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的工作报告(摘要)
海原县人大常委会主任 罗成玉
(2017年12月23日)
2017年工作回顾
2017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一年,也是奋力推进“十三五”规划、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之年。在区、市、县党委的坚强领导和区、市人大常委会的精心指导下,县人大常委会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落实区、市县党代会部署,紧紧围绕“脱贫攻坚、产业提升、美丽城乡、改革创新、民生优先”五大战略,依法行使监督权、重大事项决定权和人事任免权,圆满完成了县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确定的各项任务。一年来,共召开常委会会议8次,主任会议10次, 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23项,开展视察、检查、执法检查和专题调研19次,作出决议决定27项,人事任免94人次,提出审议意见32条,为推进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和民主法治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突出中心工作,强化大局意识,监督实效不断增强
在县委的领导下,围绕推动县委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常委会紧盯事关全县改革发展稳定的重大事项和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依法行使监督权和决定权。
加强对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的监督。常委会始终坚持发展是第一要务,注重对计划和预算决算的全面审查监督,听取和审议了全县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上半年执行情况、2016年财政决算和2017年财政预算上半年执行情况及2016年审计工作等专项工作报告,督促有关部门加强项目监管、优化财政支出、防控政府债务风险,督促对审计查出的10个问题进行整改,使县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审查批准的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财政预算得到较好贯彻执行。依法作出决议决定,审议批准了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海原县2017年固定资产投资增长指标的议案》《关于调整2016年县本级财政预算的议案》和《关于调整2017年县本级财政预算的议案》,为全县经济社会稳步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重视对重大项目建设的监督。围绕“重大项目推进年”活动,对海同高速建设、S204和G341等干线公路建设、“三塘”节灌输水工程、旱作基本农田建设、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特色产业发展、林业生态建设、棚户区改造等重点项目建设情况进行了检查视察和专题调研,听取和审议了相关工作报告,提出审议意见12条。县人民政府对人大审议意见高度重视、积极回应,通过强化措施、抢抓工期,重大项目建设进度不断加快,有效推动县委重大决策部署得到贯彻落实。
深化对重大民生实事的监督。民生问题无小事。常委会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对政府为民承诺12件实事的办理、食品药品安全、幼儿教育和职业教育发展情况进行了检查视察。针对存在的不足,建议政府及其职能部门:突出办学特色,着力解决职业中学专业教师紧缺问题;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和业务培训,全面强化教师队伍爱岗敬业精神;加大对学校周边、农村、城乡结合部等重点区域、重点对象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和整治力度,着力推动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得到有效解决,促进民生持续改善。
创新监督的方式方法。坚持检查、视察活动的前期调研工作,常委会各工作委员会严格按照主任会议研究确定的监督议题,及时开展前期调查研究。通过调研,既发现了“一府两院”的工作成效和亮点,也找准了存在的问题和推动工作的抓手,为常委会开展检查视察活动提供了有益的参考。结合检查视察情况及报告审议情况,对“一府两院”8个专项工作报告进行了满意度测评,并将测评成绩及时在县有线电视台进行公告,使测评成绩靠前的部门得到鼓励,测评成绩靠后的部门受到鞭策,切实提高了监督实效。
二、突出宪法权威,维护公平正义,依法治县进程不断深化
坚持以推进民主法治建设为己任,不断加强和改进法律监督工作,确保宪法法律得到有效实施,促进“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
加强对司法工作的监督。司法工作关系社会公平正义。常委会紧扣司法体制改革和司法热点难点问题,对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工作进行了执法检查,全面了解各类案件办理、“两法衔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司法公开、队伍建设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等工作进展情况,提出审议意见8条,有效促进了法检两院的司法改革和机制完善,诉讼批捕、审判执行效率明显提高。同时,常委会还组织29名代表旁听了法院案件审判工作,组织22名代表参加了检察开放日、案件评查等活动,让代表对审判和检察工作有了更加全面的了解,促进了公正司法,维护了社会公平正义。
深入开展执法检查。注重加强对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监督,认真开展对《食品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法》《水法》和《乡镇人大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执法检查,积极配合区、市人大开展执法检查和立法调研,督促政府解决法律法规贯彻实施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推动相关法律法规在我县的贯彻实施,有效促进了依法行政。
