵建设,把药事质量管理与持续改进作为主要的工作重点;研究生学历人员进入了工作岗位,信息化、自动化程度越来越高,科研教学、医联体同质化等工作有序开展;疫苗及“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等专项药品逐渐转归药房管理。这一阶段的医院药学部门正面临有史以来巨大的挑战与机遇,药学部门的岗位设置也出现了新的不同(参见本章第三节)。
二、妇幼保健院药师的技能和职责
儿童、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均是用药的特殊人群,而妇幼保健院的就诊人群恰好由这些人群组成,这就需要妇幼保健院的药师们必须具备相应的知识和能力。
(一)药师的技能
医院药学是一门实践应用型学科。药师的技能是建立在不断学习和实践积累的基础上的。1999年,卫生部科教司下发了“关于实施医院药师规范化培训大纲的通知”,通知明确了药师在职规范化培训是培养药学人才、发展临床药学、促进临床合理用药的重要措施。但这一通知在各医疗机构并没有得到有效执行。
随着社会的发展,人民群众对健康需求的不断提高,药师技能的提升逐渐得到一致的认同;由于妇幼医疗机构的药师服务患者人群的特殊性,其技能的强化和知识体系的构建尤显重要。
1.审核处方能力
是药师的基本技能之一。审核处方是确定合格处方的重要环节,需要药师知晓处方疾病的相关用药方案,掌握处方药品的适应证、用法用量、禁忌证、配伍禁忌等信息;尤其是儿童不同年龄、妊娠期、哺乳期特殊注意事项的掌握。
2.调配处方能力
药师能够正确地准备合格处方所列的药品,包括药品的品规、数量的准确。
3.发药及用药交代能力
是将正确的药品发放给正确的患者,同时做好准确的用药交代,告知患者需要知晓的服药方法和相关注意事项。
4.沟通与用药教育能力
需要药师具备一定的沟通能力和表达技巧,能够适时用易懂的语言或方式传递给知识的需求方。
5.科研能力
需要药师具备一定的科研思维、掌握科研设计的方法,发现工作中的问题或不足,通过科研方法的运用予以解决。
6.教学能力
需要药师具备教学能力,好的教学不仅是药师所知知识的传递,更是对自身知识的提炼和整合;具备教学能力的药师必将是一位优秀的药师。
(二)药师的职责
《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2016年版)》第三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六十九条和第七十三条对药师的工作职责进行了描述。
1.负责药品采购供应、处方或者用药医嘱审核、药品调剂、静脉用药集中调配和医院制剂配制,指导病房(区)护士请领、使用与管理药品。
2.参与临床药物治疗,进行个体化药物治疗方案的设计与实施,开展药学查房,为患者提供药学专业技术服务。
3.参加查房、会诊、病例讨论和疑难、危重患者的医疗救治,协同医师做好药物使用遴选,对临床药物治疗提出意见或调整建议,与医师共同对药物治疗负责。
4.开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监测,实施处方点评与超常预警,促进药物合理使用。
5.开展药品质量监测,药品严重不良反应和药品损害的收集、整理、报告等工作。
6.掌握与临床用药相关的药物信息,提供用药信息与药学咨询服务,向公众宣传合理用药知识。
7.结合临床药物治疗实践,进行药学临床应用研究;开展药物利用评价和药物临床应用研究;参与新药临床试验和新药上市后安全性与有效性监测。
8.其他与医院药学相关的专业技术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