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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讲 先秦诸子

一、儒家

第一节 儒家,道家,法家

1.儒家代表人物

孔子像(宋代马远作)

儒家学派的创始人是春秋时代的孔子。孔子(公元前551—前479),名丘,字仲尼,鲁国人。他是殷人后裔,远祖弗父何是宋愍公的长子,厉公的长兄,曾让位于厉公。其近祖正考夫是个学者,做过“商颂”十二篇(今存五篇)。这个家族后来逃难到鲁国。孔子幼年丧父,家道中衰。儒,原为丧事赞礼的帮手,据说孔子曾干过这一行。孔子是大教育家,大学问家,弟子三千,深通六艺者七十有二。私人教育之盛,前所未有。他的思想言论主要保存在《论语》里,《论语》由他的弟子和再传弟子整理编纂而成。

孔子以后儒家的一个重要人物是孟子。孟子(约公元前371—前289),名轲,字子舆,战国时邹国人。他继承孔子的嫡孙子思一派的学术思想。《孟子》一书相传是孟子和他的学生万章等共同编著的。

战国时期儒家另外有一位重要思想家是荀子。荀子(约公元前313—前238),名况,号卿,战国后期赵国人。他曾去齐国的稷下学宫讲过学,并考察过秦国的政治。著有《荀子》一书。

2.儒家重要主张

“仁”是儒家最重要的一个概念,由孔子提出,是他的人格理想。所谓“仁”,就是要具有“爱人”的品德;但儒家对他人的爱心是有等级的,第一位是对父亲,就是说,不能对别人超过对自己父亲的爱。“仁”引申到政治上,就要办好本国的事,吸引别国的人民归顺自己,而不是武力征服。

“礼”是孔子提出的政治理想,亦即理想的政治秩序应该符合他所说的“君君,臣臣,父父,子子”,各种人都像样地扮演好自己的角色。孔子的“礼”不仅仅表现在礼节行为上,其实质是等级秩序。

此外,重视现实人世,不愿谈论鬼神,中庸之道,以及孔子的许多教育思想,对后世影响很大。

孟子给“仁”补充了一个“义”的概念。“仁”是爱人之心,“义”是为人之道。在行仁政方面,孟子提出“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的民本思想,称之为“王道”。

孔子所讲的“性”主要指“才性”、才能,所谓“性相近也,习相远也”;孟子、告子之辈把“性”用作“善恶之心”的意思了。孟子认为人与生俱来有四种善心:恻隐之心、羞恶之心、辞让之心、是非之心,持性善论观点。与此相反,荀子认为人性本恶,人生来只有动物性,不可能具备社会性;善性是后天教育培养之所得。所以他“劝学”,鼓励人们学习。

孔子提出“正名”一说:“名不正则言不顺,言不顺则事不成。事不成则礼乐不兴,礼乐不兴则刑罚不中,刑罚不中则民无所措手足。故君子名之必可言也,言之必可行也。”就是要给名称、概念以正确的界定,其中包括等级名称和刑罚名称。荀子把“名”和它的对立物“实”对举,赋予逻辑学的意义。他说:“知异实者之异名也,故使异实者莫不异名也,不可乱也;犹使同实者莫不同名也。”

荀子“明于天人之分”,主张“制天命而用之”;反对“舍后王而道上古”。他将“法”提升到与“礼”同等重要的地位,法家的李斯、韩非曾是他的弟子;所以荀子不是一般的“俗儒”。

二、道家

1.道家代表人物

老子像(明代张路作)

这一家的学说认为有一个先于世界而存在的东西,这个东西就是“道”。

道家的创始人老子在历史上颇有争议,有人认为是春秋时人,有人认为是战国时人,也有人怀疑其真实存在。一般认为老子长于孔子,约生于公元前580年,卒于公元前500年。老子姓李,名耳,字伯阳,谥聃,也有称他老聃的。据《史记》记载,他是楚国人,当过周王朝的“守藏室之史”,亦即中央图书馆管理员。见周王室衰微,就出走西方。出关时,应关令(相当于关长)所求,留给他两篇著作《道经》和《德经》,合起来就是《老子》,又称《道德经》。现代学者考证《老子》应编成于战国晚期。

继老子之后,道家学派的主要代表人物是战国中期的庄子。庄子(约公元前369—前286),名周,宋国人,曾在蒙(今河南省商丘市东北)当过漆园吏。《庄子》一书中“内篇”相传为庄周自著,“外篇”和“杂篇”为他的门人和后学所作。

2.道家的重要观点

《老子》明刻本

诸子百家争鸣的焦点都集中在政治人伦上面,中国很少有哲学家像古希腊那样探讨世界的本原一类问题的;道家的可贵就在于他们提出了这个似乎并不实用的命题。老子拟定一个先于物质世界而存在的“道”:“有物混成,先天地生,寂兮寥兮,独立而不改,周行而不殆,可以为天下母。吾不知其名,字之曰道,强为之名曰大。”道的抽象性用老子的话说,就叫“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

