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印度当老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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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大声密谋

阿南德许诺的那家菜好吃到撑死的餐厅,离维多利亚火车站并不远。

到了店门口,罗恩看着那块招牌有些麻爪。

“这家店的装修怎么看起来怪怪的?”

“你是说门口那个倒过来的‘M’?现在这个很流行,嗯,在国外也是。”

“但这也不是麦当劳啊?”

“哦对,麦当劳,非常棒!”阿南德脑袋开心的乱晃,“这里只是颠倒了位置,叫哇当劳。”

“可是它好像也不卖快餐,我没看见盘子。”

“我们不用盘子。”

“不用盘子?”

“香蕉叶啦。”

阿南德当先走了进去,然后拧开门口的自来水洗手。拉杰什也是如此,罗恩当然只能跟着学。

来这家餐厅的似乎都是本地人,而且看穿着应该都有一份不错的工作。

三人挑了个靠窗的位置坐下,有服务生过来摆上油亮新绿的香蕉叶,还有一杯清水。

别误会这不是让你喝的,只见拉杰什和阿南德都端起杯子在叶子上洒了些水,再用右手一抹,就算洗干净了。

罗恩虽然被唤醒了些记忆,但如此新鲜的体验,他也是第一次。

“苏尔先生,你会讲法语,是大学里教的吗?”

在等待点餐的当口,拉杰什开始旁敲侧击的打听罗恩的背景。

“是我父母教的。”

“哦,那他们在孟买做什么生意?”

“他们原本是老师,但今年死在了一场宗教冲突中。”

拉杰什有些意外,也有些失望,但很快又愤恨的骂了一句“该死的穆民!”

“湿婆神不会饶恕他们的。”阿南德双掌合十祷告了一句。

这是他第一次听罗恩谈起自己的家庭,后者身上神秘的面纱终于揭开了一角。

“我会把他们的骨灰带回圣河,但在此之前,我会先在孟买做一些事儿。”

拉杰什竖起耳朵,他知道这顿午餐的主题即将揭晓。

不过还没进入话题,之前的服务生又来上菜。

油炸薄饼、烤鸡肉、奶油吐司、甜果冻、腌芒果、青椒洋葱、酸奶,还有各种玛莎拉,它们被服务生一一分到沾湿的叶子上。

跟在他身后还有一个专门负责盛饭的人,满满一大勺压得扎扎实实后再倒在叶子上,分量多的吓人。

这还没完,叶子上堆得高高的饭,他会帮你打散一半,然后浇上蔬菜咖喱汁。

罗恩很想告诉服务生让他自己来,因为他对咖喱实在不感冒。

但他们太过热情,还不等他开口,热情腾腾的手抓饭就已经走完了准备流程。

这时候大家也没什么心思的交谈,阿南德他们先用右手三根手指头搓捏,再抓起来放进嘴巴里。

“真是美味。”

“烤鸡块很好,脆饼也好,都很好。”

看着两人大快朵颐,罗恩犹豫了半天才下定决心伸出右手。

黏答答的那种感觉很不好,而且捏来捏去半天,也搓不到一起。

反观阿南德和拉杰什两人,他们熟练的很,第二关节以上从来不会沾到。

罗恩试了没两分钟,不仅第三关节都变得一塌糊涂,连手背上都是饭粒。

最后实在没辙,他让服务生找来了一柄勺子。

这下舒服了,勺子一挖,他也开始咔咔干饭。

拉杰什和阿南德对视了一眼,都看到了彼此眼中调侃的笑意。

瞧,这位老爷比那些藩王还娇生惯养。

在这里吃饭如果饱了,就把对折的香蕉叶合上。否则穿插在各桌之间的服务生发现哪里的饭或者咖喱变少了,就会不停的过来加饭。

三人吃完米饭,又搞定吐司、果冻这些甜点后,才抱着奶茶慢悠悠的靠在椅背上。

“苏尔先生,你刚刚说在孟买还有些事?”

