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 神仆
这两位传教士并肩而坐,聊的尽是些芝麻绿豆的小事,当人们想要向对方表示礼貌但却找不出彼此的共同点时,就是这样聊天的。如果被告知他们两人的确有一个共同的优点——善良,他们肯定会感到惊讶,因为谦虚也是他们的相同之处。不过,也许这位英国人的善良比这位法国人的更刻意,所以表现得越明显,越是不自然。除此之外,他们之间的差别大得离谱。法国人快八十岁了,高高的个子,依旧腰不弯背不驮,粗大的骨骼说明他年轻时拥有非同一般的力气。如今,唯一散发力量的就是他的双眸,大得让你忍不住去观察那奇怪的眼神,而且还忽闪忽闪的——虽然这个词常用来形容眼睛,但我还没见过谁的眼睛能与它如此相配。这双眼睛的确炯炯有神,好像在发光,带着一种几乎失去理智的野性,就像是以色列先知的眼睛。另外,他还长着盛气凌人的大鼻子和结实的方下巴。他绝不是那种好惹的人,年轻时期肯定令人生畏。他眼中的激情也许说明他的内心深处上演着旷日持久的战争,他的灵魂节节败退,鲜血淋漓,痛苦嘶吼,不过最终还是取得胜利,于是欢欣鼓舞,将那未愈的伤口心甘情愿地奉献给万能的上帝。他觉得寒气直往衰老的骨头里钻,于是将自己裹在一件形似行军斗篷的皮大衣里,头上戴着一顶中式貂皮帽。他是个了不起的人物。他在中国已经待了半个世纪,他的布道所曾三次遭到中国人的袭击,但他每次都死里逃生。
“我希望他们不会再搞袭击了,”他微笑着说,“因为我现在太老了,赶不了急路。”他耸耸肩膀,“我将成为殉难者。”
他点燃一根长长的黑雪茄,极其陶醉地抽了起来。
另外一位传教士要年轻得多,绝不超过五十岁,来中国至多有二十年。他是英国行道会的成员,穿着灰色粗呢套装,系一根有斑点图案的领带。他尽量使自己看起来不像神职人员。他比一般人略高,但因为太胖,所以显得身材短粗。一张和蔼的圆脸,面颊红润,灰色的胡须剃成那种牙刷式的。他是个大秃头,但是出于一种可以谅解且令人同情的虚荣,他将头发留得足以从脑袋一侧盖住头皮,从而让自己沉浸在头发茂盛的错觉中。他是一个生性快乐的家伙,笑声爽朗,每当与朋友互相打趣时都开怀大笑。他的性情像个学生仔,你可以想象他看到有人踩到橘子皮滑倒时笑得浑身乱颤的样子。不过他笑一会儿就停下了,而且满脸通红,因为他突然意识到那人可能摔伤了,于是心里充满关爱和同情。跟他待上十分钟,你绝对能感受到他内心的柔软。你觉得,让他做他不乐意做的事是不可能的;当你的灵魂陷入痛苦时,也许他的热忱起初很难让他为你提供精神慰藉,但你可以相信,他的实际行动里饱含着关心、同情和善意。他总是对穷人们慷慨解囊,随时向那些需要帮助的人伸出援手。不过若说他在精神层面上没有给予很有效的帮助,也许是不恰当的。因为虽然他不像那位老法国人一样,用不容置疑的教会权威或苦修者令人叹服的激情跟你谈话,但他会以诚恳的同情心来分担你的痛苦,结结巴巴地用自己的话来安慰你,仿佛他不是牧师,而是你软弱怯懦的同胞手足,他的灵魂曾因被给予希望和慰藉而重新振作,如今他也试图将这种希望和慰藉分享给你,所以说,他可能是凭借自己的方式,跟别人一样在奉献爱心。
他的经历有点非同寻常。他当过兵,很喜欢追忆从前跟阔恩狩猎组织一起打猎,以及在伦敦社交季畅舞的时光,他一点也不为过去的罪孽感到愧疚。
“我年轻时可是跳舞高手呢,”他说,“但对于现在这些新舞种,我估计是外行。”
那是一段美好的岁月,虽然他从未对它的逝去感到惋惜,但也没有痛恨过它。他是在印度受到感召的。他具体也说不上来是怎么突然发觉必须将自己的生命投入到引导异教徒们信仰基督的事业中来,但这种感觉无法抗拒,令他心神不宁。他现在是个快乐的人,很享受自己的工作。
“这是一项长期的工作,”他说,“但我能看到进步的迹象,我爱中国人。我不会为了世上任何东西改变我在这里的人生。”
这两位传教士互相告别。
“你什么时候回家?”英国人问。
“我吗?哦,一两天之内。”
“那我可能再也见不到你了。我预计三月份回家。”
然而,一位指的是自从年轻时与法国永别后,至今已经居住了十五年、街道逼仄的小城,而另一位指的是柴郡的那幢伊丽莎白时代的宅邸,里面有修剪整齐的草坪,还栽有橡树,他的祖辈们已经在那里住了三百年之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