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办高等教育研究二十年](https://wfqqreader-1252317822.image.myqcloud.com/cover/702/40667702/b_40667702.jpg)
一
什么是社会中介组织呢?所谓社会中介组织,就是介于政府与利益团体(或民众)之间,通过提供特殊服务进行沟通、协调等职能活动,促进社会矛盾的相互转化和融合的一种社会团体。[1]那么,什么是民办高等教育中介组织?民办高等教育中介组织是指按照一定的法律法规建立起来的一系列社会组织的法人实体,它遵照独立、公开、公平、公正的运作原则,在政府、社会和民办高校之间的教育活动中分别发挥信息传递和沟通、咨询监督和评价、教育质量评估等服务功能,从而搭起民办高校与社会、政府之间的联系的桥梁和纽带。民办高等教育中介组织的工作特点有四个:一是服务对象的确定性,即民办高校、政府和社会有关民办高等教育的活动;二是服务形式的非强制性,即在经营服务工作中,服务对象可以接受服务,也可以拒绝服务,受政府委托的服务项目除外;三是服务行为的公开性,即在经营服务活动中民办高等教育中介组织的服务行为必须坚持公开、公平的原则,工作过程高度透明;四是服务过程的独立性,即在经营服务活动中,独立行使职责,不受任何组织、任何个人左右,依据法律和规章独立操作,保证经营服务活动的公正性。
发展民办高等教育中介组织是发展民办高等教育的必然需要。由于民办高校的特殊性,在办学方面具有更多的自主性,政府对民办高等学校相对下放权力。民办高等学校在办学的过程中更加重视效率,同时自身又有许多不熟悉和不需要很熟悉的工作领域,如民办教育理论、政策研究,如民办学校的前期论证、评估,如民办学校发展规划、教育教学和学校管理,如民办学校招生、师资等,需要民办高等教育中介组织参与替补,承担起政府下放而民办高校又没有能力承担的工作,为民办高校传递信息,提供教学活动以外的辅助工作。在民办高等教育中介组织的经营服务活动中,一方面,民办高等教育中介组织将有关信息提供给民办高校,以使民办高校掌握更多的办学信息,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借鉴好的经验,提高教育质量,办出学校品牌。另一方面,又将有关信息收集后进行分析、整理和研究,提供政府部门和社会有兴趣的人士,在政府决策和制定规章,指导民办高校办学和判断民办高校办学质量以及办学水平时作参考。
发展民办高等教育中介组织是高等教育大众化的必然需要。高等教育大众化,一方面,高等学校的数量大量增加,高等学校的办学规模进一步扩大;另一方面,高等教育呈现多样化的发展趋势,大量民办高校的建立、多样化的办学模式、多规格的办学目标、多品种的办学形式,高等教育在满足社会不同需求(用人单位不同需求和社会成员个人发展不同需求)等方面,越来越呈现“贴近”的趋势。与此相应,政府的管理越来越难包揽全部事务,过去对公办高校的高度集中、高度统一的、依靠行政命令直接调控的高等教育管理体制已经不能适应对民办高校管理的实际,既不可能也无必要把民办高校的管理事务全部掌握在自己手中。理论研究、政策咨询等服务也应当走多元化发展的路子。现在很多民办高校在教育教学和学校管理及思想观念上都存在很大的问题,归根结底是缺乏专业技术性服务,即关于民办高等教育事业的专业系统咨询服务,包括专业的理论性、专业的政策性和专业的技术性服务。
发展民办高等教育中介组织是社会适应对民办高教信息化管理的需要。从当前民办高校办学的实际情况来看,社会对民办高校的认识很不够,办学信息不对称,在选择民办高等教育时发生困难。对民办高校的办学质量缺乏公正权威的评价,发生纠纷时也没有一个熟悉民办高校办学活动的机构提供帮助,民办高校的发展需要民办高等教育中介组织的参与。
发展民办高等教育中介组织比发展其他民办教育中介组织更迫切,比较公办高校也显得更为需要。一方面,民办高教区域面广。民办高等教育大多数跨省市招生,办学活动面广;另一方面,民办高校办学规模大,据了解全国民办高校校均在校生已经超过千人,133所民办普通高校校均在校生2200余人,万人民办高校已有十多家。面广量大、工作繁重,而民办高校也不像公办高校那样有政府部门提供的“全程管理”,很多办学环节依靠自己想办法,因此希望有民办高等教育中介组织提供招生、就业、教师聘用及其他有关事项的服务和代理工作,以了解和掌握信息,减少成本,提高效率,而这正是民办高等教育中介组织职能的重要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