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一节 社会建构论新思潮
一 关于建构主义与建构论
来自社会学、哲学、心理学、教育学、政治学、语言学、文学等各个学科的学者,都从不同角度关注了建构主义,特别是从知识论和认识论角度重新检讨了传统理论观点,试图提供关于社会现实或实在(reality)的属性和认识活动新的解释。
由于学科背景和关注点的差异,人们关于建构主义的解释众说纷纭。因此,目前出现了各种不同形态的建构主义,如受福柯影响的话语建构论、皮埃尔·布迪厄等倡导的实践建构论、受女性主义影响的激进建构主义等。英国当代社会学家杰拉德·德兰逖(Gerard Delanty)把建构主义分为三种:社会建构主义、科学建构主义和激进建构主义。每一种都还有“强”和“弱”不同形式。还有学者把它们区分为“客观性社会建构论”(objective social constructionism)和“解释性社会建构论”(interpretive social constructionism)。
从基本术语上说,建构主义本身在英语等语言中也有不同的使用。其常见的对应术语有两个:constructionism和constructivism。关于这两个术语,著名的社会建构论学者肯尼思·格根认为它们之间有很大区别,因为后者主要来自皮亚杰的认知心理学理论,此概念跟数学哲学中的直觉主义、认知理论及某种艺术流派密切相关。特别是从艺术流派来说,constructivism通常被翻译为“构成主义”,主要来源于1913—1917年的俄国艺术家。他们强调对绝对抽象形式和非写实化的追求,借助于长方形、圆形和直线等元素构成抽象的造型,以表现某种形式结构。
但是constructionism主要来自社会学,特别是源于美国社会学家彼得·伯格和托马斯·卢克曼的《现实的社会建构》一书,此书被誉为建构论理论的经典之作。此概念强调的是知识构成的社会基础,故人们通常将此观点称为“社会建构论”。在心理学和教育学等领域,有学者主张对“建构主义”(constructivism)和“建构论”(constructionism)做出严格区分。例如,肯尼思·格根明确指出:“激进建构主义与西方传统认识论中的二元论模式结盟,而建构论者却力图打破这种传统。用目前的术语说,激进建构主义是一种内源论:其主要的关注点在于个体的心理过程以及他们从内部建构世界知识的方式。”
一直关注建构主义的科学哲学家伊恩·哈金(Ian Hacking)也对constructionism、constructionalism、constructivism三个不同术语做了辨析。他强调constructionism本身就含有社会性建构的意义,所以当说“social constructionism”时,定语“社会的”似乎是多余的,尽管有强调的必要。他说:“故所谓建构论(若有必要的话,或称社会建构论,这样有时强调社会的),我所指的是各种社会学的、历史学的和哲学的研究方案,其目的是展现或分析现实的、有历史情境的社会互动或者因果路径,它们导致或者参与了某些现存实体或事实的生成或建立。”
在这里,我们不对“建构主义”和“建构论”等术语做严格的区分,而是交替使用。我们虽涉及各种新的建构主义观点,并注重考察它们之间的共同点及差异之处,但主要从社会学角度关注社会建构论。
从基本含义来说,建构论指的是这样一种新的理论思潮,它主张新的认识论和方法论,认为一切社会实在以及知识都是社会建构的产物。建构论者所关心的核心问题,就是社会实在是如何被建构的。“对社会的‘现实是自成一体的’恰切理解,要求洞察社会被构建的方式。”
尽管建构论有各种流派观点,但是它们之间在一些基本假定或认识上具有共同之处。正如维维恩·伯尔(Vivien Burr)所指出的,这些社会建构论之间具有“家族相似性”(family resemblance)。具体而言,它们持有如下基本观点。
(1)对习以为常的知识持批判立场,即对理解世界(包括我们自己)的那些司空见惯的方式持批判立场。
(2)强调历史和文化的具体性,主张我们共同理解世界的方式、我们所用概念范畴都具有历史和文化的特定性。这意味着一切认识方式都与特定的历史和文化相关联。
(3)主张知识是由社会过程所产生和支撑的,认为我们关于世界的知识、我们理解世界的方式并非由世界本身的存在所决定,而是由人们建构的。
(4)主张知识与社会行动密切相关。由于人们“协商”理解行动的方式多种多样,因而关于世界的“社会建构”具有无数可能性。由此来说,关于世界的描述或建构会支持某些社会行动,而排斥其他行动。
