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知识产权(专利)三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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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新疆知识产权(专利)工作三十年纪事(1985—2014年)

1985年

2月16日中国科学院新疆分院印发《关于成立中国科学院新疆专利事务所的批复》(新科院计字〔1985〕014号),中国科学院新疆分院专利事务所正式成立。

3月13日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对自治区科委、经委〈关于建立自治区专利工作机构的请示报告〉的批复》(新政办〔1985〕42号)。该批复指出,经研究,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设置专利管理处,作为自治区的专利管理机关,列事业编制7人,受自治区科委领导。同时设立新疆专利服务中心,作为自治区专利服务机构,暂列事业编制10人,亦归科委领导。专利管理处和专利服务中心的经费,由自治区财政核拨。

3月27日自治区科委印发《关于自治区专利管理处开始办公的通知》(新科专字〔85〕063号)。

9月5日自治区科委印发《关于贯彻执行有关专利代理工作的几项暂行规定的通知》(新科专字〔85〕110号)。

12月12日自治区科委、经委、对外经济贸易厅联合印发《关于技术引进中有关专利等若干问题的管理办法(试行)》(新科专字〔1985〕153号)。

12月31日1985年新疆首次有了专利申请,全年专利申请量为36件。

1986年

4月15日自治区科委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关于调处专利纠纷有关问题的暂行规定》(新科专字〔1986〕97号)。

6月5日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专利法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新政发〔1986〕54号)。

6月20日石河子市专利事务所成立。

8月5日昌吉市专利事务所成立。

10月12—21日自治区科委专利管理处组织新疆企业代表参加由中国发明协会在武汉举办的全国第二届发明展览会。

12月20日自治区科委在乌鲁木齐召开“新疆第一届发明协会成立大会”。大会通过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明协会章程》,选举产生了会长、副会长、干事长和副干事长。会长由自治区科委主任杨逸民担任,干事长由自治区专利管理处处长吕文良担任。自治区发明协会会员有516名。

12月31日1986年新疆首次有了专利授权,当年专利授权量为4件。

12月新疆发明协会在自治区科技馆举办新疆首届发明与新技术展览会。参展项目308项,评出优秀奖项目87项,参展人数1.2万人(次)。

1987年

6月8—10日自治区人民政府在乌鲁木齐召开“自治区首次专利工作会议”,各地州市和有关厅局、大专院校、科研院所80余人参加会议,总结交流了专利工作经验,分析了专利工作存在的问题和困难,研究讨论了如何进一步作好自治区专利工作,自治区党委常委、自治区副主席黄宝璋、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胡赛音·斯牙巴也夫及自治区经委副主任祁述山、自治区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阿不列孜·哈斯木等领导出席会议并讲话;自治区科委副主任那吉米丁·尼扎木丁传达全国第二次专利工作会议精神并作大会总结讲话;自治区科委主任杨逸民因临时有重要活动未能出席,以书面形式作工作报告。

7月13日自治区科委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专利代理工作暂行规定》(新科专字〔1987〕101号)。

9月5—14日自治区专利管理处组团参加在长春举办的“第三届全国发明展览会”,新疆参展专利技术6项,其中3项获铜奖。签订合同1项,合同金额30万元。

9月17日乌鲁木齐专利事务所成立。

是年召开了新疆专利代理人座谈会,听取了与会代表对自治区专利工作的意见;讨论修改了自治区专利代理工作暂行规定;对46名专利代理人进行了考核,其中28人重新取得专利代理人证书。

是年自治区专利管理处编发《新疆专利工作》10期,接待专利咨询100余人(次),培训人员210人(次)。全区实施专利技术37项,获得经济效益2738.83万元。

1988年

3月3日自治区科委、物价局联合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专利代理收费标准的暂行规定》(新科专字〔1988〕037号)。

4月1日自治区科委在乌鲁木齐召开“自治区实施专利法3周年总结表彰大会”,对6个先进单位、9名先进个人进行表彰奖励。

4月15—25日由自治区科委和自治区发明协会在自治区展览馆联合举办“自治区第二届发明与新技术成果展览会”。此次展会共展出专利等项目538项,评出获奖项目203个;签订技术转让合同90余份,交易额为200万元,签订新产品订货合同额达30万元,参展人数2.5万多人(次)。

7月5日自治区科委向自治区人民政府上报《关于成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专利管理局的报告》(新科专字〔88〕116号)。

10月5—13日自治区专利管理处组团参加由中国发明协会在北京举办的“国际发明展览会”,新疆参展项目30项。

是年根据中国发明协会《关于发放会员证规定的通知》(中发协字〔1987〕013号),自治区专利管理处向中国发明协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首批265名会员颁发了证书。

1989年

3月18—24日自治区发明协会组织企业参加由国家科委、中科院联合主办在新加坡莱佛士城举办的“中国科技适用成果展览会”,新疆参展专利技术18项,签订意向合同3项,交易额达3000万美元。

6月1日自治区科委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专利新产品的确认及申请减免税的暂行规定》(新科专字〔1989〕098号)。

8月23日自治区科委、财政厅、物价局联合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调解处理专利纠纷收费暂行规定》(新科专字〔1989〕157号)。

11月3—11日自治区发明协会组团参加在四川省成都市举办的“第四届全国发明展览会”,新疆参展项目9项,转让技术8项,签订正式合同金额为10万元,意向合同金额达86万元;获银奖1项,铜奖5项。

12月21日自治区科委、司法厅劳改工作局联合印发《关于在押服刑人员申请专利的暂行规定》(新科专字〔1989〕238号)。

1990年

1月13日自治区科委、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行、自治区税务局联合印发《关于转发中国专利局、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家税务局〈关于职务发明创造专利的发明人、设计人奖酬提取办法的规定〉的通知》(新科专字〔1990〕007号)。

3月20日自治区科委印发《关于转发国家科委、中国专利局〈关于加强专利管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新科专字〔1990〕043号)。该通知规定,专利管理机关具有执法和管理双重职能。

5月自治区专利管理处在乌鲁木齐召开“自治区企业专利工作座谈会”,地州市科委、有关厅局专利工作机构和部分企业代表共计90余人参加。

5月19—25日自治区人民政府在自治区展览馆举办“丝路专利技术博览会”及“自治区第三届发明与新技术成果展览会”,13个省、市、自治区196个单位的736个项目参展,其中获得专利权的项目有117项。

10月11—20日自治区发明协会组织参加由中国发明协会在天津举办的第五届全国发明展。

1990年全区共举办各类学习班58期,培训人员3600人(次);实施专利项目68项,创产值5239.14万元,利税1015.75万元。

1991年

3月自治区专利管理局组织7个地州市和部分科研院所200多个单位、13696人参加了由《中国技术市场报》、中国专利局、《经济日报》和《中国技术市场报》举办的“人寿杯全国专利知识竞赛”活动和“滑行杯专利技术知识问卷”调查活动,自治区获得“全国专利知识竞赛优秀组织奖”。

4月27日—5月9日自治区发明协会组织参加在法国巴黎举办的“第82届巴黎国际发明展览会”,参展项目8项,获银奖1项、巴黎市政府专项奖4项。

6月7日自治区发明协会组织参加了由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在保加利亚普罗夫迪夫市举办的第二届世界青年发明家成果展览会,新疆参展项目15项(其中青少年项目3项),获银奖1枚、铜奖5枚,并获先进展团称号。

6月12日自治区科委、司法厅、人事厅、经委联合印发《关于在全区广泛开展〈专利法〉普及教育活动的通知》(新科专字〔1991〕119号)。

6月20日自治区科委、经委、计委、经济体制改革委、财政厅、税务局联合印发《关于开展企业专利试点工作的通知》(新科专字〔1991〕118号),对企业专利试点工作作出部署,提出具体要求:一是把贯彻执行专利法作为推动企业技术进步的重要内容;二是有计划、有步骤、分期分批地把企业专利试点工作扎扎实实地开展起来;三是企业建立健全专利管理工作制度的具体要求;四是企业专利试点工作的具体实施意见。

8月27日经自治区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自治区专利管理处更名为自治区专利管理局,人员编制由7个增加到10个,隶属自治区科委领导,经费由自治区财政直接拨款。

10月5日中国专利局、国家人事部联合印发《关于表彰全国专利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决定》(国专发管字〔1991〕184号),石河子市专利事务所被评为先进集体。

△中国专利局印发《关于表彰全国专利系统先进个人的决定》(国专发管字〔1991〕185号),自治区专利管理处副处长白志斌、乌鲁木齐专利事务所副所长高泉生被评为先进个人。

10月23日—11月2日自治区发明协会组织参加在西安举办的“第六届全国发明展览会”,新疆参展项目12项,获金奖6枚、银奖1枚、铜奖5枚。

1992年

1月4日自治区专利管理局印发《关于举办专利培训班的通知》(新专管字〔1992〕01号)。自治区专利管理局分批举办南疆片、伊犁片、乌鲁木齐片、阿勒泰地区、石河子市、昌吉州、克拉玛依市、哈密地区等片区的专利法宣传员培训班和企业工作者培训班。编印教材5000册。

4月4—12日自治区发明协会组织参加在北京举办的“中国新产品、新技术博览会”。新疆参展项目12项,获金奖5项、银奖1项,并获优秀组团奖。

6月20—30日国家科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在自治区展览馆联合举办“全国星火计划暨专利技术乌鲁木齐展销洽谈会”。此次展会共签订正式合同457项,合同成交额达7.9亿元;签订意向协议813项,交易额达13.5亿元。参观人数达17万人(次)。

8月10—14日自治区发明协会组织参加由国家知识产权局和陕西省人民政府在西安市共同举办的“第九届中国专利新技术新产品博览会”,新疆参展项目7项。

12月25日—1993年1月8日在北京展览馆举办的“新技术、新产品展销会”,自治区发明协会组织参展项目12项,获金奖5项、银奖1项。

12月31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自治区〈专利法〉〈技术合同法〉执行情况的报告》。

1993年

3月11—13日自治区专利管理局在乌鲁木齐举办首次“企业开发专利新产品座谈会暨专利技术拍卖会”,参加拍卖的专利技术有6项,成交4项,成交金额75万元。

4月12日自治区物价局、财政厅联合转发《国家物价局、财政部关于重新发布专利收费项目和标准的通知》(新价非字〔1993〕23号)。

5月21—24日自治区发明协会组织参加在法国举办的“第84届巴黎国际发明博览会”,新疆参展项目2项,获金、银奖各1项,签订合同1项、合同金额28万元。新疆“黛妹”牌奥斯曼植物生眉笔产品在展会上一举夺得金奖。

5月25日克拉玛依专利事务所成立。

6月9日自治区专利管理局印发《转发新疆天山锅炉厂“关于将我厂定为专利试点企业的请示”》(新专管字〔1993〕08号),批准该厂为自治区专利试点企业,并向全区宣传推广其在专利工作中“领导、机构、人员、制度”四落实的做法。

6月20—30日由自治区科委、财政厅、经委主办,自治区专利管理局在自治区展览馆承办“93专利技术、新产品乌鲁木齐博览会”,来自21个省、市、自治区372个参展单位,展出专利技术及新产品千余项;参展人数1.6万人(次);签订合同241份,合同金额为1676万元;销售额1060万元。评出最高金杯奖4项、金杯奖35项、金奖94项、银奖4项。

6月22日自治区人民政府在昆仑宾馆举办“知识产权报告会”,中国专利局副局长姜颖作《知识产权与关贸总协定》专题报告,自治区副主席米吉提·纳斯尔出席并讲话。

7月10日自治区专利管理局印发《关于建立伊犁地区专利事务所的批复》(新专管字〔1993〕012号)。

8月1日自治区专利管理局印发《组织赴哈萨克斯坦和吉尔吉斯斯坦共和国进行专利技术市场考察活动的通知》(新专管字〔1993〕18号),在9省1市专利实施经验交流会期间组织内蒙古、山东、陕西、甘肃、宁夏、新疆、西安等省(区)市与会代表赴哈萨克斯坦和吉尔吉斯斯坦共和国进行为期5~7天的专利技术市场考察活动。

10月22日中国专利局副局长明廷华及专利管理部部长郭凤久到新疆驻北京办事处,与自治区常务副主席王乐泉就如何加强新疆的专利工作,以适应经济和科技发展的要求等问题进行了座谈。

10月22—30日自治区发明协会组团参加在石家庄举办的“第七届全国发明展”。

是年新疆石河子植保机械厂研发的“一种多功能悬挂式喷雾器”专利获第三届中国专利优秀奖。这是新疆首次获中国专利优秀奖。

1994年

2月28日自治区专利管理局印发《关于成立巴州专利事务所的批复》(新科专字〔1994〕02号)。

3月21日自治区在全国率先成立无形资产评估机构——新疆无形资产评估所。

4月在“第22届日内瓦国际发明博览会”上,新疆“黛妹”牌奥斯曼植物生眉笔产品荣获银奖,是我国唯一在国际权威发明博览会上连续获大奖的化妆品。

8月5—11日自治区人民政府在乌鲁木齐中国新疆国际博览中心举办“94全国发明与专利博览会暨‘百强县’与新疆交流协作会”,全国21个省、市、自治区的381家单位,800多名代表,2000项专利和新科技项目参展,有23个百强县的代表到会,参展人数达10多万人(次),新疆与内地省区签订技术贸易合同186项,合同额5140.38万元,产品销售额约2390.1万元,自治区有8个县的代表和与会的百强县(市)的代表签订了结成友好县的协议。大会评出发明与新技术、新产品金杯奖78项,发明与新技术、新产品金牌奖41项,最佳组团19个;大会期间,组织了“供需技术信息发布会”和“‘百强县’与新疆交流协作座谈会”。

9月9日自治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印发《关于成立新疆无形资产评估事务所的批复》(新机编字〔1994〕103号),同意成立新疆无形资产评估事务所,为隶属于自治区专利管理局的科级事业单位,经费实行自收自支、自负盈亏、独立核算。该所核定事业编制4名,领导职数1名。

9月8—17日自治区发明协会组织参加由中国发明协会和青岛发明协会在青岛共同举办的“第八届全国发明展”,新疆参展项目1项。

9月13—17日自治区专利管理局、国有资产管理局在乌鲁木齐联合召开“全国无形资产评估方法研讨会”,来自全国8个省、市、自治区的30余名代表参加。

12月12日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成立自治区知识产权工作协调指导小组的通知》(新政办〔1994〕146号),自治区副主席米吉提·纳斯尔任组长,那吉米丁·尼扎木丁、艾买提·毛拉吐尔地、钱西夫任副组长,成员单位19个,自治区知识产权工作协调指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自治区科委,办公室主任由顾家騟同志兼任。

1995年

3月1日自治区专利管理局印发《关于成立哈密专利服务中心的批复》(新专管字〔1995〕07号)。

3月2日自治区专利管理局印发《关于转发“石河子八一糖厂专利奖酬金兑现报告”的通知》(新专管字〔1995〕04号)。该通知指出,1994年石河子八一糖厂给2位发明人兑现3000元奖之后,1995年又兑现8万余元酬金。

3月11日自治区召开“纪念专利法实施十周年座谈会”,自治区有关部门的领导、专家、发明人、企业家和新闻工作者40多人参加,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胡吉汉·哈吉莫夫、自治区人民政府副秘书长苏天虎、自治区人大常委杨逸民等领导出席,自治区科委主任张曰知讲话。

3月17—22日自治区发明协会组织有关单位的专利项目和专利产品参加由中国专利局在北京举办的全国专利十周年成就展。

4月11日自治区专利管理局在乌鲁木齐召开“查处假冒专利行为社会监督网”成立大会。自治区人民政府、人大、法院及工商等部门和企业代表近50人参加。

4月18日自治区人民政府召开“知识产权保护报告会”。

4月28日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增补苏天虎同志为自治区知识产权工作协调指导小组第一副组长的通知》(新政办函〔1995〕46号)。

△自治区知识产权工作协调指导小组印发《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决定〉的若干意见》(新知权字〔1995〕03号)。

6月16日由自治区知识产权工作协调指导小组牵头,成立自治区知识产权执法检查小组,并向社会公布小组负责人、联系人姓名、办公地点和举报电话。

8月13—18日自治区发明协会组织自治区专利技术及产品参加在北京展览馆举办“第三届中国专利技术博览会暨中国专利产品订货会”。

8月克拉玛依市知识产权办公室成立。

9月据资料记载,新疆农业科学院园艺作物研究所的“葡萄促干剂及其制备方法”获第四届中国专利优秀奖;乌鲁木齐市地毯总厂的“礼拜毯”外观设计专利获中国外观设计专利优秀奖。截至1995年9月,新疆获中国专利优秀奖累计达到3项。

9月13—17日自治区发明协会组织参加在哈尔滨市举办的“95哈尔滨全国专利技术展览交易会”。

10月自治区扶贫办公室、专利管理局共同制订《自治区专利技术扶贫项目年度计划》。

10月16—22日自治区发明协会组织参加在北京中国人民军事博物馆举行的“全国十年发明成果暨第九届发明展览会”,新疆获优秀发明成果奖3项,获优秀项目奖7项。

11月12日自治区专利管理局印发《关于聘任孙德生为新疆无形资产评估事务所所长的决定》(新专管字〔1995〕019号)。聘期3年。

12月21日自治区知识产权工作协调指导小组办公室、司法厅联合印发《关于在全区开展知识产权法制教育活动的通知》(新知权办字〔1995〕08号)。

12月自治区专利管理局印发《新疆专利项目可行性评价管理暂行办法》(新科专管字〔1995〕020号)。

1996年

3月13日石河子市知识产权办公室成立。副县级,行政单位,2人(兼职)。

3月26—27日自治区专利管理局在乌鲁木齐召开自治区专利工作会议,14个地州市科委领导和分管专利工作的业务人员,以及企事业单位的代表100多人参加。会议传达贯彻1995年全国专利工作会议精神;学习全国专利工作“九五”规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纲要;总结交流专利法实施以来自治区专利工作经验;表彰自治区专利战线先进工作者。此次会议提出了“科教兴新,专利先行”的口号。

3月27日自治区人民政府在乌鲁木齐市召开颁奖大会,对叶良才等5名优秀发明家、董兆德等36名优秀发明者和叶邦华等23名优秀发明与专利企业家进行了表彰奖励。

3月28日在乌鲁木齐召开“自治区知识产权研究会成立大会”,参加人数100多人。大会通过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知识产权研究会章程》,选举产生了自治区知识产权研究会第一届理事会理事等组成人员。理事长由自治区科委副主任那吉米丁·尼扎木丁担任,秘书长由自治区专利管理局局长刘永生担任,有集体会员29个,个体会员283人。

4月5日自治区专利管理局印发《关于表彰自治区专利系统先进工作者的决定》(新专管字〔1996〕09号文),授予蔡龙康等20名同志自治区专利系统先进工作者光荣称号,对他们进行了表彰和奖励。

4月11—17日自治区专利管理局在乌鲁木齐举办“1996年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考前培训班”,有37人参加。

4月自治区专利管理局制订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专利工作“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并提出了“科教兴新,专利先行”的工作方针。

7月13—15日自治区专利管理局、人事厅在乌鲁木齐举办“知识产权暨机构改革研讨班”,各地州市科委的领导和负责机构改革的工作人员共70多人参加。

7月22—27日自治区专利管理局在霍尔果斯口岸承办“全国专利与发明新产品展示会”。

8月自治区知识产权协调指导小组成立“自治区知识产权讲师团”,顾家騟任讲师团团长,成员由自治区专利管理局、工商行政管理局、新闻出版局(版权局)等专家组成。

△自治区知识产权工作协调指导小组办公室为全区知识产权宣传培训工作编写的统一规范教材《知识产权普及读本(汉文版)》,由新疆人民出版社正式出版发行。

△自治区《改革中的新疆》系列丛书编委会编辑出版《新疆发明大观》。该书介绍了1985年4月—1996年8月期间评出的52名新疆优秀发明家、优秀发明工作者、优秀发明企业家和优秀实施发明企业家的事迹。

9月12—18日自治区专利管理局组织参加在北京全国农业展览馆举办的“北京国际发明展览会”,新疆参展项目3项。

9月25—26日自治区专利管理局在乌鲁木齐举办“专利法及专利诉讼事务培训班”,自治区专利执法等人员参加,邀请中国专利局专利复审委员会的专家授课。

10月16日自治区财政厅、科委联合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专利技术推广基金管理办法(试行)》(新财字〔1996〕125号)。

△自治区专利管理局印发《关于自治区各地州市机构中专利管理机构设置问题的通知》(新专字〔1996〕016号),要求各地州市科委在机构改革中要明确专利管理职能,设置专利管理机构,配备专利管理人员,使全区各地州市科委能正常行使专利法赋予的执法和管理双重职能。

10月自治区在全国率先建立专利技术实施专项资金。1996年自治区财政首次划拨专项经费100万元,用于专利技术的推广实施转化。

11月7日昌吉州专利管理局成立。

12月3日自治区专利管理局印发《关于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对外开放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授予专利纠纷有关案件管辖权的建议》(新专管字〔1996〕020号)。该建议提出,自治区最高人民法院授予自治区已经国务院批准的石河子市、吐鲁番市、喀什市、昌吉市、哈密市、库尔乐市、阿克苏市、伊宁市、博乐市、阿勒泰市、克拉玛依市、塔城市、和田市等13个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案件管辖权。

是年自治区专利管理局组织参加“第87届巴黎国际发明博览会”“第四届中国专利技术暨中国专利产品订货会”和“第五届中国专利新技术、新产品展览会”,共组织参展项目57个,获得各种奖杯(牌)37个(枚),签订合同35份,合同金额为500余万元。

1997年

1月2日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专利代理事务所成立。

1月28日自治区专利管理局向中国知识产权培训中心上报《关于为新疆培训一批知识产权专业研究生的请示》(新专管字〔1997〕06号)。

3月5日自治区科委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查处冒充专利行为的暂行规定》和《新疆维吾治区专利管理机关调处专利纠纷办法》(新科办字〔1997〕49号)。

3月自治区专利管理局设立专利执法机构——法律部,配备执法人员,建立执法程序,规范专利行政执法工作。

4月25—28日自治区专利管理局举办“专利执法监督培训班”,地州市科委、专利局、专利事务所、有关企事业单位领导和工作人员参加。

5月7日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奖励“优秀发明创造、专利技术开发者”暂行办法》(新政办字〔1997〕59号)。

5月28日—6月20日自治区专利管理局组织“自治区专利考察团”到四川省等5省市考察专利管理、专利代理、企业专利试点等工作。各地州市科委主管专利的领导、专利代理事务负责人参加。

6月9日自治区专利管理局印发《关于设立新疆无形资产评估事务所业务代办处的通知》(新专管字〔1997〕017号),拟定在有条件的地州市科委设立新疆无形资产评估事务所业务代办处。

6月自治区专利管理局、自治区知识产权研究会联合组织“赴德国知识产权培训班”,自治区知识产权研究人员、决策管理人员、专利代理机构人员、知识产权经济法规的执法人员和律师参加,到德国、法国等5国考察学习培训。

7月17日自治区专利管理局在乌鲁木齐市首次召开“自治区专利技术推广基金”项目专家论证会。

8月13日应自治区人民政府邀请,国家专利局局长高卢麟在乌鲁木齐作《国内外知识产权保护现状及发展趋势》专题报告,自治区各部门、大专院校、科研院所的领导200余人参加。

8月13—17日中国知识产权研究会和自治区知识产权研究会在乌鲁木齐联合举办“97知识产权保护研讨会”,中国专利局、中国知识产权研究会负责人出席会议并讲话。会议收到论文40篇。

9月8—23日自治区发明协会组织参加由中国专利局在广州市举办的第十届全国发明展览会。

9月11日自治区财政厅、专利管理局联合印发《关于下达1997年自治区专利技术实施项目计划的通知》(新财工字〔1997〕073号),下达1997年度自治区专利技术实施计划项目7项,划拨专利技术实施推广经费85万元。