“没错,我准备开一家公司。”

“开公司?”这个回答大大出乎了拉杰什的预料。

罗恩怎么看都像是一个刚上大学的学生,这和开公司实在扯不到一起去。

“我考虑的很久,这不是心血来潮。”

“你开公司准备做什么?”

“旅游资讯公司。”

“旅游资讯?”

“简单的说就是为来孟买的游客提供他们所需要的服务,当向导、叫计程车、找酒店...这些都算。”

拉杰什很想笑,但看到罗恩手腕上的红线后,又把准备嘲讽的话咽了回去。

“这不是一个好主意。”

“为什么?”

“因为孟买的每一个飞机场、火车站,都有成百上千的人在做同样的生意。他们都是你的竞争对手,包括坐在你身边的这个伙计。”

无故躺枪的阿南德眨了眨眼,然后继续装傻。

“这不一样,他们都是一个人,最多几个串通成一伙,但我要开的是一家公司。”

“他们抢了你的生意,你就没办法开成公司。”拉杰什很不理解,这是人人都懂的道理。

“公司是一个组织,而个人始终是个人。”罗恩抿了一口奶茶眼睛发亮,“我的目标是让那些人中最优秀的一部分,成为我的员工。”

拉杰什耸了耸肩,随他的便吧。

“所以...”

“他们都说你在这一带很有能量,我想快点成立这家公司。”

“那这可得花点钱,你知道的,印度官员们拿钱后才会干活。”

拉杰什的声音很大,罗恩怀疑整个餐厅的人都能听得到。

这么大声密谋真的好吗?

“咳,我有准备。我现在只是不知道该找谁,孟买的公共部门太多了,有些管辖的范围还有重复。”

“那你找对人了,没有人比我更懂孟买!”

到了谈生意的时候,拉杰什一改刚刚不看好的态度。那自得的神情,仿佛这门生意缺了他就做不成一样。

“好吧,我们换个地方接着谈。”

罗恩招来服务生结账,三个人一共消费了70卢比。

合计不到5美元,但在印度已经是妥妥的高消费。

瞧瞧拉杰什滚圆的肚子就知道了,身为巡警的他,也不能经常到这种地方打富裕仗。

几人来到外面,所谓换个地方,也不过是找了无人的墙角而已。

给警察好处嘛,在大街上就行,反正也没人在意。

最后双方讨价还价,罗恩以500卢比的价格,买到了自己的第一个人脉关系。

拉杰什答应他,会在两天后帮他介绍一个孟买工商部门的官员。

至于接下来事情能不能谈成,那就和他没什么关系了。

“罗恩,没问题的,你一定能开成公司。”阿南德朝他晃了晃脑袋,信心十足。

“为什么?”

“因为你是婆罗门,婆罗门和官员穿一条裤子。”

罗恩有些哭笑不得,他不知道这是讽刺,还是安慰。

当然他更坚信这是安慰,只是阿南德的脑回路太清奇了一点。

“对了,为什么你们就那么肯定我是婆罗门,仅仅从姓氏上判断?可是那天的出租车你记得吗?他甚至都没问我的名字...”

“罗恩,你无时无刻不在告诉别人你是一个婆罗门。”

“嗯?”

“瞧瞧你的脚上,那是骆驼皮鞣制的靴子吧,普通人可大多是光脚或者凉鞋。还有你手腕上的焚线,它是棉质的红色。”

罗恩抬起手看了看,这玩意他第一天醒来时就有了。或许是因为早就习惯的原因,他从不在意它。

“红色的圣线,只有婆罗门才可以戴。戴错颜色,或者肆意乱戴,后果很严重。”

阿南德两只粗黑的胳膊上光溜溜的一片,他甚至从没进入过神庙,因为达利特不被允许。

好吧,当印度人太麻烦了。

这边罗恩在自己的事业上跨出了第一步,另一边来自法国的亨利夫妻,也即将迎来自己的第二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