目前,关于建构论还存在各种不同观点和争论,还没有形成高度统一的界定。不同学派所提出的建构观具有较大差异,它们体现出不同的立场或理论取向。正如社会学家迈克尔·林奇所指出的:“建构论运动可以描述为各种边缘性、游动的学术派别的一种脆弱联合。”甚至人们对建构论突出的“强纲领”信条、相对主义的认识论立场与“反科学”倾向提出了各种批评。如伊恩·哈金在其《社会建构了什么?》一书中指出:“社会建构这个隐喻一度具有极为震撼性的价值,但现在它已变得疲软了。它仍能使人们突然醒悟到,某些东西是被建构的,而不是事物或人,或者人类社会本身属性的构成部分。”
也有学者指出:“社会科学中的建构论或许因过于宽泛和多样而难以对其简单下定义。但我们可以说,正是这种多样性成为建构论的强大吸引力的一部分。”
但是,作为新的认识论和方法论观点,建构论已在社会科学的多个领域产生了广泛影响。它涉及不同学科,源于不同流派的各种社会研究,如科学知识社会学、社会问题研究、科学修辞研究、常人方法论、符号人类学、社会性别理论、后结构主义和后现代主义理论等。因此这值得我们对其做深入的理论探讨,以寻求一定的理论创新。
二 如何认识社会建构论
无论是作为分析工具还是作为学科范式,建构论都显现出极具颠覆性的解释效力,甚至可以说它掀起了一场新的“认识论革命”。在社会建构论视角下,社会性别、疾病、越轨、民族、情感、社会问题、环境问题、国际关系,甚至像夸克等这类科学概念,都成了“社会建构物”。我们对社会建构及其机制的剖析,将有助于对建构论有更为深刻的认识。
(一)建构与社会建构
建构(construction,或译为“构建”)的基本含义是“建造”、“建设”及各种“构造物”。但在建构主义者看来,一切社会存在物都是人类建构的,是社会构造物,具有社会属性。从这个意义上说,社会建构是人类认识事物和解释事物的一项重要活动。“因为它在对基本实践活动做模糊的描述性解释与更明确地关注制造知识之间架起了桥梁。”
因此,社会建构作为一个流行语,风靡世界,目前已被广泛使用。甚至“政治活动家以及那些当前热衷于讨论种族、社会性别、文化和科学的人,都极为重视社会建构[这个术语]。”越来越多的东西被列为社会建构之物。据伊恩·哈金对西方近年来学术论文和著作的统计,有大量研究对象都被说成是社会建构的,它们包括权威、友谊、儿童电视观众、风险、情感、科学事实、社会性别、同性恋文化、疾病、知识、文学、求医移民、自然界、口头史、后现代主义、夸克、现实、系列谋杀、技术系统、城市教育、重要统计、女性难民、年轻无家可归者、祖鲁民族主义等。
当然,学界对于社会建构这一术语的确切含义有不同界定。它本身也成为被反思的对象。“对概念和语言发明的热切回应是人类科学的一个鲜明特点。新术语及其潜在的理论预设,总是会穿越时间和学科的藩篱处于不断变动之中。”从学术影响来看,“建构”无疑是当代知识界一个成功的概念发明,它成为“一个起枢轴作用的关键术语,因为其应用会导致众多的混乱。说它是多产性的,是因为它提供一个钓钩,诱使追随者将他们的理论、方法、政治意图用于学术研究或运动中。这一术语表面的兼容并蓄带来了建构主义的成功,但当追随者们尝试用深入和一致的观点去表达建构的含义时,会发现这是极其困难的”。
但伊恩·哈金指出,我们可暂且不管社会建构的定义,重要的是清楚其要点是什么。他概括了社会建构观点的六个论题:(1)大多数被称为社会建构的东西,可以说是被社会建构的,如果它们确是被建构的话。(2)存在比人们通常知道的更为广泛的建构思想。(3)社会建构这个隐喻若只按其字面意义来说,指的是把各组成部分建立或组合起来。(4)多数建构分析目的在于揭开某一观念或实践的面纱。(5)主要目的在于这种“揭露”的分析,区别于那些主要目的在于驳斥或怀疑的分析。(6)建构分析主要被运用于(a)分析人们的观念、知识或者与人们的互动有关的实践,也可用于(b)分析关于无生命自然界的知识。它们的目的虽都是“揭露”,但类型(b)的分析根本不同于类型(a)的分析,类型(b)具有形而上的认知目的,而类型(a)具有社会政治目的。
此外,肯尼思·格根作为社会建构论的主要代表人物之一,对社会建构做了较为明确的解释。他说:“如果所有我们认为是真实的事物都是社会构建所致,那么只有人们都认为某个事物是真实的,那个事物才是真实的。”当然,他也指出,社会建构论者并不是强调“什么都不存在”,或“事实并不存在”,而是强调所谓“事实”或“现实”是人们从一定角度界定的。他指出:“从广义上说,我们彼此相互交流的同时,构建了我们生活的这个世界。”
他又说:“对社会建构论者来说,我们的行动并不为任何习俗对真实、理智和正确的规定所约束。在我们面前,有无限的可能,邀请我们去创新。”
