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前急救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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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对伤情的评估及分类

对伤情评估及分类,即检伤分类。损伤程度轻重不一,轻至皮肤擦伤,可不做任何处理;重至重要生命器官严重损伤,如重度颅脑损伤、心脏贯通伤、张力性气胸、脏器脱出、失血性休克、吸入性损伤、窒息等,必须即刻全力抢救。为了提高现场急救的有效率,降低致残率与死亡率,并为院内后续救治赢得时间、打下较好的基础,对于现场所有伤员的伤情进行快速评估及分类是必不可少的;同时做好各项登记工作等。这项工作有利于按受伤性质、部位及轻重缓急等情况,及时、正确、科学、合理地安排现场抢救与分流,应由经验丰富的专业急救人员承担并把关。

一、初步评估

主要检查生命体征,是对伤员全身状态的概括性观察,以望诊为主,也需使用触诊。检查内容可包括:性别、年龄、意识、呼吸、脉搏、血压、面容表情、体位姿势、步态、皮肤黏膜等。

(一)神经系统

1.意识 意识状态是脑功能的综合体现,正常人意识清晰、思维合理、语言清晰、表达准确。凡因各种原因引起的大脑皮层受到严重、广泛的抑制,均可出现意识障碍,如意识模糊、谵妄、嗜睡、昏迷等。可见于颅脑损伤、重度休克以及各种疾病。

2.瞳孔 瞳孔大小、对光反射如何,是否等大正圆。

3.肢体感觉与运动有无异常。

4.生理反射是否存在,是否出现病理征。

(二)呼吸

1.判断气道是否通畅,呼吸是否存在。

2.有无呼吸困难,呼吸频率、节律、深度是否正常,两侧呼吸音是否对称,是否发生气胸或连枷胸等。

(三)循环

1.脉搏

判断颈动脉是否搏动,桡动脉搏动速率、强度等。

2.血压

有条件时应测量血压,了解有无血压改变,有无休克发生可能。

(四)局部

1.出血

有无大出血,尤其活动性出血;有无肢体断离、脏器脱出、异物插入体内等。

2.疼痛

疼痛部位往往就是受伤部位,有无形态改变、压痛等。

二、进一步评估

(一)损伤性质

1.机械性损伤

指机械性因素作用于人体后产生的器官组织结构的破坏和/或功能障碍,又可分成钝器伤、锐器伤等。

2.物理性损伤

指物理性因素作用于人体后产生的器官组织结构破坏和/或功能障碍,如高温、低温、高湿、高气压、低气压、噪声、振动、电磁辐射、放射性辐射等对人体造成的损伤。

3.化学性损伤

指化学性因素作用于人体后产生的器官组织结构破坏和/或功能障碍,如有毒物质(有毒气体、有毒液体、有毒固体、有毒粉尘与气溶胶、其他有毒物质)及腐蚀性物质(腐蚀性气体、腐蚀性液体、腐蚀性固体、其他腐蚀性物质)等对人体造成的损伤。

4.生物性损伤

指生物性因素作用于人体后产生的器官组织结构破坏和/或功能障碍,生物性因素包括动物、植物等,如昆虫蜇咬、毒蛇咬伤、猫狗咬伤、有毒植物刺伤等。

(二)损伤部位

可按以下顺序依次检查,不易漏诊。

1.头面部

检查头面部有无畸形、肿胀、破损、出血及脑组织膨出等。

(1)眼:

有无出血或淤血,有无视力障碍;眼球活动是否正常,瞳孔大小、对光反射有无改变等。

(2)耳鼻:

有无畸形、破损、出血、肿胀,有无耳漏、鼻漏等。

(3)口腔、颌面:

