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妇女发展与性别平等:历史、现实、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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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深入分析新时期中国妇女运动面临的新形势,抓住机遇开展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研究

目前中国正处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世情、国情、妇情都在发生深刻变化,经济社会发展中需要解决的与妇女发展和性别平等相关的问题很多,需要我们深入开展调查研究,不断推动妇女理论和实践创新。

国务院刚刚颁布的《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11~2020年)》为促进性别平等和妇女发展提出了新的目标任务。新纲要提出的总目标是将社会性别意识纳入法律体系和公共政策,促进妇女全面发展,促进两性和谐发展,促进妇女与经济社会同步发展。具体包括七个方面:保障妇女平等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生命质量和健康水平明显提高;平等享有受教育的权利和机会,受教育程度持续提高;平等获得经济资源和参与经济发展,经济地位明显提升;平等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参政水平不断提高;平等享有社会保障,社会福利水平显著提高;平等参与环境决策和管理,发展环境更为优化;保障妇女权益的法律体系更加完善,妇女的合法权益得到切实保护。新纲要在上述七个领域列出了57项主要目标和88项策略措施。《纲要》制定凝聚着广大专家学者的智慧,《纲要》的实施同样也需要妇女研究组织和专家学者积极参与,贡献智慧。

最近完成的第三期中国妇女社会地位调查为我们深入研究新时期与妇女权益相关的重大现实问题提供了丰富的数据资源。数据汇总分析显示,十年来中国提高妇女地位取得了许多积极进展,主要表现在八个方面:健康状况明显改善,农村妇女生育健康水平大幅提高;受教育程度明显提高,性别差距显著缩小;经济能力有所增强,非农就业比例提高;社会保障水平提高,男女差距明显缩小;参与管理程度有所提高,社会参与主动性增强;家庭地位满意度较高,家庭事务决策更加平等;男女分担家务的理念得到认同,两性家务劳动时间差距缩小;《妇女权益保障法》的知晓程度明显提高,男女平等基本国策深入人心。同时,这次调查也反映出不少问题和挑战。例如,女性参与决策和管理程度有待提高,城乡妇女平均劳动收入明显低于男性,妇女土地权益及相关的经济利益仍缺乏切实保障,针对妇女的家庭暴力现象仍有相当大的比例,阻碍妇女发展的落后社会文化观念有所回潮等。

我们每隔十年开展一次妇女地位调查,目的是全面客观地了解状况,总结经验,发现问题,为党和政府制定促进妇女发展、推动性别平等的方针政策提供科学依据,为各级妇联科学地开展工作服务。因此,我们要充分利用全国和各地的数据资料,有针对性地组织课题研究,客观分析问题的严重程度、产生原因和不利影响,寻求解决问题的办法和途径。例如,要深入研究女性人才成长的规律,发现各层次女性参与决策和管理面临的障碍,提出有针对性的对策建议;要深入分析就业领域同工不同酬问题的严重程度和表现形式,研究城市和农村妇女就业的行业和职业结构及相应的收入水平,找出女性劳动收入明显低于男性的主要原因,有针对性地提出解决方案;要在深入分析妇女土地权益及相关的经济利益现状的基础上,重点研究各地解决问题的有益经验,为进一步保障妇女土地权益和经济利益提出可操作的对策建议,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