格根作为一名社会心理学家,关于社会建构的论述,更多的是基于社会关系和社会生活的层面。而科学哲学家S.西斯蒙多(S. Sismondo)通过对STS(科学技术论)领域的系统总结,指出“建构”这个隐喻的使用主要包括四个方面:(1)通过行动者的相互作用,关于制度的建构包括知识、方法论、场域、习惯和规则观念的建构;(2)关于科学家的理论和解释的建构,即这些方面的结构是建立在数据和观察基础上的;(3)通过物质手段,关于实验室中人造事实(artefact)的建构;(4)新康德意义的建构,即对思想和表征之物的建构。
另一科学哲学家哈金也从哲学层面对社会建构做了分析。他指出,社会建构论者说X是社会建构的,通常是指:(1)X不一定已经存在,或无须如其当下这般存在。X或在当下所存在的这个X,并非由事物本性所决定,它也不是必然性的。(2)就其本身而言,X是相当有问题的。(3)如果我们能够抛弃X,或至少对X进行彻底的变革,那么我们将会过得更好。
其中,(1)为出发点:X的存在或特征不是由事物本性所决定的,也不是必然性的,它是由社会事件、社会力量和历史等各种不同因素所决定或形成的。哈金接下来指出,为充分表明X是被社会建构的,还需增加一个前提条件:(0)在当前事态下,X被看作理所当然的,X看起来也是必然性的。
哈金强调,他所讨论的各种社会建构物,更多的是属于观念范畴,比如民族观、社会性别观、种族观、自我、情感等。但对于所谓事实或事物,哈金指出,建构主义者主要持有反实在主义的观点,即他们并不关注外在事物的真实存在问题,而是强调一切事物的存在都跟人们的认识以及语言有关。这样来看,从词语意义上来说,我们所谓事实、真理、实在和知识都是社会建构的。因为“事实、真理、实在和知识并不是存在于世界之中的对象……这些词语是用来说明关于世界的某些东西,或者关于我们所说的东西,或者关于我们所想的东西”。
那么,是否可以说“一切事物都是社会建构的呢?”哈金认为,“普遍的建构主义”也不存在,当人们说某种事物是社会建构的,都有其特定情境。所以,除了一些极端的建构主义者,多数主张社会建构论的学者,并非完全否定真实客观事物的存在。“像‘人造事实’和‘建构’这类术语并不总是意味着不真实的;相反,它们表明物质现象——有时是在所做分析的领域组织中,不经意干预导致的——会被错误地认为是真实的事物或属性。”
因此,社会建构论者大多关注的是“社会实在”或“现实”。例如,伯格和卢克曼主张:“现实是由社会建构的;知识社会学必须分析这种建构的过程。”他们将“现实”定义为一种独立于我们意志之外的现象具有的属性,而把日常生活看作首要的社会现实,即一种井然有序的现实。他们提出:“构成社会学这一经验科学研究主题的这一现实不是别的,就是日常生活世界。”
受现象学观点的影响,伯格和卢克曼也认为社会具有客观现实性与主观意义性双重属性。“日常生活世界不仅是一个被社会中的普通人在其主观上觉得具有意义的行为中视为理所当然的现实,它也是一个缘自人们的思想和行动并一直被其视作是真实的世界。”
他们还认为,日常生活现实是一个互为主观的世界,也是一个我与他人共享的世界。他们指出:
日常生活的世界对我和对他人来说却是一样真实。实际上,如果没有与他人之间持续不断的互动和沟通,我根本无法在日常生活中存在。我明白,我对这个世界的自然态度,是相应于他人的自然态度而生的;他人也是通过这个有序的世界来理解客观化的事物,他人也是在其所处和所欲为的“此地此刻”中建构这个世界。
因此,建构论者特别关注对日常生活及社会世界意义的研究,认为所谓社会现实,就是人们在互动过程中,共享的彼此认可的世界。其“主导性观点是,我们生活于其中的世界以及我们所处的位置,对参与者来说并不是简单地或明显地‘在那里’存在着。相反,是参与者实际建构了日常生活世界及其组成要素”。
总之,按照建构论观点,社会现实以及人类知识都被看作社会建构的产物,甚至所谓科学事实或规律也是社会建构的。而且他们主张,我们所获得的一切知识并不是对客观“实在”的反映,而是与社会和文化因素有关。这种主张跟实在论形成了鲜明对立,后者强调社会现实的客观外在性,并将科学事实视为独立于人的意识和表征之外的客观存在。
(二)关于建构主义的争论
自建构主义作为一种强大的学术思潮出现以来,人们对其质疑、批评没有中断过。有的人把它看作反科学、非理性的东西而加以否定,有的人则把它看作一种极具解放性、革命性的新思想大加褒扬,当然也有人持较为温和中立的立场。其中,关于建构主义的争论集中在如下几个主要方面。
1.由建构主义引发的“科学大战”(science wars)
