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10 劳动保护与安全
8.10.1 劳动保护
根据《工业设计卫生标准》(GB Z1—2002)、《工业企业噪声卫生标准》(试行草案)、《工业企业污染物排放控制指标》,本工程采用以下劳动保护措施:
(1)取水口设施均采用一步操作,净水厂采用了自动投二氧化氯,滤池反冲洗自动控制,以减少操作人员劳动强度,提高管理水平。
(2)尽量减少噪声源,对有噪声的场所采取降噪、隔噪等安全卫生措施。取水泵房及水厂中的噪声源主要是水泵、风机、电机及一些维修设备等。泵房控制室与水泵间隔开,控制室设双层隔声玻璃观察窗,使噪声控制在60dB以下。风机采取消声、隔音及阻尼减震等综合措施。加强厂区绿化树木的种植,吸收、隔离厂区噪声。
(3)二氧化氯(ClO2)是一种具有刺激性气味的深绿色气体,分子量为103g,不稳定,易挥发、易爆炸,受光或受热容易分解,它溶于水,在水中以纯粹的溶解气体存在,不易水解。净水厂二氧化氯(ClO2)的防范措施有:①加药间和消毒间设置在水厂主导风向的下风向;②消毒间的布置与其他构筑物留有足够的间隔距离;③值班室内设置活性炭防毒面具和氧气呼吸器;④消毒间内设置报警器和排风机;⑤选用性能先进的二氧化氯发生器,防止气体泄露。
8.10.2 安全生产
(1)反冲洗操作间内设强制通风设施,改善泵房夏季的操作条件,厂内露天作业除短时间巡检尽可能设置凉棚,避免烈日曝晒,以防中暑。
(2)电气设备接线完全按水电部接地保护规程要求,高压设备接地保护接地电阻不大于4Ω,低压设备采用接零保护,接地电阻不大于10Ω。电气的防火安全措施采用干式灭火器,安置在各配电间,值班室内。
(3)按照《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06)的要求在净水厂全厂范围内适当地点设置消火栓。
(4)各生产构筑物设置便于操作和行车的操作平台、走道及安全护栏、扶手。厂内道路设路灯,水池栏杆边设必要的防落水救生设施。
(5)机械设备及电气设备的布置,注意留有足够的安全操作距离及空间。
(6)净水厂在运行前制定相应的安全法规,操作人员上岗前进行必要的专门技术培训,以确保水厂正常运转。
(7)消毒间设有漏氯报警器、通风机等各种预防和保护设备,防止二氧化氯泄漏产生危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