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学(第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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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引导

积极财政政策有经济性吗

积极财政政策是财政政策的一种。为应对1997年的亚洲金融危机,我国于1998年开始实施以国债投资为重点的积极财政政策。1998—2002年共发行长期建设国债6 600亿元,安排项目投资32 800亿元,累计完成投资24 600亿元。各年国债投资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分别达到1.5个、2个、1.7个、1.8个和2个百分点。也就是说,如果没有国债投资的强力支撑,1998—2002年,我国GDP年均增长率只能达到6.4%,而不是实际的8.2%。

同样,为应对2008年世界经济危机,中国政府从2008年11月到2010年年底,实施了公共总投入4万亿元的积极财政政策,主要体现在诸如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保障性住房等民生性支出。2011—2016年,面对复杂多变的国际经济形势,中国政府对财政金融政策进行了适当的调整,但主旋律仍然是积极财政政策。概括来看,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结构性减税政策;二是节能减排,推动技术创新和结构升级;三是增加财政赤字,扩大国债和地方债规模;四是财政支出强化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促进社会公平;五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开放公共服务市场并激励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投资。

试问:积极财政政策有经济性吗?积极财政政策的实施是否存在一定的条件?如何认识1998年和2008年的积极财政政策?积极财政政策是否存在可持续性?

国家经济财政政策是否直接影响企业和居民正常的生产、生活?是否破坏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换句话说究竟哪些事由市场去做?哪些事由政府去做?政府和市场是否存在职能边界?这些都是财政学必须首先回答的基本问题。认识并理解政府与市场在社会资源配置中的角色与地位,对于政府职能定位、制定公共政策以及构筑和谐的经济、社会关系都是非常必要和重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