随着建构主义观点等各种反实证主义思潮的迅速兴起,它们对长期占主导地位的科学范式提出了极大挑战,由此引发了20世纪末的“科学大战”和“文化大战”。
建构主义对科学知识的社会建构性的“革命性”解释,特别是爱丁堡学派提出关于科学知识形成和增长的“强纲领”,以及一些建构主义者,如布鲁诺·拉图尔和史蒂夫·伍尔加(Steve Woolgar)提出科学成果是人为的产物或人造事实等观点之后,在整个科学界和学术界引起了强烈的反响和回应。
“科学大战”的集中爆发主要源于“索卡尔事件”。1996年5月18日美国《纽约时报》头版刊登了一条新闻:纽约大学的量子物理学家艾伦·索卡尔(Alan Sokal)向著名的文化研究杂志《社会文本》(Social Text)投去了一篇文章,题目是《超越界线——走向量子引力的超形式的解释学》。这实际上是一篇“诈文”,作者模仿后现代科学批评方式,在其中故意编造了一些常识性的科学错误,目的是检验《社会文本》编辑们的学术诚实性和科学鉴别力。他想以此对某些学界亚文化的知识标准做一测试。结果杂志主编没能识别出这是一个“恶作剧”,没有发现其中的科学推理错误,也没能识别出索卡尔在编辑们所信奉的后现代主义与当代科学之间有意捏造的“联系”。在这篇“诈文”发表三周后,索卡尔旋即在《大众语言》(Lingua Franca)杂志上发表了另一篇文章——《曝光——一个物理学家的文化研究实验》,披露了上篇文章是诈文。此事一出,“结果引起了一场大乱”。由此,科学家及持有实证主义立场的哲学家跟建构主义者以及后现代主义的倡导者展开了激烈争论。
以索卡尔为代表的坚决维护实证科学的一批科学家和哲学家,实际上完全不能接受后现代主义、建构主义和科学知识社会学的观点。他们坚持现代科学的实证性和客观性,否认科学知识受到社会文化因素的干预或影响。他们尤其对建构主义者否定科学知识是对外部事物的客观反映及其所提出的“科学事实的社会建构”给予坚决反击。例如,索卡尔说:
在过去的两个世纪中,学界左派一直和科学联盟,反对蒙昧主义。我们都相信理性思想和对客观实在(自然和社会中)的无畏的分析,一直是反对由强权所倡导的神秘主义的强有力的思想武器。当前许多“进步的”和“左派的”学界人文学者和社会科学家正在朝向某种形式的认识论相对主义,背叛了这一有价值的遗产。对进步的社会批评来说,这一转变破坏了其本身就是很脆弱的方面。“实在的社会建构”的理论化并不能帮助我们发现一种有效的治疗艾滋病的方法或设计防止全球变暖的方案。如果我们否认真理或错误,我们就不能与历史学、社会学、经济学或政治学中的错误作斗争。
“索卡尔事件”看似是一场“恶作剧”,但它反映出的问题是深刻的。从广义上讲,这不仅是科学家与“学术左派”之间的争论,很大程度上也是长期以来自然科学与社会科学之间存在的两种文化之争的新表现。从更具体的意义上讲,与科学知识社会学或科学元勘(science studies)密切相关的所谓后现代科学观及建构主义观,受到了传统科学观或实证主义观的强烈反对。
这场争论是对建构主义的一次严峻考验,同时产生了极为广泛的学术影响。其影响甚至远远超出了学术界。“这是一场真正的科学与人文的大论战,在人类思想史上,还没有出现过涉及面如此广泛的论战,它几乎涉及到人类文化的各个领域,吸引着全球如此众多的科学家、哲学家和人文学科的研究者的介入,而且这场论战已经进入到了大众传播媒体,引起了人们的广泛注意。”
2.方法论之争
尽管建构主义者具有不同的学科源流和学术主张,但他们共同的一点是,都试图颠覆我们传统上认识世界的方式和解释方式,倡导新的方法论。由于建构主义者提出了完全不同于实证主义的观点,从而导致社会研究的方法论危机。建构主义者主张我们所获得的一切知识并不是对客观“实在”的反映,而是与社会和文化因素密切相关的建构物,认为一切社会事物与现象,包括知识以及制度规范,都是人类建构的,并为我们集体共享。
但长期以来,西方学术界占主导地位的方法论是奥古斯特·孔德(Auguste Comte)所倡导的实证主义。许多社会科学家坚信科学方法,并努力把他们的学科发展成为一门科学,倡导运用和移植自然科学的研究方法,寻求社会发展的规律,从而达到科学阶段。然而,像社会学等学科,已经历了一二百年的发展,却并没有达到实证主义者所预想的目标。因此关于社会学的科学性问题以及科学本身的问题,引起了更多学者的反思。