12月24日自治区专利管理局、自治区国有资产管理局联合转发《中国专利局、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关于印发“专利资产评估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的通知》(新专管字〔1997〕026号)。

1998年

1月5日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颁发行政执法证件有关问题的紧急通知》(74号令)的要求,自治区专利管理局为昌吉州等地州市首批36名专利行政执法人员颁发《行政执法证》。

1月7日自治区科委印发《关于加强自治区地、州(市)科委专利管理与执法工作的通知》(新科办字〔1998〕001号)。该通知要求:一是各地、州(市)科委领导把专利工作放到事关科技、经济、外贸以至对外开放的一个重要的战略高度来考虑,增强紧迫感,切实提高对专利工作的认识;二是专利工作是科技管理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三是要从专利法的宣传和培训、专利项目实施及专利行政执法三个关键环节入手,推动各地州(市)的专利工作。

4月2—6日自治区发明协会组织新疆企业参加由中国专利局在北京展览馆举办的“第六届中国专利技术博览会暨中国专利产品订货会”。

5月19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国家经贸委联合印发《关于确定专利工作试点企业名单的通知》(国知发管字〔1998〕第72号),新疆中石化乌鲁木齐石油化工总厂、新疆联合机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被确定为国家专利工作试点企业。

6月10—14日自治区发明协会组织新疆企业专利技术和专利产品参加由中国专利局、天津市人民政府主办,在天津举办的“第七届中国专利新技术新产品博览会”。

8月1—6日由中国发明协会主办,自治区人民政府在乌鲁木齐新疆国际博览中心承办“第十一届全国发明创造展览会”,来自28个省、市、自治区的1799项发明专利和科技成果参展,为历届之最。此次展会共设展位383个;签订技术合同44项,合同金额23634.65万元;签订意向合同659项,合同金额40296万元;产品销售额1416.8万元;评出金奖94项、银奖148项、铜奖182项、专项奖41项。

12月20日自治区专利管理局印发《关于下达1998年自治区专利实施计划项目的通知》,下达自治区专利实施计划项目7项,划拨专利技术实施推广经费65万元。

1999年

1月25日自治区专利管理局印发《关于专利申请代理收费的补充规定》(新专管字〔1999〕03号)。

3月2日自治区人才服务中心、自治区专利管理局联合印发《关于在自治区人才市场开展专利技术转让、推广的通知》(新人才综字〔1999〕4号),通知决定在自治区人才市场长期开设专利技术转让、推广服务窗口。

3月16日自治区专利管理局印发《关于进行专利代理机构年检工作的通知》(新专管字〔1999〕09号)。

3月22—23日自治区知识产权研究会、自治区专利管理局在乌鲁木齐昆仑宾馆联合召开“自治区企事业单位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经验交流会”,自治区企事业单位主管知识产权工作的领导和知识产权管理工作业务负责人参加。

3月23日自治区人民政府召开“自治区奖励‘优秀发明创造、专利技术开发者’颁奖大会”,对获得自治区发明创造者和优秀专利技术开发者称号的20名获奖人员进行了表彰奖励。

4月1—5日自治区专利管理局组团参加由国家知识产权局在北京军事博物馆主办的“第七届中国专利技术博览会”,新疆参展展位4个、项目15项,获金奖3枚、银奖2枚,并获优秀组团奖。

5月乌鲁木齐电熔爆技术研究所的“电熔爆技术”专利和新疆奥斯曼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的“奥斯曼生眉笔”专利获第六届中国专利优秀奖。截至1999年5月,新疆获中国专利优秀奖累计达到5项。

6月2日自治区专利管理局向国家知识产权局呈报《关于解决少数民族同志的专利代理资格的报告》(新专管字〔1999〕014号)。

7月9日自治区专利管理局印发《关于对伊犁地区成立专利管理局请示的批复》(新专管字〔1999〕016号)。

8月8—12日自治区发明协会组团参加“第八届全国专利技术新产品博览会”,新疆参展项目9项,获金奖2枚、银奖2枚,并获优秀组团奖。

9月16日“中国专利信息网络工程——新疆网站”建成开通并投入使用。

9月16—21日自治区发明协会组团参加“第十二届全国发明展览会”,新疆参展的项目30项,获金奖2项、银奖4项、铜奖9项。

9月20日自治区科委党组根据自治区专利管理局上报的《关于新疆无形资产评估所脱钩改制工作的请示》(新专管字〔1999〕023号文),批准新疆无形资产评估所脱钩改制。

11月11—16日自治区发明协会组织参加由重庆市人民政府、国防科工委和中国发明协会在重庆市共同举办的“99重庆高新技术成果展示交易会”,新疆参展项目3项。

11月16日自治区专利管理局、财政厅印发《关于下达1999年自治区专利实施计划项目的通知》,下达自治区专利实施计划项目4个,划拨专利技术推广经费30万元。

12月5—6日自治区团委、经贸委、专利管理局和科协联合在克拉玛依市召开了“自治区企业青年职工创新创效现场启动大会”。

2000年

2月21日自治区专利管理局印发《关于2000年〈行政执法证〉年审换证工作的通知》(新专管字〔2000〕第03号)。此次年审换证18人。

2月自治区专利管理局在乌鲁木齐市组织召开“全区专利宣传通联工作会议”,来自全疆各新闻单位的记者等16人参加。会议通报了1999年自治区专利宣传工作情况,对2000年专利宣传工作进行了部署。

△自治区专利管理局组织召开“新疆专利代理机构负责人座谈会”,传达全国专利工作会议精神,协调专利代理收费等事宜,新疆专利代理机构的代表共9人参会。

4月1—5日自治区发明协会组团参加由国家知识产权局在北京举办的“中国专利十五周年成就展”,新疆参加16人,展出项目20项,签订技术合作协议项目1项,合同金额达3.8亿元;销售专利产品1.8万元。获优秀组团奖。

4月自治区专利管理局在乌鲁木齐市组织召开“庆祝专利法颁布实施十五周年座谈会”,来自全疆国有大中型企业、科研院所和高等学校等15个单位的科技主管及发明人代表参加。

5月22—26日自治区专利管理局在乌鲁木齐举办“专利行政执法人员培训班”,昌吉等5个地州市专利局和科委人员43人参加。

5月30日自治区专利管理局印发《关于新疆无形资产评估事务所注销营业执照的复函》(新专管字〔2000〕12号)。至此,新疆无形资产评估事务所全部完成脱钩改制工作。其债权债务由“新疆信德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承担。

5月自治区被列为国家知识产权首批促进专利技术示范工程项目——“装配整套体式钢筋混凝土抗震‘三剪’建筑结构”项目通过国家验收;列为国家知识产权局的2个专利试点企业通过验收。

7月28日自治区发明协会组团参加了由国家知识产权局和陕西省人民政府在西安市举办的“第九届专利技术与新产品博览会”,新疆展出项目9项,获金奖1项。

9月5—7日由国家知识产权局主办、中国知识产权培训中心承办,陕西省专利管理局协办“西北地区企事业单位领导人知识产权培训班”,自治区经贸委、专利管理局联合组织新疆25家企事业单位负责人参加。

10月12日自治区专利管理局向自治区党委宣传部上报《关于开展专利宣传周的请示报告》(新专管字〔2000〕25号),建议在11月份用一周时间宣传普及第二次修改的专利法,以适应“入世”后面临的挑战。

10月21日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自治区专利管理局更名为自治区知识产权局的通知》(新政函〔2000〕226号)。根据该通知,自治区知识产权局,由县处级升格为副(局)厅级,为自治区人民政府直属事业单位,实行公务员管理。在局内部设立3个(县级)处,人员编制由10个增加到18个。

10月自治区专利管理局在乌鲁木齐组织专利代理人资格(乌鲁木齐考点)考试,有28名考生参加。

11月26—27日自治区知识产权局组团参加由中国发明协会和香港生产力促进局在香港举办的“2000年香港国际发明展览会”,新疆参展项目28项,其中获金奖3项、银奖6项、铜奖12项。

12月7日自治区人民政府主席阿不来提·阿不都热西提任命姜万林同志为自治区知识产权局局长。同时,自治区党委组织部任命姜万林同志为科技厅党组成员,自治区科技厅任命田湘勇、多里坤·阿吾提同志为副局长。

12月14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印发《关于授予中国专利金奖和中国专利优秀奖的决定》(国知发办字〔2000〕第5号),新疆药物研究所申报的“菘蓝眼部化妆品及其制备方法”专利获中国专利优秀奖。截至2000年12月,新疆获中国专利优秀奖累计达到6项。

是年新疆发明协会、自治区专利管理局与中国发明协会联合在乌鲁木齐市召开了“西部大开发与知识产权保护研讨会”,来自全国各地的专利管理机关、专利代理机构、工商、版权及企业的代表106人参加。研讨会收到论文20余篇。

△自治区专利管理局在乌鲁木齐承办西北6省6市专利协作会。我国西北6省(市)专利管理局代表参加,交流专利工作情况。

△自治区专利管理局、财政厅印发《关于下达2000年自治区专利实施计划项目的通知》,下达2000年度自治区专利实施计划项目1个,划拨专利技术推广经费30万元。

△截至2000年年底,新疆专利申请受理量首次超千件,达到1088件。

2001年

3月1日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知识产权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新政办〔2001〕23号)。根据该通知,自治区知识产权局是自治区人民政府主管专利工作和协调知识产权事宜的(副厅级)直属事业单位。

职能调整:将设在自治区科委的自治区知识产权工作协调指导小组办公室的工作移交给自治区知识产权局。

内设:综合处、法律事务处、管理实施处,列事业编制18名(含工勤人员2名)。局领导职数3名,处级领导职数6名。

3月9日在自治区科委法规处,由洁同志负责向自治区知识产权局移交自治区知识产权协调指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自治区知识产权局史治勋同志接交,田湘勇副局长参加。

3月12日自治区知识产权局、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联合印发《关于成立自治区专利保护技术鉴定委员会的通知》(新知综字〔2001〕15号)。该委员会下设化工材料、机械制造、医药食品生物、电学及电子设备、建筑设计等专业鉴定组,共40人。

4月10日自治区知识产权局、自治区党委宣传部联合召开“自治区新闻媒体负责人和记者座谈会”。自治区党委宣传部副部长祝谦、知识产权局局长姜万林出席座谈会并讲话。

4月12日根据自治区科技厅“新科人(干)字〔2001〕10号”干部任免通知,自治区科技厅党组3月9日研究任命:多里坤·阿吾提兼任自治区知识产权局综合处处长(正县级);史治勋为自治区知识产权局综合处副处长(正县级),免去自治区专利管理局调研员职务;贺迎国为自治区知识产权局综合处助理调研员;黄晓珊为自治区知识产权局法律事务处处长(正县级),免去其自治区科技兴新办公室副主任(副县级)职务;哈洪江为自治区知识产权局法律事务处副处长;雷筱云为自治区知识产权局管理实施处处长(正县级),免去其自治区专利管理局助理调研员职务;李怀军为自治区知识产权局管理实施处副处长(副县级);肖旭为自治区知识产权局副主任科员。

4月17日自治区知识产权局印发《关于自治区知识产权局局长姜万林同志兼任新疆发明协会领导职务的决定》(新知管字〔2001〕20号)。自治区知识产权局局委会研究决定,由自治区知识产权局局长姜万林同志兼任新疆发明协会常务副理事长(法定代表人)职务。

4月21—26日由自治区知识产权工作协调指导小组办公室牵头,自治区知识产权工作协调指导小组成员参加,在全区组织开展“第一个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

5月22日自治区主席阿不来提·阿不都热西提主持召开九届政府第70次主席办公会议,听取了自治区知识产权局工作汇报。会议认为,近年来,自治区专利工作在建立体系,加强宣传、培训,完成各项法规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社会各方面对专利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不够。

6月自治区知识产权局建立并充实自治区专利行政执法队伍。自治区专利执法队伍达38人。

6月15日自治区党委宣传部、自治区科技厅、自治区知识产权局联合印发《关于开展自治区知识产权宣传周好新闻评奖活动的通报》(新知综字〔2001〕27号),在全区组织开展推荐活动。同年11月29日,联合印发《关于表彰奖励知识产权宣传周最佳组织奖和好新闻奖的通报》(新知综字〔2001〕41号),对获得知识产权宣传周最佳组织奖的伊犁州科委8个单位,以及获得新疆知识产权好新闻奖的31名个人进行通报表彰。

6月26日在乌鲁木齐召开“自治区发明协会第三次会员代表大会”,参加会议代表共计120多人。大会审议通过《自治区发明协会第二届委员会工作报告》,对《自治区发明协会章程》进行修改,选举产生自治区发明协会第三届会长、副会长、理事。会长由自治区副主席刘怡担任,常务副会长由自治区知识产权局局长姜万林担任,秘书长由自治区知识产权局管理实施处处长雷筱云担任。会员47人。

△在乌鲁木齐召开“自治区知识产权研究会第二届代表大会”,审议通过《自治区知识产权研究会第一届理事会工作报告》,对《自治区知识产权研究会章程》进行修改,选举产生自治区知识产权研究会第二届理事会等成员。理事长由自治区科技厅厅长顾家騟担任,秘书长由自治区知识产权局副局长田湘勇担任。理事49人。

7月经国家知识产权局批准,新疆第三机床厂申报的“调径变距节能抽油机”专利技术项目列入《国家促进专利技术产业化示范工程》第一批项目。本年度自治区被列为国家专利技术示范工程的项目有3项。

8月6—10日由自治区知识产权局主办、奎屯市科委承办“自治区企事业单位领导人及管理人员知识产权培训班”。企业、科研院所分管科研或开发的领导人员及科技(研)管理人员参加。

8月11—15日自治区知识产权局在石河子市举办“自治区地州市及高等院校知识产权管理培训班”,地州市科委、专利管理局、教育局和高等院校分管科研或开发的领导人及科技(研)管理人员参加。

8月24—28日由自治区知识产权局主办、巴州科委承办“自治区企事业单位领导人及管理人员知识产权培训班”,企业、科研院所分管科研或开发的领导人员及科技(研)管理人员参加。

9月21—23日自治区发明协会组团参加由中国专利信息中心、山东省知识产权局和济宁市人民政府联合举办的“2001中国专利高新技术产品博览会”。

9月5日自治区知识产权局印发《关于新疆通联站更换站长的报告》(新知综字〔2001〕37号)。按照局领导分工,拟定由多里坤·阿吾提副局长担任新疆通联站站长。

9月24日自治区发明协会组团参加由国家知识产权局在云南昆明市举办的第13届全国发明展览会,新疆参展项目16项,获金奖、银奖各4项,铜奖1项,优秀奖1项。

10月17日自治区知识产权局、经贸委联合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企业专利管理办法(试行)》(新知综字〔2001〕038号)。

11月5日自治区发明协会组织参加了在陕西杨凌举办的“中国杨陵农业高新科技成果博览会”,新疆参展项目5项。

11月29日自治区知识产权局印发《关于同意克拉玛依市深思专利事务所改制的批复》(新知综字〔2001〕45号)。

11月30日自治区知识产权局、经贸委联合印发《关于确定自治区第一批专利试点企业的通知》(新知综字〔2001〕46号),确定特变电工等10家企业为进入新世纪后自治区第一批专利试点企业。试点周期为2年,自2001年12月至2003年12月。

12月3日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专利工作促进技术创新的意见》(新政发〔2001〕64号)。

12月新疆众合股份有限公司申报的“高压电解电容器铝箔的高效冷轧生产工艺”和第三机床厂的“游梁平衡调径变矩节能抽油机”专利获第七届中国专利优秀奖。截至2001年12月,新疆获中国专利优秀奖累计达到8项。

是年自治区九届政府第20次会议上决定:自治区地州市一级设立知识产权管理机构;每年落实100万元自治区专利实施项目资助资金,20万元专利宣传经费。

△自治区知识产权局、财政厅印发《关于下达2001年自治区专利实施计划项目的通知》,下达2001年度自治区专利实施计划项目6项,划拨专利实施经费100万元。

△自治区发明协会组织参加各类展会共参展项目25项,其中获国际银奖1项、铜奖1项、优秀奖2项;获国内金、银奖各4项,铜奖1项,“光华基金专利奖”1项,奖金2000元。

2002年

1月1日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的关于开始施行《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管理办法》的第十八号局长令,各省、市、自治区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为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部门。

1月14日和田地区知识产权局成立。

1月21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印发《关于注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专利事务所的通知》(法代准销字02127号)。

△国家知识产权局印发“法代准销字02128号”《关于注销中国科学院新疆专利事务所的通知》。

1月30—31日自治区人民政府在乌鲁木齐市环球大酒店召开“自治区专利工作会议”,自治区党委常委努尔·白克力、自治区副主席刘怡分别代表自治区党委和人民政府作了《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开创自治区专利工作新局面》和《认清形势,应对挑战,全面推动新时期的专利工作》的重要讲话,自治区知识产权局局长姜万林作了《抓住机遇,迎接挑战,努力开创我区专利工作的新局面》的工作报告。各地、州、市政府(行署)主管知识产权工作的副州长、副专员、副市长,科委主任及知识产权局长,自治区各有关委、办、厅、局主要负责人,科技(教)处长,新疆军区、生产建设兵团主管知识产权工作的领导和科委主任,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专利代理机构、人民团体和企业负责人,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负责人120人参加。

2月4日自治区知识产权局、财政厅联合印发《关于下达2001年自治区专利技术实施项目计划的通知》(新知管字〔2002〕11号)。下达2001年度自治区专利实施计划项目7项,划拨专利实施经费100万元。

2月22日自治区知识产权局向国家知识产权局上报和向全区印发《2002年自治区知识产权宣传工作方案》(新知综字〔2002〕04号)。

3月4日国家知识产权局条法司专利代理管理处印发《关于注销新疆昌吉市专利事务所的通知》(法代准销字02173号)。

3月5日自治区知识产权局印发《关于在“3·15”消费者权益日期间开展专利行政执法活动的通知》(新知法字〔2002〕07号)。要求各地州市知识产权局结合实际,明确主题,与工商等6部门在“3·15”期间联合开展专利执法活动。

3月8日自治区知识产权局、自治区妇联印发通知,在全区联合组织开展“新世纪巾帼发明家”评选活动。

3月11日自治区知识产权局向全区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专利工作“十五”计划》(新知管字〔2002〕09号)。

△自治区知识产权局转发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适应入世需要加大知识产权打假工作力度的通知》(新知法字〔2002〕13号)。

3月14日自治区知识产权局印发《2002年自治区知识产权局工作要点》(新知管字〔2002〕12号)。

3月29日自治区知识产权局向自治区人民政府报送《贯彻〈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专利工作促进技术创新的意见〉有关问题的请示》(新知综字〔2002〕19号)。请示提出:由政府召开有关厅局领导会议,汇报落实该意见的措施和拟出台的各部门的政策;在“4·26”世界知识产权日,由阿不来提·阿不都热西提主席接受专题电视采访;调整自治区知识产权工作协调指导小组,由刘怡副主席任组长,有关部门领导为成员。

4月3日在国家知识产权局印发的第八十二号“关于第二批已完成脱钩改制工作的专利代理机构、提请注销的专利代理机构和撤销的专利代理机构公告”中,“中国科学院新疆专利事务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专利事务所和新疆昌吉市专利事务所”被公告撤销。

4月5日自治区知识产权局印发《关于给地州市下拨专利宣传培训经费的通知》(新知综字〔2002〕06号),给地州市拨5.9万元专利宣传培训费。

4月11日自治区知识产权局向自治区科技兴新领导小组报送《关于给自治区党政领导开办知识产权讲座的请示》(新知综字〔2002〕20号)。同年9月,自治区知识产权局与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和科技兴新领导小组办公室共同举办“县级领导干部知识产权培训班”。培训4天,培训人数100人。

4月18日自治区知识产权局、自治区党委宣传部联合在自治区党委宣传部召开“自治区知识产权宣传工作座谈会暨2001年度新疆知识产权好新闻颁奖会”。自治区知识产权局局长姜万林、自治区党委宣传部副部长祝谦及工商行政管理局和新闻出版局(版权局)的领导出席会议。新疆电视台等新闻单位的领导和部分获奖记者参加。会上向2001年度新疆知识产权好新闻获奖单位和个人颁奖。祝谦副部长讲话。

4月20日昌吉州知识产权局成立。

4月23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印发《关于表彰全国专利工作先进单位的决定》(国知发管字〔2002〕47号)。自治区知识产权局和石河子市专利事务所被评为全国专利工作先进单位。

4月25日自治区知识产权局、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联合在火炬大厦举办“企业知识产权工作座谈会”。自治区科技厅、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领导讲话;自治区知识产权局局长姜万林传达自治区专利工作会议精神;自治区专利试点企业介绍经验;各参会代表座谈。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各有关企业负责人参加。

4月22—26日自治区知识产权局、自治区党委宣传部等部门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了以“鼓励创新”为主题的第二个“自治区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

4月26日自治区知识产权局等单位在特变电工举行“全国专利试点示范企业”揭牌仪式和“自治区首批专利试点企业座谈会”。

5月8日自治区科技厅印发“新科人字〔2002〕3号”通知,李怀军为自治区知识产权局综合处副处长,免去其管理实施处副处长职务;史治勋为自治区知识产权局综合处调研员,免去其综合处副处长职务;叶红珠为自治区知识产权局综合处助理调研员。

5月9日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调整自治区知识产权工作协调指导小组成员的通知》(新政办发〔2002〕76号)。调整后的自治区知识产权工作协调指导小组组长由自治区副主席刘怡担任,副组长由自治区人民政府秘书长阿依甫·铁依甫、科技厅厅长顾家騟、知识产权局局长姜万林、工商行政管理局副书记梁庚新、新闻出版局(版权局)副局长张新泰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副秘书长刘光宇担任。成员单位由19个增加到27个,成员30人。

5月23日在新疆天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举行“天然彩棉产品荣获国际金奖新闻发布会”,由自治区知识产权局副局长多里坤·阿吾提主持,自治区知识产权局局长姜万林讲话,自治区党委副书记艾斯海提·克里米拜为新疆天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颁奖并讲话。

△哈密地区知识产权局成立。

5月自治区发明协会组织参加了在法国巴黎举行的“第93届国际发明展览会,参展项目6项。

△自治区发明协会组织参加“北京第五届新技术产业国际周”。

7月1日第九届全国政协委员、新疆电熔爆技术研究所所长兼总工叶良才发明的“电熔爆数控机床”从宁波港发运到美国通用电气公司。这是我国拥有完全自主知识产权的高科技机床第一次走出国门。这对我国原创性技术及高技术产业化和装备制造业走向世界将产生重大影响。

7月2日自治区知识产权局、企业工作委员会、经贸委、科技厅联合印发《关于举办自治区企业领导知识产权培训研讨班暨自治区企业专利工作者培训班的通知》(新知管字〔2002〕30号)。△塔城地区知识产权局成立。

7月12日自治区知识产权局会同自治区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制订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四五”普法专利宣传教育规划》(新知法字〔2002〕31号)。

7月17日自治区知识产权工作协调指导小组召开会议。自治区知识产权工作协调指导小组成员参加。自治区副主席兼自治区知识产权工作协调指导小组组长刘怡出席会议并讲话。

△自治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知识产权局联合印发《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四五”普法专利法宣传教育规划〉的通知》(新知法字〔2002〕31号)。该通知提出了《自治区“四五”普法专利法宣传教育规划》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工作要求、方法步骤、组织领导和保障措施,成立了由姜万林局长任组长,田湘勇、多里坤·阿吾提副局长任副组长的自治区知识产权局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

△自治区财政厅印发“新财建〔2002〕223号通知”,向自治区知识产权局拨付专项经费160万元,其中专利实施经费100万元,专利申请资助经费40万元(首次建立该项专项经费),专利宣传培训经费20万元。