老子思想的核心是“无为”,“道常无为而无不为”,听其自然,不刻意人为,结果什么都能做到。他把“无为”列作一种另类的“为”,变成“为无为”;并主张治国安邦“为无为,则无不治”。他要天下人都无所作为,“使民无知无欲”,天下不就太平了吗?因此,他理想社会的政治方案是“小国寡民”,什么器具也不要用,大家去结绳纪事,“邻国相望,鸡犬之声相闻,民至老死不相往来”,要让人民倒退到母系氏族社会去。

庄子继承和发挥了老子的道和无为思想。“道无始终,物有死生”,引导人们向道学习,得到超脱。他否定人的作为,说:“牛马四足是谓天,落马首,穿牛鼻,是谓人。凫胫虽短,续之则忧;鹤胫虽长,断之则悲。”把人为和天然完全对立起来,把一切人为看成多余,或者看成添乱。

庄子还发展出一套相对主义的理论——齐物论。他的眼里万物划一,统统没有区别:是非无区别,物我无区别,梦醒无区别,生死也无区别。所以,一切争辩或计较都不必要,都没有意义。

自我和道也可同体合一,为此,庄子创出一套实践的方案:“无视无听,抱神以静,形将自正。必静必清,无劳女形,无摇女精,乃可以长生。目无所见,耳无所闻,心无所知,女神将守形,形乃长生。”这也就是“心斋”、“坐忘”的方法。

庄子的人可长生的假想以及随之而生的实践法,后来被宗教所利用,形成中国土生土长的道教。道教奉老子为“太上老君”,奉庄子为“南华真人”;同时,《庄子》一书也被叫做“《南华真经》”了。

3.儒道互补

荀子批评庄子“蔽于天而不知人”。儒家和道家的观点是对立的:前者要“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劳其筋骨,苦其心志,犬马奔走,鞠躬尽瘁;后者则弃圣绝智,归乎原始。然而,儒道两家都推崇《周易》这部书,他们的思考都没能越出阴阳观的范畴;只是儒家强调“阳”一面,道家强调“阴”一面而已。在哲学上,阴和阳互为依存,也就决定了儒和道两家学说的互补性。

《周易》解释乾卦的象辞说:“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儒家教导人们要像天一样,运动不息,更新万物。而道家认为植物生于土,动物生于母,在八卦中都对应坤。坤的属性是顺;跟阳为刚、为动不同,阴为柔、为静,所以无为。老子玄想宇宙出生于一个硕大无比的母体:“谷神不死,是为玄牝;玄牝之门,是谓天地之根。”“静而与阴同德,动而与阳同没。”老子举例说活人是软的,死人才是僵硬的呢,以此证明柔优于刚;又举例说牙齿是硬的,舌头是软的,牙会掉落,没听说舌头会掉,以此证明柔足以克刚。

自汉武帝独尊儒术以来,儒家学说大多被统治者奉为治国的纲领;但暗地里,将道家的阴用于权术则从来没有放弃过。老子尊阴,也是“阴谋”的发明人。他说:“将欲歙之,必固张之;将欲弱之,必固强之;将欲废之,必固兴之;将欲夺之,必固与之:是谓微明。柔弱胜刚强,鱼不可胜于渊,国之利器不可以示人。”“微明”用今天的话说,就是阴谋。对待臣民,教化和阴谋并用,儒道就这样地互补!

对于士大夫个人来说,儒和道两种思想境界使他们的精神有较为宽裕的回旋余地。在儒家看来,男儿当自强,应该胸怀一腔经世济民的大志,以天下兴亡为己任,积极入世,赢取生前身后的功名,耀祖光宗。但仕途的坎坷,官场的诡谲常让他们遭遇贬官、革职、流放、监禁。失意之时,道家学说可以成为一帖安慰剂,使他们的精神家园找到可依傍的靠山,选择乐天安命,皈依自然的“出世”之举。入世则庙堂朝廷,出世则山林泉石,非儒即道,都有思想的准备和古人的楷模。中国古代既有儒家“身体发肤受之父母”的训言,又有道家提供的达观主义人生观,所以士大夫很少有想不开而去自杀的例子。

三、法家

1.法家主要代表人物

商鞅(约公元前390—前338),原是战国时卫国人,姓公孙,名鞅,又叫卫鞅。因在秦国孝公时变法有功,被封于商地(今陕西商县东南),称为商君。后世称他商鞅。年轻时曾在魏国求官,后入秦;其见解得到孝公的赏识,授权主持变法。从公元前359年至公元前350年的十年间,颁布了一系列变法令。《商君书》为商鞅及其后学的著作合编。

商鞅像

韩非(约公元前280—前233),战国时韩国人,曾与李斯受业于荀子。他多次上书建议韩王变法,总是不被采纳;于是写下《说难》、《孤愤》等文章共计十多万言。秦王看到韩非的文章,十分喜爱,甚至说,能跟这个人结交,死也无憾了;就大举攻打韩国。于是韩王派韩非出使秦国。入秦后,遭受李斯等人妒忌,遇害于狱中。后人把他的遗著,连同有关韩非学说的阐述,合编成《韩非子》一书。

