嬗变与挑战:FinTech 2017-2018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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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视点:FinTech的本源——科技回归实体

杨涛

党的十九大和第五次全国金融工作会议都强调了下一步金融发展与改革的大方向,也就是把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强化金融监管与协调、防范金融风险放在更加重要的位置上。以此为契机,恰好可以跳出对互联网金融“过渡模式”的依赖,真正推动金融科技的创新与发展。

金融科技的创新逻辑

所谓金融科技,强调的是科技与金融的全面融合与互动,大致包括两大类:一是纯粹给金融业提供支撑的科技业务;二是利用科技从事金融和类金融业务的活动。

(一)新技术影响金融的主要路径

1.从新经济到新金融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2016年年初答记者问时指出,“新经济的覆盖面和内涵是很广泛的,它涉及一、二、三产业”。虽然新经济的范畴和边界并不泾渭分明,但其本质上与新技术变革密不可分。首先是新的资源配置模式。进入新世纪之后,当互联网信息技术深刻改变着经济与社会组织结构,并且影响信息采集、处理、交换时,便带来了新的资源配置模式。其次,在经济增长过程中,新技术是重要的源泉,并且通过促进组织创新、专业化和生产创新等,能够提升全要素生产率。再次,信息化带来产业结构转型,可能会逐渐改变原有的生产架构与企业边界,从大规模生产时代转向小规模、网络分工、智能便捷的经济形态。此外,新技术通过促进共享经济模式的创新探索,可以带来全新的消费与就业场景,间接增进国民福利。最后,技术变革与制度摩擦调整融合在一起,公开透明的信息化趋势,也有助于正式和非正式制度规则的不断完善。

我们看到,实体部门与金融部门始终彼此依托,而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必然从需求层面给金融发展与演变带来深刻影响。例如,与大工业时代的金融需求相称,需要有大银行、资本市场大规模IPO的有效支持;而当分工模式变得日益多元化,“小而美”的产业与企业成为主流之时,也需要金融服务变得更加灵活多样。

2.对金融要素的直接冲击

除了从新经济传导至金融的外生动力,新技术也可能直接给金融带来变革的内生动力。无论是大数据、云计算、平台经济、移动互联网这些信息技术,还是人工智能、区块链这些“烧脑”的综合技术,都可能直接影响金融活动的实现过程。例如传统金融部门需要专业化的中介服务,解决交易中的信息不对称、搜寻成本、匹配效率、交易费用、规模经济等问题。而各类新技术不仅可以更有效地解决这些制约,还可以提高效率并使风险可控,带来分布式交易机制的新挑战。

实际上,分布式技术经过多年探索,也体现出一些比较优势:

①经济性。微处理机提供了比大型主机更好的性能价格比。

②速度。分布式系统中的计算能力比单个大型主机更强。

③固有的分布性。一些应用涉及空间上分散的机器。

④可靠性。如果一个机器崩溃,整个系统还可以运转。

⑤渐增式的增长方式。计算能力可以逐渐有所增加。

可以发现,类似于区块链的分布式技术在金融领域有所应用,并非凭空发生的,而是经历了长期的技术积累,有可能重构现有金融体系。

归纳来看,形成现代金融体系的核心要素,包括金融机构、金融产品、金融市场、金融制度、金融文化等。可以发现,新技术与这些要素都产生了潜移默化的融合,很多目前看到的金融创新热点,实际上自20世纪末的信息经济飞跃时代就已经开始萌芽。网络银行、智能投顾、高频交易、科技监管、信息化支撑的共享经济理念等,无一不体现出新金融已不可否认的技术驱动型创新特征。

(二)从科技金融到金融科技的演变

1.科技金融的逻辑思路

所谓产融结合,也就是产业资本与金融资本的结合,在互联网时代逐渐呈现新特点,既有大规模的新产融集团,也有小规模产融结合带来的金融服务模式创新,如产业链金融。

就传统科技金融来看,主要是指科技产业与金融产业的融合。众所周知,经济的发展依靠科技推动,而科技产业的发展需要金融的强力助推。由于高科技企业通常是高风险产业,同时融资需求比较大,因此,科技产业与金融产业的融合更多是科技企业寻求融资的过程。由此来看,过去在看待科技与金融的关系时,更多考虑的是金融对科技的支持,而且对科技融资活动更加关注。之所以强调科技金融的特殊性,无非是因为与其他产业金融有一定差异性,不仅大规模的科技创新需要金融资本的特殊支持,而且由于中小科技企业缺乏抵押品、科技创新风险高等,更需要多层次金融市场的保障。就广义看,科技金融一是强调政府主导建立基金或者母基金,引导民间资本进入科技企业,二是多样化的科技企业融资渠道,包括科技贷款、科技担保、股权投资、科技股权融资、科技保险及科技租赁等。