20世纪70—80年代,实证主义方法论受到了前所未有的怀疑和挑战。按兰德尔·柯林斯(Randall Collins)的概括,实证主义社会学所受到的抨击主要涉及如下几个方面:第一,社会学没有能够取得有效的发现或定律性的经验概括。第二,由于社会行动是由基于人的主观性、反思性和创造性之上的情境诠释构成的,因此社会中不存在决定论的规律。第三,我们处于一个话语(discourse)的世界之中,社会本身是一种文本,我们在不同时期以不同方式去阅读它。第四,社会中只存在有历史意义的特殊事件,而不可能找到适用于任何时间和地点的一般规律。第五,人们对社会学所使用的各种科学方法和元理论,特别是因果性概念提出了批评。
例如,20世纪90年代中期,美国的一批社会学家集中讨论了社会学为什么没有取得像自然科学那样的进步,社会学与科学之间究竟属于什么样的关系,它们之间有何差异。1994年史蒂芬·科尔(Stephen Cole)所主编的《社会学论坛》第2期出版专刊专门讨论了这类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美国社会学界关于社会学科学性的新认识。此专刊取名为“What's Wrong with Sociology? ”(社会学怎么了?),包括8篇专题文章,由当代的一批美国著名社会学家撰写,如兰德尔·柯林斯、阿瑟·斯廷奇库姆(Arthur Stinchcombe)、詹姆斯·戴维斯(James A. Davis)、李普塞特(S. M. Lipset)等。后来科尔又进一步扩充,收录了更多学者的观点,以相同的名字于2001年出版了一部论文集《社会学怎么了?》。
史蒂芬·科尔在《社会学为什么不能取得像自然科学那样的进步》一文中,首先区分了两种类型的知识:“核心知识”(core knowledge)和“前沿知识”(frontier knowledge)。核心知识包括一组理论、方法和例证,它们几乎被科学共同体普遍认为是真实和重要的知识,如分子生物学中由沃森和克里克所提出的DNA模型。核心知识类似于库恩的“范式”概念。而前沿知识是指一切新出现的知识。它其中的大部分会被逐渐淘汰,只有一小部分会成为核心知识。科尔说,单从前沿知识看,自然科学与社会科学无巨大差别,但“社会学的根本问题是它实际上没有核心知识。社会学的前沿研究名声大噪,但是没有一项前沿研究成果发展成为核心知识。似乎在社会学共同体中,没有一项社会学成果被绝大多数人公认为是真实和重要的”。
科尔通过对物理学和社会学教科书的对比分析进一步说明了他的这一观点。据他的一项统计,在物理学教科书中,相对来说只有少量的参考书,大约是100本,但社会学方面通常有800多本参考书。在物理学教科书中,大部分被引用的著作是当代以前的,但社会学所引用的著作绝大多数是当代的。物理学教科书的内容有较大的重复,但社会学教科书较少重复。20年前物理学教科书所引用的资料几乎与今天所用资料相同,但20年前社会学所用资料与今天有很大差异。“或者说,物理学教科书所记录的是核心知识,而社会学教科书所记录的是不断变化的前沿知识。”
科尔认为造成这种差别的原因主要有两个方面,即物理学所研究的现象与社会学所研究的现象有两个主要的差异:第一是研究现象的变化性;第二是社会学家不同于物理学家,他们所研究的是他们自身参与其中的现象。我们知道物理学家所研究的现象几乎变化不大。原子的结构在今天与一百万年之前或一百万年之后没有什么不同。另外,原子的结构也不因国家的不同或物质的不同而发生变化。但是社会学家所研究的现象变化迅速,甚至在我们还未来得及做出恰当描述时就已发生了变化。所以,社会学的理论只可以解释特殊的现象,因为社会学家的研究目标是不断变化的。他们的研究对绝大多数侧重经验研究的社会学家来说只有很小的影响。社会学理论的概括水平越高,其解释力越低。与物理学家相比较,社会学家最感兴趣的不是普遍性现象,而是一定历史和文化背景下的特殊现象。所以社会学更接近于历史学,而不是物理学。
社会学不同于物理学的另一个方面是,社会学家所研究的是他们参与其中的现象。这就意味着社会学家比物理学家在研究问题的选择及研究程序上更有可能受非认识(或称非科学)因素的影响。物理学家研究夸克并不是因为他们曾体验过夸克,但社会学家所研究的一些现象是他们所体验过的。基于非认识性的标准选择研究课题将会降低研究成果的理论价值。物理学家之所以能取得进步,原因在于他们知道自己所研究的是什么问题。范式明确限定了所要研究的问题,而科学之外的个人经历对他们的研究影响很小。但是社会学家在研究他们所参与其中的现象时,常常是个人经验而非学术价值影响着他们对问题的选择。这就导致许多社会学家总去研究他们认为是新奇时兴的问题,而不是去解决社会学的基本问题。
最后,科尔得出:社会学过去没有,将来也不可能形成类似于自然科学的核心知识,因为它所研究的多变现象中没有固定的问题,以及难以区别作为研究者的社会学家和作为参与者的社会学家。社会学将不得不寻求发展用以解释特定历史和文化现象的概括水平较低的中层理论。