7月29日伊犁州知识产权局成立。

8月6日自治区知识产权工作协调指导小组印发《关于印发自治区知识产权工作协调指导小组办公室职责、人员组成和工作制度的通知》(新知协字〔2002〕01号)。

8月10日自治区知识产权局在乌鲁木齐承办“全国专利行政执法工作会议”。来自全国的80位代表参加会议。

8月13日吐鲁番地区知识产权局成立。

8月14日塔城地区知识产权工作协调指导小组成立。

8月20日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简称“博州”)知识产权局成立。

8月31日自治区专利申请累计达到10050件,首次突破万件大关。

9月自治区知识产权局联合相关部门,组织开展了《优势资源利用知识产权战略研究》软课题研究。该课题被国家知识产权局列为“国家专利战略推广工程”。

9月10日哈密地区知识产权工作协调指导小组成立。

9月18日巴州知识产权局成立。

△乌鲁木齐市知识产权局成立。

10月9日由自治区知识产权局、自治区党委宣传部、自治区科技厅、新疆日报社和新疆广播电视台等单位组成的“4·26”知识产权好新闻评选小组,对2002年度新疆知识产权好新闻进行了评选。共评选出最佳组织奖7项、知识产权好新闻30件。

10月14日自治区知识产权局印发《关于下达2002年自治区专利技术实施项目计划的通知》(新知管字〔2002〕36号),下达2002年自治区专利实施计划项目11项,划拨专利实施经费100万元。

10月23日自治区知识产权局向国家知识产权局上报《关于新疆专利信息网点进行更新升级的请示》(新知综字〔2002〕38号)。提出了更新升级需要购置的设备。

11月15日喀什地区知识产权局成立。

11月18日自治区知识产权局、自治区科技厅联合印发《关于表彰奖励新疆知识产权好新闻和宣传周组织最佳组织奖的通报》(新知综字〔2002〕40号),对获得2002年度新疆知识产权好新闻奖的30件作品和7家最佳组织奖单位进行通报表彰。

11月27日石河子市知识产权局挂牌成立(编委2003年印发批文)。

12月11日国家知识产权局条法司印发《关于批准成立乌鲁木齐合纵专利事务所的通知》(法代准设字02048号)。

12月18日和田地区知识产权工作协调指导小组成立。

12月20日喀什地区知识产权工作协调指导小组成立。

12月27日自治区知识产权局、经贸委和科技厅等单位在特变电工召开“自治区专利试点企业经验交流会”,国家知识产权局协调管理司司长胡佐超和自治区知识产权局局长姜万林出席交流会并讲话。

2003年

1月16日自治区知识产权工作协调指导小组在科技厅召开“办公室扩大会议”,总结2002年自治区知识产权工作协调指导小组工作和研究部署2003年工作。

1月27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印发《预批通知》(预批函字03'001号),批准设立乌鲁木齐中科新兴专利事务所。

2月17日阿克苏地区知识产权局成立。

2月20日自治区知识产权局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专利行政执法责任制考核办法》(新知法字〔2003〕10号)。

△自治区知识产权局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专利行政执法监督实施办法》(新知法字〔2003〕11号)。

△自治区知识产权局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专利行政执法罚款与罚款收缴分离实施办法》(新知法字〔2003〕12号)。

△自治区知识产权局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专利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办法》(新知法字〔2003〕13号)。

△自治区知识产权局印发《关于进行2003年〈行政执法证〉(专利行政执法类)审验换证工作的通知》(新知法字〔2003〕15号)。按照该通知要求,对全区7个地州市的专利执法证进行审验换证。

2月23日自治区知识产权局在乌鲁木齐召开“全区知识产权局局长会议”,地州市知识产权局局长共计27人参加,自治区知识产权局局长姜万林作2002年自治区知识产权工作报告并部署2003年工作。

3月16日自治区知识产权局向自治区人民政府呈报《关于报请审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专利保护条例〉的请示》(新知法字〔2003〕33号)。

3月17日自治区知识产权局、自治区党委宣传部、自治区知识产权工作协调指导小组办公室、自治区科技厅联合印发《关于开展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的通知》(新知管字〔2003〕23号)。

3月18日自治区知识产权局印发《关于表彰2002年度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报》(新知综字〔2003〕25号),对2002年度自治区知识产权局先进处室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

3月26日自治区知识产权局向企事业单位印发《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企事业单位专利工作管理制度制定指南〉的通知》(新知管字〔2003〕27号)。

4月2日吐鲁番地区知识产权工作协调领导小组成立。

4月5日自治区知识产权局、自治区党委宣传部、科技厅在自治区党委宣传部联合召开“2002年新疆知识产权好新闻颁奖大会”和“2003年‘4·26’宣传周动员大会”。

4月9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向全国30个省、市、自治区转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企事业单位专利工作管理制度制订指南》(国发管字〔2003〕25号”文件)。

4月14日自治区知识产权工作协调指导小组办公室印发《关于印发〈2003年‘4·26’世界知识产权日执法活动方案〉的通知》(新知协办字〔2003〕06号)。

4月18日自治区知识产权局、科技厅在科技厅会议室联合举行“首次自治区企事业知识产权工作供需对接会暨自治区知识产权讲师团新闻发布会”,自治区知识产权工作协调指导小组成员单位、中介服务机构、企事业单位和新闻媒体代表共计76人参加。

4月26日自治区知识产权工作协调指导小组办公室对知识产权讲师团进行调整,讲师团成员单位由4个增加到24个,成员由8名增加到38名。

△自治区主席司马义·铁力瓦尔地在新疆电视台发表《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促进我区经济发展》纪念第三个世界知识产权日的讲话。

5月17日自治区发展计划委员会、财政厅、科技厅联合印发《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专利纠纷调解处理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新计价费〔2003〕850号)。

5月22日自治区知识产权局、科技厅在乌鲁木齐高新技术开发区举行“自治区技术产权交易所成立方案信息新闻发布会”,自治区体改委主任李振庭和科技厅副厅长胡克林出席发布会并讲话。

5月26日为纪念《中国知识产权报》新疆通联站成立11周年。自治区知识产权局建立了由38人组成的自治区知识产权工作联络员兼通讯员队伍。

6月10日自治区财政厅、自治区知识产权局联合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专利实施资金管理办法》(新财建〔2003〕103号)。

6月11日自治区财政厅、自治区知识产权局联合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专利申请资助资金管理办法》(新财建〔2003〕102号)。

6月12日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印发的《关于对参加世界知识产权领导人会议产业及非政府部门论坛报名组工作单位及个人表彰的通知》(国知管字〔2003〕58号),自治区知识产权局被国家知识产权局评为先进单位;自治区知识产权局管理实施处处长雷筱云被评为先进个人。

6月20日自治区知识产权局印发“新知管字〔2003〕35号通知”,成立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专利代理惩戒委员会。

6月27日根据《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关于申报全国专利试点城市的函》(乌政函〔2003〕31号),自治区知识产权局向国家知识产权局上报《关于推荐乌鲁木齐市申报全国专利试点城市的函》(新知管字〔2003〕36号)。

7月9日昌吉州知识产权工作协调指导小组成立。

7月21日伊犁州知识产权工作协调指导小组成立。

8月25—31日由国家知识产权局主办、自治区知识产权局在乌鲁木齐市昆仑宾馆承办“2003《中国知识产权报》全国通联发行工作年会”。会上,自治区知识产权局通联站被评为中国知识产权报发行先进单位和2003年度先进通联站。

9月7—8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在乌鲁木齐举办“全国高新技术开发区知识产权培训班”,来自全国53家高新技术开发区、科技园区管委会的领导和企业的代表共计70多人参加。国家知识产权局协调管理司司长胡佐超、国家科技部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中心副主任裴夏生、自治区科技厅副厅长胡克林和自治区知识产权局局长姜万林分别讲话;国家科技部人事司办公室主任杨梅兰作总结发言。

9月23日自治区知识产权局向自治区国有资产管理中心上报《关于核销新疆专利服务中心待处理固定资产专利文献资料的报告》(新知管字〔2003〕66号)。同年10月15日,自治区国有资产管理中心印发“新国资规〔2003〕79号”批复:同意“新疆专利服务中心按现行财务制度冲减固定资产和固定基金相关科目”(专利文献资料挂账金额为492670元)。

10月14日自治区财政厅、自治区知识产权局联合印发《关于下达2003年自治区专利实施计划的通知》(新知管字〔2003〕44号)。下达2003年度自治区专利实施计划项目10项,划拨专利实施经费100万元。

10月15日自治区首次建立并向地州市划拨专利申请资助资金。

10月23日自治区知识产权局、科技厅、财政厅、劳动社会保障厅和机构编制委员会共同印发《关于新疆专利服务中心脱钩改制的意见》(新知管字〔2003〕47号)。

10月24—28日自治区知识产权局组团参加在厦门举办的“第十四届全国发明展览会”,新疆参展项目25个,获金奖3个、银奖6个、铜奖5个、专项奖1个,并获优秀组织奖。

11月23—30日由自治区知识产权局长姜万林带队到北疆(克拉玛依市、博州和伊犁州等地州)启动知识产权试点工作。

△自治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印发《关于石河子市科学技术委员会挂“石河子市知识产权局”牌子的批复》(新机编办字〔2003〕29号)。

12月9日受国家知识产权局委托,由自治区知识产权局牵头,自治区科技厅、经贸委及昌吉州知识产权局共同组成验收组对特变电工专利试点工作进行了验收。

12月16日自治区知识产权局、自治区妇女联合会、自治区发明协会联合印发《关于开展第二届新世纪巾帼发明家评选活动的通知》(新知管字〔2003〕54号),建立了由田文(自治区妇联党组书记、副主席)、姜万林(自治区知识产权局局长、发明协会常务理事长)为组长的评选领导小组,在全区组织开展了第二届新世纪巾帼发明家评选活动。截至2003年12月底,全区15个地州市和37个县(市区)成立知识产权局,专利执法人员达172人。

2004年

1月6日自治区知识产权局向国家知识产权局呈报《关于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新疆干部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加强新疆知识产权干部和人才队伍建设的措施和建议》。

△巴州知识产权工作协调指导小组成立。

1月7日根据国家人事部、国家知识产权局联合印发的《关于表彰全国专利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国人部发〔2004〕5号),自治区知识产权局管理实施处、新疆天业(集团)有限公司知识产权管理办公室被评为全国专利系统先进集体。

2月6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印发《关于确定第二批全国企事业专利工作试点单位的通知》(国知发管字〔2004〕12号),新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等3家企业榜上有名。

2月11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印发《关于表扬第一批全国企事业专利试点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国知发管字〔2004〕15号),特变电工被评为第一批全国企事业专利试点工作先进集体;特变电工科技部长李泓等2人被评为第一批全国企事业专利试点工作先进个人。

2月18日自治区知识产权局、经贸委联合印发《关于转发特变工股份有限公司专利试点工作经验的通知》(新知管字〔2004〕11号)。

2月19日自治区知识产权局印发《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州市知识产权局工作指南的通知》(新知管字〔2004〕12号)。

2月25—26日自治区知识产权局在乌鲁木齐组织召开“自治区地州市知识产权局局长会议”,对上年度工作进行了总结,对2004年度工作特别是实施知识产权战略推进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2月27日自治区知识产权局等9个部门联合向自治区人民政府呈报《关于在自治区实施自治区知识产权战略推进工程的请示》。

4月3日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转发自治区知识产权局等部门关于自治区实施知识产权战略推进工程的意见的通知》(新政办发〔2004〕53号)。根据该通知,2004—2009年在全区组织实施知识产权战略推进工程。

3月15日自治区知识产权局与工商行政管理局、新闻出版局(版权局)、消费者权益保护协会等部门在乌鲁木齐市广场和乌鲁木齐高新技术开发区开展知识产权法律宣传咨询服务活动;自治区知识产权局专利执法人员到乌鲁木齐市亚新等批发市场和药品批发零售点对70多种标有专利标识的药品进行执法检查。

3月27日—4月5日自治区知识产权局管理实施处处长雷筱云到莫斯科考察并参加第七届国际工业产权展览会。

3月29日—4月2日由国家知识产权局主办,自治区知识产权局在乌鲁木齐市承办“第二届地方知识产权局办公自动化系统培训班”,来自全国17个省、市、自治区的知识产权局工作人员共计55人参加。

4月2日由自治区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整规办”)等11个部门联合印发《关于下发2004年保护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方案的通知》(新整规办发〔2004〕4号),成立了由自治区主席助理、自治区经贸委主任、自治区“整规办”主任王永明为组长、胡赛因·瓦力恰(自治区党委宣传部副部长兼“扫黄”“打非”办副主任)、买买提·乌斯满(自治区经贸委副主任兼自治区“整规办”副主任)为副组长、7个部门领导为成员的2004年保护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组委会。

△吐鲁番地区知识产权工作协调领导小组成立。

4月12—16日由国家知识产权局主办,自治区知识产权局在乌鲁木齐承办“全国企事业专利试点单位工作会议”,参加会议的代表169人,自治区党委副书记努尔·白克力出席并讲话,国家知识产权局副局长张勤作工作报告,特变电工等4家国家首批试点企业的代表在大会上作经验介绍。

4月19—26日自治区党委宣传部、自治区知识产权局联合在《新疆日报》等媒体上组织开展以“尊重知识产权,维护市场秩序”为主题的征文活动。

4月19日由自治区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等11个部门在乌鲁木齐举行“‘4·26’世界知识产权日新闻发布会”,自治区党委、人大、政府、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等单位领导出席,自治区知识产权保护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和企事业代表共计200人参加。会上发布《2003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知识产权典型案例》;颁发2003年度新疆知识产权好新闻奖;自治区副主席张舟出席新闻发布会并讲话。

4月21日自治区科技厅、自治区知识产权局举办“科研院所科技创新与知识产权保护座谈会”,自治区知识产权局局长姜万林出席并讲话。

4月22日上午自治区知识产权局、科技厅等部门在乌鲁木齐高新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服务中心举办“企业知识产权保护与发展座谈会”;下午,在乌鲁木齐高新区高新技术服务中心举行“新疆专利技术孵化中心”挂牌仪式。

4月23日自治区知识产权局会同自治区团委和新疆大学在新疆大学联合举办“我与知识产权”沙龙。

4月25日自治区知识产权局、工商行政管理局等单位在乌鲁木齐市人民广场联合举办“‘4·26’尊重知识产权,维护市场秩序”大型现场咨询、展览等宣传活动。

4月26日由自治区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自治区知识产权局、工商行政管理局、新闻出版局(版权局)等部门的20多名执法人员参加,到乌鲁木齐市文化市场和小商品批发市场开展联合专项执法活动。

△自治区主席司马义·铁力瓦尔地在新疆电视台发表《实施知识产权战略推进工程,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促进我区经济发展》的“4·26”宣传周电视讲话。

4月27日—5月8日自治区发明协会组织参加“第94届巴黎国际发明展览会”,新疆参展项目4项,获银奖2项、列宾竞赛奖1项。

5月26日自治区知识产权局印发《关于确定第一批自治区知识产权试点地州市、县市区和开发区的通知》(新知管字〔2004〕36号),乌鲁木齐市、昌吉州和昌吉市、哈密市、博乐市、奎屯市、克拉玛依市克拉玛依区及巴州库尔勒经济技术开发区列为第一批自治区知识产权试点区域。试点工作从6月1日启动,为期3年。

5月30日自治区知识产权局、经贸委联合印发《关于确定第二批自治区企事业专利试点单位的通知》(新知管字〔2004〕35号),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等20家企事业单位被列为第二批自治区企事业专利工作试点单位。试点工作从6月1日启动。为期2年。

6月7日自治区知识产权局、经贸委和科技厅在新能源股份公司举行自治区第一批企事业单位专利试点工作验收和第二批企事业单位专利试点工作启动大会,特变电工等7家通过考评,被确定为自治区专利工作示范单位,并在大会上授牌。

6月8日自治区知识产权局组织18人参加由国家知识产权局主办、中国知识产权培训中心承办的“全国第三批知识产权师资培训班”。

7月9日昌吉州知识产权工作协调指导小组成立。

7月14日自治区知识产权局印发《关于表扬奖励2003、2004年度自治区知识产权宣传周最佳组织奖的通报》(新知管字〔2004〕52号),对获得2003度自治区知识产权宣传周最佳组织奖的8个地区市、1个新闻单位和获得2004年度自治区知识产权宣传周最佳组织奖的5个地州市和新疆日报社进行了通报表彰。

△自治区知识产权局印发《关于开展专利申请资助资金执行情况检查的通知》(新知综字〔2004〕53号)。

7月19日—8月3日由自治区知识产权局副局长田湘勇带队,乌鲁木齐市等5个地州市知识产权局领导参加组成考察组到辽宁等4省市考察学习。

7月21日伊犁州知识产权工作协调指导小组成立。

7月22日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文献部部长李建蓉到新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和特变电工对专利试点企业专利信息资源利用等情况进行专项调研和指导。

7月23日自治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专利保护条例》。这是自治区首部关于专利保护的地方性法规。该条例于2004年9月1日施行。

7月28日自治区知识产权局印发《关于学习贯彻〈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专利保护条例〉的通知》(新知法字〔2004〕55号)。

8月5—13日国家专利局专利审查协作中心10名专利审查员到中国科学院新疆理化研究所等10家企事业单位调研,并与新疆专利代理机构代表进行了座谈。

8月7日由自治区知识产权局副局长田湘勇带队,管理实施处处长雷筱云和法律事务处处长哈洪江参加,到新疆广播电台《行风热线》栏目介绍自治区知识产权保护等情况,并与听众进行互动。

8月24—28日自治区及6地州市知识产权局的7名专利执法人员参加由国家知识产权局在湖北省宜昌举办的“专利行政执法人员培训班”。

8月27日在新疆科技干部培训中心召开“自治区知识产权工作协调指导小组办公室扩大会”。会议研究讨论了成员单位实施自治区知识产权战略推进工程方案、知识产权万人教育培训计划、筹备召开自治区知识产权工作会议、编辑发布《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知识产权保护状况》(白皮书)和加强知识产权联络员兼通讯员培训等事项。

9月1—8日在“乌洽会”期间,自治区知识产权局联合自治区工商、版权、质监等8部门深入展会开展联合知识产权执法活动。

9月10—13日自治区知识产权局组织地州市知识产权局及知识产权试点企事业单位共8人到江苏、上海等省市进行调研。

9月13日自治区知识产权工作协调指导小组办公室印发《关于印发自治区知识产权万人教育培训计划及成员单位年度教育培训任务指标的通知》(新知协办字〔2004〕4号),将培训任务指标分解到成员单位。

9月13—16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在宁夏召开“全国企事业专利试点单位经验交流会”,特变电工和新疆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派代表参加,特变电工作大会交流发言。

9月15—20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副局长李玉光博士到新疆考察工作。16日,应自治区人民政府邀请,在自治区党校作《实施知识产权战略,促进地方经济发展》的专题报告。自治区委办厅局、大专院校、科研院所、企事业单位负责任人和党校在校学生600多人参加。

9月16日自治区发明协会组团有关企业参加在上海举办的“全国第五届发明展览会”,新疆参展项目18项,获金奖3枚、银奖和铜奖各4枚。

9月20—22日国家知识产权局监察局局长唐大立及监察处处长孙军等人员到新疆考察,检查指导工作。

10月10—13日由国家知识产权局主办,自治区知识产权局乌鲁木齐市承办“全国专利信息与企业科技创新培训班”,来自全国的知识产权管理机关、专利代理机构、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所相关人员223人参加培训。

10月21—27日自治区知识产权局局长姜万林到巴州和阿克苏地区检查工作,启动区域知识产权试点工作。

10月25日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印发自治区保护知识产权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新政办发〔2004〕151号),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成立自治区保护知识产权工作组,负责统筹协调,督办重大案件。同时,对各地州市设立保护知识产权工作组织领导机构,加强对这项工作的领导和组织协调提出相应要求。

11月1日乌鲁木齐市知识产权工作协调指导小组成立。

11月3—5日自治区知识产权局在乌鲁木齐举办“自治区专利执法培训班”,自治区地州市及县(市、区)知识产权管理人员110多人参加。培训班期间,召开了地州市知识产权局局长座谈会。

11月18日自治区知识产权局、财政厅联合印发《关于下达2004年度自治区专利实施项目计划的通知》(新知管字〔2004〕68号),下达2004年度自治区专利实施计划项目11项,划拨专利实施经费100万元。

12月10日在自治区人民政府召开“新疆专利服务中心实施脱钩改制会议”,由自治区人民政府副秘书长玉素甫·伊不拉音主持。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科技厅、知识产权局、财政厅、编委、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等单位有关领导参加。会议就新疆专利服务中心脱钩改制一事进行了研究并形成《关于新疆专利服务中心实施脱钩改制的意见》(新科人字〔2004〕161号)。

12月18—26日自治区知识产权工作协调指导小组办公室在广州市举办首次“自治区知识产权工作协调指导小组成员单位工作人员培训班”,并到香港与知识产权署人员进行座谈交流。有10个协调指导小组成员单位的14人参加。

12月28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印发《关于同意乌鲁木齐市为国家知识产权试点城市的复函》(国知发管函字〔2004〕1217号),经自治区知识产权局推荐的乌鲁木齐市被列为国家知识产权试点城市。

12月29日博州知识产权工作领导小组成立。

2005年

1月5日自治区知识产权局印发《关于在两节期间开展专利行政执法活动的通知》(新知法字〔2005〕03号),要求从1月10日至2月25日全区专利管理部门在古尔邦节和春节期间开展专利行政执法活动。

1月10日自治区知识产权局印发《自治区知识产权局2005年工作要点》(新知综字〔2005〕01号)。

1月13—14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在海口市召开“全国专利行政执法专项行动工作会议”,伊犁州知识产权局被评为全国专利行政执法先进集体。

1月20日自治区科技厅党组印发“新科人(干)字〔2005〕4号”干部任命通知,任命谭力为自治区知识产权局副局长(正县级),免去自治区技术市场与民营科技管理办公室(自治区科技成果管理办公室)主任职务;免去田湘勇自治区知识产权局副局长职务,改任自治区知识产权局调研员。

1月27日自治区知识产权局印发《关于注销新疆专利服务中心专利代理机构的决定》(新知管字〔2005〕10号)。“决定”从2005年1月1日起,新疆专利服务中心停止一切专利代理业务,以前所办的相关业务转交给乌鲁木齐新科联专利事务所(有限公司)。

2月2日自治区知识产权局向国家知识产权局呈报《关于贯彻中央文件精神,对新疆知识产权工作给予支持的建议》(新知管字〔2005〕6号)。

2月3日由自治区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自治区党委宣传部、公安厅、文化厅、乌鲁木齐海关、工商行政管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新疆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新闻出版局(版权局)、知识产权局、科技厅、高级人民法院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领导小组办公室参加,联合印发《关于开展2005年保护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的通知》(新整规办发〔2005〕2号)。

2月23日自治区知识产权局印发《关于在“3·15”期间开展联合执法活动的通知》(新知法字〔2005〕19号)。

3月3日自治区教育厅会同知识产权局联合印发《转发教育部、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知识产权工作的若干意见〉的通知》(新教高〔2005〕12号)。

3月10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召开“关于研究支持新疆知识产权工作会议”,由国家知识产权局副局长张勤主持,国家知识产权局局长王景川,自治区副主席刘怡,国家知识产权局党组成员邢胜才,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协调管理司、规划发展司等司局负责人和自治区知识产权局长姜万林等领导参加。会上,刘怡介绍了新疆发展总体情况;姜万林就贯彻中央关于稳定与发展新疆有关文件精神,请求国家知识产权局支持新疆知识产权工作的建议作了汇报。会议形成国家知识产权局支持新疆知识产权工作的8条措施。

3月15日自治区知识产权局派员参加由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等部门在乌鲁木齐市人民广场和大型商场产品集散地组织开展的以“健康维权”为主题的法律宣传、咨询服务、投诉查假等活动。

