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编临床用药护理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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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四环素类和甘氨酰环素类抗生素

四环素类抗生素属于广谱抗生素,是革兰氏阳性菌和阴性菌的快速抑菌剂,对立克次体、支原体和衣原体也有较强的抑制作用,还可抑制某些螺旋体和原虫。甘氨酰环素类属于四环素类衍生物,也具有广谱抗菌作用。本节介绍的药物包括多西环素、米诺环素和替加环素。四环素类抗生素主要的不良反应包括:①胃肠道反应,如口服可引起恶心、呕吐、腹泻等症状,餐后服用可减轻刺激症状,但影响药物吸收。②对骨骼和牙齿生长的影响,造成恒齿永久性棕色色素沉着(俗称牙齿黄染),牙釉质发育不全。药物对新形成的骨组织也有相同的作用,可抑制胎儿、婴幼儿骨骼发育。因此,孕妇、哺乳期妇女及8岁以下儿童禁用四环素和其他四环素类药物。

多西环素(Doxycycline)

【适应证】

①本品作为选用药物之一可用于下列疾病:立克次体病,如流行性斑疹伤寒、地方性斑疹伤寒、洛矶山热、恙虫病和Q热;支原体属感染;衣原体属感染;回归热;布鲁菌病;霍乱;兔热病;鼠疫;软下疳。治疗布鲁菌病和鼠疫时需与氨基糖苷类抗生素联合应用。②本品可用于对青霉素类抗生素过敏患者的破伤风、气性坏疽、雅司病、梅毒、淋病和钩端螺旋体病以及放线菌属、李斯特菌感染。③可用于中、重度痤疮患者作为辅助治疗。

【用法用量】

(1) 缓慢静脉滴注,首日200mg,分1~2次,以后根据感染程度一日给药100~200mg,分1~2次。梅毒一期或二期:建议一日300mg,疗程至少10天。吸入性炭疽:100mg,一日2次静脉滴注,静脉给药仅在口服给药没有适应证时方可使用,且连续用药一段时间后需改用口服药物,疗程至少持续2个月。

(2) 口服:①抗菌及抗寄生虫感染,第一日100mg,每12小时1次,继以100~200mg,一日1次,或50~100mg,每12小时1次。②淋病奈瑟菌性尿道炎和宫颈炎,100mg,每12小时1次,共7日。非淋病奈瑟菌性尿道炎,由沙眼衣原体或解脲原体引起者,以及沙眼衣原体所致的单纯性尿道炎、宫颈炎或直肠感染:均为每次100mg,每12小时1次,疗程至少7日。③梅毒,150mg,每12小时1次,疗程至少10日。

【不良反应】

(1) 胃肠道反应: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等。

(2) 过敏反应:多为斑丘疹和红斑,偶有过敏性休克和哮喘发生。

(3) 二重感染。

【禁忌证】

有四环素类抗生素过敏史者禁用。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护理要点】

(1) 用药前评估是否对四环素类抗生素过敏。

(2) 在牙齿生长发育期(怀孕后期、婴儿期以及儿童8岁前)使用四环素类抗生素,会造成永久性牙齿变色(黄、灰、褐)。8岁以下儿童避免使用多西环素。

(3) 口服或静脉给药的四环素类抗生素都会导致肠道反应:厌食、恶心、呕吐、腹泻、舌炎、吞咽困难、小肠结肠炎,以及肛门和生殖器的炎性损伤(念珠菌过度生长)。

(4) 按缓慢滴注要求,滴注时间一般为2~4小时。

(5) 某些用本品的患者日晒可有光敏现象,建议患者服用本品期间不要直接暴露于阳光或紫外线下,一旦皮肤有红斑应立即停药。

【患者教育】

(1) 用药期间建议患者避免在紫外线及日光下过度暴露。

(2) 长期使用建议定期复查肝肾等重要器官的功能。

(3) 如出现过敏反应,应及时告知医护人员,调整用药方案。

米诺环素(Minocycline)