可以看到,科技金融的局限性在于尚未真正发掘技术的内在特质,也没有把科技与金融真正融合在一起。金融在支持科技产业发展中,对于科技本身的介入十分有限,更多是在项目评价和风险评估方面有所考虑。

2.金融科技的功能重构

金融科技在更高层面上实现了科技与金融的产融结合,一方面强调了科技全面应用于金融功能的实现;另一方面则是科技自身的发展,带来了一些全新金融模式的探索。

金融体系的主要功能包括货币、资金融通与资源配置、支付清算、风险管理、信息提供、激励约束等。其中,新技术对于这些功能都带来不容忽视的冲击和影响。在货币层面,电子货币自20世纪中后期以来,已经成为宏观经济理论和新货币经济学的难点和焦点,基于分布式规则的数字货币,更是与原有货币体系产生了兼容困境。在资金融通与资源配置层面,传统金融组织的互联网+迅速推进,不断实现便捷、智能的极致,例如2016年4月上线的Atom,是英国第一家基于手机App的数字银行,完全没有物理网点和PC网站,并且获得了英国审慎监管局的银行全牌照,其间也经历了P2P网贷、网络众筹等新金融中介的风雨波折。基于支付清算层面看,移动支付已经成为金融功能重整、网络经济架构的重要载体,清算结算效率的提升也有助于改善GDP内涵。从风险管理层面看,无论是监管层面、行业层面还是金融机构内部管理层面,新技术的应用无处不在。在信息管理层面,大数据征信的兴起直接改变了金融交易的格局,而且对市场定价机制带来深远的影响。

由此来看,从金融科技视角出发,新技术已经贯穿于整个金融产业链之中,不仅带来了全新的金融运作模式,而且反过来也为技术创新提供了重要的金融应用场景和试验田,从而有助于同步推进科技产业发展与科技金融创新。

二、金融科技的前景与方向

第一,必须把握风险可控的原则,不给金融稳定“添麻烦”。就第五次全国金融工作会议来看,主要任务是“服务实体经济、防控金融风险、深化金融改革”等,相对此前的金融工作会而言,金融风险的排序提前到了第二位,也说明当前面临特殊的国内外环境压力,金融安全与稳定成为政策关注的重中之重。

那么对于金融科技创新探索来说,需要关注两方面问题:一方面,当金融技术与信息技术融合,带来更多的产品、组织、市场创新时,也必然面临更多的风险与不确定性,因为创新的源泉是追求高风险对应的高收益。由此,在金融发展的效率与安全跷跷板偏向后者的未来几年,应该避免过度追求高风险型的金融创新活动,更加偏重于稳健创新。另一方面,不管是直接或间接介入到金融领域,金融科技创新活动都必须充分明确和牢牢把握风险底线,避免非系统性风险积累带来系统性的影响,以及众多风险的负外部性。

第二,未来一段时间,金融科技发展将成蓝海,风险将是各方当前最担忧的,而且预计针对金融安全与风险防范的服务市场规模会迅速增长,那么在这些领域的科技应用自然会获得更大的发展空间。就金融功能的基本内涵来看,包括投融资、资源配置、支付清算、信息管理、风险管理等。过去人们更关注前面几项,现在则需充分发掘金融科技的风险管理创新。

实际上,在信息技术发展过程中,给资本市场带来的负面影响早已引起各方重视,如美国资本市场的高频交易就属于典型的“双刃剑”。尤其值得注意的是,在诸多金融规则缺损的市场中,金融技术更可能成为逃避监管和助推泡沫的手段。

对此,需要深入研究金融科技可能带来的风险变化,从模糊拍脑袋到量化分析与精准定位,其中根据新技术对不同金融功能的融入,分析哪些是传统风险的延续?哪些是新型风险的体现?当然,从风险影响程度来看,过去的系统性风险关注更多是大而不倒的机构,而在互联网时代,考虑到互联网金融活动的网络效应,也要考虑“网而不倒”问题。就非系统性风险来看,需关注不同参与者制造的风险,以及各方面对的风险。其中包括面向个人的金融消费者保护,面向金融科技平台的风险识别,如对KYC(了解你的客户)和AML(反洗钱)的监管关注,面向企业层面的风险防范,如非法集资、财务管理风险等。