而兰德尔·柯林斯在《社会科学为什么不会成为高度一致、快速发现的学科》一文中,从近代科学革命历史和结构角度对上述争论做了比较分析。他提出,1600年前后欧洲所出现的现代科学在组织(结构)上有两个显著特征:对于可靠知识认识的高度一致性和一系列新成果的快速发现。但在科学革命中,这两个特征的获得主要来自一系列研究技术的创新发展。如近代科学革命开始于伽利略的一系列发现,但他的发现主要归功于他的研究技术——以望远镜的发明和它在天文学上的应用为代表。而现代核物理学的发展依赖于加速器的发展创新,天文学的进步来自大型望远镜的不断改进。所以他说研究技术的创新发展可以看作科学快速发现的核心,因为它们不但形成了快速变动的研究前沿,而且对研究成果的客观性易于达成一致观点。“所发现的是发现的方法,并相信研究技术会不断更新和无止境地重新组合,故而新发现能沿着此路不断涌现。”
兰德尔·柯林斯进而指出,研究技术的创新对快速发现科学的社会组织结构有两个方面重要意义:第一,采用前沿的研究技术容易引起社会的关注,因为由技术所导致的新科学发现是基于过去的发现,新发现者最有可能是那些熟知先前的研究技术的人;第二,研究技术一旦定型后,它可以走出实验室,得到广泛使用。他因此得出研究技术的创新发明对现代快速发现的科学来说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它使研究的前沿问题迅速发展;使人们相信新科学发现总是可能的;把人们的注意力由过去的争论转到新的科学发现;促进对以往成果客观性的共同认识。
柯林斯具体分析了社会学中看似有效的方法论或方法,指出它们并没有改变社会学的状况。首先是经验主义,他说经验主义并不是社会学的灵丹妙药。社会学的经验研究没有导致认识的一致和快速发现,其结果只能算是一些重复性的描述。其次,定量分析和数学化也没有带来快速发现的科学。尽管社会统计学已在社会学中广泛使用,社会统计方法的进步也比较接近于快速发现的模式,但其进步只限于方法本身,并没有真正推动社会学研究的进步。也就是说,统计方法的进步没有导致社会学家在研究方式上形成高度的一致性,而且从更一般方面说,也没有对重要的前沿问题形成共同的认识或推动其快速发现。最后,实验方法的效果同样有限。
总之,兰德尔·柯林斯说社会学的资料收集技术变化缓慢,其基本方法如参与观察法、问卷法、实验法和历史分析法,在过去的100年中并没有很大改变。社会学的研究技术不能像自然科学那样由内行去做和不断结合更新,所以社会学难以通过研究方法的创新获得大量的科学发现。他说:“社会科学各学科的问题不是因为它们还处于年轻的起步阶段,它们在过去的几个世纪中,并不缺乏大量的践行者和制度化的支持基础。然而,它们既缺乏共识——特别是社会学以其思想流派林立、争论不休而著称,也缺少任何快速发现的模式。”
阿瑟·斯廷奇库姆在《非整合的学科与社会学的未来》一文中指出,社会学处于非整合的状态是对其现状的最恰当描述。这种状况既表现在社会学的知识发展中,也表现在社会学的教学中。他说社会学的发展前景并不乐观,这首先是因为在谁可以最好地代表一流社会学方面社会学家不可能形成更多的共识。其次,在关于什么是“基本问题”等方面他们也不可能达成一致。
詹姆斯·戴维斯在《社会学怎么了?》一文中则提出,社会学所遇到的主要问题是其不一致性(incoherent)。他说,社会学研究表现为明显的非一致性,尽管每篇论文、每本书是相当有水平的,但它们之间只有很少联系或者无联系。它们可能在方法甚至资料方面是共享的,但各自使用独特的一组变量,只涉及独特的问题。例如,若从三份主要社会学期刊《美国社会学杂志》、《美国社会学评论》、《社会力量》中列出每篇论文的主要概念或变量,将会发现这些变量的数目至少是论文数目的20倍,但只有很少的变量在一篇以上的文章中出现。另一个例证是,社会学中为什么没有关于(发现的)优先权的冲突?是社会学家品德好吗?他说不是,原因是没有两个社会学家在从事同样的研究,因而冲突就不可能发生。
戴维斯主要分析了导致社会学研究不一致性的原因,他列出了来自学术文化六个方面的问题:(1)回避实质问题,(2)理论观点千奇百怪,(3)研究方法与问题之间的错位,(4)一个弱的免疫系统,(5)重要事项和易做事项之间的混淆,(6)统计分析的退步。所以,他说社会学的问题不在于其各部分的性质如何,而在于它们之间的不一致性。回避实质问题和对理论的崇拜阻碍了它的发展。“社会学不需要更锋锐的利韧,而需要更有力的手柄。”
