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曲是我国古代文学史上一种重要的音乐文体,它流传时间长,产生的作品多,是我国民族文化遗产的重要组成部分。
作为音乐文体,无论是诗词,还是曲,皆包含着文与乐两方面的因素,如刘勰《文心雕龙》在解释“乐府”这一文体时曾指出:“乐府者,‘声依永,律和声’也。……诗为乐心,声为乐体;乐体在声,瞽师调其律;乐心在诗,君子宜正其文。”作为音乐文体的曲也同样是由文与乐两方面的因素构成的。正是由于曲的这一双重属性,因此,我们在对曲加以研究时,在注重对曲的文学因素加以研究的同时,也应重视对其声乐因素的研究。
而所谓曲体研究,也就是对曲的声乐因素的构成形式与内在规律加以探讨与研究。有关曲体的研究,是我国古代戏曲理论的重要内容。我国古代曲论家们对曲体的研究与论述,是随着戏曲艺术本身的发展不断深入、逐步完善的,大致经历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元代后期至明代初年。这是曲体研究的初创时期。我国的戏曲虽然在宋、金时期就已经产生了,但曲论家们对于曲体的研究与论述,却是从元代后期才开始的。这是因为戏曲最初形成于民间,其曲调皆是民间的俗曲、小调。如北宋末年形成于浙江温州一带的南戏,据明代徐渭《南词叙录》载:“其曲,则宋人词益以里巷歌谣。”“即村坊小曲而为之,本无宫调,亦罕节奏,徒取畸农市女顺口可歌而已,谚所谓‘随心令’者,即其技欤?间有一二叶音律,终不可例其余,乌有所谓九宫?”再如产生于北方平阳(今山西临汾)、大都(今北京)一带的北曲杂剧,其曲调也多采自民间流传的俗曲,其中有的是唐、宋以来在民间流传的曲子,有的取自宋、金时期新出现的民间说唱技艺中的曲调,如诸宫调、唱赚、转踏、鼓子词等的曲调,有的则为北方少数民族的俗曲。民间曲子是用以腔传字的形式传唱的,它在长期传唱的过程中,形成了较为固定的腔调,即音乐旋律。由于其音乐旋律稳定,故对曲文的平仄、阴阳的搭配和叶韵等没有严格的要求,虽然某些曲文的平仄、阴阳的搭配也有一定的规律,但这不是有意追求的结果,而是无意之中的暗合,即如徐渭所说的:“间有一二叶音律,终不可以例其余。”[1]然而一旦后来的曲家对曲调原有的音乐旋律不熟悉时,他们便模仿前人所作的曲文的字声来填上新的曲文,有人又将这些字声固定下来,编成了曲调的文字谱,这就是曲谱,这时剧作家已不是按照曲调的音乐旋律来填词,而是按照曲调的声律来填词。这样一来,曲调的声律、韵律等格律成了作曲家填词作曲时不可缺少的依据,也引起了曲论家们对曲体的关注与重视,开始对其加以研究与总结。
在古代戏曲史上,元代周德清的《中原音韵》是第一部较完善的戏曲音律论著。《中原音韵》产生于元代末年,此时形成于北方的北曲杂剧随着元朝统治者统一南方后,也流传到了南方,南方的曲家也参与了北曲的创作。南方籍的曲家由于受南方方音的局限,对北曲曲调的旋律不熟悉,因此,所作的曲词与北曲曲调原有的音乐旋律不合,如周德清在《中原音韵·自序》中所说的,自从关(汉卿)、马(致远)、郑(光祖)、白(朴)“诸公已矣,后学莫及,何也?盖其不悟声分平仄,字别阴阳”。故在作曲填词时,多有不合律之弊,“平而仄,仄而平,上去而去上,去上而上去者,谚云‘钮折嗓子’是也”。“合用阴而阳,阳而阴也,此皆用尽自己心,徒快一时意,不能传久,深可哂哉!深可怜哉!惜无有以训之者。”周德清正是有感于当时“无有以训之者”,便起而“训之”,如他自称:“予甚欲为订砭之文以正其语,便其作,而使成乐府。”其友人罗宗信在《中原音韵·序》中也指出:元初北曲盛行,名家辈出,然而“后之不得其传,不遵其律,衬垫字多于本文,开合韵与之同押,平仄不一,句法亦粗。……高安友人周德清,观其病焉,编葺《中原音韵》并《起例》,以砭焫之”。周德清在《中原音韵》中,一方面对前人所作的北曲的用韵加以归纳,编撰成一部北曲韵谱,另一方面,在《中原音韵》的《作词十法》中,对曲调的平仄、阴阳、正衬、韵脚等格律作了具体论述。其中“定格”一法下还排列了四十支曲调,每支曲调下选录一首名家的曲文作为范文,并对其音律加以说明,这实已具北曲谱的雏形。到了明代初年,朱权编成了戏曲史上第一部比较完备的北曲谱——《太和正音谱》。另外,有关南曲的音律,在元代天历年间也出现了两部南曲谱,即《十三调谱》与《九宫谱》。