△自治区知识产权局向国家知识产权局呈报《关于申请设立乌鲁木齐专利代办处的报告》(新知综字〔2005〕23号)。

3月24日自治区知识产权局印发《关于印发2005年“4·26”世界知识产权日专利联合执法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新知法字〔2005〕24号)。

3月25日自治区知识产权局、教育厅、团委联合印发《关于开展“知识产权走进大学”活动的通知》(新知管字〔2005〕20号)。

4月8日自治区知识产权局印发《关于举办知识产权知识竞赛活动的通知》(新知管字〔2005〕30号)。

4月12日自治区知识产权局、党委宣传部、科技厅联合印发《关于表彰2004年度新疆知识产权好新闻的通报》(新知综字〔2005〕25号),对获得2004年度新疆知识产权好新闻奖的30件作品及作者进行通报表彰。

4月19日自治区知识产权工作协调指导小组办公室首次编译并向社会发布《2004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知识产权保护状况》(白皮书)。

4月20日自治区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知识产权局等15个部门在乌鲁木齐市联合举行以“2005保护知识产权,促进创新发展”为主题的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发布了《2004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知识产权典型案例》,并颁发2004年新疆知识产权好新闻奖。发布会后,在人民广场举行知识产权试点企业知识产权成果展示活动。

△由自治区知识产权局主办,昌吉州知识产权局在特变电工承办首届新疆知识产权杯知识产权知识竞赛活动,有6个企业代表队参加。

4月19—26日自治区党委宣传部、知识产权局、工商行政管理局、新闻出版局(版权局)在新闻媒体上联合组织开展以“保护知识产权,促进创新发展”为主题的征文活动。

4月23—24日自治区知识产权局等单位在人民广场举行万人宣传签名、咨询服务活动。

4月25日自治区知识产权局、财政厅联合印发《关于下达2005年度自治区专利实施项目计划和资金的通知》(新知管字〔2005〕29号),下达2005年度自治区专利实施计划项目13项,划拨专利实施经费140万元。

△自治区知识产权局在新疆医科大学举办“知识产权走进大学”活动,自治区知识产权局等部门负责人、大学生等人员200多人参加。

4月20—26日由自治区知识产权局牵头,乌鲁木齐市知识产权局等单位参加,在乌鲁木齐市商场开展专利联合执法行动。

4月26日自治区知识产权局等单位在新疆大学举行“知识产权走进大学沙龙”活动,自治区知识产权管理部门、专利代理机构的代表及大学生等200多人参加。

△自治区知识产权局印发《关于同意新疆大学设立知识产权宣传教育基地的批复》(新知管字〔2005〕31号)。

5月12日按照国家知识产权局的要求,由自治区知识产权局牵头,会同新闻出版局(版权局)联合印发《关于加强对自治区涉及遗传资源和传统医药知识保护的通知》(新知管字〔2005〕33号),要求对全区涉及遗传资源和传统医药知识保护情况进行自查和清理,并提出了保护措施。

5月16日自治区知识产权局印发《关于进行企业专利实施情况调查的通知》(新知管字〔2005〕34号),要求自治区及地州市两级知识产权局在6月10日前对580家企业的专利实施情况进行专项调查。

5月29日克拉玛依市知识产权工作协调指导小组成立。

6月13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印发《关于设立乌鲁木齐专利代办处有关事宜的函》(国知发管函字〔2005〕115号)。

6月21—24日新疆生产力促进中心邀请日本海外技术者研修协会、日本太平洋人才交流中心在乌鲁木齐联合举办“中小企业治理与知识产权保护培训班”,新疆中小企业代表参加。

6月28日国家知识产权局、自治区人民政府和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在北京人民大会堂联合举行“发挥知识产权制度作用,促进新疆经济社会和谐发展”——引进人才、技术、资金新闻发布会,中央电视台、新华社及凤凰卫视等70余家新闻单位、有关国家和地区驻京机构、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国内外相关企业的代表170余人参加,国家知识产权局局长田力普和自治区副主席刘怡出席并讲话。这是国家知识产权局首次与地方政府联合举行的大型活动,展示了新疆知识产权工作新面貌,也从一个侧面反映出我国知识产权保护的决心和能力。

7月19日自治区知识产权工作协调指导小组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地州市知识产权工作协调指导机构建设及相关工作的通知》(新知协办字〔2005〕01号)。

9月1—6日在新疆第十七届“乌洽会”期间,自治区知识产权局专利执法人员深入展会开展专利执法活动。

9月8日自治区知识产权局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采取封存或者暂扣措施细则》(新知法字〔2005〕62号)。

9月12日自治区知识产权局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专利行政执法规程》(新知法字〔2005〕63号)。

9月12—15日自治区发明协会组织企业参加在北京举办的“第十五届全国发明展览会”,新疆参展项目获金奖2个、银奖6个、铜奖4个。

9月13日自治区知识产权局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商业流通领域标注专利标记商品的管理办法》(新知法字〔2005〕64号)。

9月16—21日自治区知识产权局在伊宁市举办“全区知识产权管理工作实务研讨班”,全区15个地州市知识产权局130人参加。

10月23—27日由国家知识产权局、中国知识产权培训中心主办,自治区知识产权局在克拉玛依市承办“全国企事业单位知识产权实务培训班”,来自全国企事业单位的155人参加了培训。

11月8日自治区知识产权局印发《关于印发〈2005年度地州市知识产权局工作考评方案〉的通知》(新知综字〔2005〕69号)。

11月9—30日自治区知识产权局管理实施处处长雷筱云到日本东京研究中心参加中国实务工作人员研修班。

11月11日国家知识产权局、自治区人民政府、伊犁州人民政府共同举行“霍尔果斯口岸国家知识产权兴贸工程试点基地启动仪式”,国家知识产权局副局长邢胜才、自治区副主席刘怡出席并分别讲话和揭牌。

12月18日自治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印发《关于同意设立国家知识产权局乌鲁木齐专利代办处的批复》(新机编字〔2005〕85号),同意设立国家知识产权局乌鲁木齐专利代办处,为正县级,列事业编制5名,领导职数2名,全额预算,由自治区知识产权局管理。

是年新疆专利授权量累计首次超过8000件,达到8382件。

2006年

1月5日自治区知识产权局印发《关于在两节期间开展专利执法活动的通知》(新知法字〔2006〕02号),要求全区专利执法部门在1月8日至2月25日古尔邦节和春节期间开展专利执法活动。

1月8日自治区知识产权局印发《自治区知识产权局2006年工作要点》(新知综字〔2006〕05号)。

1月9日自治区知识产权局向国家知识产权局上报《关于申请设立国家知识产权局乌鲁木齐专利代办处的请示》(新知管字〔2006〕03号)。

1月12日由自治区知识产权局牵头组织完成的国家知识产权局软课题研究项目——《新疆优势产业知识产权战略研究》,获国家知识产权局软课题研究二等奖。

1月17日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印发的《关于表彰专利行政执法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自治区知识产权局法律事务处被评为全国专利行政执法工作先进集体,乌鲁木齐市知识产权局的郭春远被评为全国专利行政执法工作先进个人。

2月8日阿勒泰地区知识产权工作协调指导小组成立。

2月15日自治区知识产权局印发《关于建立执法信息上报责任制度的通知》(新知法字〔2006〕14号)。

2月21日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印发的《关于表彰第二批全国企事业专利试点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决定》(国知发管字〔2006〕123号),特变电工等2个企业被评为全国企事业专利试点工作先进集体,自治区知识产权局王志明等5人(含兵团)被评为全国企事业专利试点工作先进个人。

△国家知识产权局印发《关于确定第三批全国企事业知识产权试点单位的通知》(国知发管字〔2006〕124号),新疆独山子天利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等5家企业被确定为第三批全国企事业知识产权试点单位。

2月23日自治区知识产权局、党委宣传部和科技厅联合印发《关于报送2005年度新疆知识产权好新闻参评作品的通知》(新知综字〔2006〕1号),在全区组织开展2005年度新疆知识产权好新闻评选活动。

3月10日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国梁、杜秦瑞一行到自治区知识产权局就《专利保护条例》贯彻实施情况进行调研。

3月16日自治区知识产权局印发《关于2006年保护知识产权宣传周期间开展联合执法活动的通知》(新知法字〔2006〕20号)。

3月20日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简称“克州”)知识产权局成立。

3月21日自治区知识产权局向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上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专利保护条例〉实施以来执行情况的汇报》(新知法字〔2006〕23号)。

3月24日自治区知识产权局印发《关于做好2006年全区知识产权宣传工作的通知》(新知综字〔2006〕24号)。

4月7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印发《关于同意设立国家知识产权局乌鲁木齐专利代办处的批复》(国知发管函字〔2006〕63号)。

4月12日新疆伊犁师范学院理工科专业大三学生开设知识产权公共选修课程。

4月14日自治区知识产权局向全区印发《关于转发〈阿勒泰地区关于加强知识产权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新知综字〔2006〕30号)。

4月18日自治区知识产权局、党委宣传部、科技厅联合印发《关于表彰奖励2005年度新疆知识产权好新闻的通报》(新知综字〔2006〕29号)。该通报对获得2006年度新疆知识产权好新闻奖的30件作品和5个优秀组织单位进行了通报表彰。

4月19日自治区知识产权工作协调指导小组办公室向社会发布《2005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知识产权保护状况》(白皮书)。

4月20日自治区人民政府在乌鲁木齐市举行“自治区保护知识产权与自主创新大会暨2006年自治区知识产权宣传周新闻发布会”,自治区知识产权管理部门、法院、海关和企事业单位的代表200多人参加,自治区副主席胡伟出席新闻发布会并讲话。

4月21日自治区知识产权局在新疆农业大学举办“知识产权走进大学”沙龙。

4月24日自治区知识产权局在昌吉市举行“新疆知识产权杯知识竞赛活动”。

5月22日自治区财政厅、知识产权局联合印发《关于转发〈财政部、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加强知识产权评估管理工作若干问题〉的通知》(新财企〔2006〕64号)。

6月5日根据自治区科技厅“新科人(干)字〔2006〕9号”干部任免通知,哈洪江为自治区知识产权局法律事务处处长;余英荣为自治区知识产权局管理实施处副处长(挂职1年);董海军为自治区知识产权局综合处副调研员。

6月12日自治区知识产权局印发《关于同意霍城县为自治区知识产权试点县的批复》(新知管字〔2006〕41号)。

6月23日自治区知识产权工作协调指导小组办公室召开学习贯彻胡锦涛同志“5·26”重要讲话座谈会,自治区经贸委等10个成员单位的代表参加。

6月26日自治区发明协会组织参加在大连举办的“2006年中国国际专利技术与产品交易会”。新疆参展项目2个。

6月28日阿克苏地区知识产权工作协调领导小组成立。

7月11日由国家知识产权局主办,昌吉州知识产权局在昌吉市承办“全国专利执法培训班”,来自全国31个省(市)自治区145名人员参加。

7月28日自治区知识产权局、科技厅在新疆轻工设计研究院联合举办知识产权专题讲座会,北京大学教授陈美章、北京大学教授张平等专家学者作专题报告,自治区科研院所负责人及科技人员80多人参加。

8月4日哈密地区行政公署在哈密市举行《哈密地区行政公署与广东省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合作对口援助协议》签字仪式。

8月7—9日由国家知识产权局主办,自治区知识产权局在乌鲁木齐市承办“全国区域知识产权战略研讨会”,来自全国各省、市、自治区的知识产权局负责人120多人参加。

8月18日自治区财政厅、知识产权局联合印发《关于下达2006年度自治区专利实施项目计划的通知》(新知管字〔2006〕46号),下达2006年年度自治区专利实施计划项目18项,划拨专利实施经费200万元。

8月20—22日由国家知识产权局主办,自治区知识产权局在乌鲁木齐市组织举办“全国专利审查指南宣讲会”,17个省、市、自治区的知识产权管理部门、专利代理机构和企事业单位的190多名人员参加。

9月1—5日自治区知识产权局、工商行政管理局等8部门联合在“第15届中国新疆乌鲁木齐对外经济贸易洽谈会”期间开展执法活动。

9月18—21日由中国知识产权培训中心主办,巴州知识产权局在库尔勒市承办“2006年西部地区企事业单位知识产权培训班”,有5个省市知识产权管理部门、企事业单位的知识产权工作人员近150名人员参加。

9月21日由新疆友好百盛商业发展有限公司等12家企业自发组织,在乌鲁木齐举行“沙依巴克区知识产权保护联盟”成立仪式,共同签署《沙依巴克区知识产权保护联盟承诺书》。

11月20日—12月3日自治区知识产权局首次组织知识产权试点区域、新疆建设兵团知识产权局长及分管领导共18人,由自治区知识产权局副局长谭力带队赴德、法、比利时、荷兰等国考察学习。

11月21日在长沙召开的“全国专利运用产业化会议”上,自治区知识产权局局长姜万林大会发言介绍新疆专利实施资助项目知识产权战略导入计划,以及促进企事业单位建立知识产权运行机制的经验和做法。

11月30日新疆年度专利申请量首次突破两千件,达到2133件。

12月4日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方案(2006—2007年)》。该方案对全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指导思想、工作目标、任务、重点和建立完善知识产权保护协作配合机制等9方面的工作作出了具体安排。

12月25日根据自治区财政厅《关于2005年度自治区本级政府采购信息统计报表工作情况的通报》(新财购〔2006〕26号),自治区知识产权局被评为2005年度政府采购信息统计报表工作先进单位。

2007年

1月6日自治区知识产权局印发《2007年自治区知识产权局工作要点》(新知综字〔2007〕6号)。

2月2日受国家知识产权局委托,由自治区知识产权局等7个部门组成专家考核验收组,对乌鲁木齐市国家知识产权试点城市工作进行了考核验收。

2月5日自治区知识产权局召开“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软件培训及软件发放会议”,自治区20多家企业的有关专业人员参加。

2月12日自治区知识产权局印发《关于组织地州市知识产权局专利行政执法人员来自治区知识产权局培训的通知》(新知法字〔2007〕11号),要求从5月14日—9月1日15个地州市专利执法人员到自治区知识产权局跟班培训。

2月14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印发《关于公布“全国企事业知识产权示范创建单位”名单的通知》(国知发管字〔2007〕25号),特变电工榜上有名。

2月16日自治区知识产权局印发《关于下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专利保护条例释义〉的通知》(新知法字〔2007〕12号)。

3月6日自治区知识产权局、经贸委、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联合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商业企业开展专利保护试点工作的意见》(新知综字〔2007〕15号)。

3月17日自治区知识产权局印发《2007年自治区知识产权宣传工作计划》(新知综字〔2007〕19号)。

3月20日自治区知识产权工作协调指导小组印发《关于表彰自治区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新知协字〔2007〕1号)。

△自治区知识产权局印发《关于确定第三批自治区企事业知识产权工作试点单位的通知》(新知管字〔2007〕17号)和《关于开展第二批自治区知识产权区域试点工作的通知》(新知管字〔2007〕18号),确定新疆恒丰糖业有限公司等26家企事业单位为自治区第三批知识产权试点单位;乌鲁木齐高新技术开发区、伊宁市等8个区域为第二批自治区知识产权区域试点区域。

3月21—22日自治区人民政府在乌鲁木齐召开“自治区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工作会议”,自治区地州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分管知识产权工作的领导和知识产权局局长,自治区知识产权工作协调指导小组成员单位、知识产权试点区及企事业负责人共180余人参加,自治区党委常委、自治区常务副主席陈雷、国家知识产权局副局长邢胜才分别作重要讲话,充分肯定了自治区知识产权工作取得的成绩,提出了新的要求,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国梁、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副司令阿勒布斯拜·拉合木等领导出席会议,自治区知识产权局局长姜万林作自治区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工作报告,自治区主席助理靳诺作总结讲话。会上交流总结了经验,对新一轮试点示范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

3月22日自治区知识产权局在乌鲁木齐市召开“全区知识产权局局长会议”,地州市知识产权局局长参加。会议对2006年地州市知识产权工作进行了总结、表彰,对2007年工作进行了部署。

3月26日自治区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等11个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建立自治区保护知识产权举报投诉服务中心工作机制的意见(暂行)》(新整规办〔2007〕7号)。

3月27日自治区知识产权局印发《关于印发〈自治区知识产权局局长姜万林在自治区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工作会议上的工作报告〉的通知》(新知管字〔2007〕21号)。

△自治区知识产权局印发《2007年自治区知识产权宣传工作计划》(新知综字〔2007〕19号)。

4月2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印发《关于表彰全国知识产权培训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自治区知识产权局管理实施处等4个单位被评为全国知识产权局系统培训工作先进集体,自治区知识产权局史治勋等4人被评为全国知识产权局系统培训工作先进个人。

4月14日自治区知识产权工作协调指导小组办公室向社会发布《2006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知识产权保护状况》(白皮书)。

△自治区知识产权局、党委宣传部、科技厅联合印发《关于表彰奖励2006年度新疆知识产权好新闻的通报》(新知综字〔2007〕31号),对获得2006年度新疆知识产权好新闻奖的35件作品和5个优秀组织单位进行了通报表彰。

4月16日自治区知识产权局印发《自治区知识产权试点示范服务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07—2008年)》(新知管字〔2007〕25号)。该方案对自治区知识产权试点示范服务行动计划的指导思想、工作目标、组织机构、服务内容和服务方法等方面作出了规定和要求。

4月17日自治区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等11个部门在乌鲁木齐联合召开“自治区保护知识产权新闻发布会”,自治区30个部门及企事业等单位200余人参加,自治区副主席胡伟出席新闻发布会并讲话。

4月20日自治区知识产权局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商业流通领域标记专利标记商品管理办法》(新知法字〔2007〕30号)。

△克州知识产权工作协调指导小组成立。

4月24日自治区知识产权局在昌吉市举办“2007年新疆知识产权杯知识产权知识竞赛活动”,自治区有关部门和企事业单位,新闻媒体200人参加。

4月25日应自治区政治协商会邀请,自治区知识产权局局长姜万林在自治区政协常委会会议室作“新疆知识产权保护形势”专题报告。部分自治区政协委员、民主党派和工商联负责人共100余人参加。

4月26日由自治区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自治区知识产权局等部门执法人员参加,深入乌鲁木齐市场开展联合执法活动。

4月29日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印发的《关于印发〈全国企事业单位知识产权示范创建单位创建工作方案〉的通知》(国知发管字〔2007〕72号),特变电工被列为全国企事业单位知识产权示范创建单位。

5月16日克拉玛依市知识产权局成立。

5月25日自治区知识产权局、自治区人民政府法制办、自治区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印发《关于举办全区专利执法培训班的通知》(新知法字〔2007〕46号),并于6月25—29日与11月13—17日分别在库尔勒市和乌鲁木齐举办了“南疆片”和“北疆片”专利行政执法培训班,对全区100多名专利执法人员进行了培训。

6月12日石河子市知识产权工作协调指导小组成立。至此,新疆15个地州市全部成立知识产权工作协调指导机构。

6月13日自治区知识产权工作协调指导小组办公室召开成员单位专题会议。会议提议成立由自治区人民政府领导为组长、自治区党委宣传部等7部门领导为副组长、自治区教育厅等26个部门领导为成员的自治区知识产权战略研究制定工作领导小组。

6月15日自治区知识产权局向国家知识产权局上报《关于推荐昌吉回族自治州申报国家知识产权试点城市的函》(新知管字〔2007〕45号)。

6月19—20日自治区知识产权局在克拉玛依市召开“全区知识产权局局长会议”,15个地州市知识产权局局长及负责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工作人员参加。会议主要研究部署了对口支持知识产权试点示范企事业单位工作。

6月28日自治区知识产权局向自治区人民政府呈报《关于制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知识产权战略的请示》(新知综字〔2007〕49号),启动自治区知识产权战略研究制定筹备工作。

7月27日自治区科技厅党组印发“新科党组字〔2007〕12号”“新科党组字〔2007〕13号”和“新科党组字〔2007〕15号”干部任免通知,任命薛卫东为自治区知识产权局管理实施处处长;任命董海军为自治区知识产权局法律事务处副处长,免去其知识产权局综合处副调研员职务;聘任贺迎国为自治区知识产权局专利代办处副处长(主持工作),免去其知识产权局综合处副调研员职务。

7月31日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成立自治区知识产权战略制定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新政办发〔2007〕158号)。该通知决定,成立由自治区党委副书记、自治区常务副主席杨刚为组长,自治区主席助理靳诺、自治区党委副秘书长景海燕、自治区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刘华、发展改革委员会党组书记吾买尔·阿不都拉、科技厅厅长顾家騟、知识产权局局长姜万林、工商行政管理局副书记、副局长梁庚新、新闻出版局(版权局)副局长张新泰、经贸委副主任帕拉提·阿布都卡迪尔为副组长,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员会等33个部门领导为成员的自治区知识产权战略制定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自治区知识产权局,办公室主任由姜万林兼任。

8月6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协调管理司司长马维野在昌吉市作“知识产权与创新发展”专题报告,昌吉州党委、人大、政府、政协领导及部分企业负责人、管理人员共300余人参加。

8月14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印发《关于设立第一批专利工作交流站的通知》(国知发管字〔2007〕26号),特变电工、新疆独山子天利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榜上有名。

8月20日自治区财政厅、知识产权局联合印发《关于下达2007年度自治区专利实施项目计划的通知》(新知管字〔2007〕152号),下达2007年度自治区专利实施计划项目26项,划拨专利实施经费300万元。

8月23日—9月6日自治区知识产权局组织地州市知识产权局局长共9人到澳大利亚、新西兰国家培训学习。

8月23日—9月2日中国知识产权培训中心在乌鲁木齐市举办“2007年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考前强化培训班(新疆班)”,来自全区120名学员参加培训。

△上海市知识产权局与阿克苏地区知识产权局签订《合作项目拟定书》。

9月11日由中国知识产权培训中心主办,自治区知识产权局协办,伊犁州知识产权局在伊宁市承办“2007年全国边贸口岸知识产权保护培训班”,来自北京等12个省、市、自治区的外贸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共计144人参加。

9月12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印发《关于公布第一批“百千万知识产权人才工程”百名高层次人才培养人选的通知》(国知发人字〔2007〕135号),自治区知识产权局的哈洪江、刘山玖、王志明和特变电工科技部部长李西良、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技局(知识产权局)乔同勋5名同志榜上有名。

9月20日自治区知识产权局印发《关于在全区范围内开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专利保护条例〉执行情况调研工作的通知》(新知法字[2007]28号)。按照该通知要求,由自治区人大教科文卫工作委员会、自治区知识产权局组成调研组,于9月20日—11月30日对全区《专利保护条例》执行情况开展调研咨询工作。

9月22—24日自治区知识产权局在乌鲁木齐举办“2007年新疆知识产权政务信息和信息化利用培训班”,全区知识产权局系统53人参加。

10月10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印发《关于同意昌吉回族自治州为国家知识产权试点城市的复函》(国知发管字〔2007〕285号)。

10月12—17日在深圳会展中心举办“第九届中国国际高新技术成果交易会”,自治区科技厅、经贸委和知识产权局联合印发“新科高字〔2007〕111号通知”,组织有关科技企业参加。

10月16日自治区人大教科文卫工作委员会、自治区知识产权局到昌吉州等地州市对《专利保护条例》贯彻执行情况进行调研,并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了相关的意见和建议。

10月24日自治区知识产权局在乌鲁木齐举行“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乌鲁木齐专利代办处揭牌仪式”,自治区主席助理靳诺、国家知识产权局协调管理司副司长曾武宗出席、揭牌并讲话。

11月3—4日自治区知识产权局举行2007年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乌鲁木齐考点)考务活动。本次考试报名79人,参加考试44人。

11月5日自治区知识产权局印发《关于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全面加强自治区知识产权工作的通知》(新知综字〔2007〕64号)。