目前,社会学界已不仅限于对其学科自身的反思,还进一步发展为对整个科学的反思与批判。例如,皮埃尔·布迪厄主张,在社会研究中,必须以反思性作为基本原则。这种反思性,一方面要求把对象看作具有确定性和含糊性双重结构的东西,看作受客观和主观因素相互渗透的复合体,看作历史运作的结果和现时各种现实力量合成的产物;另一方面,又要求研究者本身形成高度警惕性,或者说,不受自发性知识的幻象的干扰,形成一种“认识论的警觉性”。总之,他认为反思性原则是社会科学研究的基本出发点。故他的社会理论又可称为“反思的社会学”或“反思的人类学”。
布迪厄所倡导的反思性具有两方面的实际意义:第一是政治上或道德上的;第二是科学上的。他明确指出:“在我看来,社会学应属于元(meta)研究,它始终是针对其自身的。它必须利用自身的工具,以确定自己是什么以及正在做什么,努力去寻求更好的境地……”他又说:“反思性作为一种工具将产生更多的科学知识,而不是更少……通过促进科学的进步以及有关社会世界的知识的增长,反思性有可能同时在学术内外部形成更负责的政治。”
后来他又进一步指出,由于社会科学是关于社会建构的社会建构,故在其研究对象问题上存在关于对象建构的斗争。而“反思性就是摆脱既要求对其他科学采用相对主义的批判,同时又要服从于实在主义认识论这一矛盾的唯一方式”。布迪厄的方法论被称为情境主义的(methodological situationalism),旨在取代方法论上的个体主义和整体主义。他也试图综合结构主义和建构主义观点。布迪厄的研究使人们充分关注到实践行动及学术活动主体的意义。
但布迪厄在西方并非倡导社会学反思性的第一人。其他人,如社会学家A.古尔德纳(A. W. Gouldner)也曾大力倡导过“反思社会学”。受现象学显著影响的常人方法论者也把“反思性”作为其重要概念,并把反思性看作社会行动的重要特征,认为实践行动的意义是反思性地建构起来的。其他一些当代理论家,比如安东尼·吉登斯(Anthony Giddens)提出,反思性是体现行动者能动作用的基本特征。他还提出,社会学是反思性的。吉登斯说:“社会学理论以及其他社会科学的概念、理论和发现,不断地‘穿梭于’它们所研究的对象之中。这些话语、概念、理论和发现以此反思性地重新建构着自己的研究对象,研究对象自身也学会了用社会学方式思考。现代性,就其深刻和内在特性而言,本身就具有社会学的性质。”
此外,在科学社会学领域,按照史蒂夫·伍尔加和马尔科姆·阿什莫尔(M Ashmore)所做的总结,关于反思性的研究是科学的社会研究中相对主义与建构主义观点发展的必然结果。他们指出,科学的社会研究观点经历了三个发展阶段:第一阶段称作实在主义社会研究,其特点是以科学社会学研究为代表。第二阶段称作相对论的实在主义社会研究,其特点是以科学知识社会学研究为代表,关注对科学内容的分析。第三阶段称作相对论的相对主义社会研究,其特点是以反思性研究为代表。阿什莫尔本人对反思性的研究也是相当独特的,其著作的副标题是“制作科学知识社会学”,他以所谓“百科全书”式的形式,对反思性论题及SSK研究的个案做了反思。故他的成果,又被称为自我反思性的书写形式。
实际上,近年来多个学科的学者都注意到人类研究思维及知识的反思属性,这也是学术发展自觉性的重要体现。这就是所谓“反思性研究”,它有两个基本特征:谨慎的解释和反思。“在反思性的模式中,经验研究是从一种怀疑方法出发的,即怀疑那表面看上去就是对‘实在’的毫无疑问的摹本,而同时坚信,对这一实在作适当的(深思熟虑的)选择研究可以为知识的产生提供重要的基础,这种知识不是封闭的而是开放的,不是建立‘真理’而是为理解提供机会。”对学科自身研究特征及属性的反思,将有助于改变我们对人类知识属性的认识,同时改变对社会现实的认识。
3.关于相对主义的争论
关于建构主义的一个饱受争议的问题是其认识论上的相对主义。尽管相对主义在西方思想史中早已存在,如近代哲学家的“不可知论”、“真理相对论”等都是其典型反映,且同时存在各种形式的相对主义,但只有与SSK及建构主义观点密切相关的相对主义,成为新时期社会思潮的一个突出特点。
例如,爱丁堡学派以对科学知识形成和增长的“强纲领”解释而著称。布鲁尔总结了“强纲领”的四个基本“信条”:“因果性信条”、“无偏性信条”、“对称性信条”和“反思性信条”。注总之,“强纲领”的基本主张是:包括自然科学知识和社会科学知识在内的所有人类知识,都是处于一定的社会建构过程之中的信念;所有这些信念都是相对的,受社会因素的影响。
注D. Bloor. Knowledge and Social Imagery. Chicago: The University of Chicago Press.1991(2nd ed.),p.7.