加强普法宣传工作。着力加强以《宪法》为主的法律法规和人大制度的宣传教育工作,适时作出了《关于深入开展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促进司法部门深化“法律八进”活动,扎实推进“七五”普法决议的深入实施,为全面推进“平安海原”建设营造了良好的环境。同时,常委会组织新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宪法宣誓6场次,使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宪法意识不断强化。
三、突出服务代表,完善工作机制,代表和人事任免工作不断改进
加强同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联系,虚心听取和认真落实人大代表、人民群众的建议意见,自觉接受人民监督,尊重代表主体地位,充分发挥代表作用。
支持和保证代表依法履职。以提升代表履职能力为抓手,先后组织20余名代表赴成都、昆明、南昌等地培训学习,邀请自治区人大相关专家为驻我县的区、市、县三级人大代表开展集中专题辅导培训,常委会相关委室指导各乡镇举办乡镇人大代表专题培训班17期,做到了区、市、县、乡四级人大代表培训的全覆盖,代表的履职能力得到进一步提升。同时,扩大代表对常委会工作的参与,先后邀请人大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参加视察、执法检查、评议机关作风、经济观摩、媒体问政等活动150余人次,有效拓宽了代表知情知政渠道。建成乡镇“代表之家”17个,“代表工作室”47个,为代表依法履职创造了良好平台。
加大代表建议意见办理的督办力度。常委会把推动代表建议意见办理作为保障代表权力,促进政府工作的重要途径,多次深入现场开展督导检查,确保了代表建议意见的办理实效。县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期间代表提出的33件建议意见,已办结29件,正在办理4件,答复代表率为100%。同时,常委会还全力推动我县自治区、中卫市人大代表建议意见的办理工作,建设海原至平川高速公路等建议得到了积极推进。
深入开展代表“双联”活动。不断完善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同级人大代表、人大代表联系人民群众制度,常委会领导带头深入联系点,听取意见建议,协调解决突出问题。常委会组成人员通过走访、电话、信函等多种方式,同93名县级人大代表建立了联系,经常听取意见建议,积极回应代表和群众的关切。着力加强对乡镇人大工作的指导,积极组织乡镇人大主席赴银川市金凤区、石嘴山市平罗县等地考察学习,使乡镇人大主席的履职水平得到了有效提高。今年以来,常委会主要领导及分管领导4次专题调研乡镇人大工作,及时了解乡镇人大工作进展情况,拨付人大工作经费19万元,推动乡镇人大工作逐步规范。
依法行使人事任免权。坚持党管干部与依法行使任免权的有机统一。一年来,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共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94人次,任命县人民法院陪审员9人,补选中卫市第四届人大代表6人,保证了党委人事意图的顺利实现。常委会实行任前法律考试、供职承诺、会议审议、投票表决和宪法宣誓等有效监督方式,不断规范人事任免工作,使被任命人员的宪法意识、宗旨意识和人大意识得到进一步增强。同时,更加注重干部任后监督,适时对公安、人社、扶贫、卫计等11个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负责人进行了述职评议,促进了任免权与监督权的有机结合。
四、突出问题导向,强化自身建设,履职能力和服务水平不断提升
坚持总结、继承、完善、提高的原则,推动人大常委会及机关思想、作风和制度建设,提高常委会组成人员和机关工作人员的政治素质、思想水平和业务能力,营造了风清气正、谋事干事、团结和谐的良好氛围。
始终把人大常委会及机关的自身建设摆在重要位置,全面贯彻从严治党要求,专题研究部署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制定年度学习计划,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组织学习了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章党纪党规、宪法法律和人大制度理论,完善了组织方式和议事程序,修订完善了《县人大常委会议事规则》,进一步提高了常委会组成人员审议质量和水平。坚持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化作自觉行动,在开展视察、调研、执法检查活动中,大力倡导务实、严谨、细致的工作作风,树立了为民、务实、清廉的良好形象。
各位代表,一年来,常委会工作取得的成绩,得益于县委的正确领导,得益于“一府两院”和乡镇人大的积极配合,得益于全体代表的共同努力,得益于广大人民群众的大力支持。这也是常委会全体组成人员团结协作、辛勤工作的结果。在此,我谨代表县人大常委会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常委会工作与新时代的新任务新要求相比、与宪法法律要求和全县人民的期望相比,还有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综合运用监督手段不够,监督实效需要进一步增强;服务人大代表的水平仍需提高,代表的主体作用有待充分发挥;常委会自身建设还需不断加强等。对此,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加以改进。
2018年主要任务
2018年是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施“十三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之年。常委会工作的总体要求是: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自治区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和市委的部署要求,聚焦县委十四届三次全会提出的目标任务,始终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大力实施“三大战略”,持续推动“八个方面的工作”,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切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为加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程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一、坚持党的领导,全力服务工作大局
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的核心地位,自觉维护党中央的集中统一领导,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始终保持政治定力、站稳政治立场,切实增强服务大局意识,使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转变为全体人民的共同意志。