11月5—9日自治区知识产权局、新疆发明协会组织有关企业和研究院所参加由国家知识产权局等17个部委在陕西杨凌举办的“第十届中国杨凌农业高新科技成果博览会”。

11月6日自治区知识产权局召开会议,讨论研究自治区知识产权战略制定工作。会议讨论了制定自治区知识产权战略的专家组成、自治区知识产权战略的框架结构和办公室主任、副主任等事项。

11月15日自治区知识产权局向自治区人民政府呈报《关于自治区知识产权局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国务院32号文件精神的工作措施》(新知综字〔2007〕65号),提出了贯彻落实的6条措施。

11月26日按照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组织全国企事业知识产权示范创建单位报送创建工作中期情况的通知》(国知发管函字〔2007〕338号),要求自治区知识产权局对列为全国企事业知识产权示范创建单位2007年中期创建工作总结、2008年创建工作计划和创建工作手册等进行了汇总上报。

12月10日自治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印发《关于下达行政编制用于置换自治区知识产权局事业编制的通知》(新机编办〔2007〕289号)。该通知给自治区知识产权局下达17名行政编制、2名工勤人员。调整后,自治区知识产权局总编制为19名。人员管理实行公务员管理。

12月26日自治区知识产权局向国家知识产权局上报《关于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和国务院32号文件情况的报告》(新知综字〔2007〕69号)。

12月31日新疆专利授权量累计突破万件大关,达到11103件。

2008年

1月3日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申报的“中、高电子铝箔成品在真空炉中的退火方法”专利获第十届中国专利优秀奖。截至2008年1月,新疆获中国专利优秀奖累计达到9项。

1月12日根据国家人事部、国家知识产权局联合印发的《关于表彰全国专利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决定》,昌吉州等3地州知识产权局被评为全国专利系统先进集体;自治区知识产权局王志明同志被评为全国专利系统先进工作者。

2月3日自治区知识产权局印发《自治区知识产权工作先进县市区评选标准》。

2月20日自治区知识产权局印发《关于印发〈“雷雨”“天网”知识产权执法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新知法字〔2008〕11号)。该方案对自治区“雷雨”“天网”知识产权执法专项行动的主要任务、活动时间和要求作出了部署。

3月3—5日自治区知识产权局在乌鲁木齐召开“全区知识产权局局长会议”,地州市知识产权局局长等40人参加。会议上,对获得2006年、2007年度工作进行考核与表彰,对2008年自治区知识产权工作进行了部署;自治区知识产权局局长姜万林作工作报告。

3月7日自治区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等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开展2008年“保护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的通知》(新整规办发〔2008〕1号)。

3月17日自治区副主席靳诺,由自治区知识产权局局长姜万林等领导陪同,到国家知识产权局拜会田力普局长,双方就国家知识产权局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建立工作会商机制等方面的工作进行了协商,达成共识。

3月18日中国知识产权研究会印发《关于中国知识产权研究会理事会换届改选的通知》(中知研字〔2008〕6号),自治区知识产权局局长姜万林被推选为中国知识产权研究会理事会理事。

3月20日根据《中国共产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委员会通知》(新党干字〔2008〕107号)和4月2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干部任免通知》(新政任字〔2008〕15号),任命马庆云同志为自治区科技厅党组成员、自治区知识产权局局长;谭力同志任自治区科技厅副巡视员;免去姜万林同志科技厅党组成员、自治区知识产权局局长职务。

3月25日自治区知识产权局印发《关于确定哈密市吐哈石油第二学校和哈密市第4小学为自治区知识产权教育示范单位的通知》(新知管字〔2008〕29号)。

3月31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印发《关于同意克拉玛依市为国家知识产权试点城市的复函》(国知发管函字〔2008〕73号)。经自治区知识产权局推荐、国家知识产权局批准,克拉玛依市被列为国家知识产权试点城市。

4月8日自治区党委宣传部、知识产权局、科技厅联合印发《关于表扬2007年度新疆知识产权好新闻的通报》(新知综字〔2008〕21号),对获得2007年度新疆知识产权好新闻奖的32篇优秀作品和5个优秀组织奖的单位予以通报表扬。

4月24日自治区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等部门在乌鲁木齐市联合举行“2008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知识产权宣传周新闻发布会”,自治区16个部门和企事业单位的代表、新闻记者等200多人参加。发布会向社会发布《2007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知识产权典型案例》和《2007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知识产权保护状况》(白皮书);自治区副主席胡伟出席并讲话。

4月26日全面启动自治区知识产权战略制定工作。

△自治区知识产权局印发《2008年自治区知识产权局工作要点》(新知综字〔2008〕50号)。

6月18日自治区知识产权局向国家知识产权局上报《关于设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的请示》(新知法字〔2008〕46号)。8月1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印发《关于同意设立中国(新疆)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的批复》(国知发管函字〔2008〕227号)。

6月20日自治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印发《关于自治区知识产权局设立规划发展处的批复》(新机编〔2008〕18号),同意自治区知识产权局设立规划发展处。

7月5日按照国家知识产权局的要求,自治区知识产权局印发《关于对2006、2007年有专利申请的企事业单位实施专利等情况进行调查的通知》(新知管字〔2008〕49号),并按照制订的调查实施方案,从7月8日—8月8日分为3个阶段对全区2006年、2007年有专利申请的企事业单位实施专利等情况进行了调查分析和上报。

7月17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新疆知识产权事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知发管字〔2008〕92号)。该意见就国家知识产权局支持新疆知识产权工作、促进知识产权事业发展提出8点意见。

8月2日自治区知识产权局印发《关于调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专利代理惩戒委员会的通知》(新知管字〔2008〕42号)。调整后,自治区知识产权局局长马庆云任主任,自治区知识产权局副局长谭力任副主任,成员由薛卫东等4人组成。

8月6日在自治区人民政府召开《自治区知识产权战略制定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由自治区副主席靳诺主持,自治区知识产权局局长马庆云介绍相关情况,自治区党委副书记、常务副主席杨刚出席会议并讲话,自治区知识产权战略制定工作领导小组33个成员单位领导和有关人员参加。

△在自治区人民政府召开“自治区知识产权工作协调指导小组会议”,由自治区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刘华主持,自治区副主席靳诺出席会议并讲话,自治区知识产权局局长兼自治区知识产权工作协调指导小组办公室主任马庆云作工作报告,协调指导小组成员单位参加。

8月12日国家知识产权局、自治区人民政府在乌鲁木齐市联合举行“国家知识产权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工作会商制度议定书签字仪式”,由自治区党委常委尔肯江·吐拉洪主持,国家知识产权局局长田力普,自治区党委副书记、自治区人民政府常务副主席杨刚,自治区党委副秘书长景海燕,国家知识产权局协调管理司司长马维野,自治区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刘华,科技厅党组书记约尔古丽·加帕尔等领导出席。田力普、杨刚讲话,并分别代表国家知识产权局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在“国家知识产权局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工作会商制度议定书”上签字。广东省等5省市知识产权局局长、伊犁州等5地州领导及知识产权局局长,自治区知识产权工作协调指导小组成员及新闻媒体等200多人参加。

△在乌鲁木齐举行“东中西知识产权合作联席会议暨对口支援合作协议签订仪式”,国家知识产权局局长田力普、自治区党委常委尔肯江·吐拉洪、自治区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刘华等领导出席。仪式上,广东省、上海市、湖南省、山东省和江苏省知识产权局分别与哈密、阿克苏、吐鲁番、喀什地区行署和伊犁州政府签订东中西知识产权对口支援合作协议。

△应自治区人民政府邀请,国家知识产权局局长田力普在自治区党校礼堂作“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建设创新型国家”的专题报告,由自治区副主席靳诺主持,自治区各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及乌鲁木齐市领导和大中型企业、科研院所负责人及相关工作人员600多人参加。

8月13日乌鲁木齐高新技术开发区举行《国家知识产权试点园区》授牌仪式,国家知识产权局协调管理司司长马维野授牌并作专题报告,自治区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刘华、科技厅厅长张小雷等领导出席,乌鲁木齐高新技术开发区领导及企业人员200多人参加。

8月20日自治区知识产权战略制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知识产权战略制定工作方案〉等相关文件的通知》(新知战办发〔2008〕1号)和《自治区知识产权战略制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专题研究有关事项的通知》(新知战办发〔2008〕2号),标志着自治区知识产权战略制定工作正式启动。

8月26日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推荐,国家知识产权局印发《关于同意乌鲁木齐市为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创建城市的复函》(国知发管函字〔2008〕275号)。

9月2日自治区科技厅党组印发“新科党组字〔2008〕15号”通知,任命陈勇为自治区知识产权局规划发展处处长。

9月8—9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在兰州市举办“西北省区知识产权执法研讨班”,自治区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知识产权局专利执法人员共19人参加。

9月8—12日由中国知识产权培训中心主办,自治区知识产权局协办,昌吉州知识产权局在昌吉市承办“西部企事业单位知识产权培训班”,有9省、市、自治区企事业单位170人参加。

9月19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印发《关于表彰全国专利执法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国知发管字〔2008〕143号),自治区知识产权局法律事务处等3个单位被评为2008年度全国专利执法先进集体;自治区知识产权局哈洪江等3人被评为2008年度全国专利执法先进个人。

9月22—25日由国家知识产权局主办,自治区知识产权局在乌鲁木齐市承办“全国企事业单位知识产权培训班”,来自13个省、市、自治区的企事业单位和知识产权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共221人参加。

10月16—19日自治区发明协会组织参加在苏州市举办的“第六届国际发明展览会”,新疆参展项目1项,并获铜牌。

10月22日自治区知识产权局、经贸委、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联合印发《关于自治区第一批商业企业专利保护试点工作通过验收的通知》(新知法字〔2008〕79号)。该通知指出,新疆新特药民族药业有限公司等8家商业企业专利保护试点工作通过验收,其中有4家较好。

10月28日自治区知识产权局、财政厅联合印发《关于下达2008年度自治区专利实施项目计划的通知》(新知管字〔2008〕78号),下达2008年度自治区专利实施计划项目21项,划拨专利实施经费300万元。

12月1—10日自治区知识产权局局长马庆云赴瑞士和英国参加WTO世界学院高级研讨班并访问英国知识产权局。

12月2日自治区知识产权战略制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乌鲁木齐市举办“自治区知识产权战略制定工作培训班”,参与自治区知识产权战略研究制定工作的专家学者共计90多人参加。

12月29日自治区知识产权局印发《关于表彰2008年度自治区知识产权局政府网站信息报送先进单位的通报》(新知综字〔2008〕85号),阿克苏等3个地州市知识产权局被评为先进单位。

2009年

1月14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安部联合印发《关于对2008年全国知识产权部门和公安机关知识产权执法保护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予以表扬的通报》,自治区知识产权局法律事务处等3个单位被评为先进集体;自治区知识产权局副局谭力等4人被评为先进个人。

1月15日自治区知识产权战略制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召开“自治区知识产权战略制定工作专家咨询组第一次会议”,自治区知识产权战略制定工作专家咨询组成员及相关人员近40人参加。

3月3日自治区知识产权局印发《关于深入开展“雷雨”“天网”知识产权执法专项行动的通知》(新知法字〔2009〕9号)。

3月4日自治区知识产权局印发《关于表彰2008年度知识产权工作先进个人的决定》(新知综字〔2009〕11号),阿克苏地区知识产权局局长贾新军等15名同志被评为2008年度自治区知识产权工作先进个人。

3月10日自治区知识产权局在库尔勒市召开“全区知识产权局局长会议”,15个地州市知识产权局局长和工作人员,以及5个被列为“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市)工程”的县(市)和乌鲁木齐高新技术开发区知识产权局负责人共72人参加。会上总结了2008年工作,表彰了2008年度自治区知识产权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部署了2009年工作。

3月15日自治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及乌鲁木齐市知识产权局在乌鲁木齐市人民广场联合举办“纪念‘3·15’大型现场咨询服务活动”。

3月20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印发《关于确定首批实施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工程区县(市、区)名单的通知》,昌吉等5个市榜上有名。

3月27日自治区知识产权局印发《2009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知识产权局工作要点》(新知综字〔2009〕19号)。

3月31日受国家知识产权局委托,自治区知识产权局组成专家验收组,对第三批全国企事业知识产权试点工作单位的知识产权试点工作进行了验收。

△自治区知识产权局印发《关于组织验收2007年度自治区专利实施计划项目的通知》(新知管字〔2009〕23号),并制订印发验收实施计划,组成验收组,于4月7—11日对克拉玛依市等5个地州市的20个专利实施项目进行了验收;另外地州市的57个专利实施项目委托当地知识产权局进行验收。

4月8日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开展自治区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的通知》(新政办发〔2009〕53号)。

4月9日自治区知识产权工作协调指导小组召开会议,由自治区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兼自治区知识产权工作协调指导小组副组长刘华主持,协调指导小组成员单位及部分高校代表参加。会议研究确定了2009年自治区知识产权宣传周5项重要活动。

4月19日自治区人民政府在乌鲁木齐市举行“2009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知识产权宣传周新闻发布会”,自治区副主席靳诺、自治区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刘华、自治区党委宣传部副部长马木提·托义木利、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副市长童兆玲等领导出席,自治区知识产权工作协调指导小组成员单位、中介服务机构和新闻媒体共200多人参加。会上发布了《2008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知识产权保护状况》(白皮书)《2008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保护知识产权十大案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推进企业商标战略发展措施》和《2009年重点商标培训教育计划》;宣读了《新疆第六届图书奖暨第三届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奖获奖名单》和《关于表彰2008年度新疆知识产权好新闻的通报》,并进行了颁奖;刘华代表自治区人民政府讲话。会后,在乌鲁木齐人民广场举行了“2009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启动仪式”“知识产权宣传周万人签名活动”和专利产品展示等活动。

△自治区知识产权局、自治区党委宣传部、科技厅联合印发《关于表彰2008年度新疆知识产权好新闻的通报》(新知综字〔2009〕24号),对获得2008年度新疆知识产权好新闻奖的29个作品和5个优秀组织奖的单位进行通报表彰。

4月22日自治区知识产权局在新疆大学举办“2009年知识产权走进大学沙龙”。自治区专利、商标、版权等知识产权管理部门、专利代理机构的代表,大学生及新闻媒体300多人参加。

4月24日自治区知识产权局等单位在昌吉市举办“第五届‘新疆知识产权杯’知识竞赛活动”。有8家企事业单位参赛,200多人参加。

4月25日自治区知识产权局在全区开通“12330”维权援助与举报投诉电话。

4月27日自治区知识产权局等单位在新疆农业大学举办“绿色创新—第九个世界知识产权日—新疆农业大学知识产权竞赛活动”,新疆农大学生200多人参加。

4月28日自治区知识产权局等单位在新疆财经大学举办“自治区首届‘青春创新——与知识产权同行’大学生知识产权主题演讲比赛”。新疆财经大学200余名大学生参加。

5月21日经自治区知识产权局申请和国家知识产权局批准,同意成立“国家专利技术(新疆)展示交易中心”。该中心设在新疆科学技术开发交流中心。

5月26日自治区知识产权局向国家知识产权局呈报《关于申请进入国家知识产权局“5·26”工程的请示》(新知法字〔2009〕35号);同年9月7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印发《关于同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知识产权局进入国家知识产权局“5·26”工程的批复》(国知发管函字〔2009〕364号)。

5月27日自治区知识产权局召开“新疆专利代理管理工作会议”,新疆专利代理机构负责人及有关人员共14人参会,自治区科技厅副巡视员、知识产权局副局长谭力出席会议并讲话。

6月11日在乌鲁木齐召开“《专利法》第三次修改(新疆)宣讲会”,15个地州市知识产权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新疆律师协会、企事业单位和专利代理机构等单位的代表200多人参加。

6月8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印发《关于公布第二批“百千万知识产权人才工程”百名高层次人才培养人选的通知》(国知发人字〔2009〕112号),自治区知识产权局局长马庆云、管理实施处处长薛卫东和石河子市知识产权局局长盛赞华榜上有名。

6月16日由国家知识产权局主办,自治区知识产权局在乌鲁木齐召开“中医药传统知识与遗传资源保护研讨会”,国家知识产权局条法司司长尹新天主持,自治区知识产权局局长马庆云致辞。北京、上海等有关部门的专家学者及新疆中医药研究院所、企业代表等近50人参加。

6月27日自治区知识产权局、财政厅联合印发《关于下达2009年自治区专利实施项目计划的通知》(新知管字〔2009〕36号),下达2009年自治区专利实施计划项目22项,划拨专利实施经费300万元。

6月30日自治区知识产权局印发《关于确定首批“自治区专利工作交流站”的通知》(新知管字〔2009〕41号),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等8家企业被列为首批自治区专利工作交流站。交流站工作从2009年7月1日启动,为期为2年。

△自治区知识产权局印发《关于确定第二批自治区知识产权示范单位的通知》(新知管字〔2009〕40号),新疆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10家企业被列为第二批自治区知识产权示范单位。

△自治区知识产权局印发《关于表扬奖励第三批自治区企事业单位知识产权试点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决定》(新知管字〔2009〕42号),通报表彰了乌鲁木齐轻工国际投资有限公司等6家企事业先进单位和新疆天地集团有限公司的罗凌等16名先进个人。

7月19日自治区知识产权局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知识产权局政务信息工作管理办法》(新知综字〔2009〕45号)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知识产权局机关及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管理办法》(新知综字〔2009〕45号)。

8月1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印发《关于同意设立中国(新疆)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的批复》(国知发管函字〔2009〕227号),同意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知识产权局挂牌设立中国(新疆)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

8月14日自治区知识产权战略制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召开自治区知识产权战略制定工作中期会议,对战略制定工作进行中期评估。

8月18日自治区知识产权局在昌吉市召开“自治区企事业单位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工作交流会议”,15个地州市知识产权局和企事业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单位代表、专利代理机构负责人等140多人参加。

9月9日自治区知识产权局向自治区人民政府上报《关于2010年度政府立法计划项目的建议》(新知法字〔2009〕55号)。

10月26—28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在长沙市召开“全国知识产权培训工作会议”,自治区、克拉玛依市和巴州3个知识产权局被评为2009年度全国知识产权培训工作先进集体,史治勋等3人被评为2009年度全国知识产权培训工作先进个人。

12月29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印发《关于第十一届中国专利奖授奖的决定》(国知发管字〔2009〕243号),新疆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风力发电机组解缆方法”获得第十一届中国专利优秀奖。截至2009年12月,新疆获中国专利优秀奖累计达到10项。

2010年

1月10日自治区知识产权局印发《关于贯彻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细则》,对加强对中小企业的专利专项服务提出了具体意见和要求。

1月12日自治区知识产权局印发《2010年自治区知识产权工作要点》(新知综字〔2010〕3号)。

1月22日自治区知识产权战略制定工作领导小组在自治区党委会议室召开“《战略纲要(送审稿)》审议会议”,由自治区党委副秘书长景海燕主持,自治区知识产权战略制定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参加。与会人员对《战略纲要(送审稿)》进行了审议。自治区党委常委尔肯江·吐拉洪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

2月4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安部联合印发《关于对2009年全国知识产权部门和公安机关知识产权执法保护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予以表扬的通报》(国知发管字〔2010〕13号),自治区知识产权局法律事务处等3个单位被评为先进集体,自治区知识产权局局长马庆云等6人被评为先进个人。

△自治区知识产权局印发《关于表彰2009年度全区知识产权局系统专利行政执法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新知法字〔2010〕8号),喀什、阿克苏地区知识产权局被评为先进集体,巴州知识产权局宋智军等3人被评为先进个人。

3月5日根据自治区知识产权局印发的《关于表彰2009年度自治区知识产权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新知综字〔2010〕10号),乌鲁木齐市等5个知识产权局被评为先进集体,塔城地区知识产权局陈春林等15人被评为先进个人。

△自治区知识产权局印发《关于表彰2009年度自治区知识产权宣传信息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报》(新知综字〔2010〕11号),巴州知识产权局被评为先进集体,和田地区知识产权局张金甫等3人被评为先进个人。

△自治区知识产权局印发《关于表彰2009年度自治区专利申请目标管理工作先进集体的通报》(新知管字〔2010〕13号),乌鲁木齐市等6个地州市知识产权局被评为先进集体。

△自治区知识产权局印发《关于表彰2009年度自治区优秀专利代理机构和优秀专利代理人的通报》(新知管字〔2010〕14号),乌鲁木齐合纵专利商标事务所被评为优秀专利代理机构;乌鲁木齐新科联专利事务所(有限公司)李振中等2人被评为优秀专利代理人。

3月9—10日自治区知识产权局在昌吉市召开“全区知识产权局局长会议”,自治区15个地州市和部分县市知识产权局局长及工作人员60多人参加。会议对2009年工作进行了总结,对2010年工作进行了部署,自治区知识产权局局长马庆云作工作报告。

3月12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印发《关于同意包头市、新余市、东莞市、银川市、昌吉州、常熟市、张家港市、义乌市为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创建市的复函》(国知发管函字〔2010〕63号),昌吉州被列为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创建市。

3月17日自治区知识产权局与公安厅联合印发《关于2010年世博会期间开展知识产权保护专项行动的通知》(新知综字〔2010〕15号)。

△自治区知识产权局与公安厅联合印发《关于建立协作配合机制共同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通知》(新知综字〔2010〕16号)。

4月15日自治区知识产权局局长马庆云在自治区党校礼堂报告厅作《实施知识产权战略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专题报告,自治区党校主体班和地厅班260多人参加。

4月16日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开展自治区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的通知》(新政办发〔2010〕87号)。

4月19日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知识产权战略纲要的通知》(新政发〔2010〕40号)。

△自治区知识产权工作协调指导小组办公室向社会发布《2009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知识产权保护状况》(白皮书)。

4月20日自治区知识产权局、工商行政管理局、新闻出版局(版权局)共同组织举办“知识产权基础知识网络竞赛”活动。

△自治区知识产权局、经信委联合印发《关于转发〈关于中小企业知识产权战略推进工程首批试点申报若干事项的通知〉的通知》(新知管字〔2010〕24号)。

4月21日由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主办,自治区知识产权局、自治区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在乌鲁木齐举办“纪念专利法实施二十五周年暨自治区专利保护条例实施五周年座谈会”,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崔光莲主持会议,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杜秦瑞作重要讲话。自治区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刘华、自治区人大教科文卫委主任阿不都萨拉木·吾买尔等领导出席座谈会,自治区知识产权局局长马庆云作主题发言。

4月22日自治区知识产权局、教育厅与乌鲁木齐市知识产权局、乌鲁木齐教育局等单位在乌鲁木齐市第一小学共同举办“中小学知识产权试点启动仪式”。

△根据自治区科技厅党组印发的“新科党组字〔2010〕13号”干部任职通知,沈联海同志任自治区知识产权局管理实施处副处长;常铖同志任自治区知识产权局综合处处长。

4月26日自治区人民政府在昆仑宾馆举行《战略纲要》颁布实施新闻发布会,由自治区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刘华主持,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杜秦瑞、自治区副主席靳诺等领导出席,自治区知识产权管理部门、试点示范单位、科研院所、高校、知识产权中介服务机构等150多人参加。发布会上,自治区副主席靳诺作重要讲话,自治区知识产权局局长马庆云作《战略纲要》制定情况的说明。

4月28日自治区知识产权局、教育厅等在新疆大学联合举办“第六届‘新疆知识产权杯’大学生知识产权知识竞赛”,新疆大学等8所高校学生及相关单位300多人参加。

5月5—18日在自治区党校,由自治区知识产权局主办,自治区党校举办“自治区首期实施知识产权战略专题研修班”,地州市、自治区厅局及国有企事业单位的40余名县处级领导干部参加。

5月31日受国家知识产权局委托,自治区知识产权局在乌鲁木齐召开“国家知识产权试点城市试点期满考核验收会”,对克拉玛依市试点城市工作进行了考核验收。

6月1日由自治区知识产权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牵头组织,历时两个月,对推进实施自治区知识产权战略推进工程进行了全面的调查和总结。在总结分析的基础上形成并印发《关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知识产权战略推进工程实施工作情况的通报》(新知协办字〔2010〕1号)。

