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事业
【社会保障】 2017年年末,全县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2.83万人,其中执行企业制度参保人数1.63万人、执行机关事业制度参保人数1.2万人;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达1.46万人,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0.94万人、1.06万人、0.96万人。全县城镇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1.78万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17.11万人。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39.91万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达38.45万人,参保率达常住人口的97.5%,其中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参保率达100%。
【教育事业】 2017年,海原县有学校327所,其中小学278所、中学21所、职业中学1所、特殊教育学校1所、幼儿园26所。有在校学生80 056人(少数民族学生64 581人,占80.67%),其中小学在校学生42 008人、初中在校学生17 746人、普通高中在校学生7 549人、中职在校学生1 171人、学前幼儿学生11 582人。至2017年年底,全县有教职工4 759人;其中,在编教师4 365名(幼儿园90名),特岗教师394人。幼儿21 370人,入学率73.44%;小学适龄儿童入学率100%,初中适龄少年入学率97.06%,高中阶段入学率89.02%。
2017年海原县各学段适龄人口入学情况统计表
说明:13周岁人口7 833人,入学7 588人,初中适龄人口按时入学率96.87%;16~18周岁在初中就读1 699人,应入学为20 223人。
【卫计事业】 至2017年年底,全县现有各级各类卫生计生机构338家,其中区级医疗机构分支机构1家(宁南医院)、县级卫生计生机构5家、乡镇卫生院19家、社区卫生服务站2家、村卫生室286家、民营医院4家、个体诊所21家,设置病床1 279张,每千人拥有床位数3.26张。全县有各类医护人员1 583人,执业(助理)医师464人,每千人拥有执业(助理)医师数1.1人。全县出生缺陷发生率91.56 ,孕产妇死亡率43.52/1×104,婴儿死亡率8.85‰。县域内就诊率达到93.46%,城市公立医院用药占比35.57%,公立医院百元医疗收入消耗卫生材料费用11.73元,门诊政策范围内实际报销比例35%,住院政策范围内实际报销比例69.5%,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覆盖率达到32.5%,重点人群服务覆盖率达到61.2%,公立医院医疗费用平均增长幅度控制率18.3%。全县儿童国家免疫规划接种率保持在90%以上,各单苗接种率达95%以上;高血压患者健康管理率33.45%,二型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率34.27%,法定传染病报告发病率213.10/1×104。
【交通事业】 2017年,全县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累计完成投资18亿元,同比增长1.5亿元。至2017年年底,全县公路通车里程达3 064.942千米,公路密度为每百平方千米61.4千米,实现全县各乡镇通公路、行政村通沥青水泥路。全县有营运车辆10 323辆,其中营运客车612辆(班线客车199辆,出租客车267辆,便民流通车67辆,城市公交车79辆),开通客运线路204条,年道路客运量322万人次,客运周转量2.16亿人千米;营运货运车辆9 505辆,年货运量1 260万吨,货运周转量22.7亿吨千米。全县有规模以上货运公司4家,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学校2家。
【文化事业】 全年建设完成村综合文化服务中心132个,投入村文化服务中心项目建设专项资金2 000余万元,政府通过贷款资金2 500万元;扶持村民自办文化大院42个、农民文体团队182个,配发基本文化设备价值600余万元;图书馆建成视障阅览室50米2的,配备阅览桌椅、书柜及视障专用电脑4台、视读听一体机4台、台式助视放大器4台、盲文书籍50(册)件等;升级改造共享工程基层服务点(电子阅览室)项目3家。
至2017年年底,全县有乡(镇)综合文化站18个,农家书屋185个、电子书屋171个,文化资源共享县级支中心1个、乡(镇)村级服务点40个,乡村剧场28个、文艺团队224个、文化示范户(文化大院)60个,自治区级文化产业示范基地1家,自治区级文化产业示范户2家。
【扶贫开发】 2017年,海原县创新“村财企管+肉牛赊销+托管代养”等扶贫模式,推行“银行+合作社+企业+基地+贫困户”模式。建档立卡户每户年分红5 000元,涉及建档立卡户481户;实施易地搬迁安置、教育、健康、文化、保险和社保兜底等扶贫工程。脱贫销号贫困村36个,减少贫困人口28 192人。全年推进脱贫计划16项,统筹整合资金11.4亿元;赊销华润基础母牛14 482头,涉及贫困户6 131户;扶持贫困户种植马铃薯、瓜菜等特色经济作物13.9万亩,免费培训贫困对象5 038人;向建档立卡户发放小额贴息贷款8.43亿元,覆盖面达66.7%;县内易地搬迁安置1 343户5 657人、县外安置539户2 373人;清退不符合标准建档立卡户74户298人,新补录999户3 718人。至2017年年底,全县贫困发生率由16.6%下降到12.5%。
【深化改革】 2017年,海原县调整取消一批行政审批事项,开通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优化行政审批程序;推进投融资体制改革,全面落实“营改增”政策;推进农村综合改革,试点开展农村土地股份制改革和“两权”抵押担保贷款;推进城乡一体化改革,完成“三规合一”(多规合一)初步规划,组建成立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构;推进社会体制改革,建立校长、教师交流轮岗机制,完善公立医院人事聘用、薪酬增长机制,探索“医养结合”管理服务运营机制;推进文化体制改革,推广实施“公建民营公助”模式;推进综治司法体制改革,整合综治信访维稳资源,建立基层综治管理“1+N”模式,创新实施“一村一警”警务机制;推进党的建设制度改革,持续深化纪委“三转”,建立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巡查制度,创新实施“共青团助力电商扶贫工程”“劳模创新工作室”等群团服务模式,建立村级“有处干事”“有人管事”“有钱办事”“有章理事”工作机制。全年确定重点改革任务48项,指导专项改革小组制定改革工作具体实施方案7个。
【政府效能建设】 2017年,海原县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改革和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实施“互联网+政务服务”,县、乡、村三级网上审批平台建成运行;启动运行“12345”民生服务热线,建立健全县、乡两级政务公开体制机制,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全面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区市有关规定,坚持“四风”整治;加强行政监察和审计监督,从严查处各类违纪违法案件。全年办理答复人大代表建议意见33件、政协委员提案建议49件,“三公”经费下降8.06%。至2017年年底,全县政府部门承接行政审批事项35项,调整取消22项。
(赵廷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