具体说,传统的科学观把经验事实当作判定一种思想的标准,把科学知识看作对客观事物的真实反映,建构主义者认为这是不正确的。因为科学家在解释他们占有的材料时,要受社会因素的影响,甚至受他们“利益”的直接影响。因此建构主义者提出,科学家所获得的发现,事实上是社会磋商的结果。其建构主义观点不但用于说明科学成果是社会建构起来的,而且更强调一切社会知识与实在都是社会文化的产物。这种观点极不同于传统的知识论和科学社会学观点,后者赋予科学以特殊的认识论地位,认为科学知识与其他知识形态(如宗教、意识形态等)有着本质的区别,认为其他知识形态明显地受社会历史和环境因素的影响,具有突出的相对性和局限性,但科学知识不受社会因素的影响,故具有客观性和普遍性。
但是,这种建构主义的相对论观点受到了人们强烈的怀疑和批评,人们批评其是“伪君子”,是“危险的潮流”,有害于“科学有效性”,等等。如巴恩斯和布鲁尔指出,这些批评“从政治上讲,持右派观点的人认为,相对主义会使对马克思主义和极权主义的抵制遭到失败。如果说知识是相对于人、地点、文化和历史的,那么,这不就等于向‘犹太物理学’这样的概念迈出了一小步吗?持左派观点的人则认为,相对主义会逐渐削弱人们的信仰、削弱摧毁现有秩序的堡垒所必需的力量”。
不过,巴恩斯和布鲁尔对批评者给予了反击。他们明确提出:
相对主义绝不是对知识形式的科学理解的一种威胁,恰恰相反,它是这种理解所需要的。我们认为,相对主义对于所有这些学科都是必不可少的:人类学、社会学、制度史和思想史、甚至认知心理学等等,这些学科说明了知识系统的多样性、它们的分布以及它们的变化方式。正是那些反对相对主义的人、那些认为某些形式的知识理所当然地具有特殊地位的人,他们才对知识和认识的科学理解构成了真正的威胁。
布鲁尔进一步阐明了其相对主义的内涵。他指出:“相对主义是这样一种思想,即正确和错误的信念,关于它们可信性的原因都同样存在问题。”相对主义是与绝对主义对立的,他说:“作为相对主义它意味着:不相信存在任何终极的和绝对的判断的可能性。如果以更一般的方式来陈述,它意味着不存在任何知识可以宣称具有绝对真理的地位。任何真理性宣称都相对于历史性的、社会性的、甚至是生物性的偶然性集合而存在。”
布鲁尔还指出:“反相对主义意指绝对主义,而绝对主义是对现代科学的一种背叛。当我试图把相对主义置于自然主义基础上使它看起来更明显时,我则可以说它是科学态度的产物。”实际上,布鲁尔对科学知识持有意义有限论,认为科学的意义并不是先定的,而是来自应用过程。他指出:“意义是在我们不断前进的过程中被建构出来的。它是我们过去运用它的那些过程的剩余物,而我们在将来对它的各种运用并不是完全由那些已经成为过去的东西决定的。”
布鲁尔把这一点看作其知识社会学的重要观点,所以他说:“的确,就知识社会学而言,有限论很可能是一个最重要的概念。它表明了所有认识过程的最根本的东西——从运用概念的一个实例到另一个实例的步骤——所具有的社会特征。”
对大多数建构主义者而言,其相对主义观点的一个核心思想就是:认识的标准因社会文化而存在差异。特别是那些关注文化问题的学者,认为人们认识或评价事物的标准一定是特定性的、相对的。这种认识上的相对主义对传统的理性观提出了极大挑战。“首先,这自然意味着对把合理性作为根本的认识论标准形成了质疑。其次,这还意味着,对人类观念与现实之间联系其合理性的优势地位形成了挑战。结果,合理性变成了有待解释的东西,而不是解释的前提。”这样来说,是不是根本不存在客观一致的评价标准呢?这种相对主义会不会导致认识的混乱或意识形态之争呢?这是建构主义备受争议的一个方面。
例如,哈金指出:“‘建构’的一个引人注目的方面是它同激进的政治态度相联系,包括从意义含混的嘲弄和愤怒的揭露,到改革、反抗和革命。对这个术语的使用可表明人们站在哪种立场上。”从这个角度看,“建构的话题倾向于削弱知识及其范畴的权威性。它对那些我们原来自认为是必然的,甚至我们目前做事方式的基本假定提出了挑战,它不是用拒绝的方式或提出一种更好的方式,而是用‘揭露’的方式”。
所以,“社会建构在许多语境中,是一种具有解放性的理念,但乍听起来的解放之物又造成了太多的自鸣得意、调和,并倾向于对正统的些许回归。这个术语已经变成了符码。如果你喜欢使用它,你就变得很激进。如果你对这个术语不屑一顾,你也可以宣称你是理性的、理智的和郑重的”。
故哈金认为,某些建构主义者很可能会滑向相对主义和极端的主观主义。
但社会建构论代表人物肯尼思·格根明确指出:“虽然构建论者的观点开启了思考道德和政治的大门,他们并没有将其中的一个凌驾于另一个之上。”他又说:“正是构建论者‘无法作出道德承诺’这一点,开启了对民族和政治价值观问题的新展望。”
总之,尽管当前围绕建构主义的各种争论不断,既涉及认识论层面的问题,也涉及文化、政治层面的问题,但作为一种新的学术思潮,它在人文社会科学各领域所产生的影响是极为广泛和深刻的,甚至“建构主义概念现在以自己的方式进入各个实践领域(特别是治疗、咨询、社会工作和组织发展领域)”。所以,社会建构论的学术地位和影响是毋庸置疑的。