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前言
民族医药对“毒”的认识历史悠久,善于识“毒”、辨“毒”、用“毒”与解“毒”。近年来,壮医、瑶医、苗医、傣医和土家医等民族医药纷纷开展了有关“毒”的源流、理论、致病机理,以及解“毒”的治法、方药与技法等研究,使“毒”的研究成为一个热点。
在古代,人们将能治病之物称为“毒药”。早在春秋战国时期,我国已有将毒物用于医疗的明确记载。《素问·汤液醪醴论》云:“当今之世,必齐毒药攻其中,镵石针艾治其外也。”《素问·五常政大论》指出:“大毒治病,十去其六;常毒治病,十去其七;小毒治病,十去其八。”《神农本草经》中已记载了许多毒药。到了唐代,用于医疗的毒物已达120余种。这些毒药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大多有分布,如钩吻、乌头、巴豆、杏仁、斑蝥等。
广西壮族自治区位于我国的南方,属亚热带气候,其雨量充沛,气候适宜,山林茂密,毒草、毒树、毒虫、毒蛇、毒水、毒矿等毒物种类繁多。壮族先民历史上对毒有着特别直接和深刻的感受,早就知道使用本地生长的某些毒药来治疗疾病。唐代陈藏器《本草拾遗》记载了壮族先民在当时就有用菌药烧灰敷疮疥、用鸩喙解蛇毒、用蜈蚣治风毒和热毒等经验。在宋代,壮族民间使用有毒的曼陀罗花治疗小儿积疾这一经验被周去非收入《岭外代答》一书中。此外,有毒药如蓖麻、巴豆、羊踯躅、半夏、山豆根、皂角、薯莨等在明清时期就被收入当地县志或府志地方物产条目中。《广西通志·平乐府》记载“蓝蛇出陈家洞,有大毒,尾能解毒”。壮族人民还善于使用本地生长的某些毒药来治疗疾病,如用野芋治瘰疬、用商陆治水肿、用马钱子治疗顽癣和肿瘤等,并取得了一定的疗效。
在与疾病斗争的实践中,壮医积累了不少使用毒药的宝贵经验。壮医认为,有毒药物虽然会因使用不当引起中毒,但并非都是“谈其色变”“拒而远之”;相反,有毒药尚可“以毒攻毒”,用于疾病治疗。有毒药是一把双刃剑,若惧其毒性,因噎废食,弃而不用,则有失偏颇;若能对有毒药正确认识,客观运用,中病即止,有毒药亦能“变毒为宝”,解决临床疑难疾病。例如,虽然鱼腥草、茉莉花、枇杷叶等临床常用,但若使用不当,可引起中毒症状,其毒性亦不可小觑;虽然马钱子、鸦胆子、羊角拗、野芋等有大毒,却可祛风止痛、解疮毒等,疗效显著。
随着民族医药工作者对有毒药的研究不断深入,有毒壮药在防治疾病的运用上越来越广泛。为了提高有毒壮药的临床疗效及用药安全性,我们编写了《精编有毒壮药》一书。本书共收载有毒壮药195味,分别对其壮名、别名、来源、植物形态、分布、采集加工、药材性状、功效主治、用法用量、中毒症状及经验选方等进行较完整的介绍,旨在给同道提供相关参考,期望进一步促进有毒壮药的应用,造福于民。
本书的编写出版得到中国中医药出版社的大力支持,国际欧亚科学院院士、俄罗斯工程院院士、中国中医科学院陈士林首席研究员在百忙之中为本书作序,韦松基教授对本书的编写给予了悉心指导,在此一并深表谢意。
由于水平有限,书中难免有不当之处,望广大同仁不吝斧正。
编委会
2022年7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