【适应证】

适用于对盐酸米诺环素敏感病原体引起的下列感染:①败血症、菌血症;②浅表性化脓性感染;③深部化脓性疾病,乳腺炎、淋巴管(节)炎、颌下腺炎、骨髓炎、骨炎;④急慢性支气管炎、喘息型支气管炎等;⑤肺炎、肺部化脓症;⑥痢疾、肠炎等;⑦腹膜炎;⑧肾盂肾炎、肾盂肾炎等;⑨中耳炎、鼻窦炎、耳下腺炎;⑩梅毒。

【用法用量】

口服:成人一日0.1~0.2g,一日1~2次,首剂加倍,一日不宜超过0.4g。儿童(8岁以上)一日2~4mg/kg,一日1~2次,首剂加倍。寻常痤疮患者每次50mg,一日2次,6周为一疗程。

【不良反应】

主要有消化道反应、肝损害、肾损害、过敏、色素沉着、影响骨发育和牙齿发育。

【禁忌证】

对本品及其他四环素类抗生素过敏者禁用。孕妇禁用,哺乳期妇女需停止哺乳。

【护理要点】

(1) 用药前评估是否对本品及其他四环素类抗生素过敏。

(2) 若出现全身性红斑狼疮,立即停药并作适当处理。

(3) 最初几次剂量可能发生眩晕、耳鸣、共济失调伴恶心、呕吐等前庭功能紊乱,呈剂量依赖性,女性比男性多见,一般停药24~48小时后可恢复。

(4) 严重肾功能不全患者剂量应低于常用剂量,如需长期治疗,应监测血药浓度。

【患者教育】

(1) 用药期间建议患者避免在紫外线及日光下过度暴露。

(2) 长期使用建议定期复查肝肾等重要器官的功能。

(3) 如出现过敏反应,应及时告知医护人员,调整用药方案。

替加环素(Tigecycline)

【适应证】

适用于18岁以上由特定细菌敏感菌株所致感染的治疗:①复杂性腹腔内感染;②复杂性皮肤及软组织感染;③社区获得性肺炎,由肺炎链球菌(青霉素敏感株)、流感嗜血杆菌(β-内酰胺酶阴性株)和嗜肺性军团病杆菌等所致,包括并发菌血症。

【用法用量】

静脉滴注,首剂100mg,然后每12小时50mg,每次静脉滴注时间30~60分钟。用于治疗复杂性腹腔内感染的推荐疗程为5~14日。治疗疗程应该根据感染的严重程度及部位、患者的临床和细菌学进展情况而定。

【不良反应】

常见的不良反应为恶心、呕吐、腹泻等胃肠道反应,偶可致严重的肝功能损伤、凝血功能异常等。

【禁忌证】

禁用于对替加环素任何成分过敏的患者。孕妇禁用,哺乳期妇女停止哺乳。

【护理要点】

(1) 轻至中度肝功能损害(ChildPugh分级A和B级)患者无需调整剂量。根据重度肝功能损害患者(ChildPugh分级C级)的药代动力学特征,替加环素的剂量应降低50%。成人调整为起始剂量100mg,然后维持剂量降低为每12小时25mg。重度肝功能损害患者(ChildPugh分级C级)应谨慎用药并监测治疗反应。

(2) 在儿童患者中,替加环素滴注时间至少60分钟。

(3) 本品复溶后可在室温下贮藏达24小时(包括在本品小瓶包装中贮藏达6小时后在静脉输液袋袋中贮藏可达18小时)。相应地若以0.9%氯化钠注射液或5%葡萄糖注射液复溶后应马上转移至静脉输液袋,在2~8℃冷藏条件下可贮藏48小时。

(4) 评估患者过敏史,对四环素类抗生素过敏的患者可能对替加环素过敏。

【患者教育】

用药期间可能发生恶心、呕吐、腹泻、肝功能损害、凝血功能异常等不良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