按照区、市县党委的部署要求,紧紧围绕全县中心工作依法履职,坚持把党的领导贯穿于监督工作的全过程、落实到人大工作的各方面,确保与县委思想上同心、政治上同向、工作上同行、行动上同步。认真贯彻中央及自治区党委关于推进民主政治建设和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各项要求,加强对全局性、战略性、前瞻性问题的思考与研究,依法开展监督检查、决议决定、干部任免和视察调研等工作,促进县委重大决策法治化。充分发挥人大党组的领导作用,坚持和贯彻民主集中制,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集体行使职权,自觉把人大工作放在党和国家事业大局中去把握,放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程中去推进,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海原不折不扣落实到位,确保县委重大决策部署得到全面贯彻落实。
二、突出监督重点,切实加强监督实效
紧扣县委的重大决策部署,认真回应社会和群众关切,坚持依法监督,完善方式,注重实效,推动解决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推动解决制约发展的短板瓶颈问题,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
加强对“一府一委两院”工作的监督。遵循新时代的新任务新要求,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脱贫攻坚、特色产业发展、棚户区改造、民政救助、水利重点项目建设、交通建设、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社会保障、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等工作情况的报告,促进依法行政,执政为民。加强对监察委员会工作的监督,适时开展执法检查,全力推进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加强对司法工作的监督,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工作、县人民检察院关于“两法衔接”等工作情况的报告,促进司法公正。依法行使人事任免权,全面开展任前法律知识考试,继续组织对政府组成部门负责人进行述职评议,切实增强干部依法履职和为民服务意识。
加强对法律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全面推进依法治县进程,促进“一府一委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保证法律法规得到正确有效实施。计划对《农村扶贫开发条例》《清真食品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情况进行执法检查,增强法律监督的权威性、针对性和实效性。
加大对计划和预算决算的监督力度。深入贯彻实施预算法,切实加强对政府全口径预算和决算的审查监督,加快推进预算联网监督工作,听取和审议决算、审计工作和预算执行情况报告,审查批准2017年县财政决算。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上半年执行情况和“十三五”规划实施情况中期评估报告,推动实现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可持续发展。
完善监督工作方式方法。着眼于增强监督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注重把座谈评议与事前调研紧密结合起来,把全面检查同跟踪督查结合起来,把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和满意度测评结合起来,使监督检查更加深入。进一步发挥专题询问等刚性监督手段的作用,通过召开人大代表座谈会、开展问卷调查等形式,把各方面普遍关心的问题作为询问重点,充分反映群众和基层关切的问题。
三、密切联系群众,充分发挥代表作用
尊重代表主体地位,支持和保障代表依法履职,在密切联系人民群众上下功夫,在畅通社情民意反映渠道上做文章,拓宽联系群众渠道,丰富代表活动内容,推进代表联系群众常态化,使人大及其常委会成为同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的代表机关。
坚持和深化常委会组成人员直接联系代表制度,扩大代表对人大工作的参与,推动“一府一委两院”定期或者不定期召开代表座谈会,就重大决策和重点工作征求代表意见,保障代表知政知情权。加强代表同人民群众的联系,继续完善代表联系群众制度,深入推进乡镇“人大代表之家”和“代表工作室”规范化建设,搭建闭会期间代表活动平台,使县、乡人大代表活动有计划、有内容、有阵地、有制度、有载体、有成效。改进代表建议办理机制,推动承办单位加强与代表的直接沟通和联系。加强代表思想、作风建设,督促代表依法履行代表义务,自觉接受人民监督。完善代表学习培训制度,提高代表依法履职能力和水平,使代表作用得到充分发挥。
四、加强自身建设,着力提升履职能力
始终把思想政治建设摆在突出位置,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专题教育活动,保证人大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始终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明党的政治纪律,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模范遵守宪法法律,持续改进工作作风,保持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以建设学习型、服务型、法治型、效能型、廉洁型“五型机关”为目标,加强常委会机关建设,进一步提高服务保障水平。在县委的领导下,加强对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履职管理,坚持探索创新,依法行使好各项职权,统筹做好人大党组的各项工作,使人大及其常委会成为全面担负起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的工作机关。不断强化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人大工作和代表履职情况的宣传报道,努力提升人大工作的对外影响力。加强与区内外各级人大的沟通联系,相互借鉴工作经验,不断提高工作水平。
各位代表,新时代令人憧憬、新思想指引航程、新目标催人奋进、新征程前景光明,让我们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奋发有为、真抓实干,为加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程而努力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