韩非像(杨春瑞绘)

2.法家思想的渊源

法家是战国时期较后起的一个学派,那些人不仅是思想家,而且是一批革新改制的实干家。法家思想渊源有来自道家的成分,有源于名家的成分,有吸取儒家的荀子学派的成分。

前面说到,道家有中国古代难能可贵的对于世界本原的玄想,但其争鸣的最终目的,还是给当时的乱世开救治的药方。据《史记》记载,道家“出于史官,历记成败存亡祸福古今之道,然后知秉要执本,清虚以自守,卑弱以自持。此君子南面之术也”。法家把必须执秉的那个“要本”,解释为法,认为“道生法”,法是宇宙万物最高法则的“道”在社会政治领域的具体体现。鉴于儒家言必称尧舜为圣人,早期法家就推崇比尧舜还要早的黄帝作为自己学派的偶像。尧舜教化臣民,排解纠纷,身体力行,收效甚微;不如黄帝长四张脸,大权在握,高高在上,清虚自守,天下太平。所以自稷下以来,就有黄、老相并之说。

前面也提到,荀子已经将“名”作为一个特殊的对象加以研究了。他不像名家学派那样将“名学”作为自己的专业,而是着眼于政治:“若有王者起,必将有循于旧名,有作于新名”。法家则根据变法的需要,把“名”引申为法令、名分、言论等,纳入“法术”的范畴之内。

荀子出于人性本恶的认识,一方面劝学,一方面重法。他说:“法者,治之端也。”此外,和孔孟主张效法文王周公等“先王”的做法不同,荀子主张“法后王”。法家的政治见解也正如此。在先秦诸子中,只有法家是顺应历史潮流向前看的,而作为儒者的荀子有他独到的见解。

3.法家的主要观点

法家推崇的东西可用三个字来概括:法、术、势。三者分别由商鞅、申不害、慎到三人单独提出,韩非认为三者中只强调任何一个方面都是不全面的。他集法家之大成,完善了以法为中心的法、术、势三者合一的君主统治术。

所谓“法”,指君主制定的明确成文的法令。韩非说:“法者,宪令著于官府,刑罚必于民心,赏存乎慎法,而罚加乎奸令者也。”

所谓“术”,指国君驾驭臣下的方法手段。韩非说:“术者,因任而授官,循名而责实,操杀生之柄,课群臣之能者也。”

所谓“势”,指国君集天下权势于一身,其权力和地位至高无上。韩非说:“势者,胜众之资也。”“事在四方,要在中央,圣人执要,四方来效。”

法、术、势三者的结合,使建立一个大一统的中央集权制的国家成为可能。

4.儒法关系

在韩非的时代,儒家和墨家被并称为“显学”。其中,孟子一派儒家的观点在治国主张上跟法家存在不少针锋相对之处。孟子主张实施仁政德治,反对使用暴力;而法家只讲严刑重罚,讥笑儒家的礼义教化收效甚微。孟子一派儒家崇尚他们所描绘的尧舜时的社会,把尧舜尊为圣人,作为当代统治者学习的榜样;法家却认为时代在前进,复古是行不通的,当代统治者应该学习当今采纳法家建议,实行变法的那些国君。

法家和儒家看上去水火不相容,但也有些一致之处。且不说韩非的一些重要观点本来就来自他的老师荀子,就说在君臣父子的等级观念方面,韩非甚至借助孔子的言论:“臣之所闻曰:臣事君,子事父,妻事夫,三者顺则天下治,三者逆则天下乱,此天下之常道也。……孔子本来知孝悌忠顺之道也,……所谓忠君,不危其君;孝子,不非其亲。”我们通常将“三纲五常”归于儒家的发明,其实“三纲”发轫于韩非的上述一段言论。

自汉武帝采纳董仲舒的建议“废黜百家,独尊儒术”以后,儒家理论成为延续二千多年中国专制集权帝制的精神支柱。董仲舒的儒学已经不是孔孟之道的原样,可以说是经过了大幅度修正的孔孟学说。首先,“独尊”就透出法家的那种霸气。秦始皇时期的李斯就推行过“以吏为师”的文化专制政策,欲使天下只剩下法律一种学问可学;“独尊儒术”只是变“以吏为师”为“以儒为师”而已,欲使天下只剩下儒学一种学问。其次,董的儒学主张德刑并用:“德不可共,威不可分。德共则失恩,威分则失权。”韩非也曾说过:“何谓刑、德?曰:杀戮之谓刑,庆赏之谓德。为人臣者畏诛罚而利庆赏,故人主自用其刑、德,则群臣畏其威,而归其利矣。”恩威并重,对臣子是如此,对天下所有百姓也是如此,这是儒和法的配合运用。由于儒家的仁政德治比法家的严刑重罚说起来美妙动听,因此二者的配合取以法入儒的方式。历时二千年的儒学精神统治,实际上是儒中有法,外儒内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