有无畸形、破损、出血,下颌关节活动及牙齿咬合关系是否正常,口腔内有无血块、有无脱落的牙齿等异物,咽部有无肿胀等。

2.颈部

颈部有无肿胀、出血、皮下气肿,气管是否居中,颈部活动是否正常等。

3.胸部

胸部有无畸形、破损、出血、皮下气肿,有无压痛,呼吸音是否对称,有无反常呼吸,疼痛是否与咳嗽、深呼吸、体位变动有关。

4.腹部

有无压痛、反跳痛、肌紧张,有无膨隆、破损及脏器脱出等。

5.脊柱

有无疼痛、压痛、畸形,有无肢体感觉、运动障碍等。切不可因检查而造成或加重脊柱、脊髓损伤。

6.骨盆及外生殖器

有无疼痛、压痛、肿胀、畸形、破损,骨盆挤压试验及骨盆分离试验是否加重局部疼痛,有无血尿及尿外渗等。

7.四肢

有无畸形、压痛、破损、出血、断离、活动障碍等。

8.躯干

除胸腹部、脊柱外,背部、腰骶部有无异常。

(三)损伤程度

各种损伤程度之间没有截然的界限,可互相转化,抢救应按轻重缓急进行。

1.轻度损伤

多为软组织损伤、轻度骨折等,无脏器损伤,生命体征无改变,不影响生活能力,多可行走。

2.中度损伤

多为四肢骨折或一般脏器损伤、生命体征可有改变,较为严重,已影响生活能力,但暂缓处理并无生命危险或导致身体残疾。

3.重度损伤

多为重要脏器严重损伤,生命体征可有明显改变,可危及生命。这部分伤员是首先要重点抢救的伤员,通过抢救可能有生存的机会。

4.死亡

心搏、呼吸已经停止。

三、伤员情况的登记

由于灾难性事故现场往往是群体伤亡,伤情各异、轻重不一,各类人员众多,现场容易混乱。救护员必须做到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头脑冷静、思路清晰、认真负责、迅速准确、有条不紊、忙而不乱,将所有伤员的情况逐一登记,以便理出头绪,统筹安排。这样不仅可以正确地指挥现场急救人员实施及时、正确的抢救,把不同类别的伤员准确地送往相应医院,还可为领导机关提供真实、准确的第一手材料,使组织、协调、指挥工作更加科学、完善,从而把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伤员情况登记表应包括下列项目(可根据具体情况填写、登记必要项目;有时由于伤员身份不明或意识障碍,而无法填写):

1.一般项目 包括编号、登记时间、伤员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家庭住址、联系人、联系人与伤员的关系、联系人电话号码等。但有时由于患者意识障碍、又无知情者,而无法采集相关信息。

2.受伤情况 包括受伤性质(指砸伤、刺伤、枪弹伤、烧伤、窒息等)、受伤部位、生命体征(包括意识、脉搏、呼吸、血压等)。

3.救治情况 包括通气、止血、包扎、固定、用药(药物名称、用法、用量)等救治措施。

4.伤员去向 指送往医院。

5.经治医师姓名、单位。

6.其他需要了解的情况。

四、伤员的贴身标记

每个伤员均应由经治医师负责做出贴身标记(又称“伤票”),以便能在众多的伤员中准确识别各个伤员,避免造成诊断、救治(尤其用药情况)的混乱、失误。

1.贴标记

可用平日备好的不干胶、白布条及别针,将伤员情况(应与伤员情况登记表的内容基本一致)写在其上,用别针别在伤员衣服的明显部位。如无布条,也可用笔直接写在伤员的浅色衣服上或暴露的皮肤上。

2.分清损伤程度

可分别用不干胶、布制或塑料布制成的红、黄、绿、黑颜色的“伤票”固定在伤员身体的明显部位,分别表示重度损伤、中度损伤、轻度损伤、死亡。现场如有足够的急救资源,所有的伤员均应得到积极救治,否则应排序,按“优先原则”处理。

(1)红:

重度损伤,第一优先。

(2)黄:

中度损伤,第二优先。

(3)绿:

轻度损伤,第三优先。

(4)黑:

死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