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史馆藏档(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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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外交部致上海谭绍华电(1932年3月7日)

去电第28057号

上海办事处转谭委员绍华兄鉴:密。中村案已托徐委员养秋带沪,万宝山案后日可航空邮寄沪。弟。七日。

资料来源:《搜集日本违法行为资料提交国联调查团(一)》,台湾“国史馆”藏“外交部”全宗,第95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