第二阶段,明代中叶,这是曲体研究的发展时期。明代中叶是我国古代戏曲理论史上的一个重要转折时期,即整个古代戏曲理论已进入成熟阶段。在这一时期里,曲论家们已开始自觉地探讨戏曲的艺术规律,研究的方法、范围、思维向度等都比前一时期的曲论家们有了较大的开拓,这也促进了戏曲曲体论的发展与成熟。同时,戏曲曲体论的成熟与这一时期的戏曲创作有着密切的联系。一方面,昆山腔在嘉靖年间经过魏良辅改革后,由原来的以腔传字的演唱形式,改为依字声行腔,将原来的乐体为主,文体为副,转变为文体为主,乐体为副,即所谓“五音以四声为主,四声不得其宜,则五音废矣”。[2]因此,对曲文字声的要求更为严格,曲论家们也势必要加强对戏曲曲体的研究与论述。另一方面,由于这一时期的戏曲作家多是文人学士,文人学士在编撰剧本时,与书会才人不同,普遍存在着重文采轻音律的弊病。因此,当时虽然作品如林,但真正合律、不须经过曲师与演员更定便能直接上演的剧作则百里挑一,为数甚少。如王骥德在《曲律·自序》中大声疾呼:“至于南曲,鹅鹳之陈久废,刁斗之设不闲。彩笔如林,尽是呜呜之调;红牙迭响,只为靡靡之音。俾太古之典刑,斩于一旦;旧法之澌灭,怅在千秋。”祁彪佳认为在当时这么多的剧作中,“求词于词章,十得一二;求词于音律,百得一二耳”[3]。为了纠正当时戏曲创作中存在的弊病,曲论家们便加强了对戏曲音律的研究与论述,故这一时期里,无论是在微观研究还是在宏观研究上,都比前一时期有了较大的突破。
在这一时期里,对曲体研究用力最多、成就最大的当推沈璟与王骥德二人。沈璟是格律派的代表作家,他一方面极力主张作曲应严守音律,“名为乐府,须教合律依腔。宁使时人不鉴赏,无使人挠喉捩嗓”[4]。另一方面,又编订了《南九宫十三调曲谱》和《南词韵选》,为戏曲作家提供具体的音律规范与依据。沈璟对戏曲音律的研究与论述,对克服曲坛时弊起了积极的作用,如明代徐复祚谓其“所著《南曲全谱》《唱曲当知》,订世人沿袭之非,铲俗师扭捏之腔,令作曲者知其所向往,皎然词林指南车也”[5]。冯梦龙也认为:“法门大启,实始于沈铨部《九宫谱》之一修,于是海内才人,思联臂而游宫商之林。”[6]
王骥德的《曲律》是我国古代戏曲理论史上第一部较完备的戏曲论著。在《曲律》中,王骥德把戏曲音律作为一个重要问题来加以论述,其中有关戏曲音律的内容占了全书很大的篇幅,如《总论南北曲》《论调名》《论宫调》《论平仄》《论阴阳》《论韵》《论闭口字》《论务头》《论板眼》《论声调》《论句法》《论字法》《论衬字》《论险韵》《论引子》《论过曲》《论尾声》等十七章都与曲体有关,所论既有微观的研究,又有宏观的论述,而且颇多创见。由于其论较为全面,且能结合当时戏曲创作实际,故对剧作家的实际创作产生了指导作用,如冯梦龙云:“然自此律(《曲律》)设,而天下始知度曲之难;天下知度曲之难,而后之芜词可以勿制,前之哇奏可以勿传。”[7]
在这一时期里,曲坛上还围绕文辞与音律的关系展开了一场争论,这就是戏曲史上颇有影响的“汤沈之争”。这场争论从宏观上加深了曲论家们对曲体的研究与论述。