6月9日自治区科技厅党组印发“新科党组字〔2010〕14号”干部任职通知,范志刚同志任自治区知识产权局综合处副调研员。

6月22—28日自治区知识产权局与新闻媒体在乌鲁木齐市等6地州开展以“实施知识产权战略,促进新疆跨越式发展”为主题的“知识产权天山行”大型采访报道活动。

7月2日国家知识产权局与自治区人民政府在北京召开“国家知识产权局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第二次合作会商筹备工作座谈会议”,国家知识产权局副局长甘绍宁出席会议并讲话,国家知识产权局各司部领导及自治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知识产权局领导参加。

7月14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印发《关于公布第二批全国企事业知识产权示范创建单位名单的通知》(国知发管字〔2010〕79号),新疆华易石油工程技术有限公司等5家企业榜上有名。

7月18日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自治区知识产权战略制定工作领导小组更名及组成人员调整的通知》(新政办发〔2010〕159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知识产权战略制定工作领导小组”更名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知识产权战略实施领导小组”(简称“战略实施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自治区知识产权局,主任由马庆云局长兼任。

7月26—28日国家知识产权局主办,昌吉州知识产权局在昌吉市承办“全国城市、园区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工作会议”,来自31个省、市、自治区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知识产权局、试点示范城市和园区的200多名代表参加。

7月29日在伊宁市召开“江苏省知识产权局对口支援伊犁州知识产权工作座谈会”。会上,江苏省知识产权局向伊犁州知识产权局捐赠25万元。

△根据自治区科技厅党组“新科党组字〔2010〕23号”干部任免通知,聘任刘山玖同志为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乌鲁木齐代办处副处长,聘期五年,免去其自治区知识产权局综合处副处长职务。

△根据自治区科技厅党组“新科党组字〔2010〕24号”干部任免通知,免去贺迎国同志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乌鲁木齐代办处副处长职务。

7月30日自治区知识产权局与教育厅联合印发《关于在自治区中小学开展知识产权试点工作的通知》(新知管字〔2010〕17号)。

8月6日国家知识产权局、自治区人民政府共同成立“东中西部知识产权合作与对口援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国家知识产权局局长田力普和自治区党委副书记、常务副主席杨刚担任。副组长由国家知识产权局副局长甘绍宁和自治区副主席靳诺担任。成员由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专利管理司、北京市等19个援疆省市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知识产权局领导组成。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管理司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知识产权局,办公室主任由马维野司长和马庆云局长兼任。

8月13日自治区专利实施资助资金首次由300万元增加到1000万元,增长了2.3倍。

8月16日自治区知识产权局印发《关于推广普及专利电子申请工作的通知》(新知综字〔2010〕45号),并于8月31日在乌鲁木齐市举办“自治区专利电子申请培训班”。

8月26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印发《关于确定“中小企业知识产权战略推进工程首批实施单位”的通知》(国知发管字〔2010〕106号),乌鲁木齐市榜上有名。

8月30日—9月5日由国家商务部主办,新疆外经贸厅在新疆博览中心承办“第19届中国乌鲁木齐对外经济贸易洽谈会”。期间,自治区、乌鲁木齐市知识产权局等执法人员进入展会开展联合执法活动。

8月31日自治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印发《关于调整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乌鲁木齐代办处机构编制有关事宜的批复》(新机编办〔2010〕148号),同意在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乌鲁木齐代办处增挂“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牌子,增加“承担全区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和举报投诉等工作”职责任务。调整后,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乌鲁木齐代办处(自治区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事业编制6名。

9月13日自治区知识产权局、财政厅联合签发《关于下达2010年度自治区专利实施项目计划的通知》(新知管字〔2010〕43号),下达2010年度自治区专利实施计划项目32项,划拨专利实施经费1000万元。

9月15—16日由自治区知识产权局主办,新疆专利信息中心在新疆大学图书馆承办“新疆首次专利信息运用实务培训班”,15个地州市知识产权局和企事业单位专利信息人员55人参加。

9月29日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评定组在乌鲁木齐召开“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评定工作会议”。会议在听取汇报的基础上,评定组对乌鲁木齐市创建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工作进行了评定。

9月26—30日由中国知识产权培训中心主办,自治区知识产权局组织,喀什地区知识产权局在喀什市承办“全国边贸口岸知识产权管理保护培训班”,有11个省、市、自治区知识产权局的管理、执法人员近120人参加了培训,国家知识产权局顾问、原局长王景川为培训班授课。

10月10日自治区知识产权局印发《关于印发〈自治区知识产权局系统执法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新知法字〔2010〕60号)。

△国家知识产权局印发《关于第十二届中国专利奖授奖的决定》,清华大学、新疆绿色使者空气环境技术有限公司申报的“一种基于间接蒸发冷却技术的空调系统”专利获第十二届中国专利优秀奖。截至2010年10月,新疆获中国专利优秀奖累计达到11项。

10月15日自治区知识产权局、教育厅联合签发《关于确定第一批自治区中小学知识产权教育试点学校的通知》(新知管字〔2010〕54号)。被列为自治区首批知识产权试点中小学的共有25所。

2009—2010年10月乌鲁木齐市先后为两批5家企业实施知识产权质押贷款,总额达1700万元。

10月21日为纪念自治区知识产权局成立10周年。为此,由自治区知识产权局综合处牵头,史治勋撰写并在《新疆知识产权》上刊登《积极推动自治区知识产权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知识产权局大事记》等纪念文章。

10月25日自治区知识产权局印发《关于做好2010·第四届中国专利周活动的通知》(新知综字〔2010〕58号),要求11月7—13日全区知识产权局系统结合实际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第四届中国专利周活动。

11月16日自治区知识产权局转发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进一步抓紧贯彻落实专项行动工作部署的通知》(新知法字〔2010〕64号)。

11月16—21日自治区科技厅、知识产权局、商务厅、教育厅共组织自治区高新技术成果参加“中国国际高新技术成果交易会”。

11月30日新疆当年专利申请受理量首次突破3000件,达到3188件。

12月12日国家知识产权局、自治区人民政府联合在北京召开“全国知识产权局系统对口援疆工作会议暨国家知识产权局与自治区政府第二次合作会商会议”。会议主要内容有:贯彻落实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及全国对口支援新疆工作会议精神;总结“局区”会商第一次会议以来的工作进展情况,商议新的合作议题;总结交流东中西部知识产权合作与对口援疆工作,签订东中西部知识产权合作与对口援疆协议。

12月21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安部等8个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表彰世博会知识产权保护专项行动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国知发协字〔2010〕153号),自治区知识产权局法律事务处等3个单位被评为先进集体,自治区知识产权局法律事务处杨靖等4人被评为先进个人。

12月25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印发《关于同意乌鲁木齐高新技术开发区为国家知识产权试点园区的复函》(国知发管函字〔2010〕293号)。乌鲁木齐高新技术开发区被列为国家知识产权试点园区,为期3年。

12月27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印发《关于表彰全国知识产权局系统知识产权培训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国知发人字〔2010〕128号),自治区知识产权局等4个单位被评为先进集体,自治区知识产权局薛卫东等5人被评为先进个人。

12月29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印发《关于表彰全国企事业知识产权管理工作先进个人的决定》(国知发管字〔2010〕156号),自治区知识产权局赵斐斐等5名同志被评为先进个人。

2011年

1月7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印发《关于商派潘战刚到新疆知识产权局挂职的函》(国知人函字〔2011〕12号),潘战刚从2011年2月至2012年1月到自治区知识产权局挂职。

1月10日自治区知识产权局印发《关于进行全区知识产权局系统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督导检查工作的通知》(新知法字〔2011〕3号),在全区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督导检查工作。

1月12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印发《关于实施知识产权战略,促进中西部地区知识产权事业快速发展的意见》(国知发协字)〔2011〕1号),提出“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在西部大开发中的支撑作用;深入推进地方知识产权战略实施;服务战略新兴产业、优势产业和特色产业的发展;加强知识产权管理能力建设;加强知识产权服务体系建设;加快知识产权专业人才的培养;加大知识产权宣传工作力度;加强知识产权工作交流与合作”等措施。

1月19日自治区发明协会、自治区知识产权研究会在乌鲁木齐市召开“新疆发明协会第四届会员代表大会暨新疆知识产权研究会第三届会员代表大会”,自治区副主席靳诺、中国知识产权研究会秘书长张云才、自治区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刘华等领导出席,15个地州市、自治区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中介服务机构等单位的代表、新闻媒体记者共计130多人参加。会议总结了上届自治区发明协会和知识产权研究会(简称两会)工作;对“两会”章程进行了修订;对“两会”人员进行了换届。

1月20日自治区知识产权局在乌鲁木齐市召开“2011年工作务虚会”,全区知识产权局局长、自治区知识产权局全体人员及新闻媒体参加,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管理司副司长雷筱云出席会议并讲话。

2月15日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印发的《关于表扬2010年度全国知识产权部门和公安机关知识产权执法保护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国知发管字〔2011〕22号),自治区知识产权局法律事务处等5个单位被评为先进集体,自治区知识产权局的杨靖等5人被评为先进个人。

2月25日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调整自治区知识产权战略实施领导小组的通知》(新政办发〔2011〕14号)。调整后,自治区知识产权战略实施领导小组组长由自治区党委常委、常务副主席黄卫担任,副组长由自治区党委常委尔肯江·吐拉洪、自治区副主席靳诺担任,成员34名。办公室设在自治区知识产权局,办公室主任由马庆云局长兼任。

3月15日按照国家知识产权局印发的《关于开展2011年度国家专利技术展示交易中心考核验收的通知》(国知管发〔2011〕14号)要求,自治区知识产权局在6月份对国家专利技术(新疆)展示交易中心的工作进行了考核验收。

3月25日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印发的《关于全国知识产权系统政府部门户网站2010年统计情况的通报》(国知办办字〔2011〕140号),2010年新疆在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访问量达1045677次;“动态信息”和“要闻”被采用稿件为28篇。

3月28日 自治区知识产权局印发《关于在自治区开展知识产权托管工作的通知》(新知管字〔2011〕21号)。

4月1日自治区知识产权局印发《关于表彰2010年度全区知识产权局系统专利行政执法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报》(新知法字〔2011〕18号),伊犁州等4地州市知识产权局被评为先进集体;巴州知识产权局杨佃民等7人被评为先进个人。

4月10日自治区知识产权局印发《关于奖励2010年度完成专利申请指标任务单位的通报》(新知管字〔2011〕30号),对乌鲁木齐市等7个知识产权局进行了表彰奖励。

4月11日自治区知识产权局印发《关于表彰2010年度自治区知识产权政务信息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报》(新知综字〔2011〕27号),昌吉州等4地州市知识产权局被评为先进集体,巴州知识产权局宋智军等6人被评为先进个人。

4月13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印发《关于中国专利审查三个专利信息化系统建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国知发办字〔2011〕33号),乌鲁木齐合纵专利商标事务所被评为先进集体。

4月15日自治区人民政府在乌鲁木齐昆仑宾馆召开“自治区知识产权工作会议”,国家知识产权局顾问、原局长王景川,自治区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刘华,自治区科技厅党组书记、副厅长约尔古丽·加帕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技局(知识产权)副局长黄斌等领导出席会议。自治区知识产权战略实施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地州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知识产权局、科研院所、专利代理机构和知识产权试点示范企事业单位代表和新闻媒体记者160多人参加会议。会上,王景川向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授“国家知识产权试点园区”牌匾,并与刘华为“中国(新疆)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揭牌。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明协会印发《关于表彰奖励“自治区优秀发明创造及优秀专利技术开发者”的决定》(新发协字〔2011〕4号)。

△自治区知识产权局印发《关于表彰2010年度自治区知识产权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新知管字〔2011〕28号),乌鲁木齐市知识产权局等5个单位被评为先进集体,塔城地区知识产权局王卫锋等16人被评为先进个人。

△自治区知识产权局印发《关于表彰2010年度优秀专利代理机构和优秀专利代理人的决定》(新知管字〔2011〕29号),乌鲁木齐新科联专利代理事务所(有限公司)被评为优秀专利代理机构,乌鲁木齐合纵专利商标事务所汤建武等2人被评为优秀专利代理人。

4月18日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开展2011年自治区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的通知》(新政办发〔2011〕45号),并于4月20—26日按照自治区统一部署,全区各地组织开展了以“知识产权主推经济转型”为主题的自治区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

4月19日自治区知识产权局印发《关于乌鲁木齐高新技术开发区(新市区)开展知识产权托管试点工作的批复》(新知管字〔2011〕31号)。

△自治区知识产权工作协调指导小组办公室向社会发布《2010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知识产权保护状况》(白皮书)。

4月21日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管理司司长马维野在自治区党校为地厅级干部和中青年干部进修班等6个培训班及在校教师300多人作《知识产权——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助推器》主旨演讲。

4月22日自治区知识产权局、教育厅与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知识产权局、兵团教育局等单位在新疆大学联合举办“第七届‘新疆知识产权杯’大学生知识产权知识竞赛暨大学生优秀发明创造颁奖”活动。新疆大学等8所大学代表队参赛。

4月25日经国家知识产权局批准,在新疆大学设立“国家知识产权培训(新疆)基地”。

△自治区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知识产权局联合印发《关于表彰“新疆大学生优秀发明创造专利获得者”的决定》(新知管字〔2011〕32号)。

4月26日自治区知识产权局等单位在乌鲁木齐高新技术开发区(新市区)举行“自治区知识产权托管工作试点启动仪式”。

△由自治区知识产权局牵头,自治区公安厅等7部门执法人员参加,在乌鲁木齐市商场开展知识产权联合执法活动。

4月29日自治区财政厅、知识产权局联合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专利实施资金和项目管理办法》(新财建〔2011〕167号)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专利申请资助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新财建〔2011〕168号)。

5月3日自治区科技厅印发《关于表彰2010年度自治区科技政务信息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知》(新科办字〔2011〕50号),自治区知识产权局被评为先进单位,自治区知识产权局史治勋被评为先进个人。

5月9日自治区知识产权局会同自治区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在乌鲁木齐市召开《专利保护条例》立法后评估报告专家评审会。

5月13日自治区知识产权局等单位在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举行“专利托管和消零工程启动仪式”。

5月23日自治区科技厅、知识产权局联合印发《关于在自治区科技创新和科技管理中加强知识产权工作的通知》。

6月13日自治区知识产权局、财政厅联合印发《关于下达2011年度自治区专利实施项目计划的通知》(新知管字〔2011〕44号),下达2011年自治区专利实施计划项目35项,划拨专利实施经费1000万元,带动企业累计投入达1.84亿元。

6月20—23日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在昌吉市举办“专利确权与侵权判定专题培训班”,自治区、地州市知识产权业务人员共70余人参加培训。

7月8日自治区知识产权局在乌鲁木齐召开“全区知识产权局局长会议”,15个地州市知识产权局副处以上干部参加。会议主要议程:通报全区知识产权工作情况,交流经验;自治区知识产权局马庆云局长讲话。

7月13—17日由国家知识产权局主办,自治区知识产权局在乌鲁木齐承办“2011年第一期全国专利行政执法培训班”。进入“‘5·26’专利执法推进工程”的省、市、自治区及新疆15个地州市的知识产权局专利执法人员100多人参加。

7月28日自治区知识产权局印发《关于自治区知识产权局归口协调管理与19个省市知识产权局对口援疆工作的通知》(新知管字〔2011〕51号)。

8月2日自治区科技厅、知识产权局联合印发《关于在全区科技型企业开展消除“零专利”工作的通知》(新科高字〔2011〕95号),并成立了以自治区科技厅厅长张小雷为组长的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在全区联合组织开展了自治区科技型企业消除“零专利”专项行动。到年底全区共调研企业1372家,现场指导服务企业300多家。

8月5日自治区知识产权局印发《关于同意设立中国(新疆)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乌鲁木齐工作站的批复》(新知法字〔2011〕54号)。

8月7日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推进计划》(新政办发〔2011〕14号)。

8月18—19日由国家知识产权局主办,自治区知识产权局在乌鲁木齐承办“全国实用新型制度与提高创新能力研讨会”,全国省、市、自治区知识产权管理部门、企事业等单位代表139人参加,其中新疆参加30人。

8月22日自治区发明协会和自治区知识产权局组织参加在山东省威海市由中国发明协会、山东省科技厅和威海市人民政府联合举办的“第二十届全国发明展览会”,新疆参展项目获得了2金5银3铜及最佳发明奖的佳绩。

9月1—5日自治区知识产权局与工商等部门组成联合执法组进入在新疆国际会展中心举办的首届“中国-亚欧博览会”,开展联合执法和宣传咨询活动。

9月7日自治区知识产权战略实施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2011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知识产权战略实施推进计划》(新知战办〔2011〕4号)。

11月2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印发《关于第十三届中国专利奖授奖的决定》(国知管发字〔2011〕142号),自治区知识产权局推荐的“一种大功率永磁同步电机”及“纳米材料改性滴灌带”专利获中国专利优秀奖。截至2011年11月,新疆获中国专利优秀奖累计达到13项。

11月15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印发《关于聘请国家知识产权局特邀监督员的函》(国知办函监字〔2011〕394号),自治区知识产权局副局长多里坤·阿吾提被国家知识产权局聘为特邀监督员。

11月17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印发《关于表扬全国知识产权系统知识产权培训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国知发人字〔2011〕145号),自治区知识产权局管理实施处等4个单位被评为先进集体,自治区知识产权局沈联海等3人员被评为先进个人。

11月18日中国知识产权报社新疆通联站在2011年“社会公众知识产权认知程度调查活动”中被中国知识产权报授予组织纪念奖。

11月25日自治区科技厅党组印发“新科党组字〔2011〕33号”干部任免通知,刘山玖同志任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乌鲁木齐代办处(自治区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主任;董海军同志任自治区科技厅机关服务中心主任,免去其自治区知识产权局综合处副处长职务;范志刚同志任自治区知识产权局法律事务处副处长,免去其自治区知识产权局综合处副调研员职务。

11月27日根据自治区科技厅印发的《关于表彰2011年度自治区科技政务信息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知》(新科办字〔2011〕158号),自治区知识产权局被评为先进单位。

11月30日新疆年度专利申请首次突破4000件大关,达到4016件。

12月29日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知识产权局联合印发的《关于表彰全国专利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决定》(人社部发〔2011〕135号),昌吉州等3个地州市知识产权局被评为先进集体,自治区知识产权局管理实施处处长薛卫东、吐鲁番市知识产权局局长刘立忠获先进工作者称号。

12月31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印发《关于公布国家知识产权专家库入选专家的通知》(国知发人字〔2011〕173号),特变电工李西良、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知识产权局乔同勋进入首批国家知识产权专家库。

2012年

1月1—6日由自治区知识产权局副局长孙东方带队,昌吉、哈密、阿克苏等3地州知识产权局和自治区财政厅经建处共5人参加到山西省知识产权局、河南省知识产权局调研学习。

2月1日自治区知识产权战略实施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关于评选2011年度自治区知识产权先进工作者的通知》(新知战办字〔2012〕1号)。

2月13日自治区知识产权局、经信委联合印发《关于确定第四批自治区企事业知识产权工作试点单位的通知》(新知管字〔2012〕6号),乌鲁木齐华佳成医药包装有限公司等20家企业被确定为第四批自治区企事业知识产权工作试点单位。试点期限为2年。

2月15日自治区发明协会在乌鲁木齐召开“2011年度新疆专利奖(优秀发明创造者)专家评审会”。共评出2011年度新疆专利奖(优秀发明创造者)特等奖1名、一等奖5名、二等奖10名。

2月16日自治区知识产权局印发《关于表彰2011年度自治区知识产权宣传信息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新知综字〔2012〕13号),昌吉州等5个地州市知识产权局被评为先进集体;昌吉州知识产权局郭冀生等9名同志被评为先进个人。

2月17日自治区知识产权局印发《关于表彰2011年度全区知识产权局系统专利行政执法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报》(新知法字〔2012〕10号),伊犁州等5个地州市知识产权局被评为先进集体;伊犁州知识产权局黄河等10名同志被评为先进个人。

2月17日自治区知识产权局转发《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开展专利行政执法和知识产权援助举报投诉绩效考核评价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新知法字〔2012〕11号)。

2月20日自治区知识产权战略实施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2012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知识产权战略推进计划》(新知战办〔2012〕4号)。

△经过自治区知识产权局推荐和中国知识产权研究会第六届理事会选举,自治区知识产权局局长马庆云被选为中国知识产权研究会第六届理事会常务理事。

2月21日自治区知识产权局印发《关于表彰2011年度自治区知识产权局系统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决定》(新知管字〔2012〕7号),巴州等6个地州市知识产权局被评为先进单位;乌鲁木齐市知识产权局史苏波等15名同志被评为先进个人。

△自治区知识产权局印发《关于表彰2011年度自治区专利申请工作先进单位的通报》(新知管字〔2012〕8号),对获得2011年度自治区专利申请工作先进单位的喀什等8个地州市知识产权局进行通报表彰。

△自治区知识产权局印发《关于表彰2011年度自治区专利代理申请工作先进单位的通报》(新知管字〔2012〕9号),北京中恒高博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办事处被评为先进单位,受到通报表彰。

2月22日上午自治区人民政府在乌鲁木齐市召开“自治区知识产权工作会议”,总结2011年以来的自治区知识产权工作,表彰奖励知识产权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安排部署下一阶段的工作。国家知识产权局党组成员、纪检组组长肖兴威,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杜秦瑞,自治区副主席靳诺,自治区政协副主席约尔古丽·加帕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刘华等领导出席会议。自治区知识产权战略实施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负责人,地州市知识产权局局长,自治区知识产权试点单位、高校、科研机构、国家级开发园区负责人等160余人参加。肖兴威、靳诺分别致辞、讲话。会后,又召开了“国家知识产权局援疆工作调研座谈会”。肖兴威、刘华等领导出席。下午,自治区知识产权局召开“全区知识产权局局长会议”,传达贯彻全国知识产权局局长会议精神,总结2011年工作,交流经验,部署2012工作任务。

3月14日自治区知识产权局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12年知识产权执法维权“护航”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新知法字〔2012〕18号)。该方案提出,在2012年3月—11月分三个阶段在全区组织开展知识产权维权“护航”专项行动。

3月20日自治区知识产权局印发《关于组织开展全区“中小学知识产权创意大赛”暨“中小学知识产权试点工作交流会”的通知》(新知管字〔2012〕23号)。

4月1日在自治区知识产权局举行“自治区知识产权执法维权‘护航’专项行动启动仪式”,自治区知识产权局、商务厅和乌鲁木齐市知识产权局等5个单位的领导和执法人员参加。

4月19日由自治区知识产权工作协调指导小组办公室向社会发布《2011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知识产权保护状况》(白皮书)。

4月20日自治区知识产权局、教育厅与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知识产权局、兵团教育局联合印发《关于表彰2012年度新疆优秀大学生发明创造专利获得者的决定》(新知管字〔2012〕24号),对2012年度新疆优秀大学生发明创造专利获得者称号的古丽祖热·佐努尼等7名大学生进行了通报表彰。

4月23日自治区知识产权局印发《关于成立吐鲁番地区专利技术成果转化综合信息服务中心的批复》(新知管字〔2012〕31号)。

△自治区知识产权局、教育厅联合印发《关于表彰中小学知识产权试点工作先进单位的决定》(新知管字〔2012〕25号),对获得2012年度中小学知识产权试点工作先进单位的乌鲁木齐市第一小学等7所中小学进行通报表彰。

4月26日自治区知识产权局、教育厅与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知识产权局、兵团教育局等单位在新疆大学联合举办“第八届‘新疆知识产权杯’大学生知识产权知识竞赛”活动。新疆大学等8所高校代表队参赛。