就集团而言,一是从监管层面看,充分引入大数据等技术手段,来及时掌控和监测、监督、应对风险;二是从行业看,可利用新技术实现信息透明,优化机构或平台的全面风险管理机制;三是从产品看,可以在保险、担保等风险管理产品中积极引入技术支撑。需要强调的是,新技术可以应用于各类互联网时代金融风险短期治理,但是更需要构建现代金融风险管理的内在稳定器。

第三,高度重视以金融科技支持中小金融机构发展。在金融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发展中小银行和民营金融机构”,李克强总理也指出“大力发展中小金融机构”。近年来,以银行为代表的大型金融机构发展迅速,而城商行、农商行、民营金融机构等则面临政策与市场的多方挑战。长远来看,在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中,中小金融机构要实现差异化竞争、积极抱团取暖,都离不开对金融科技的运用。

例如,金融科技支持中小银行发展直销银行,这能够突破地域限制对规模扩张的制约。由于存在地域限制,中小银行只能深耕当地金融市场,导致中小银行“长不大”。事实上,历史上中小银行曾经出现过突破地域限制的机遇窗口。一方面,对中小银行跨区域经营的限制在2013年之前曾经有所松动,但2013年“两会”后由于种种原因又被严格执行。另一方面,中小银行原本可以通过村镇银行绕道实现跨地域经营,但由于种种原因又被限制。把握住机遇窗口的中小银行在规模增长方面均获得进展。当前,互联网发展没有边界,中小银行完全可以抓住互联网时代带来的发展直销银行的历史性机遇,实现线上业务的跨区域发展。总体来看,在政策与市场的双重支持更加突出的背景下,中小金融机构将成为金融科技落地实践的重要对象。

第四,真正发挥科技对金融的优化与促进作用。根据中央的政策精神,未来金融科技创新的着眼点,应该是科技在金融领域的应用,与此同时,科技类企业、互联网企业做金融,将遭受更加严格的监管,不再像过去那样可以“长袖善舞”。应该说,金融科技的真正蓝海,一方面是为现有金融体系提供新技术外包,而不涉及金融业务自营,如IT基础设施、大数据风控、客户分析等;另一方面,则是着眼于利用金融科技进行基础设施改造,为金融活动提供开放型平台的综合技术解决方案。

无论如何,需要真正推动金融科技行业转向技术驱动。一是面临新技术时代的重要转折期,无论金融还是类金融机构,都要减少对制度红利和套利的迷恋,而真正把科技作为服务创新的驱动力,强化金融科技的正外部性;二是消除金融科技腾飞幻觉,例如,支付工具创新虽然看似眼花缭乱、赶英超美,但是在基础技术研发、技术标准化等层面还存在不足;三是金融科技可能使金融与非金融的边界进一步模糊,但金融运行的底线不能突破,相应的穿透式、功能式监管体系也须进一步完善。

第五,无论是纯粹做技术,还是以技术来做“小而美”金融,金融科技创新都要在安全稳健的前提下,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有效支撑国家战略,满足居民与实体的多元化需求。

“深化金融体制改革,增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提高直接融资比重,促进多层次资本市场健康发展。”这是党的十九大报告中关于金融工作的表述,与2017年7月闭幕的全国金融工作会议精神一脉相承。全国金融工作会议提出服务实体经济、防控金融风险、深化金融改革三项任务,并强调金融是实体经济的血脉,为实体经济服务是金融的天职。具体而言,金融创新是否真正服务实体和具有价值,关键看是否弥补了现有短板和不足,是否有助于改善效率和效益。

以当前火爆的智能投顾为例,从需求角度看,国内真正缺乏的是大量优秀的投资顾问,智能投顾的意义在于通过大数据获得用户个性化的风险偏好及其变化规律;根据用户个性化的风险偏好结合算法模型定制个性化的资产配置方案;利用互联网对用户个性化的资产配置方案进行实时跟踪调整;不追求不顾风险的高收益,在用户可以承受的风险范围内实现收益最大化。由此来看,许多打着智能投顾幌子推出的产品,很可能距离实体需求非常遥远,只是换了一副“马甲”。

总之,回顾历史,人们一直在努力利用新技术来解决金融活动中的“百慕大三角”,也有人试图运用技术优势或“技术幻觉”来获取超额利润。展望未来,只有理性、谨慎、客观地认识和应对金融科技变革,才能使金融科技成为实现美好社会的普罗米修斯之火,而非潘多拉之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