第三阶段,清代初年。这是曲体研究的总结时期。清代初年是我国古代戏曲理论发展史上的又一个转折时期,即由成熟期进入了总结期。曲论家们对戏曲的艺术规律的认识更加全面、深入,对曲体的研究也更加深入和系统。在这一时期里,李玉编撰了《北词广正谱》,钮少雅与徐于室合编了《南曲九宫正始》,分别从微观上对北曲谱与南曲谱作了总结与完善。在宏观研究上,李渔的《闲情偶寄·词曲部》则在王骥德《曲律》的基础上,又对戏曲音律论作了补充与完善。《闲情偶寄·词曲部》是对戏曲理论的全面总结,其中戏曲音律问题是全书论述的重要内容,李渔在《音律第三》章中,分列“恪守词韵”、“凛遵曲谱”、“鱼模当分”、“廉监宜避”、“拗句难好”、“合韵易重”、“慎用上声”、“少填入韵”、“别解务头”等九款,其中有些问题前人虽已论及,但李渔的论述更为完善全面。而且李渔重视剧本的可演性,谓“填词之设,专为登场”[8],故能结合戏曲的舞台性来论述戏曲音律,所论也就能切合演唱实际。
进入现代以来,虽然曲体研究仍取得了较大的成就,如在二十世纪初,吴梅先生的《顾曲麈谈》《曲学通论》《南北曲简谱》等,以及二十世纪后期出现的《元曲小令格律》《昆曲格律》《南北曲曲牌联套述例》等专著,在古代曲论家们研究的基础上有了提高与深入,但总体上来说,随着曲牌体戏曲的衰落,曲的音乐因素也逐渐不为人们所熟悉,同时,由于对曲体的音乐因素加以研究,需要有乐律学、音韵学等方面的知识,因此,学术界在对曲(包括剧曲与散曲)加以研究时,偏重于对曲的文学因素的研究,而忽视曲的音乐因素即曲体的研究。因此,有必要加强这方面的研究,而本课题也正是基于此而选定的。
本课题欲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上,有所开拓与深入,为此,在以下三个方面作了努力:
一是在研究的视角上,不局限于文人律曲的曲体。从总体上来说,曲包括民间曲与文人曲两大体系,曲最初起源于民间,文人参与曲的创作后,逐步将其规范化、格律化,形成了律曲,而民间曲并不因为文人律曲的出现而消亡,仍在民间流传。民间曲与文人律曲两者并行发展与流传。但由于民间曲不仅资料少,而且由于民间曲是用以腔传字的形式传唱的,与文人曲以字传腔的传唱形式不同,文体与乐体之间缺乏有机的联系,曲调的构成也没有像文人的律曲那样有序,故在前人的曲体研究中,所研究的对象几乎全为文人律曲。而本课题在重视对文人律曲曲体的研究的同时,也不偏废对民间曲的曲体的研究。
二是力求深度,不仅考察曲体的外在形式,而且探讨其内在规律,加强理论深度。通过对曲体诸构成因素的解析,寻绎其构成曲调以及曲组、套曲的内在规律。
三是用动态的视角来审视和考察曲体的沿革与流变,通过对曲的发展流变过程的考察,寻绎出其中的规律。曲体不是一成不变的,或因不同种类的曲相互之间的交流,如南曲与北曲的交流,或因剧作家与演唱者的改革,如明代嘉靖年间魏良辅对昆山腔的改革,或因戏曲形式的流变,如从南戏到传奇的流变等,都会对曲体产生影响,引起变异,因此,在探寻曲体内在构建规律时,注意到曲体的阶段性与变异性。
由于学识与水平所限,心余力绌,论述中必定存在错讹与不当之处,尚祈同行专家及读者批评指正。
[1] 《南词叙录》,《历代曲话汇编》明代编第一集,黄山书社2009年版,第483页。
[2] 《南词引正》,《历代曲话汇编》明代编第一集,第527页。
[3] 《远山堂曲品》,《历代曲话汇编》明代编第三集,第538—539页。
[4] 【商调·二郎神】《论曲》散套,《历代曲话汇编》明代编第一集,第726页。
[5] 《三家村老曲谈》,《历代曲话汇编》明代编第二集,第262页。
[6] 《太霞新奏序》,《历代曲话汇编》明代编第三集,第7页。
[7] 《曲律序》,《历代曲话汇编》明代编第二集,第3页。
[8] 《闲情偶寄·演习部·选剧第一》,《历代曲话汇编》清代编第一集,黄山书社2008年版,第29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