4月27日自治区知识产权局在乌鲁木齐召开“全疆中小学知识产权教育试点工作交流暨表彰会议”,15个地州市知识产权局、教育局的代表以及全区25所试点学校代表60余人参加。

△自治区知识产权局、教育厅与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知识产权局、兵团教育局联合印发《关于第二届新疆大学生知识产权主题演讲比赛情况的通报》(新知管字〔2012〕27号),对获奖学生和优秀组织单位进行通报表彰。

△自治区知识产权局在乌鲁木齐市第一小学举办“自治区中小学知识产权创意大赛”。

5月31日自治区知识产权局在乌鲁木齐博格达宾馆召开“知识产权合作与对口援疆工作预备会议”,15个地州市知识产权局局长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石河子市相关人员近30人参加。

6月7日国家知识产权局规划发展司印发《关于公布首批全国知识产权服务品牌机构培育单位名单的通知》(国知办规字〔2012〕57号),乌鲁木齐爱思特专利转让服务有限责任公司被列为首批全国知识产权服务品牌机构培育单位。

6月8日自治区知识产权局、财政厅联合印发《关于下达2012年度自治区专利实施项目计划的通知》(新知管字〔2012〕33号),下达2012年度自治区专利实施计划项目65项,划拨专利实施经费1100万元。

6月25—29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在山东烟台举办“全国知识产权局局长高级研讨班”和“全国知识产权系统对口援疆工作座谈会”。自治区知识产权局局长马庆云参加。

7月2日自治区知识产权局印发《关于2012年度自治区专利申请资助专项资金分配的通知》(新知综字〔2012〕40号),下拨2012年度自治区专利申请资助资金200万元。

7月26日国家知识产权局、自治区人民政府在乌鲁木齐联合召开“第二次全国知识产权系统对口援疆工作会议暨国家知识产权局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第三次合作会商会议”,国家知识产权局局长田力普、副局长贺化、自治区党委常委尔肯江·吐拉洪、自治区副主席靳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副司令员宋建业、自治区党委副秘书长景海燕、自治区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刘华、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副秘书长陈宏曲等领导、19个援疆省市知识产权局局长、新疆12个受援地州和知识产权局相关负责人120多人参加会议。会议由国家知识产权局副局长贺化主持。主要议程有:自治区副主席靳诺作《第二次全国知识产权系统对口援疆工作会议暨国家知识产权局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第三次合作会商会议工作报告》;国家知识产权局副局长贺化发布援疆工作方案;上海等5省市知识产权局分别与喀什等4地州行署和人民政府签订《知识产权对口支援合作协议书》;国家知识产权局局长田力普、自治区党委常委尔肯江·吐拉洪作重要讲话;国家知识产权局局长田力普、自治区副主席靳诺为“国家知识产权培训(新疆)基地”揭牌。此次会议的召开,实现了19个援疆省市与新疆12个地州市知识产权对口合作的全覆盖。

8月3日自治区评比达标表彰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印发《关于自治区优秀发明创造和专利技术开发评选表彰活动审批意见的函》(新评办函〔2012〕22号)。该函批复:经中央批准,同意设立“自治区优秀发明创造和专利技术开发者奖”表彰项目。

8月14—15日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马明成率自治区人大立法调研组在喀什地区就《促进与保护条例》(修订草案)进行立法调研。

8月10日自治区知识产权局、财政厅联合印发《关于申报自治区2012年度资助向国外申请专利专项资金的通知》(新知综字〔2012〕52号),在全区组织开展2012年度资助向国外申请专利专项资金申报工作。

8月16日在乌鲁木齐爱思特专利转让服务有限责任公司举行“专利实施项目申报实操解析会暨国家首批全国知识产权服务品牌机构培育单位揭牌仪式”,自治区知识产权局局长马庆云出席会议,并为国家首批“全国知识产权服务品牌机构培育单位”揭牌。

8月16—17日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马明成率自治区人大立法调研组到博州就《促进与保护条例》(修订草案)进行立法调研。

8月21—22日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马明成一行10人到乌鲁木齐市、昌吉州及特变电工就《促进与保护条例》(修订草案)进行立法调研。

8月22日由国家知识产权局主办、自治区知识产权局在喀什市组织举办“2012全国知识产权摄影文化(新疆)培训班”。国家知识产权局副局长李玉光出席开班仪式并讲话。全国有10多个省、市、自治区知识产权局的30多名摄影爱好者参加了培训。

9月1—6日商务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在乌鲁木齐国际会展中心联合举办第二届“中国-亚欧博览会”,自治区知识产权局、工商行政管理局等5单位组成知识产权投诉受理组深入博览会开展联合执法活动。

9月10日经国家知识产权局批准,特变电工新疆硅业有限公司李西良被评为2012年全国专利信息领军人才,入选全国专利信息专家库;乌鲁木齐合纵专利商标事务所汤建武、特变电工王艳辉被评为2012年全国专利信息师资人才,入选全国专利信息师资库。

9月12日协作北京中心夏国红副主任一行4人来新疆调研。

9月28日自治区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促进与保护条例》,该条例于2012年12月1日起施行。

10月9日自治区知识产权局、中国人民银行乌鲁木齐中心支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新疆监管局联合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专利权质押贷款管理办法(试行)》。

10月10日喀什、阿克苏、和田及克州等南疆4地州在喀什市共同签署《南疆四地州知识产权保护区域合作协议》,建立南疆4地州知识产权保护合作机制。

△自治区知识产权局、经信委联合印发《关于组织开展自治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消除“零专利”专项行动的意见》(新知管字〔2012〕64号)。截至2012年8月底,新疆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有1738家,其中拥有专利的企业有201家,占企业总数的11.57%;共拥有专利2281件,发明专利193件,占专利总数的8.46%。

10月10日—12月10日自治区知识产权工作协调指导小组办公室印发《关于组织开展2012年度知识产权服务业统计调查工作的通知》(新知协办字〔2012〕2号),并对自治区知识产权局等10个部门的服务业组织实施了调查统计工作。

10月29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印发《关于2012年专利执法维权工作绩效考核评价结果的通报》(国知办函管字〔2012〕394号),新疆2012年专利执法维权工作绩效考核评成绩在西部12省区排第5名。

11月5日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人事司印发的《关于表扬2012年全国知识产权系统人才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乌鲁木齐市等4个地州市知识产权局被评为2012年全国知识产权系统人才工作先进集体,自治区知识产权局范志刚等4人被评为2012年全国知识产权系统人才工作先进个人。

11月14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印发《关于公布第四批全国企事业知识产权试点工作合格单位名单的通知》(国知发管字〔2012〕109号),新疆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10家企业榜上有名。

11月15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印发《关于第十四届中国专利奖授奖的决定》(国知发管字〔2012〕111号),新疆天业(集团)有限公司和新疆天源滴灌水稻研究院的“水稻直播膜下滴灌旱作栽培方法”等4个专利项目获中国专利优秀奖;美克美家家具连锁有限公司的《组合书柜(90-0023)》专利项目中国外观设计优秀奖。截至2012年11月,新疆获中国专利优秀奖累计达到18项。

11月15—25日由自治区知识产权局副局长多里坤·阿吾提带队,局有关处室负责人和专利代理机构人员参加,到南疆5地州进行调研。

11月16日自治区知识产权局转发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进一步抓紧贯彻落实专项行动工作部署的通知》(新知法字〔2010〕64号)。

11月29日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在新疆人民会堂举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专利保护与促进条例新闻发布会》,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主任艾力更·伊力巴海、马明成、自治区副主席靳诺等领导出席,发布会由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马明主持,自治区人大办公厅主任王志军宣读发布公告,自治区知识产权局局长马庆云作条例修改说明,靳诺副主席和艾力更·伊力巴海主任分别作重要讲话,马明成副主任作总结讲话,自治区知识产权战略实施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乌鲁木齐市、高新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试点示范单位、部分高校及昌吉州知识产权局和新闻媒体等单位250多人参加。

12月4日自治区知识产权局在昌吉市召开“专利质押贷款座谈会”,自治区知识产权局、中国人民银行乌鲁木齐中心支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新疆监管局、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昌吉州知识产权局等部门领导及评估机构代表出席。

12月5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印发《关于举办2012·第六届中国专利周的通知》(国知发管字〔2012〕108号),自治区人民政府为“2012·第六届中国专利周”支持单位,自治区知识产权局局长马庆云为“2012·第六届中国专利周”组委会成员。

12月10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安部联合印发《关于对2012年度全国知识产权系统和公安机关知识产权执法保护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予以表扬的通知》(国知发管字〔2012〕127号),自治区知识产权局法律事务处等3个单位被评为先进集体,自治区知识产权局谭力等7人被评为2012年度全国知识产权系统知识产权执法保护先进个人;乌鲁木齐市公安局经侦支队王英豪等3人被评为先进个人。

△自治区知识产权局向国家知识产权局上报《关于协商成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知识产权专家委员会的函》。该函提出,由自治区人民政府和国家知识产权局联合成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知识产权专家委员会”,并代拟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知识产权专家委员会章程(征求意见稿)》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知识产权专家委员会工作细则(征求意见稿)》。

12月国家知识产权局印发《关于2012年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考务组织工作的表扬信》(国知法〔2012〕1273号)。2012年度乌鲁木齐考点的考务工作及自治区知识产权局马庆云等考务领导小组成员受到国家知识产权局的表扬。

△自治区知识产权局委派孙东方等6位同志赴韩国就政府和企业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方面的经验和做法进行考察。

△2012年自治区知识产权局被国家知识产权局采用政务信息6条;被“动态信息”和“要闻”采用26篇;自治区知识产权局网页面浏览次数达11.83万次。

12月31日全年新疆专利申请受理量为7044件,首次突破7000件大关。

2013年

1月4日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会同知识产权局共同印发《关于评选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工作的通知》(新人社函〔2013〕668号)。

1月5日自治区知识产权局印发《关于表彰2012年度知识产权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报》(新知综字〔2013〕1号),阿勒泰等4地州市知识产权局被评为先进集体,阿克苏地区知识产权局局长贾新军等7人被评为先进个人。

1月6日自治区知识产权局在乌鲁木齐举行“2012年度自治区知识产权局工作总结表彰大会”。会上,对2012年度自治区知识产权局工作进行了总结,对先进处室和个人进行了表彰,自治区知识产权局局长马庆云作2012年度工作报告。

△国家知识产权局印发《关于同意邯郸市等城市为国家知识产权试点城市的通知》(国知发管函字〔2013〕2号),巴州被列为国家知识产权试点城市。

1月11日自治区知识产权局印发《关于落实〈援疆工作协议〉工作任务分解的通知》(新知综字〔2013〕6号)。

1月15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专利奖评审委员会成立。由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科学技厅、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知识产权局、总工会、发明协会和科学技术协会等单位组成,自治区副主席靳诺任主任。

1月16日由自治区环保厅牵头,自治区知识产权局等14个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转发做好知识产权和假冒伪劣商品环境无害销毁工作的通知》(新环防发〔2013〕19号)。做好此项工作的目的是防止收缴的侵犯知识产权和假冒伪劣商品再次流入市场,防止侵犯知识产权和假冒伪劣商品销毁过程的二次污染。

1月20日按照国家知识产权局印发的《关于开展国家知识产权培训基地2012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国知发办字〔2012〕90号)要求,自治区知识产权局于2013年1月20日完成对国家知识产权培训(新疆)基地——新疆大学2012年度的工作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上报。

1月23日自治区知识产权战略实施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2013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知识产权战略实施推进计划》(新知战办〔2013〕1号)。

△自治区知识产权局印发《关于表彰2012年度全区知识产权局系统专利行政执法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报》(新知法字〔2013〕9号),巴州等3个地州市知识产权局被评为先进集体,巴州知识产权局玛丽娅·阿布拉等6人被评为先进个人。

△自治区知识产权局印发《关于表彰2012年度自治区知识产权宣传信息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报》(新知综字〔2013〕10号),巴州等4个地州市知识产权局被评为先进集体,巴州知识产权局杨佃民等7人被评为先进个人。

△自治区知识产权局印发《关于表彰2012年度自治区知识产权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新知管字〔2013〕11号)。阿勒泰地区等4个地州市知识产权局被评为先进集体,阿克苏地区知识产权局贾新军等7人被评为先进个人。

1月25日自治区知识产权局上报《关于新疆启动专业市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报告》(新知法字〔2013〕15号)。

1月31日自治区知识产权局印发《关于做好〈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专利促进与保护条例〉宣传贯彻落实工作的通知》(新知法字〔2013〕17号)。

2月1日自治区知识产权局在新疆科技开发交流中心视频会议室召开“全区知识产权局局长视频会议”,全区知识产权局系统干部职工120余人分别在各地分会场参加,自治区知识产权局局长马庆云作工作报告。

2月6日自治区知识产权局印发《自治区专利行政执法能力提升工程实施方案》(新知法字〔2013〕20号),成立自治区专利行政执法能力提升工程领导小组,在全区启动“自治区专利行政执法能力提升工程”。

2月26日自治区知识产权局印发《2013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专利事业发展战略实施方案》。

3月5日自治区知识产权局印发《关于开展2013年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的通知》(新知综字〔2013〕22号)和《关于举办2013年第七届中国专利周的通知》。

3月11日以自治区科技厅副巡视员、知识产权局副局长谭力为组长的自治区知识产权战略实施绩效评价(2)组对乌鲁木齐市知识产权战略工作进行考评。

3月12—13日由自治区知识产权局局长马庆云为组长的自治区知识产权战略绩效评价(1)组对巴州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进行考评。

△由自治区科技厅副巡视员、知识产权局副局长谭力为组长的自治区知识产权战略实施考评(2)组对塔城地区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进行考评。

3月14日由自治区知识产权局局长马庆云为组长的自治区知识产权战略实施绩效评价(1)组对伊犁州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进行考评。

△由自治区科技厅副巡视员、知识产权局副局长谭力为组长的自治区知识产权战略实施绩效评价(2)组对克拉玛依市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进行考评。

3月19日自治区知识产权局印发《关于同意设立中国(新疆)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喀什分中心的批复》(新知法字〔2013〕24号)、《关于同意设立中国(新疆)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库尔勒分中心的批复》(新知法字〔2013〕25号)、《关于同意设立中国(新疆)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伊宁分中心的批复》(新知法字〔2013〕26号)和《关于同意设立中国(新疆)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昌吉分中心的批复》(新知法字〔2013〕27号)。

3月22日自治区知识产权局与建行新疆区分行举行“支持小企业发展合作协议”签约仪式。自治区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刘华、自治区知识产权局局长马庆云、建行新疆区分行党委书记、行长魏承国等领导出席。刘华副秘书长和魏承国行长分别致辞。自治区知识产权局马庆云局长和建行新疆区分行副行长杨险峰分别代表各自单位在《共同支持小企业发展合作协议》上签字。

3月27日中国银监会新疆监管局、自治区知识产权局、工商行政管理、新闻出版(版局)局联合印发《转发中国银监会、国家知识产权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版权局〈关于商业银行知识产权质押贷款业务的指导意见〉》(新银监发〔2013〕25号)。

4月2日自治区知识产权局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13年知识产权执法维权“护航”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新知法字〔2013〕32号),并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在全区启动“2013年知识产权执法维权‘护航’专项行动”。

4月15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印发《关于确定2013年重大经济科技活动知识产权评议试点单位及试点培育单位通知》(国知办函协字〔2013〕104号),自治区知识产权局被国家知识产权局确定为2013年重大经济科技活动知识产权评议试点单位。

4月16日喀什地区举办《促进与保护条例》专题宣讲会,自治区科技厅副巡视员、知识产权局副局长谭力作宣讲报告,喀什地区及克州200余人参加。

4月16—18日自治区知识产权局在乌鲁木齐市徕远宾馆召开“2012年度新疆专利奖评审会”,分8个专业组对申报2012年度新疆专利奖的76项目进行了论证和评审。

4月19日自治区知识产权局等单位在新疆国家大学科技园启动“新疆发明专利倍增行动首站仪式”,有40余家科技型企业负责人及技术骨干参加。

4月23日自治区知识产权工作协调指导小组办公室编译并向社会发布《2012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知识产权保护状况》(白皮书)。

△自治区知识产权局在乌鲁木齐举办“2013年新疆知识产权宣传周企业大讲堂”,自治区企事业单位120多人参加。

4月24日自治区知识产权局、教育厅与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知识产权局、兵团教育局在新疆农业大学联合举办“第九届‘新疆知识产权杯’大学生知识产权知识竞赛暨2013年度新疆发明创造优秀大学生颁奖仪式”,新疆大学等8所高校教职员工和大学生300余人参加。

△自治区知识产权局会同自治区工商等8部门联合发布“自治区2012年度保护知识产权十大典型案例”。

4月25日自治区知识产权局、教育厅联合印发《关于第九届“新疆知识产权杯”大学生知识产权知识竞赛情况的通报》(新知管字〔2013〕37号)和《关于表彰2013年度新疆发明创造优秀大学生的决定》(新知管字〔2013〕38号)。

4月26日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印发的《关于公布2012年国家知识产权培训基地年度考核结果的通知》(国知办函办字〔2013〕133号),国家知识产权培训(新疆)基地为2012年度考核合格单位。

5月2日自治区知识产权局印发《霍尔果斯专业市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实施方案》(新知法字〔2013〕39号)。

5月9日自治区知识产权局印发《自治区高校、科研院所发明专利倍增计划实施方案》(新知管字〔2013〕43号)。

5月13日由国家及自治区知识产权局组成考核验收组,对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国家知识产权试点工作进行考核验收。

5月14日自治区知识产权局印发《关于〈废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采取封存或者暂扣措施细则〉等文件的通知》(新知法字〔2013〕45号)。该通知宣布废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采取封存或者暂扣措施细则》(新知法字〔2005〕62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专利行政执法规程》(新知法字〔2005〕63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专利保护条例释义》(新知法字〔2007〕12号)。

5月21日吐鲁番地区知识产权局在吐鲁番市举办“中南大学技术转移中心吐鲁番分中心签约仪式”。

5月22日自治区知识产权局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专利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办法》(新知法字〔2013〕46号)。

5月23日自治区知识产权局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知识产权局专利行政执法督导与检查工作制度》(新知法字〔2013〕47号)。

5月24日自治区知识产权局在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银科大厦举办“第三届企业知识产权沙龙暨知识产权贯标启动仪式”。

△自治区知识产权局印发《关于组织地州市知识产权局执法人员跟班培训的通知》(新知法字〔2013〕49号)。

5月28日自治区知识产权局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商业流通领域标注专利标记商品的管理办法》(新知法字〔2013〕50号)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专利行政执法责任制考核办法》(新知法字〔2013〕52号)。

5月30日自治区知识产权局、科技厅等单位在新疆农科院举行“发明专利倍增行动”启动仪式,新疆农科院相关单位的代表80多人参加。自治区科技厅、知识产权局等单位的领导出席。

6月4日自治区知识产权局、财政厅联合印发《关于下达2013年度自治区专利实施项目计划的通知》(新知管字〔2013〕57号),下达2013年度自治区专利实施计划项目91项,划拨专利实施经费1500万元。

6月17—18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在北京举行“2013年重大经济科技活动知识产权评议试点工作启动会”,自治区知识产权局作为首次试点单位派代表参加。

6月18日自治区知识产权局在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举行“对外贸易专业市场知识产权试点工作启动仪式”,自治区知识产权局局长马庆云出席启动仪式并讲话。

6月24日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印发的《关于专利执法维权工作绩效考核评价结果的通知》(国知办函管字〔2013〕218号),2011年,自治区专利执法维权工作绩效考核成绩在全国89个单位中排第16位,2012年排第9位;自治区维权援助举报投诉工作绩效考核成绩,2011年在全国89个单位中排第57位,2012年排第70位。

6月27日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印发的“国知办发协字〔2013〕51号”文件的要求,自治区知识产权局制订并向国家知识产权局上报《配合开展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实施五周年宣传活动方案》,并在全区组织开展了相关活动。

6月27—30日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管理司副司长曹东根到新疆考察工作。

7月3—7日由自治区知识产权局牵头,昌吉州和石河子市知识产权管理人员及企业负责人组成考察组,到福州、泉州、厦门和杭州等地考察城市知识产权试点工作。

7月11日自治区知识产权局印发《2013年度自治区专利申请专项资金计划》(新知综字〔2013〕63号),下拨2013年度专利申请资助资金200万元。

7月12日自治区知识产权局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知识产权举报投诉奖励办法》(新知法字〔2013〕62号)。

7月15—17日由国家知识产权局主办,自治区知识产权局和全国知识产权(新疆)培训基地在乌鲁木齐联合承办“新疆知识产权管理能力提升培训班”,新疆地州市知识产权管理部门、企业、科研院所知识产权管理人员近90人参加。

7月22—24日自治区知识产权局在乌鲁木齐召开“自治区知识产权宣传与政务信息工作会议”,总结和部署自治区知识产权宣传与政务信息工作;交流宣传与政务信息工作经验;举办提高宣传与政务信息工作能力专题讲座。新疆地州市及县市区知识产权局负责及宣传、政务信息工作人员100多人参加。

7月22—28日由国家知识产权局主办,中国知识产权培训中心和自治区知识产权在北京承办“新疆县市长知识产权培训班”。新疆50多名县处领导干部参加了培训。

7月29日自治区知识产权局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知识产权局假冒专利行为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新知综字〔2013〕65号)和《关于行政审批事项清理结果的报告》(新知综字〔2013〕66号)。

△自治区科技厅印发“新科党组字〔2013〕14号”干部任命通知,多里坤·阿吾提任自治区科技兴新办公室副主任,免去其自治区知识产权局副局长职务;薛卫东任自治区科技兴新办公室项目管理处处长,免去其自治区知识产权局管理实施处处长职务。

8月1—2日由自治区知识产权局局长马庆云任组长的第1调查小组到乌鲁木齐市和昌吉州对专利申请等工作进行专题调研。

8月3—5日由自治区知识产权局副局长孙东方任组长的第3调查小组到塔城地区及托里、裕民等县市对专利申请等工作进行专题调研。

8月6日由自治区科技厅副巡视员、知识产权局副局长谭力任组长的第2调查小组到喀什地区对专利申请等工作进行专题调研。

8月6—7日由自治区知识产权局局长马庆云任组长的第1调查小组到伊犁州及尼勒克县、伊宁市对专利申请等工作进行专题调研。

8月6—10日由江苏省大学主办,江苏省知识产权研究中心承办“2013年新疆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贯标培训班”,新疆县(市、区)和企业知识产权管理人员共62人参加了培训。

8月12日自治区知识产权局印发《自治区专利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新知法字〔2013〕68号)。

8月13—14日由自治区知识产权局局长马庆云任组长的第1调查组到吐鲁番地区对专利申请等工作进行专题调研。

△由自治区科技厅副巡视员、知识产权局副局长谭力任组长的第2调查组到巴州检查专利申请工作并在库尔勒经济技术开发区作专题报告。

8月14日自治区知识产权局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知识产权局软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新知规字〔2013〕69号)。

8月23日自治区知识产权局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知识产权局系统专利行政执法案件督办工作制度》(新知法字〔2013〕71号)。

8月27日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联合印发的《关于表彰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决定》(人社部发〔2013〕63号),新疆星塔矿业有限公司被评为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先进集体;特变电工新疆硅业有限公司的李西良被评为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先进工作者。

8月30日国务院召开“全国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国务委员王勇、国家知识产权局局长田力普出席会议并讲话。自治区知识产权战略实施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处以上领导干部、地州市分管领导、企事业单位负责人在自治区及各地党委电视电话会议室收视收听。自治区党委常委、自治区常务副主席黄卫在乌鲁木齐出席电视电话视频会并作重要讲话。

9月1—7日在“中国-亚欧博览会”期间,自治区知识产权局等单位的专利执法人员和知识产权维权志愿者深入展会,开展知识产权维权服务活动。

9月1日—10月31日自治区知识产权局对6家专利代理机构组织开展年检工作。经国家知识产权局审查批准,新疆5家专利代理机构和1家分支机构全部通过年检达到合格。

9月4日自治区知识产权局在乌鲁木齐召开“企业知识产权贯标工作会议暨知识产权贯标签约仪式”,自治区第一批14家知识产权贯标企业及贯标辅导机构的代表共计40多人参加,自治区知识产权局局长马庆云出席会议并讲话。

9月6日在和田召开“第二届南疆五地州知识产权保护合作交流会议”,自治区科技厅副巡视员、知识产权局副局长谭力出席。

9月12日根据中国知识产权报社印发的《关于表彰2013年度先进站的决定》(中知报记字〔2013〕4号),自治区知识产权局通讯站被评为2013年度全国先进站。

△中国知识产权报社印发《关于表扬2013年度先进站的决定》(中知报记〔2013〕5号),自治区知识产权局原副局长多里坤·阿吾提被评为2013年度优秀站长,乌鲁木齐市知识产权局张明国被评为2013年度最佳新人。

9月9—18日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电学发明部专利审查人员到特变电工等4家单位开展咨询服务活动。

9月17日自治区知识产权局在乌鲁木齐甘泉堡经济技术开发区举办“新疆专利信息应用高层次人才研修班”,乌鲁木齐市部分企业60多人参加。

9月18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印发《关于确定厦门等18个城市为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的通知》(国知发管函字〔2013〕158号),昌吉州榜上有名。

9月23—28日由国家知识产权局主办,自治区知识产权局在乌鲁木齐承办“2013年专利行政执法提高培训班”,来自陕西等5省区知识产权局及法院、中介服务机构、律师协会共122人参加。

9月25日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管理司执法管理处赵梅生处长一行到新疆调研专利执法工作并出席座谈会,西北五省区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知识产权局的代表近20人参加。

9月25—28日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在乌鲁木齐举办“新疆专利侵权判定培训班”,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常务副主任张茂于、自治区知识产权局副局长艾拉·吾买尔巴克出席开班仪式并讲话,部分省区市和新疆地州市及县(市)知识产权局、司法机关及中介服务机构的代表130余人参加。

9月26日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常务副主任张茂于一行4人来新疆调研工作并与自治区知识产权局人员座谈。

10月8—10日自治区知识产权局局长马庆云一行到国投新疆罗布泊钾盐有限责任公司实地考察2012年度新疆专利奖申报项目。

△自治区知识产权局副局长艾拉·吾买尔巴克一行到阿克苏地区实地考察2012年度新疆专利奖申报项目。

10月9—11日自治区知识产权局副局长孙东方一行到塔城地区和克拉玛依市实地考察2012年度新疆专利奖申报项目。

10月10日自治区科技厅副巡视员、知识产权局副局长谭力一行到巴州实地考察2012年度新疆专利奖申报项目。

10月11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印发的《关于表扬全国知识产权系统人才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国知办发人字〔2013〕62号),自治区知识产权局等3个单位被评为先进集体;哈密地区知识产权局的狄英等4人被评为先进个人。

10月20日乌鲁木齐专利代办处制订《2013年新疆专利电子申请提升活动方案》,提出2013年新疆专利电子申请目标:代理机构的专利电子申请率达到98%,全区专利电子申请率达到85%。

10月21日自治区知识产权局印发《关于转发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举办2013年第七届中国专利周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在昌吉园林宾馆举办自治区“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培训班”,全区企业代表近100人参加,自治区知识产权局局长马庆云出席开班仪式并讲话。

10月28日由国家知识产权局主办、自治区知识产权局在乌鲁木齐承办“东中西部知识产权对口援疆研讨班”,10个对口援疆省市及新疆部分地州市知识产权局50人参加,国家知识产权专利管理司副司长雷筱云出席研讨班并致辞。

10月29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印发《关于第十五届中国专利奖授奖决定》(国知发管字〔2013〕74号),新疆申报的“一种风力发电机”等6件专利获2013年中国专利奖优秀奖,自治区知识产权局获得2013年度优秀组织奖。截至2013年10月,新疆获中国专利优秀奖累计达到24项。

10月31日自治区副主席田文到自治区知识产权局调研指导工作。自治区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刘华、科技厅厅长张小雷陪同,自治区知识产权局局长马庆云就近年来知识产权工作作专题汇报。

11月2—3日自治区知识产权局在新疆科技干部培训中心组织举办“2013年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乌鲁木齐考点)考试”活动。新疆有14人考试成绩达到和超过分数线,并获得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证,成绩为历年最好。

11月5日在乌鲁木齐召开“2013年新疆专利奖综合评审会”。有27个申报项目通过综合评审。

11月15日上午昌吉州人民政府在昌吉市举行“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工作会谈”,国家知识产权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肖兴威,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管理司司长马维野,自治区知识产权局局长马庆云、副局长孙东方,昌吉州4大班子等领导参加。下午,在昌吉州政务中心多功能厅举行“昌吉州高标准建设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推进会及知识产权专题报告会”。会上,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管理司司长马维野宣读《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昌吉州获评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的通知》;国家知识产权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肖兴威向昌吉州党委书记李建国授“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牌匾并讲话。授牌仪式后,马维野作专题报告。

△国家知识产权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肖兴威一行到新疆检查《2013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专利事业发展战略推进计划》工作进展情况。11月15日下午,在乌鲁木齐博格达宾馆参加由自治区知识产权局召开的“落实专利事业发展战略推进计划汇报会”,听取自治区知识产权局局长马庆云的专题汇报。

11月18日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乌鲁木齐专利代办处在新疆农业大学举办“专利电子申请进校园”活动。

11月18—20日国家知识产权局保护协调司区域战略处副处长张建军一行4人来新疆调研自治区知识产权战略实施情况。

11月20日自治区评比达标表彰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印发《关于变更项目名称的初审意见》(新评办审〔2013〕13号),同意将“自治区优秀发明创造和专利技术开发者评选表彰”项目名称变更为“新疆专利奖”,表彰内容、年限不变。

11月21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印发《关于确立第一批国家级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和优秀企业的通知》(国知发管函字〔2013〕181号),特变电工等3家企业被评为第一批国家级知识产权示范企业;新疆独山子天利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等18家企业被评为第一批国家级知识产权优秀企业。

11月22日根据自治区科技厅印发的“新科党组字〔2013〕16号”干部任命通知,艾拉·吾买尔巴克同志任自治区知识产权局副局长;成功同志任自治区知识产权局管理实施处处长。

11月25—26日自治区知识产权局在克拉玛依市举办“2013年第四届新疆企业知识产权沙龙”,自治区知识产权局局长马庆云等领导出席,新疆企业知识产权沙龙会员单位20名代表参加。

12月18日经国家知识产权局批准,自治区知识产权局承担国家软科学研究项目——《中亚五国和俄罗斯专利保护环境及合作对策研究》。

12月27日自治区知识产权局印发《关于全面执行〈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乌鲁木齐代办处规章制度〉的批复》(新知综字〔2013〕95号)。

12月31日2013年新疆专利申请受理量为8224件,首次突破8000件,累计达到10579件,首次突破万件大关。

是年自治区知识产权局完成对“马产业关键技术”和“自治区高层次紧缺人才引进工程”立项并开展知识产权评议工作。

9月至年底在国家知识产权局自动化部的指导帮助下,对新疆专利信息中心专利数据库系统进行了升级。

2014年

1月2日自治区知识产权局印发《关于表彰2013年度局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报》(新知综字〔2014〕1号)。

1月5日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管理司印发《关于报送知识产权合作会商工作总结的函》。该函指出,2013年年底,国家知识产权局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的“局区”会商制度执行终止。

1月6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自治区党委书记张春贤在自治区科技创新大会讲话中对近年来新疆知识产权工作取得的成绩给予了充分肯定。

1月13日自治区知识产权局印发《关于表彰2013年度知识产权宣传信息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报》(新知综字〔2014〕3号),昌吉州等6个知识产权局被评为先进集体,博州知识产权局游丽蓉等9人被评为先进个人。

1月14日自治区知识产权局印发《关于表彰2013年度自治区知识产权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报》(新知管字〔2014〕4号),昌吉州等6个知识产权局被评为先进集体,塔城地区知识产权局王卫锋等15人被评为先进个人。

1月15日自治区知识产权局印发《关于表彰2013年度专利行政执法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报》(新知法字〔2014〕6号),乌鲁木齐市等6个知识产权局被评为先进集体,乌鲁木齐市知识产权局史苏波等9人被评为先进个人。

1月16日 自治区知识产权局印发《关于地州专利行政执法工作绩效考核结果的通报》(新知法字〔2014〕5号)。

1月20日自治区知识产权局印发《关于给有关地州知识产权局配置专利行政执法设备箱的通知》(新知法字〔2014〕7号),给乌鲁木齐7个地州市知识产权局配置专利行政执法设备箱。

1月21—22日自治区知识产权局在自治区科技厅南山培训基地召开“2014年全区知识产权局局长座谈会”,15个地州市知识产权局局长参加。会上,对2013年工作进行了总结,对2014年工作进行了部署。

1月26日中国人民银行乌鲁木齐中心支行、自治区科技厅、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新疆监管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新疆监管局、中国保险监管委员会新疆监管局、自治区知识产权局联合转发《关于大力推进体制机制创新扎实做好科技金融服务的意见》(银发〔2014〕9号)。

1月27日由国家和自治区知识产权局组成验收评定组对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国家知识产权试点园区工作进行了考核验收。

1月28日自治区科技厅印发“新科党组字〔2014〕2号”通知,任命国家知识产权局挂职干部张华山为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乌鲁木齐代办处副主任(时间1年)。

△自治区科技厅党组印发“新科党组字〔2014〕1号”通知,夏黎同志试用期满,经厅党组研究,任正处级领导职务。

△自治区知识产权局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14年知识产权系统执法维权“护航”专利行动工作方案》(新知法字〔2014〕9号)。

2月18日自治区知识产权局印发《2014年自治区知识产权宣传工作要点》(新知综字〔2014〕11号)。

△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印发《关于公布第二批全国知识产权服务品牌机构培育单位名单的通知》(国知办函规字〔2014〕181号),乌鲁木齐合纵专利商标事务所被列为第二批全国知识产权服务品牌机构培育单位。

2月20日自治区知识产权局印发《中国(新疆)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管理办法(暂行)》(新知法字〔2014〕12号)。

2月26日自治区知识产权战略实施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2014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知识产权战略实施推进计划》(新知办〔2014〕1号)。

2月28日自治区科技厅副巡视员、知识产权局副局长谭力在公安厅作“知识产权与创新发展”专题报告,公安厅机关等单位124人参加。

3月4日自治区知识产权局印发《关于下达2014年自治区各地州市专利申请任务指标的通知》(新知管字〔2014〕13号)。

3月4—6日自治区知识产权局在乌鲁木齐市举办“全区专利行政执法实务研讨与案例分析会”,新疆15个地州市知识产权局专利执法人员共计50多人参加。

3月11日全国评比达标表彰工作协调小组印发《关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申报项目的复函》(国评组函〔2014〕32号),同意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优秀发明创造和专利技术开发者评选表彰项目”变更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专利奖”(简称“新疆专利奖”)。

3月25日自治区知识产权局印发《关于对2014年专利代理人年检调整相关事项的通知》。

3月31日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表彰2012年度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专利奖获奖项目的通报》(新政办发〔2014〕39号)。

△自治区知识产权局印发《关于开展2014年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的通知》(新知综字〔2014〕20号)。对宣传周活动的时间、指导思想、活动主题、宣传重点和要求提出了明确要求。

4月10日在北京召开的“2014年度全国专利代办工作会议”上,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乌鲁木齐专利代办处的制度建设和电子申请工作受到表扬。

4月17日自治区知识产权局、教育厅联合印发《关于表彰新疆发明创造优秀大学生的决定》(新知管字〔2014〕24号),对获得2013年度新疆发明创造优秀大学生的18名同学予以通报表彰。

4月18日自治区知识产权局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加强专业市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意见》(新知法字〔2014〕27号)。

4月19—26日全区知识产权局系统在全区组织开展了以“保护·运用·发展”为主题的“2014年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

4月23日自治区、石河子市知识产权局在石河子市举办“专利行政执法联动机制启动仪式”。启动仪式后,双方联合开展了专利执法活动。

4月24日自治区知识产权局会同工商等9部门,向社会发布《2013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知识产权保护状况》(白皮书)和《2013年度自治区知识产权十大典型案例》。

4月25日自治区知识产权局在华凌市场举行“知识产权保护规范化培育工作启动仪式”,自治区、乌鲁木齐市知识产权局领导及华凌集团负责人出席。

△自治区知识产权局、教育厅与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知识产权局、兵团教育局在新疆大学联合举办“‘新疆知识产权杯’大学生知识产权主题演讲比赛暨新疆发明创造优秀大学生颁奖仪式”,新疆大学等9所大学代表队参赛,有关单位代表和大学生350余人参加。

△自治区科技厅副巡视员、知识产权局副局长谭力在新疆大学作知识产权专题讲座,新疆大学师生近100人参加。

4月27—29日自治区知识产权局在乌鲁木齐市召开“专利申请资助工作会”,15个地州市知识产权局领导、专利申请资助部门负责人及项目专管员参加。

4月30日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乌鲁木齐代办处受理的专利申请文件实现“零纸件”。

5月4日自治区知识产权局印发《自治区知识产权局基层调研工作管理办法》(新知综字〔2014〕26号)。

5月14日自治区副主席田文一行到国家知识产权局拜会局长申长雨,双方就从促进新疆知识产权事业发展、知识产权对口援疆工作等事项进行了交换了意见,自治区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刘华、科技厅厅长张小雷和知识产权局局长马庆云陪同参加。

△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印发的《关于公布2013年国家知识产权培训基地总结考核结果的通知》(国知办函人字〔2014〕169号),国家知识产权培训(新疆)基地——新疆大学为2013年国家知识产权培训基地年度考核合格单位。

5月15日自治区知识产权局与协作北京中心签订《2014—2016年度合作框架性协议》。

5月16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2013年度各省(区、市)试点城市考核结果》,乌鲁木齐、克拉玛依、巴州和石河子市在试点城市考核成绩为优秀;吐鲁番、哈密、奎屯和库尔勒4个市的试点城市考核成绩为合格。

△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2013年度各省区市知识产权局试点示范城市工作考核结果》,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知识产权局榜上有名。同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2013年度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工作考核结果》,昌吉州榜上有名。

5月22—23日由自治区知识产权局局长马庆云带队,吐鲁番地区知识产权局有关人员参加,赴湖南省知识产权局就2014年对口援吐合作事项进行接洽。

5月27日自治区知识产权局向自治区人民政府呈报《关于代为呈请自治区人民政府出台〈关于开展重大经济科技活动知识产权评议工作的意见〉的请示》(新知规字〔2014〕33号)。

6月5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布2013年度专利执法维权工作绩效考核结果,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知识产权局专利执法工作在全国排名第5位。

6月9—12日由自治区知识产权局副局长孙东方任组长的自治区知识产权战略实施考评(2)组到和田考评该地区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

6月11日自治区知识产权局局长马庆云在富蕴县作专题报告,该县4套班子领导及科技型企业代表共200余人参加。

6月12日由自治区知识产权局局长马庆云任组长的自治区知识产权战略实施考评(1)组到阿勒泰考评该地区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

6月16—17日由自治区知识产权局副局长艾拉·吾买巴克任组长的自治区知识产权战略实施考评(3)组到哈密考评该地区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

6月17—18日由自治区知识产权局局长马庆云任组长的自治区知识产权战略实施考评(1)组到喀什考评该地区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

6月18—19日由自治区知识产权局副局长孙东方任组长的自治区知识产权战略实施考评(2)组到塔城考评该地区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

6月19—20日由自治区知识产权局副局长艾拉·吾买巴克任组长的自治区知识产权战略实施考评(3)组到博州考评该州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

7月1—3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在北京举办“全国知识产权系统征文暨演讲比赛决赛”,自治区知识产权局获得征文和演讲比赛三等奖。

7月9日在克拉玛依市举行自治区首个“知识产权帮扶工作站”揭牌仪式。自治区科技厅副巡视员、知识产权局副局长谭力出席并揭牌。

△在昌吉市举行“昌吉回族自治州专利巡回审理庭揭牌仪式”。自治区科技厅副巡视员、知识产权局副局长谭力出席并揭牌。

7月10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上报《关于落实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加强知识产权人才体系的建设意见〉的落实情况的自查报告》。

7月11日自治区知识产权局、财政厅联合印发《关于下达2014年自治区专利实施项目计划的通知》(新知管字〔2014〕36号),下达2014年度自治区专利实施计划项目152项,划拨专利实施经费2000万元。

7月20日自治区、昌吉州知识产权局在昌吉市大型超市、药店开展为期一周的联合执法检查活动。

7月21日协作北京中心在北京举办“2014年新疆知识产权培训班开班仪式”。为期3个月,为新疆培训专业人员22人。

7月31日伊犁州人民政府、江苏省知识产权局在伊犁师范学院联合举行“伊犁哈萨克自治州知识产权培训基地揭牌仪式”;在伊宁市签订《2014—2016年江苏省对口支援伊犁州知识产权工作计划》。

8月1日中国知识产权研究会、中华全国专利代理人协会、中华商标协会和《中国知识产权》杂志社联合印发《关于公布首批“全国知识产权服务品牌机构”名单的通告》,乌鲁木齐爱思特专利转让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榜上有名。该公司是专业从事专利开发、专利技术咨询、转让及推广,专利技术成果及产品推广的以专利技术为主的社会商务服务性机构。

8月8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印发《关于表扬2013年度国家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城市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国知办函管字〔2014〕324号),乌鲁木齐市被评为(地级)工作先进集体;石河子市被评为(县级)工作先进集体,乌鲁木齐市知识产权局邢倩等2人被评为先进个人。乌鲁木齐市等3个地州市被评为(地级)优秀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吐鲁番市等4个市被评为(县级)优秀知识产权示范城市。

△自治区知识产权局、财政厅联合印发《关于下达2014年自治区专利申请资助专项资金计划的通知》(新知综字〔2014〕36号),下拨2014年度专利申请资助专项资金200万元。

8月13—14日中国知识产权报社在南宁市召开“2014年度全国通联工作会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知识产权局通联站被评为2014年度全国优秀通联站,艾拉·吾买尔巴克被评为优秀站长,受到会议表彰。

8月14日国家知识产权局、自治区人民政府在乌鲁木齐市举行新一轮合作会商。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管理司副司长雷筱云、自治区科技厅副厅长杨晓伟、自治区知识产权局局长马庆云等领导出席。会议就国家知识产权局、自治区人民政府新一轮合作和援疆工作进行了研究。

8月26日自治区知识产权局在特变电工召开“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启动会”,自治区知识产权局局长马庆云出席并讲话。

8月28日自治区、巴州知识产权局等单位在尉犁县、焉耆县商场开展联合执法活动。

9月1—6日在乌鲁木齐新疆国际会展中心举办“中国-亚欧博览会”,自治区知识产权局、工商行政管理局等部门在会展中心设立知识产权维权工作站,组建知识产权举报投诉工作组,开展知识产权纠纷案件投诉、举报的受理、协调和处理等执法活动。

9月15日湖南郴州市知识产权局局长陈善俊一行6人到鄯善县调研,商谈筹建技术转移平台事宜。

△自治区知识产权局批准在新特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建立知识产权培训基地。至此,自治区设立的知识产权培训基地累计达到5个。

9月16日自治区知识产权局印发《关于举办2014年第八届中国专利周的通知》,对全区专利周活动进行安排部署。

9月18日国家知识产权局保护协调司副司长武晓明一行到乌鲁木齐市华凌综合市场调研。

9月25—26日自治区知识产权局在乌鲁木齐召开“知识产权(专利)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研讨会”,15个地州市知识产权局领导、试点示范单位及专利代理机构负责人参加。

10月21日武汉市知识产权局纪检组长黄本忠一行5人到博乐市调研,双方就武汉市与博乐市开展知识产权对口援博事项进行座谈。

10月27日浙江省知识产权局在阿克苏举办“2014年知识产权对口援疆培训班”,阿克苏地区255人参加。

10月31日—11月3日自治区知识产权局在乌鲁木齐市举办“2014年自治区企业知识产权贯标培训班”,地州市知识产权局管理人员、试点示范单位知识产权管理人员200人参加。

11月1—2日在新疆医科大学举行“2014年度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乌鲁木齐考点)考试活动”。

11月4日克拉玛依市召开“2014年克拉玛依市企业知识产权贯标工作启动会”,自治区知识产权局局长马庆云出席并讲话。

11月6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印发《关于第十六届中国专利奖授奖的决定》(国知发管字〔2014〕63号),新疆申报的“一种并网逆变器及其交流输出滤波方法”等3件专利获第十六届中国专利优秀奖。截至2014年11月,新疆获中国专利优秀奖累计达到27项。

11月13日国家知识产权局人事司印发《关于表扬2014年全国知识产权系统人才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国知办函人字)〔2014〕452号),自治区知识产权局等4个单位被评为先进集体;和田地区知识产权局阿不都拉·阿不都热合曼等4人被评为先进个人。

11月14日自治区知识产权局印发《关于2014年专利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情况的通报》(新知法字〔2014〕44号)。

△自治区知识产权局印发《关于成立自治区知识产权局软件正版化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新知综字〔2014〕47号),成立软件正版化工作领导小组,积极做好软件正版化工作。

△自治区知识产权局印发《自治区知识产权局软件管理制度》(新知综字〔2014〕47号)。

11月19日自治区发明协会组团参加在江苏昆山举行的“第八届国际发明展览会”,新疆参展企业20家,参展项目18个,获得金奖5项、银奖4项、铜奖2项、优秀展团奖1个、吉必盛优秀专项奖3项。

11月24日按照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印发的《关于迅速组织学习贯彻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的通知》(国知办函字〔2014〕463号)要求,自治区知识产权局向国家知识产权局上报《关于学习贯彻落实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的汇报》,提出了10项贯彻落实措施。

11月28日根据自治区科技厅党组印发的“新科党组字〔2014〕30号”干部任免通知,免去张华山同志新疆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乌鲁木齐专利代办处)副主任职务;曾宇昕同志任新疆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乌鲁木齐专利代办处)副主任,时间1年。

11月30日自治区知识产权局首次编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知识产权局(2013)年度报告》。

12月16日自治区知识产权局印发《关于建立首批专利代办业务联系人制度的通知》(新知综字〔2014〕52号),确定首批专利代办业务联系单位112家。

12月17日自治区知识产权局印发《关于开展2014年度专利行政执法绩效考核评价工作的通知》(新知法字〔2014〕51号)。

12月18日在北京召开“全国知识产权系统援疆专家研讨会”,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管理司、对口援疆省(市)、自治区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知识产权局负责人和有关专家参加。会议就国家知识产权局与自治区人民政府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二轮合作会商有关内容进行了研讨。

△国家知识产权局印发《2014年取消专利代理机构年检,实行年检报告公示制度的通知》。

12月22日自治区科技厅副厅长高旺盛一行到自治区知识产权局调研。

12月24日自治区科技厅副巡视员、知识产权局副局长谭力在博乐市出席“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专利巡回审理庭揭牌仪式”并揭牌。

△自治区科技厅党组书记、副厅长热依汗·玉素甫一行到知识产权局调研。

12月30日自治区知识产权局印发《关于表彰2014年度局系统先进个人的通报》(新知综字〔2014〕54号)。

12月31日自治区知识产权局召开“2014年度工作总结暨表彰大会”。会上,总结了2014年的工作,表彰了先进,提出了下一年的工作思路和工作重点。

是年新疆三种专利申请受理量首次突破万件大关,达到10210件;新疆专利授权量再上新台阶,当年达到5238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